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页
不过从还没有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地方出去太难了,如果不是交通不方便,人迹罕至,窟庐塔族还不一定在这里隐居。
光是坐车都需要几个小时,价钱也不是他们能出得起的,这个梦想就渐渐归于平淡了。
一次意外,罗斯在朋友面前暴露了自己的“火红眼”,那个时候山上有火红眼的恶魔的传说也有。
当时窟庐塔族的人刚搬迁过来,害怕别人发现自己的聚居地,圈了很大一块地不让人接近,布下了陷阱。
不过这些陷阱都不伤人,只是把人用网吊到树上,如果他们不肯走的话,就用武力驱赶他们。
也是窟庐塔族没有了解过,他们的圈的地盘有一条路是来往的大路,为此闹出了很大的矛盾。
村民们,有时候为了上下的一条水流都会找上全村的男人去打架,这次也不免俗。
经过族人伤亡被挖眼的窟庐塔族当时以是惊弓之鸟,一时情绪失控,不仅眼睛变红了,下手也很重,剩下的窟庐塔族能在围剿之中活下来都是精锐。
当时双方械斗,场面混乱完全控制不住,卢克森小镇死亡人数众多,导致了“红眼恶魔”的说法流传了下来。
这个经常被用来吓唬不听话的小孩,“红眼恶魔”要下山吃你了。
琼恩自然也知道,他虽然害怕,但是却也更相信罗斯这么多年和他相处的品性,答应了为他保守秘密。
两个少年渐渐长大,有了各自的家庭,他们也一直是朋友。
但好景不长,琼恩的儿子生病了,需要一大笔钱到外面治病,但是就算掏空了家底他也拿不出来这笔钱。
而在这个时候,因为莫科斯家族带来了飞机场,所以卢克森小镇也没有那么闭塞,虽然网速依旧不行,但是可以上网了。
也能知道外界很多消息,琼恩疯狂在网上寻找来钱的门路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消息:“火红眼”拍卖价值壹佰亿。
他呆住了。
琼恩数了数零,又用手指头抵在桌面上,用指甲掐着零再数了一遍,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笔钱。
有了这笔钱,他可以带着自己的儿子去看病,他们也可以呆在更大的城市,完成他的梦想。
只要把福斯……
……不对,罗斯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对他下手。
不过当欲念被打开之后,如同潘多拉的魔盒被打开了,就满是罪恶。
看着儿子日渐消瘦,整日因为病情而反复呓语叫着“父亲”,琼恩下了决定。
他先邀请罗斯一起外出野餐,却悄悄地准备好了带着麻药的食物,他只需要罗斯的眼睛,不打算伤他性命,即使没有眼睛,他还能活着,我也不算是手头上有人命,他会理解我的。
而那天,罗斯带了他的女儿一起,而中途罗斯忘带了野餐的食物而回到族地去拿,他很信任琼恩,便把他的女儿艾丽交给了琼恩代为照顾下。
他们不是没有一起野餐过,艾丽还会甜甜地叫着琼恩,“叔叔。”
琼恩还和艾丽玩过抛高高,甚至还当大马给她骑,在他没有孩子的时候,把艾丽完全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宠爱着。
她的笑声像是铃音一般。
此时她的眼睛还是漂亮的像是天空一样的蓝色。
眼睛,蓝色。
然而这个时候,琼恩才意识到,如果窟庐塔族的人情绪没有波动的话,眼睛是不可能变成火红眼的。
被心底的欲望蛊惑着,琼恩残忍地虐杀了艾丽,生生的挖掉了艾丽因为惊慌不解甚至怨恨而产生的火红眼,装进了福尔马林液体里面,然后藏到了一边。
琼恩是第一次做这些,他只把艾丽的尸体扔在一旁,又害怕被罗斯发现。
他成年后当了狩猎者,知道该怎么引诱野猪,他让野猪啃食了艾丽的尸体。
之后再算着福斯回来的时间,跳下去和野猪搏斗,把自己弄得奄奄一息,如果不是罗斯回来的话,说不定自己也会被野猪啃掉。
福斯看着女儿残缺的尸体,果然没有怀疑琼恩,他悲痛欲绝,天蓝色的双眸盛满了悲伤,变得像是夕阳一般的暗沉的红色,一点儿也不美。
明明已经哭成这样,福斯却还是拿着墨镜把自己的眼镜遮挡起来,然后把命垂一线的琼恩带回家,之后才匆匆忙忙地收敛了女儿的尸体。
过了一周后,琼恩稍微能走动了,就害怕夜长梦多去了山上,打算把他藏起来的火红眼拿回家,然后他立马买下飞机票,带着全家离开这里。
然而他却怎么也找不到他藏起来的火红眼了。
琼恩一惊,连忙回到家里。
迎接他得就是双眼泛着红光的罗斯,他家里已经一片狼藉,父亲、妻子和儿子倒在了血泊之中。
琼恩还想要解释,“福斯,我不是故意的,我的儿子快病死了。”
“所以你就杀了我的艾丽吗?”罗斯疯了一般大喊大叫,“她还那么小,那么相信你,你不仅虐杀了她,还让野猪啃食她的尸体。”
罗斯杀了琼恩。
“红眼恶魔”的传说也再次笼罩在了卢克森小镇。
而莫科斯家族当时在这里种了两年毒品了,也是因为这样才知道了窟庐塔族居然隐居在此处。
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不过可惜的是,六十年过去了,窟庐塔族早就把自己的地理位置隐藏得更加隐秘,他们有智慧,还懂得利用草木,做出迷宫,再也不是普通的陷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