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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市有两家摊子卖种子,一家种子很饱满,粒粒鼓鼓囊囊的,泛着光泽,但是卖价昂贵;另一家的种子要差一点,估计是陈种,看起来有点干瘪,价钱比那家便宜百分之三十左右。但贵的那家生意更好,因为普通人的种植技术有限,担心买到差的竹篮打水一场空,干脆贵点就贵点了。

    何勋之所以这时候买种子,一是有点点余钱,二是他手指上的泉眼已经结出一滴泉水,可以开始着手培育自己的植株。

    暂时的穷人未来的土豪——何勋走到了便宜的那家,小贩子很热情地招呼道:“老板要点什么种子?”

    “宽叶韭菜。”

    小贩子把两个小格抖抖,宽叶韭菜是细长型黄色种子:“二十块一粒,您要多少?”

    何勋皱起眉:“这么贵?”

    “老板您别嫌贵啊,隔壁还卖三十呢,这种韭菜都是能收获四季的,买回去精心养养,一粒种能长半斤一季,四季不就两斤啦?市场上一斤菜都要六十呢~”

    何勋只是笑笑,如果这么容易,哪里还有人会买死贵死贵的成品菜?衰化反应作用下种子的发芽、生育、成熟都是重重考验,一株韭菜的长成都不知道耗费多少粒种子了。更别说还有肥料,药水的支出,普通人没两把刷子,买种子至多只能保本。

    何勋不做声,在那两格子里挑挑拣拣,选了十来粒品相更差的种子,嘴里嫌弃道:“这种的也好意思卖二十块吗?”

    小贩子苦着脸看他手里确实不怎么好看的种子,底气不足道:“放心,发芽没问题的。”

    何勋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一脸“我就看你怎么卖得出去”的表情。

    俩人大眼瞪小眼儿,最后小贩子被他老神在在的表情打败了,挠挠头:“行吧,这些你要的话,打五折,不能再少了。”

    何勋满意地挑拣出来数了数,一共二十五粒,总计二百五十联邦币,末了他又嫌弃二百五难听,硬是让小贩子便宜十块给他。小贩子从米见过这么会砍价的主儿,自觉段位不够,只能同意,还给他用盒子装好,何勋正要拿着盒子走,眼角余光看到他的摊子边上搁着一个袋子,敞开的口装着一些极度干瘪、甚至变了色的种子,便问:“那些是?”

    小贩子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哦,你说这些啊,都是陈种,放太久了,基本上发不了芽,难道你想要?”

    何勋心想只要不是完全死的,他都有办法把它们发起来。

    于是他用一百块联邦币把那些“废种”也买下,大概有七八十粒,拎在手里分量不小。

    小贩子收下钱看着他的背影,被连着花式砍价的郁闷冲散许多,心里暗笑他傻子,居然会有人买废种,捡漏也不是这样捡的,让自己白白赚得一百块钱,要是这种傻子多来几个就好了。

    何勋又去买了一些家用种植长方形大槽和肥料、药水、除虫剂,幸好后三者有补贴,五十块钱就一大桶,可以用很久。把这些搬回宿舍后,他把那二十五粒相对优质种子从盒子里取出来,接了一盘水,然后食指停在水面上。

    过了一会,指尖有水光浮现,细密的小水珠沁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小攻出来了~~~~(⊙v⊙)下章就相遇了,小苗苗不要急

    第6章小偷

    小水珠逐渐汇集成粘稠的一大滴,啪嗒一声轻响,滴落在盆中,下一秒就迅速化开。

    何勋舀了一勺水出来,稀释在另一个碗中,把那二十五粒种子泡了进去。然后用水再次将盆里剩余的稀释至三大盆,浸泡五十块钱买来的一堆废种——经过他二次挑拣,烂到长霉斑、变色的、破皮的直接扔掉,剩下的足足有三十粒之多。

    第二天下班回来,那二十五粒种子已经变得非常饱满,一粒粒圆滚滚的,表皮油光水滑,用手指轻微按压可以感觉到弹性十足。另外的三十粒品相稍微差点,但也是中上的品质,而且由于是打包买下的,种类丰富,甚至有两粒是比较珍贵的白樱桃。

    何勋在盆中倒入已经调配好的营养液,将韭菜种子放进去,让它们充分吸收足够养分。其余的三十粒杂种被妥善保管起来。

    普通种子发芽需要两三天时间,而经过泉水泡过的种子,竟然只需一天就发芽了,而且发芽率非常理想,二十五粒种子在何勋的预想中全部成功出苗,纷纷长出了两撇幼嫩的绿芽。

    何勋迅速把它们移植到早已调适得非常营养的土壤中,并浇上兑了泉水的液态肥料。韭菜这种作物,需要大量营养、水分,光照则要求不高,幸好他这个宿舍是个简陋的平房,又有一面窗户直接向阳,因此非常适宜韭菜成长。

    何勋每天给它们施一次肥,浇三次水。因为泡过泉水,这些韭菜苗生命力十分顽强,一个星期下来,只有一株苗因衰化而枯萎,其他的都越长越高,比何勋预想的长势还要好。

    可惜营养水很快就用完了,等空气中的瘴气再一次充满泉眼,大概需要二十五天时间,难以维持供给。

    但何勋暂时顾不上自己的韭菜,因为地里的玉米宝宝越长越肥美,开始吸引很多馋得胆大包天的穷鬼们铤而走险,他每次上夜班,不仅要严防最后一期衰化反应,还要提防那些饿得两眼发绿的小偷,一个晚班下来累得腰酸背痛。

    一两个星期过后,何勋抓小偷抓出了经验,抓出了水平,为农场立下汗马功劳,一时间好像小偷们都知道新来的看护人身手不错,于是收敛了许多,只能远远闻着飘过来香甜的玉米香,望梅止渴。

    不过就在何勋自以为已经震慑住那些荷包瘪肚皮更瘪的刁民时,这天晚上,一个小崽子地狱无门闯进来了。

    小崽子看起来十来岁,有些瘦,头发长长的遮住脸。他动作十分轻巧,一开始何勋完全没发现他。但很明显小孩儿盗窃经验不足,在成功无声无息摘得三个玉米棒子抱在怀里后,犯了个胆大包天的错误——他见何勋睡着了,自己又实在饥肠辘辘,加上玉米香的不得了,于是乎决定就地解决赃物,狼吞虎咽地把一个玉米几乎连栗带芯地装进肚子。

    何勋早就练就一双灵耳,尽管小崽子吃相猛声音却不大,他还是听见了动静,蓦地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令他倒吸一口气的景象,居然有人当着他的面啃玉米!尽管是个未成年他也不可饶恕,要知道自己看守了这么久都还没得尝过呢,这小崽子凭什么……不,重点是,偷盗是不对的,何勋要好好替社会先教训一下这小子。

    小崽子似乎发现了什么,慌张地看向何勋的方向,何勋迅速闭上眼继续装睡。小崽子松了一口气,又得意地解决下一个,他打算吃饱再拿几个,这样明天就不用来了。

    还没等春秋大梦做完,他突然感觉风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