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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好了不止一两个档次,而更妙的是果子个头变大了,樱桃核竟然还是原来那般大小。
    沈寻急得直跳:“安安,安安我也要!”
    沈十安给他也摘了两颗,小孩儿吧唧吧唧几口吃完,踮着脚还想要,沈十安看他:“吃这么多你不想吃饭了?”
    沈寻眼睛里精光骤亮:吃饭!
    两人坐在竹楼一层的厅堂里,随着小孩儿报的菜名和沈十安心念闪动,一道道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出现在两人之间的茶几上:
    热气腾腾的鸡汤,肉香扑鼻的糖醋排骨,鲜辣肥嫩的小炒牛肉,两面金黄的油煎鲳鱼,浓郁鲜美的牛腩咖喱,脆嫩鲜绿的清炒荷兰豆……
    配上早就搭配好的喷香大米饭,两人也不说废话,拿起餐具就开始大吃特吃。
    半个多小时之后,沈寻喝下最后一口鸡汤,抱着圆滚滚的肚子意犹未尽地吐出一根鸡骨头。沈十安难得没去管满茶几的杯盘狼藉,靠在沙发上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才叫生活啊。
    吃饱喝足,躺在沙发上休息了十几分钟,沈十安将小孩儿拉起来走出竹楼散步消食。他检查了一下番茄林的状况,将看起来像是趋近保质期的摘下来送到二楼保存,又找了一个果盆,踩着梯子从樱桃树上摘下来满满一盆车厘子。
    蹲在小溪边洗樱桃的时候,沈十安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对小孩儿道:“我要出去一趟,你是待在这里还是……”
    “我也要去!”沈寻立刻道,腮帮子被果肉塞得鼓鼓囊囊,话音听起来就有些不清不楚:“昂昂你要气哪儿?”
    “去找丧尸。”
    准确来说,是找变异丧尸。
    只不过变异丧尸并没有那么好找,零零散散的丧尸中根本看不到,沈十安开着车转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在五环附近的一座广场上发现两个。
    广场附近都是办公楼,尤其是银行、居民办事处、房产管理中心等服务型场所居多,人流量大,丧尸比较密集。
    沈十安没有将车开得太近,远远停在路边,嘱咐小孩儿老实待着不许出来,然后从空间内取出二楼兵器墙上那把长剑,下车关好门,如猎豹一般迅疾无声地冲了过去。
    两分钟之后,他拎着一个装着丧尸脑袋的塑料袋回到车上,沿着原路返回,重新将车开到那座丧尸稀少的加油站旁边。
    从驾驶座上下车,转到副驾驶座旁开了门,将小孩儿从车上抱下来——没办法,越野车底盘太高,小矮子根本碰不到地。
    沈寻拽着他的衣角,心中越发好奇:“安安,你想干嘛?”
    “捂住鼻子,”沈十安提醒他,然后将塑料袋倒在水泥地面上,一颗半腐烂的脑袋咕噜噜滚了出来。“我想证明一件事情。”
    他从图书馆逃离时,曾在北广场上解决了一具纠缠苗首富的变异丧尸,刺棍准确无误地插进了丧尸头骨,却在软哒哒的脑浆中触碰到了某种不应该触碰到的硬物。
    是错觉?是偶然?还是说变异丧尸的脑子里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变化?
    沈十安屏住呼吸隔绝那股恶臭,右手执鞘左手执柄,清凌凌的剑光一闪,将脑袋上的头盖骨削了下来。
    长剑归鞘,沈十安找来一根木棍,在半液化的脑浆中搅了搅,片刻之后目光一定,抽出两张纸巾,包裹住手指之后从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那是一颗无色的透明晶石。大约只有弹珠大小,表面并不圆滑,在阳光底下折射出无数道光线,假如不仔细看的话,可能还会错认成经过精密切割的钻石。
    正常人的脑子里,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东西。
    沈十安瞧了半天也没瞧出来这是什么,只能确定质地极硬,他找了块石头砸了好几分钟连道痕迹也没砸出来。
    沈寻倒像是知道这是什么,墨绿色的眼睛精光一闪,从沈十安手里接过去攥在掌心,可十几分钟过去了也没有任何反应。
    玉雪可爱的小脸立刻皱成包子褶。
    “算了,”百般猜测无果后沈十安决定放弃,“等以后有条件了用专业设备检查一下。”会出现在变异丧尸脑子里的东西,应该不会简单。
    将晶石收进口袋,带着小孩儿和车重新回到空间。
    刚刚站定,灵泉池周围原本安静无形的防护罩忽然金光大作,一阵强烈吸力从泉眼处传来,沈十安还来不及反应,口袋里微微一动,那颗晶石就像是遇见超级磁铁的金属也似,笔直飞进了泉眼之中。
    下一秒,原先断断续续好半天才滴出一滴水的泉眼,忽然流出极细却连续的一缕。
    第35章
    2019年5月6日,病毒爆发后的一个月零三天。
    H市北郊外的国道上,沈十安背着一把厚重长剑,绕过随处可见的废弃车辆大步前行。
    “别闹了,”他回过头道,“快跟上,天就快黑了。”
    “哎!”身后一个看上去不过四五岁的孩子应了声。手起刀落砍下一个丧尸的脑袋,伸手进去掏了掏,抠出一枚弹珠大小的透明晶石。
    往衣服上几下蹭干净,然后背上那把比他整个人还高出半截的唐刀,哐当哐当跑到沈十安跟前:
    “安安,给你!”
    沈十安接过晶石收进空间,感知到泉眼再一次将晶石吸了进去,而泉水流量以微不可察的变化增加些许,眉目不禁舒展,却在视线聚焦到小孩儿身上时又皱了起来,掏出两张消毒湿巾蹲下来给他擦手:“说过多少次,不要直接用手掏丧尸脑子。”
    沈寻乖乖将两只爪子伸出来,浸湿了酒精的湿巾冰冰凉,擦在指缝里有些痒。肩膀上用来背刀的布带子往下滑了滑,赶紧抬手又撸回去。
    沈十安瞧见了:“把刀收回去吧,我重新给你换把短一点的匕首。”唐刀太大了,又莽又沉,立在地上比小孩儿还高出一截,就算是斜着背也会打在地上哐当响,就跟蚂蚁搬家似的,他看着都嫌累得慌。
    沈寻赶紧把带子攥住:“不!我就要这把!”
    “为什么?”
    “这把又威风又霸气,用起来超帅的!”
    沈十安:“……”年纪没多大,倒还学会臭美了。
    不过小孩儿对于这把唐刀的使用情况和熟练程度确实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受惊人的力量加持,把刀舞得虎虎生风有模有样,剁丧尸的麻利程度远超普通人水平,沈十安估测,如果是功法尚未进阶之前的自己,真要打起来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当然也是,自己时不时浸泡灵泉体质就得到了极大改善,这小东西把整个泉眼都吸干了,不生出些非人的本领那也说不过去。
    但他的另外一个能力却让沈十安都有些嫉妒——大概因为他是狗子变的,丧尸们对他半点兴趣都没有,就算是大摇大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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