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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470节

      一旦对方所说的辩点超出了自己的想法,那就会出现宕机的情况。
    不会有人觉得只要是律师上了庭,那对方说出甚么来都能冷静应对,侃侃而谈吧,不会吧不会吧?
    律师当然不会冷场,那怎么办,车轱辘话呗,为什么很多人看庭审直播,会觉得有些律师在把一句话来回说,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病。
    他不是有病,他只是不知道咋说了……都是泪。
    然而,方大状连说车轱辘话的机会都不给他!
    “说完了第一个争议的焦点,我们来说第二个,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异议信息确实有误的,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当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二)检查个人信用信息报送的程序;(三)对后续报送的其他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报送。”
    “那么我们来看,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三,我方当事人早在去年八月的时候就已经以书面的方式将异议申请邮寄到了复康支行,并且于八月十七日显示签收!”
    “那么,结合后续我方当事人数次前往被告银行提起口头异议的情况来看,我方有理由认为,被告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涉征信有误。”
    证据三,也就是方大状拿出来的,方小莹邮寄相关书面异议申请的证据。
    这并不是对方所谓签字的证据,这种情况下你是不可能拿出这种类型的证据。
    而是相关异议申请的拍照,以及将异议申请寄送快递的证据,和对方签收的证据。
    那很多人就会说了,说你这证据证明力度不足啊,你又不是全程拍视频,那根本不能证明这东西真的是给人家银行寄过去了。
    万一你在寄快递的时候换了呢?
    不要觉得奇怪,这种质疑很正常,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并不理解民事诉讼的原因。
    他们说的那种,一定要没有任何遗漏,要环环相扣的形成证据链的情况,那是用于刑事案件的。
    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比民事案件严格太多,所以也会出现说,某个案子明明刑事无法定罪,但民事就可以扯皮很久的情况。
    这里面很多人知道的例子就是东哥了。
    而民事案件,你也不可能说能把这些证据全部完完整整拿出来的,就算是法官也知道那不可能!
    因为就算是周毅这样的变态,也不可能将所有的过程都用视频记录下来。
    如果有质疑的,那可以先想一想,在各种手机拍摄和监控没有今天这么发达之前,法院是怎么审判的,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
    民事诉讼可以适用提到过的高度盖然性标准,法官会综合考虑,来进行认定判决。
    至于说其他的质疑,诸如“万一这是自己弄的证据呢,万一那个拍摄照片不是真的呢?”。
    那只能说一句,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万一,好家伙伪造证据,本来好端端的民事诉讼,输了也就输了,你现在伪造这么关键的证据,足以影响到法院审判了!
    你是嫌外面的饭不好吃了,想去里面吃的清淡点吗?
    这是想赌一赌法院能不能发现?枪里有没有子弹?
    “并且,被告方并没有进行相关举证来证明,也因此可以确定一点,从去年八月二十七日之后至今,复康支行并没有向征信管理中心报送过我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那么我方是不是可以认为,被告方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来更正相关记录,那是不是可以认为,此次的名誉侵权是因为被告方故意而导致的呢?”
    说人话就是,我都给你说了无数次了,你书面的也收了,口头的也听了。
    如果觉得我说的有异议,比如这个不良征信是对的,那你应该举证说我们已经解释过了,理由是什么。
    然而很明显,对方根本无法举证,因为涉及到法院判决,你要想说人家的申请更正行为不对,你得把法院判决先给推翻了。
    所以,你拿不出证据来,就默认你知道这事是错的,但是你知道这事是错的你还迟迟不报送,那你是不是故意的?
    毕竟按照规定你在十个工作日内就得报送了。
    结果从去年八月份到现在,这都半年了没动静,报送后被征信管理中心拖着,和你没有任何报送行为,这是两个概念!
    黄严浩站在那里,不时地咽口水,他现在感觉回到了当初的课堂上。
    他是很想反驳的,比如他们多次和方小莹解释,但是那个解释没有任何效果。
    为什么,许主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也在努力做工作。
    可是拿不出证据来,那就没有任何效力,张嘴说话谁不会呢。
    所以只能说道:“可是我方现在已经报送,而且征信中心已经更正了相关信息。”
    可惜这句话很快就又被方大状给怼了。
    “根据报送时间,可以推断是在我方提起诉讼之后,所以并不妨碍之前论点的成立!”
    这里有都拿出来用,你有没有学过证据法啊!
    后面这句方大状忍了一手,决定等会如果对方还这么笨,就说这句话!
    那些华栋政法前来旁听的同学这会儿脸上已经没了笑容,而且很多人都在考虑,当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表现会如何。
    答案是,有可能还不如这位学长呢……
    “潇潇,这个学长好惨喔……”其中一个妹纸开口道。
    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好像一条狗哦。
    叫做潇潇的姑娘没说话,看着方大状的眼神已经满是星星了。
    真的是从全方面的碾压!
    案件的两个争议点,方大状都已经说清楚了。
    从头到尾没有给黄严浩任何机会,甚至连说车轱辘话的机会都没给。
    这个时候但凡要点脸的律师,也不会再重新扯什么“征信是封闭”的之类的话。
    “请被告方正面回答我,这是故意还是过失呢?”
    黄严浩不说话,他不知道怎么说,但他清楚,自己要是这会儿敢说什么,那必定会被对面那个男人给揪住,然后按在地上摩擦。
    虽然已经摩擦到流汗了。
    好在法官是认识方大状的,知道他德行,没等继续问问题,便看着黄严浩开口道:“被告方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黄严浩艰难地摇摇头,在知道对方是方老师的时候就清楚了,案子很大可能会输,现在也算是没有出乎预料吧。
    但是……这种感觉真的不好。
    “好了,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陈诉最后意见。”
    话音落下,周毅便清楚地看到,方大状就像是一挺突然哑火了的重机枪,差点就红温了。
    没办法,准备好的八个问题和对方如果回答不上来问题后的一百句嘲讽的话语瞬间被憋了回来后,谁都会红温。
    倒是看的旁听席上很多人都笑了,方大状喜欢在法庭上把对方怼到爆的事他们都听说过。
    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看到方大状被法官强行跳过了这个阶段后,有种莫名的爽感……
    最后陈述意见已经没什么话说了,“请法官支持原告(被告)的请求”,就这样。
    审判长宣布了休庭,方大状坐下来休息,白准备了,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上诉。
    如果上诉的话,那还好。
    什么是变态,这就是变态,一审还没出结果呢,已经期待着对方上诉开始二审了。
    等了好一会儿,终于,审判长出来,当庭宣判!
    根据……判决如下:
    一:更改征信记录,被告复康支行在当前已经向征信管理中心报送,并且已经更改。
    二:被告魔都飞跃商业银行复康支行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方小莹赔偿侵权损失两万元。
    驳回方小莹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三百元,由被告复康支行承担。
    法院的理由是,因为征信损害的名誉权,在报送更正信息之后足以消除影响,因此对于方小莹主张的公开道歉请求不予支持。
    说人话就是,你姓方的认为征信本身就涉及名誉权,那么在征信已经更正的情况下,影响也就消除了,所以不需要公开道歉来消除影响。
    方大状听了判决后有点沉默,居然没有支持公开道歉这个诉求,他瞬间就想提起上诉了。
    不过还是得问问方小莹这个当事人,顺便参考一下对方的意见。
    黄严浩在那里满脸地苦笑,因为程教授和很多的旁听学生都已经围了上来。
    而之前,那些各种鼓励他的舍友死党们,这会儿却是上前,很是惆怅地他的肩膀。
    “老黄,苦了你了……”
    刚刚那态势,就连他们这些人都看的心惊肉跳,生怕方老师开了嘲讽,好在法官还算给点力。
    这也就是魔都了,你放到别的地方,那根本没人会清楚这一点。
    说完又偷偷瞄一眼方老师,见对方和一个年轻人在那里说话,好像心情还不错的样子,这才放下心来。
    方老师不单单能说,还能打,这就很恐怖了……
    华栋政法内至今还流传着当初的战绩,辩论辩不过,打架也打不过,而且别人把你打了还能说你故意伤害,自己是正当防卫,找谁说理去!
    这边,方大状笑道:“没事啊,我在你眼里就是那种变态吗?非得在法庭上让人心里崩溃才行?”
    周毅心道你是不是自己心里很清楚,或者周欣然也很清楚。
    但他明智地选择不说这话。
    下了法庭的方大状和上了法庭的方大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上了法庭,那就是没人性的。
    “对了方大状,你觉得对方会上诉吗?”周毅随口问道。
    方大状闻言再次笑了:“还上诉?你是觉得那个小黄没爽够是吧,我和你说,对方绝对不可能上诉的。”
    “能不用公开道歉,他们已经烧高香了好嘛,所以他们绝对不可能上诉的,你信我!”
    “这次算是我大意了,没有注意这一层,你等我回去好好准备一下,这必须得上诉让他们好看!”
    方大状的话斩钉截铁,事实也证明,对方并没有当庭上诉,方大状也是笑得更得意
    这会儿官司打完了,当然得和学生们见见面。
    于是方大状带着周毅去和那些华栋政法的学生打招呼。
    顺便安慰一下已经失魂落魄的黄严浩,只是话到嘴边就变了味道。
    “小黄,不就是一个官司嘛,没事,可以回去问问你们领导,看看愿不愿意上诉……”
    程教授摇摇头,上前道:“好了老方,让小黄先回去吧,看把这孩子给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