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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耳朵鼻子,拎着它们放在地板上,试图用几团肉把它们捏在一起。
本来想再找找头骨和大脑的,但头骨没找到,大脑好像没有。
大概摆好了五官的位置后,手里的几团肉泥开始有了肌肉的轮廓,自动攀附到五官上,生成了骨、肉、皮的形状。
覆盖在周围的血肉也全部往我的面前汇聚过来,露出了房子原本的模样。
因为我把脑袋放在了地板上,这些血肉纠结了一下,最后摆出了侧躺着的姿势,还扭动了一下头部。
随着阿撒托斯的苏醒,这里的一切都从梦境中剥离,回到了正常的现实世界。
还没到夜晚,黄昏的阳光斜斜地洒落在客厅的地板上,阿撒托斯翻了个身,躺在我的膝盖上,睁着一眼睛一脸迷茫看着我,看起来还没睡醒。
“你醒啦。”我伸手去搓他的脸,“你怎么搞的?睡成这样!”
以前他最多把自己的身体睡得稀碎,从来没搞出过这么大的阵仗。
眼中的焦距完全恢复后,他伸手抱住我的腰,把脑袋埋了过来。
“我看见你死了。”他闷闷地说。
他用的是“看见”而不是“梦见”,这让我愣了一下。
这样埋了几秒钟后,他才慢吞吞地起身,站了起来。
“人类实在是太小了。”注视着落日的方向,他的脸上显得有些冷漠,“你们所处的时空太渺小了,光是注视你,就耗尽了我所有的理智。”
忽然间,我就想到那个跨越了九千万年的梦境。
那个在红色的太阳下,永恒地等着我到来的人影。
还没来得及多感动几秒,阿撒托斯就说出了让我倍感惊悚的话语。
“所以,在你死了之后,我改变了你的身体结构,让你重新复活。”他说,“但你似乎觉得很痛苦,让我又杀了你。”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继续说:“我不记得自己重新改造你又复活了你多少次,终于有一天,我把你的身体、灵魂都改造得很庞大了,你也不再觉得痛苦到想自杀,我很开心,但我旁边有个东西说,从你复活的那一刻起,我所见的你就已经不是你了。我觉得它说得很对,就把‘你’杀了。”
我:“……嘶!”
黑猫在旁边一边搓手柄一边小声逼逼:“好歹记住我的名字啊……”
“我认真想了想,你的大小根本就不重要。”没有理会他,阿撒托斯认真地对我说,“反正你都是我的。”
“没、没错!”我赶紧点头,“比起思考这些,还不如多想想晚饭吃什么!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
我后背的冷汗都出来了。
看见我不再计较之前的事,阿撒托斯挺开心的,很积极地换上了我给他买的衣服。
我拉着一脸不情愿的小正太,一起出了门。
因为是临时起意,我只是随便找了家附近的中餐馆,点了一堆昂贵的菜,坐在包间里大朵快颐。
美食让我逐渐冷静了下来。
想起阿撒托斯刚刚若无其事说出来的那些话,我就觉得后背发毛。
他该不会真的在我死之后做了这些事吧?
我拿起手机,想问问犹格·索托斯,想了想又觉得还是不要知道答案比较好,便换了个问题。
我:“如果我死了,你会做什么?”
至少到目前为止,泡泡在我面前表现得还是比较靠谱的,我觉得他的回答大概能给我一点安慰。
果不其然,他很快给出了回复:“去实现你所有还没实现的愿望。”
谢谢,我真的有被安慰到。
果然这才是正常的做法吧!
我抬起头看了看正在按部就班地剥大闸蟹的阿撒托斯,又看了看忙着刷手游的黑猫,又拿起手机好奇地问了一句:“那黑猫呢?他会做什么?你知道吗?”
泡泡:“……要看你是怎么死的。”
我:“什么意思?”
泡泡:“如果是自然死亡,他不会做什么特别的举动,也不会去复活你;如果是非自然死亡,你还是不知道答案比较好……”
我:“?”
虽然一肚子问号,但我还是听进去了他的劝告,没有再追问下去。
我伸手,夺走了被阿撒托斯啃到一半的螃蟹壳,把自己觉得不怎么好吃的菜都堆到了黑猫碗里:“明天我们去逛街吧!快过年了,我打算买些东西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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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题外话。)
本来打算写一个女主意外死后的奈亚番外。
觉得写不太下去,太惨了(指人类),放弃了。
剧情是这样的:
剧情发生在泡泡出场之前。
背景是某些有钱人打算玩无聊的游戏,他们随机抽选了一些人员,选中了女主。
某天女主被袭击了,她被打晕后扔到了一个孤岛上,被迫和一群人玩大逃杀+生存游戏,在参与的过程中为了救人而死了。
找到女主尸体的黑猫把尸体拖回去,保存好,转过头把所有观赏这个大逃杀游戏的人都抓起来玩改良版大逃杀游戏。
弄死了这些人之后,他又建造了一个几百层高的巨大建筑,把地球上所有的特权阶级、有钱人、执政者及其家人、既得利益者抓起来一起玩各种游戏,还挟持了所有的电视、网络和卫星进行24小时直播。
整个地球的社会秩序基本上全线崩坏,治安变得极差,人人自危,同时各种稀奇古怪的异常事件屡见不鲜,生存变成了一件极为困难的事。
番外的最后是黑猫在这个时候把女主复活了,快乐地告诉她“你的仇我已经报了”,并把女主关进小黑屋,打开电视,欣赏她的表情。
没了。
我写不出来的主要原因是我觉得内容太重口了(主要是黑猫的所作所为,大家意会就行),而且所有人都好惨,完全不想写这么惨的东西(。
这只是女主意外身亡的可能性之一,但不管她以什么方式意外身亡,黑猫都发疯。
是糖!(肯定脸)
第七十章该考虑回家见父母了
其实我这周回来,还有一个目的。
快过年了,我打算买一些东西带回去,再顺便给我爸妈买一套新房子。
这件事解释起来也挺简单的,只要告诉爸妈我中了彩票就行。
我更愁的是——不知道该带哪个男朋友回去。
因为这几个月发生了太多的事,我根本没有来得及告诉爸妈我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
还一来就是仨。
把三个全部介绍给爸妈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三选一。
从情感上来说,我倾向于把泡泡带回去。
从理智上来说,我倾向于把泡泡带回去。
……
这不怪我!另外这俩家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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