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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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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来好像阿撒托斯。”
    梦里的场景醒来后就被忘得差不多了,现在我只记得这个奇怪的名词。
    黑猫眨了眨眼睛:“哦,原来你跑到那个地方去了。”
    “说人话!”我继续晃它。
    “呵,说什么人话……你不觉得你对一只猫的要求未免也太高了——喵嗷!”
    我怀疑这家伙有抖m倾向,不然它为什么老是在我面前找揍?
    被揍了一顿后,黑猫死气沉沉地盘在我的双腿上,尾巴不高兴地摇来晃去。
    “和阿撒托斯大人没什么直接关系,阿托罗斯(Atropus)是神孽的一种,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活着的星球,它会吞噬其它星球,吞噬自己眼前所见的一切生物,人类更习惯称呼它为‘死月’。你不知道也正常,毕竟不是一个体系的……”
    我:“?”
    我习惯性地抓住它那根晃来晃去的尾巴,揉来揉去,黑猫也就懒得动弹了,瘫着尾巴任我蹂躏。
    “幻梦境不遵循现实的逻辑,时空的规则也有所不同。你在梦里超越了时空,到达了于你而言的某个‘过去’……见到了过去的我。”
    听它这么一说,我依稀想起了什么,梦中的某个场景在脑海里渐渐变得清晰。
    星辰已经暗淡,就连太阳也失去了光辉。
    漆黑的天空飘落下带着腥味的雨滴。
    穿着黑色斗篷的他站在某个星球上,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笑,俯瞰着整个世界。
    血雨打湿了他的兜帽,顺着柔软的发丝滴落。
    还挺帅的。
    ……不对!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我把猫尾巴抓起来往自己嘴里塞,在它嫌弃的眼神里一边叼着尾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那是什么地方?”
    从黑猫本猫时不时透露出来的信息来推测,他已经在地球上待了许多年,至少在古埃及的古王国时代就已经存在了。
    不过我在梦中目睹的那个场景看起来不像是在地球,难道是他来到地球之前的某段经历?
    “一个月前……”它的回答让我有些意外。
    一个月前?这家伙不是除了烦犹格·索托斯一次,基本上没去过哪里吗?而且作为一只猫,它通常是通过幻梦境来进行旅行的,只需要趴下来睡一觉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离开地球。
    黑猫冷笑了起来:“你让阿撒托斯大人把我扔到别的宇宙的那次。”
    我:“……对哦!还有这事!”
    因为当时黑猫马上就又滚回来了,所以我压根儿没想起来。
    这个话题似乎让它不太高兴,黑猫继续死气沉沉地说:“我在那个蛮荒的宇宙待了差不多二十五万年吧。”
    “……”
    “实在是太无聊了,整个宇宙连一个有智的生命体都没有,我花了二十四万年推动了智人的进化过程,又用了一万年看人类自己作死——法师协会为了研究神明的秘密偷取了阿托罗斯之种,将它们种植到宇宙的角落,以为这样就不会引火烧身,在我离开的时候,宇宙中的星辰已经被吞噬了一半。”
    说到这里,黑猫啧了啧嘴,一脸的遗憾。
    “我还挺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呢……”
    “……”我按下心里一瞬间浮起来的愧疚,问出了关键问题,“那些阿托罗斯之种是哪来的?”
    “当然是我放出来的啦。”它欢快地说。
    于是我掐着猫脖子又摇晃了起来。
    阿撒托斯说的没错,它真的闲出屁了!
    这家伙就是一祸害!走哪哪炸那种!就应该把它关在鸟不拉屎的宇宙里再反省个25亿年!我吃饱了撑的才会觉得愧疚!
    把焉了吧唧的猫扔到一边,我掀开身上的毛毯站了起来,脖子上的锁链随着动作哗哗作响,项圈勒得我很不舒服。
    这地方不见天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不知道世界有没有灭亡、工作怎么样了、断签的游戏还有没有救……
    还有同学聚会,不会被我不小心鸽掉了吧?
    我看了看和毯子的颜色融为一体的猫。
    既然这家伙这么能折腾,看起来又在地球上混了那么多年,我觉得我不用烦恼太多,直接把同学聚会的事交给它就行了。
    “你把我关在这里,我没办法做参加同学聚会的准备,你要负责。”我开始揉猫肚子,像搓擀面杖那样把它搓来搓去。
    “哦。”
    黑猫翻了个白眼,我看到自己脖子上的项圈和锁链漂浮起来,开始变幻形状,最后变成了一串蓝宝石项链,落在我的脖子上。
    我拿起吊坠端详。
    不算大的粉色宝石被镶嵌在银色的底托上,正中间有一条朦胧的黑色竖线,像一块亮晶晶的眼睛,完全符合我的喜好。
    与此同时,被扔在一旁的毯子化作了一片黑雾,飘到我的身上,十分熟练地扔掉我身上的衣服,贴在皮肤上,变成了一套纯黑色的小礼服。
    不、不愧是多才多艺的法老,连这也会!
    一时间我觉得自己仿佛是舞会前夜的辛德瑞拉,童年时的少女梦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然后我蹲下来继续搓我的神仙教母,要求它给我做美甲和鞋,还让它给我重新捣鼓了一下发型。
    当我要求它给我最新款的手机,再顺便换一下电脑的CPU和显卡的时候,黑猫终于被我烦到了,把我扔出了这个空间。
    睁开眼发现自己正现在客厅的正中央,我从茶几上跳下来,找到自己的手机,看了看时间。
    嚯,正好,明天就是同学聚会的时间了。
    负责组织聚会的是当初的学习委员,名字叫李秋池,他之前加了我的微信,前几天给我发了个聚会日程安排表,我一直没来得及看。
    我满怀雄心壮志地打开一看,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你妈的。
    这群人是不是有毛病。
    第二天下午,我穿着一身运动装,站在一座古老、巍峨、朴素的大山上,凝视远方。
    ——好端端的同学聚会为什么要搞爬山这一套啊!
    聚会的地点在这座山上的一个山庄内,弯弯扭扭的山路只修了一半,连接着一个新修的停车场,剩下的一小半路则要自己走过去。
    黑猫真的给我搞了一台黑色的加长豪华轿车,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还上好了牌照,找来了一个什么都不肯说的司机,把我送到了半山腰上。
    这位已到中年的司机表现得相当硬核,一路上无视了数次底盘被刮的声音,居然硬生生地把这么长的车平稳地开了上去。
    到了目的地后,她走下来给我开门,留给我她的联系方式。
    “需要车的话给我打电话就行,小姐。”她十分冷静地说,“我现在要去预约一下修理厂。”
    然后我就下了车,对着面前的山路发愣。
    通往山庄的路修得算是平整,地面铺着水泥,沿路则种植了许多植物,可惜的是,大概是因为还处在冬季,很多植株都没有开花。
    很显然这个场景不适合穿礼服。
    我身披自己那件印着巨大“美特斯邦威”LOGO的运动外套,脚踩着一双足力健(去年生日的时候群里的人众筹给我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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