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7页

      她把高跟鞋扔到副驾座位底下,方便开车。原因也很简单,林觉今晚临时决定要去约会,而她的顶顶头上司,喝了不少酒。开车的这一重任最后落在她身上。
    陶绫从后视镜上看了眼坐在后面的人,笔挺的鼻梁上方架着一副眼镜,正在看报告,白纸黑字的A4铺得满座位,可以说相当乱了。
    “魏总,你近视吗?”
    她单手打了打方向盘,在路口处调了个头。
    刚刚一不小心走远了,下意识往家的方向开了。
    “嗯。”
    魏惊戍取下细框金丝边眼镜,揉了揉太阳穴。
    “那到底,您住哪啊,我现在可是往公司开的。”
    “继续。”
    陶绫没开空调,都快被这语气冻得掉冰渣了。
    她往嘴里倒了个薄荷木糖醇,提神醒脑,同时低叨了一句:“就三百,早知道鬼才来。”
    “必要时出席公司的活动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陶绫没想到他会听见,但还是敲着方向盘笑着回了句:“这不算‘公司’举办的活动吧。”
    “Htz是主要赞助方之一。”
    陶绫没话回了,气在胸口拱了两圈,化成一个巨大的白眼。
    车一骑绝尘地飞驰而过,卷过道路上的无数尘土。
    她和魏惊戍可不一样,开再快也不会掉沟里。
    当晚回家,陶绫好好研究了下魏惊戍的发迹史,发现他的人生节点,的确是从二十二岁那年开始的。
    而在那之前,他是城北曾经雄踞一方魏家的后辈。
    因败落城池,无人问津的后辈。
    网上也查不到他父母的消息。
    他长她五岁,她回家乡那年十七岁。
    他时年……二十二。
    陶绫本来闭着眼仰躺在椅子上,脑海中电光火石间被一个画面刺得睁开眼睛。
    当时,魏惊戍手上只有一张草图,他那时初步的概念清晰的反应在图纸上,但是绝对还没有完全成形。
    也就是说,在同一年,他创意出来的同时,行动已经落到了实处,当年十二月之前,后来成为魏惊戍第一项专利的装置,已经做完了。
    陶绫知道这背后意味着什么。
    就算是个不世出的天才,也tm做不到啊。
    陶绫虽然不喜欢她那个情绪波动大、缺失情感的父亲,但是承认他的确是天生吃这碗饭的,发动机在他手里就跟有生命一样,好像只要陶成活着,永远都可以在技术上更进一步。
    代价是,凌雁过得几乎是丧偶式的生活。都说极致的天才需要极致的性格,凌雁对此深信不疑,把所有的爱和信任都投射到陶成身上。
    所以从小到大,陶绫耳濡目染,对天才这两个字,就一个看法。
    狗屁玩意儿。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经取了外套,拿着钥匙钱包出了家门,打的去了公司。
    她要去看看。
    这夜的月色高悬,陶绫背着一身月色和夏日的风,请里面彻夜值班的保安给她开了门。
    “他让我来送点东西。”
    刚才是陶绫送魏惊戍进来的,所以保安认识她,利索地给她指了条去顶楼的明路。
    ……楼梯。
    陶绫青筋直冒地爬了六十七层,到了顶层,踏进地毯后突然有点担心,这样是不是太突兀了?
    魏惊戍会给她开门吗?
    很明显,他不是很喜欢她。
    可门竟然是开着的。
    里面透出的一线光亮,随着她小心翼翼推开门的动作,变成了由点到面的徐徐铺展。一盏昏黄的落地灯竖在办公桌旁,办公桌背对着玻璃幕墙,那外面是月光泛泛照着的街道,对面的大厦同样直入云端。
    魏惊戍没有在里面。
    陶绫觉得奇怪,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在书架上停了下来,退后了几步看了看。
    几处微光加在一起,竟在摆满了书的架子上映出一个隐隐的形状来。
    她意识到了什么,瞳孔瞬间睁圆放大。
    * * *
    林觉有点后悔,有个经理已经半为难半汗颜地找了他三次。
    话题不外乎都是他这次招进来的人……
    陶绫。
    不是因为工作出了问题,相反,是因为她做事太快了。
    ——实在很高效啊,但她一个人,一下午能做别人四倍的活。看着漫不经心,回过头来资料分门别类弄好了,报告写得没有瑕疵,连体力活都能顺便干了。没事还要把其他同事的忙也帮了。
    ——您看这,不适合在我们部门吧……
    林觉黑线从额头挂到地上:“那你给她派点难的活啊,你是在侧面提醒我你们平时太闲了吗?”
    魏惊戍现在也没啥反应,他有什么办法啊?已经违逆了他的心意把人招进来了,再由他来指认个重要位子。依魏惊戍的性格,在公事上如果出错了,扒层他皮都是轻的。
    正说着呢,陶绫端着盘子坐到了他对面。
    她短发看着长长了一点,额前的碎发尤其多了,陶绫抬手随意把散发尽量别到耳后,眼神清利地看过去:“林总,问你个事。魏惊……魏总平时住哪?”
    “住哪?这我真不知道。”林觉的表情不像骗人,他努力想了想,“我走得比他早,他有几处郊区的房产,还有离公司近的,不过他住酒店也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