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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6章

      “在公安人员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多次看到,她们不断重申自己才未成年,显然早已知道未成年犯罪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恃无恐。”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她们是出于二次报复心理,故意传播的该视频。”
    说完。
    公诉人再次拿出了当时的执法记录仪影响,当庭播放了起来。
    “你们放开我,我还没成年,你们凭什么抓我?”
    “隔壁班的张强都把人骨头敲碎了,你们都没抓,我们就划拉了她几道,凭什么抓我?”
    “放开我,你们不能抓我!”
    “……”
    几个清脆的声音传了出来。
    说话的正是乐依柔、计春春等人。
    刚被抓的时候,她们的态度还有些嚣张和桀骜。
    而乐依柔等人的辩护律师看到这个证据后,顿时面色一变。
    刚才的自信……
    瞬间消失了。
    他忍不住转过身,看着被告席上的乐依柔五人。
    没想到……
    她们竟然在面对民警的时候,一点都不带怂的。
    还能义正言辞的说出这种话。
    这么以来,他从逻辑上出发的推理,并不能起效果。
    以她们的行为来看,极有可能真是出于二次报复,才会将这个视频转发到群里去了。
    “从逻辑推定,她们转发错了视频的概率,并不大。”
    公诉人展示完证据,接着说道:“而且视频发布出去后,有两分钟的撤销时间,她们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反应,并且将其撤回。”
    “但她们却并没有选择撤销,而是任由其在各个群里不断转发、扩散,明显是动机不纯。”
    “其对孙洛灵进行身体上的霸凌、迫害在前,恶意传播侮辱视频,践踏孙洛灵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在后,情节极为恶劣,自然应当严惩!”
    公诉人的声音。
    一字一句。
    不断回荡在法庭上。
    可辩护律师的脸色,却是愈发难看。
    突然沉默了。
    第三百三十五章 惊人的未成年犯罪数据!
    “刘律师,你倒是说句话啊。”
    一旁的乐剑见状,满脸焦急的催促了起来。
    在他眼里。
    公诉人说了一大堆,对着他女儿进行了轮番控诉。
    可己方律师……
    却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言不发。
    让他十分不满。
    他花钱。
    是为了胜诉的,而不是在这里当木头人被骂的。
    “这个点……争不赢了。”
    这名律师回过头,瞥了眼被告席上满脸无辜的乐依柔等人。
    无望地摇了摇头。
    原本。
    他的论点和证据都是比较充分的,还有法律上的依据作为支撑。
    可是……
    谁也没想到,乐依柔几人在执法记录仪中的表现如此嚣张。
    要知道。
    任何庭审的最终结果,都是出自于合议庭。
    而他们审判……
    自然会受到各方面的影响,比如说被告人惯有的行为方式、态度等等。
    五人霸凌了孙洛灵之后,依旧如此嚣张。
    毫无疑问。
    在进行动机判定的时候,大概率会将她们转发到其他群聊的行为定性为主动故意。
    法律上所说的主动故意,从来不是由个人讲述的。
    而是通过逻辑推理,结合事实,以及惯有行为推定出来的。
    “那……那那我女儿……”
    乐剑和其他几个中年人闻言,都变得紧张了起来。
    死死盯着律师。
    “看下一场吧。”
    律师轻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
    动机上的争论,基本宣告失败了。
    对方提出的这些证据,完全击败了他提出的主张。
    要想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进行减刑,就只能看接下来的自由辩论环节了。
    “咚——”
    与此同时。
    法庭上。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郑重询问双方:“你们还有没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的?”
    在确认双方都没有新的证据后。
    庭审进入了最激烈,观赏性也最强的阶段。
    公诉人接着站出来。
    开始反驳被告方的少管所惩罚申请,怒斥道:“我院认为,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虽然年纪较轻,但在行动和认知态度上,都对法律置若罔闻,没有丝毫敬畏之心。”
    “其在校期间,多次结伙,对其他同学进行金钱、身体、人格尊严上的剥削和霸凌,屡教不改,肆无忌惮。”
    “此次更是对受害人孙洛灵造成了身心上的双重打击,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诸多学生家长也向我院发来了联名申请,要求对其严惩。”
    其实。
    这个案子的关注人数非常多。
    尤其是该中学的那些父母们。
    在知道了孙洛灵的情况后,他们都害怕孙洛灵的事情在他们的孩子身上重演。
    因此。
    特地发起了联名申请,送到了他们检察院。
    请求重点惩治乐依柔等人。
    “此外,根据刑法,少管所针对的是年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
    这名公诉人停顿了片刻,接着说道:“这条规定设定之初,考虑的是十四岁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此案社会影响极大,犯罪情节十分恶劣,导致了他人精神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