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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最后。
    公诉人总结了一遍上述证据,以及其附属的犯罪情况。
    加上盗窃罪,一共是五个犯罪事实。
    “我……我我……我就偷个快递,怎么就犯了这么多罪了……”
    许乐山茫然看着四周,都快哭出来了。
    他小偷小摸也不是第一次了。
    从未失手被抓。
    这次莫名其妙被吓晕。
    醒来之后……
    还没反应过来,就上法庭了。
    控诉环节里,对方控诉他犯了五条罪。
    要求判处12年有期徒刑。
    说实话。
    他到现在还是懵的。
    而旁边的张玮,明明说好了会反驳。
    可听到对方的举证以及提出的罪名后……
    居然变成了哑巴。
    一句话不说。
    ……
    旁听席。
    看热闹的张清源等人同样有些懵。
    压低着声音,悄然讨论了起来。
    “什么情况?不是说偷快递吗?怎么出现了这么长串的罪名?”
    “这个小伙子有点刑啊,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我本以为只是个普通的小偷而已。”
    “在我看过的庭审里,他绝对可以排在前三!”
    “我也觉得,能超过他的,估计只有霸占了老张家房子的那对夫妇了……”
    “……”
    开庭前。
    他们都以为是个小案子。
    还有点觉得没意思。
    没想到……
    才开庭不久,公诉人就检举出了足足五条罪名!
    五个罪累加起来。
    直奔12年。
    以貌取人,果然不准。
    众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许乐山,抱以敬意。
    而证人席上。
    秦牧和其他业主并排坐着,同样有些惊讶。
    这种情况也超出了他的预料。
    “这个许乐山的运气……也太倒霉了吧?”
    他嘴角抽了抽。
    照理来说,盗窃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许乐山这种取得了大部分人谅解的……
    最高不会判处超过两年。
    可现在……
    他的开盲盒行为,开出了一系列的“资料”。
    这些资料有机关公文,也有商业机密,还有身份证等重要的私人财物……
    这就使得他涉嫌的犯罪一下子增加了。
    刑法第280条规定,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在立案标准上,特别规定了本案为行为犯。
    即只要执行了该行为,就该追究其责任。
    而在他开盲盒的快递里,存在四个公文,构成了多次、反复窃取的行为。
    按照相关司法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还有故意破坏财物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等,都符合了构成要件。
    其实。
    判处最重的,当属于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除了我的反馈信,也不知道是哪个业主的公文……”
    想到这里。
    秦牧忍不住看了眼身边的业主们。
    他们和自己一样,主要是担当人证,必要时候出庭,以证明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
    三个小时后。
    法庭上。
    举证、质证环节结束。
    本次案件的审理,也进入了最终陈述环节。
    这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面如死灰的许乐山看了眼张玮,心情十分沉重。
    尽管刚才张玮给他进行了诸多减刑方面的辩护……
    但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他的刑罚依旧很重。
    反正不可能是三年以下!
    “我已经尽力了,积极认罪吧。”
    张玮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叹了一口气。
    在辩护缓解里。
    他反复提及诸多可以参考减刑的情节,尽全力争取减刑。
    比如说初犯、积极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已取得部分受害人的谅解等等。
    刑罚应该能减下很多。
    而许乐山听后,却是更慌了。
    “我……我我……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性,以后一定会改过从善,重新做人,认罪认罚……”
    花了三分钟。
    许乐山才结结巴巴的念完了张玮给准备的陈述词。
    忐忑的等待了起来。
    半个小时后。
    合议庭商讨完毕。
    周全民带着其他审判员重新走入了法庭,开始宣布本次案件的判决结果。
    “经过了晋城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的公开审理,对被告人涉嫌的盗窃罪一案,认定如下:
    被告人许乐山,在山水花园小区快递点,曾连续、多次、反复施行盗窃快递行为,盗窃七次,累计盗窃快递26个。
    其中,日用品十三个,国家机关公文资料4个,公司商业企划书1个……
    经过合议庭联合审理,该案事实清晰明确,被告人对此供认不讳,案情无疑点,证据链充足,现做出以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