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97章

      “为什么还要让我还钱?”
    “我女儿嫁到了他家,凭什么还要我还98万的彩礼?”
    “才十万块钱?打发谁呢?”
    对于这个判决,她脸上就差写着“不服”两个字了。
    98万!
    她恐怕一辈子都赚不到!
    自己儿子没了这98万,怎么娶的起老婆?
    房子和车子,更是几乎没戏。
    仅凭剩下的十万,根本不够!
    “这是法院判决,若你们不服从,可以继续上诉。”
    张玮看了眼她,淡淡说道。
    “上诉?”
    “对!我们可以上诉!”
    闫野云神情一亮,连连点头。
    张玮顿了顿,又说道:“不过这个案子尚未上升到刑事层次,即便是上诉二审,没有新的证据,也很难改变结果。”
    民事诉讼的二审和刑事诉讼不同。
    即便上诉……
    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中级法院只是会对一审案情进行梳理。
    连开庭都不会。
    梳理确保审理结果没问题,便会做出二审判决。
    因此。
    闫野云就算发起二审,大概率是原封不动打回,回复一个“维持原判”。
    此外。
    即便没有上庭,二审的律师费一分也不能少,哪怕律师只是递交了个上诉资料而已。
    “没机会了?”
    闫野云听完,彻底绝望了。
    茫然不知所措。
    按照张玮所说,现在判决已经下了,若她执意不还,将涉嫌拒执罪以及侵占罪。
    极有可能再次被起诉……
    到时候的后果,就是坐牢了!
    随后。
    她转过身,看向了自己的女儿和“女婿”。
    叹了口气。
    “还就还吧,后面再慢慢想办法要回来。”
    她心中默默想了一句。
    现在双方已经结婚。
    以后再用各种借口之类的,给小儿子慢慢凑钱结婚就是了。
    只不过相较而言,这个过程偏慢。
    她的小儿子……
    恐怕要晚几年才结的起婚了。
    “妈,有个事你可能还不知道,飞章和他爸……已经断绝关系了。”
    温乐紧咬着下唇,小心翼翼的说道。
    并且将这几天发生的事,都说了一遍。
    万飞章的房子和车子,现在全部都被收回了!
    据说以后也不会再得到任何经济支持。
    “什么?”
    闫野云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坐在轮椅上的“女婿”。
    浑身颤抖了起来。
    “离婚!”
    “必须要离婚!”
    这是她的第一反应。
    自己女儿这么优秀,怎么能嫁给这么个废物?!
    在没了万中元的支持后,万飞章根本养不起她的女儿!
    她小儿子这辈子也别想娶的上老婆了!
    “乐乐,你听妈一句劝,你还年纪,才二十五岁,没必要在浪费在他身上。”
    她转过身,盯着温乐。
    当庭劝说了起来:“外面好男人多了去了,他这种人,完全配不上你。”
    “明天就去民政局把离婚给办了,后天就去相亲!”
    这一幕。
    就这么赤裸裸的发生在法庭上。
    而温乐全程低着头,一言不发。
    轮椅上。
    万飞章顿时被气得满脸通红,这些天的压抑也爆发了出来。
    “我告诉你们!”
    “这个婚,我这辈子都不会离!”
    “别以为我不懂法律,只要我不同意,你们就离不了!”
    “你们敢相亲结婚,那就是犯了重婚罪!”
    说完。
    又看向了一直没说话的温乐。
    舔了起来:“乐乐,你别听你妈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我还年轻,一定能给你幸福的……”
    可惜的是。
    温乐全程低着头,始终没有表态。
    或者说。
    她现在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
    ……
    旁听席。
    张清源等人瞪大了眼睛,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被告席的发生的一幕。
    在他们看来。
    这一幕比起法院判决精彩多了。
    “我觉得,以后还是要多看看民事诉讼的案子,虽然没有刑事判决刺激,但有意思多了。”
    “刚刚审理的时候,不是说关系很不错吗?怎么突然间就要离婚了?”
    “法官他们现在肯定有种被欺骗了的感觉。”
    “总算有人能治治这家人了,没想到一物降一物啊……”
    “……”
    张清源等人压低着声音,窃窃私语。
    看的津津有味。
    这家人能索要出168万的彩礼,就已经足以说明品性。
    现在……
    万飞在对方翻脸无情的情况下,居然像狗皮膏药一样,还赖着他们。
    的确。
    只要他不离婚,闫野云他们就不能怎么样!
    旁听席的c位上。
    秦牧同样在吃瓜,也是感慨不已。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同样在他的意料之外。
    而周全民和其他几个审判员,现在同样站在原地吃瓜。
    脸色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