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44页

      “不,让我先死!”
    下一瞬又没了动静。
    老邓几人是熟悉了,官差们瞬间抖了抖,一脸同情的看着裴渊。
    这季娘子好可怕啊,这是能此人的老虎吧!这裴家郎君还不得被一拳头给打死呢么。
    然而等他们去看裴渊,却发现他一脸骄傲,仿佛炫耀自己媳妇就是这么厉害似得。
    没过多久,房门打开,季知欢一脸淡定得拍了拍裙摆道:“可以把人带走了。”
    官差们进去把人拖走,连停留的功夫都没有,瞬间跑没影了。
    季知欢还想留人喝点茶水,问问拿到盐湖经营权需要什么资格呢。
    “阿清,进去拜师吧。”
    裴渊瞥了一眼屋内,齐天昌跟陈耀宗已经昏死过去了,白缙一脸难以置信得捏着一个小药丸,他摇了摇头,百思不得其解。
    阿清歪了歪脑袋,“拜师不是要吃席么?我的零花钱还不能请师傅吃饭。”
    他要捂住自己的小荷包!
    “不用,你师傅输了,就不用办席。”
    阿清点点头,屁颠颠跑到了白缙跟前,给他磕了三个头,“师傅在上,阿清给师傅磕头了。”
    白缙将孩子扶了起来,看着季知欢神情复杂道:“你脸上的毒斑,虽然你用你的办法可以慢慢消除,但有个办法更快,你想不想试试。”
    季知欢倒是无所谓这脸好不好看的,但是以后她也想抛头露面做生意,总丑着也不好办事。
    “怎么试?”
    白缙抱起了阿清,抓着他一只小手,然后戳在了季知欢的脸上。
    奇迹就在这一刻发生了,原本青色的毒斑好似被什么东西吸附了一般,随着阿清指尖的移动,默默转移到了耳根。
    白缙眼疾手快用随身小刀在季知欢耳根处划了一道,浓黑色的血瞬间滴落在地。
    而季知欢的脸上已经再无青斑,只剩下一点曾经发脓留下来的小小结痂,过两日便能完全脱落。
    白缙满意的收起了刀,天底下最好的解毒引毒之法,便是这能跑能跳的奶娃娃!这徒弟,不算收亏了!
    阿清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哇,娘你好漂亮啊!”
    第123章 恢复容貌
    随着小阿清的一声惊呼,季知欢转过了头。
    裴渊就这样站在阳光下,注视着眼前的少女,她身形消瘦却有力,没了脸上的青色大斑,原本的皮肤颜色也露了出来。
    虽然算不得有多白皙,但透着一股健康的色泽。
    她的眉眼艳丽风华,但是眼神却太过于冷漠,如雪山之巅绽放的樱花,凌寒清绝。
    这是一种冷冽却又让人无法忽视的美,那淡褐色的瞳孔里,像是能抓住人的心神,让人根本挪不开眼。
    季知欢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面镜子,看了看自己这张脸,嗯,差不多了,跟自己16岁的时候,已经有百分之90的相似程度。
    这样她就很满意了。
    她抬起眼,看着裴渊道:“好看么?”
    裴渊不敢看她,点了点头,“好看的。”
    白缙寻思了一下,想去捂住阿清的眼睛,小孩子看这个不好叭,好歹是自己的徒弟了不是,当师傅的得尽早承担这个责任。
    哪知道阿清两只黑葡萄似得眼睛看着他道:“师傅,你有媳妇么?”
    白缙摇了摇头。
    小阿清的目光立刻变得同情了,“要努力哦。”
    哎,真是个令人操心的师傅啊,看起来不怎么样嘛。
    “……”白缙一口银牙咬断,这逆徒!!!
    季知欢突然问道:“为什么阿清的手指,可以一点就消除毒素?”
    白缙看了她一眼,“你们家孩子体内有百蛊王,百蛊王轻易不会择主,一旦选择了,那就是蛊门的下一任门主,你不知道么?我还想问你这娃哪来的百蛊王呢。”
    收徒后的他,只要稳稳帮小徒弟当上蛊门门主,他就能把蛊门收复,他真是太英明神武了!
    裴渊跟季知欢对视一眼,齐刷刷盯着白缙道:“对孩子有影响么?”
    谁在乎什么百蛊王门主什么鬼的,这么邪门的东西在孩子体内这不是要命?
    白缙摇头,“百蛊王是蛊门至宝,多少人想让它钻入体内,它都挑剔着呢,这孩子既然还活着,那百蛊王就能护着他一辈子,别说延年益寿,从此百毒不侵,能御天下毒物,就连修炼毒功也比常人事半功倍。”
    当然,有他这样好的师傅,这小子的将来,怕是不得了。
    季知欢问阿清,“有不舒服的地方么?”
    难道是昨天那小黑虫子?真够倒霉的。
    阿清摇摇头,“小虫虫听起来挺厉害的,我还是不把它拉出去了吧。”
    百蛊王:谢了您咧。
    白缙:你少给我得了便宜还卖乖!!!!
    如此,季知欢跟裴渊也算放心了。
    季知欢走出了房间,裴寄辞刚好去外面散步回来,傻了。
    季知欢走到了厨房,阿音把今天摘的红薯放进了锅里,一抬头刚想叫娘过来看看今天的饭菜,傻了。
    吃饭的时候,从隔壁村大战四方回来的姨婆刚一进门,扭头就喊着,“哎呀,不好意思,走错门了。”
    大家刚想说没走错,姨婆猛得一个回头,紧紧盯着季知欢,立刻把今天赢来的小荷包都给季知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