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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254节

      #value! “说你是条蠢狗!”陆希也毫不客气地回瞪过去,“被人骗得头脑不清,拿着仇人当恩人!哦,也不一定你就真的是头脑不清,只不过夏国后裔已经被定义为罪恶与堕落,要抗争太过艰难,反而是当一条顺从的狗更容易。所以你选择当狗,这样还可以安慰自己,等你死了就能上光明之山。哪怕是证据摆在眼前你都不敢相信,因为一旦相信,你这自欺欺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你不是为自己祖辈的罪恶而忏悔,别说得那么高尚,你不过就是为了自己能过点好日子罢了。不做守夜人,你就是人人喊打的魔鬼,做了守夜人,就可以高高在上地决定别人的死活,你要的不过就是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罢了,偏偏还要把自己说成负重前行的英雄。简直是虚伪、无耻!”
    “吼!”猎犬猛然咆哮,三个脑袋同时张开了嘴,中间的头颅喷出黑色毒液,两边的脑袋却喷出了黑色的火焰。
    海因里希在他张口的同时就冲了过去,重力环的压制之下,猎犬的头颅也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沉,一口毒液全都喷到了地上。随即,骤然失重的感觉又让他身体一轻,一时没站稳,就被冲上来的海因里希掀翻了。
    两侧的头喷出的火焰舔上了宫殿的顶梁,那根整楠木的大梁无声无息地化成了焦炭,房顶立刻有些岌岌可危起来。
    “出去打!”海因里希低沉地吼了一声。
    猎犬是不想出去打的。海因里希能飞,在空旷的地方当然是他吃亏。但是——不知怎么的,他看见被自己烧成焦炭的房梁正往下掉灰,直接落到了那具安详躺着的尸骨身上,忽然之间就有点心虚,竟然真的顺着海因里希的力量冲出了殿门。
    呯地一声,两扇沉重的大门被撞飞出去,陆希脸颊肌肉一抽,又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也跟着冲了出去,几乎破声地喊:“庄稼!不许毁了庄稼!”
    然而这片空间只有这么一点儿,除了宫殿与田地之外,就只有举行祭礼的小小广场——原本是白石砖铺地,几百年过去,砖缝里野草丛生,连白石都看不到了。
    海因里希也没有飞翔起来。不为别的,他一飞起来,猎犬必然要吐火吐毒,到时候稷丘前面就这么大点地方,怎么可能不伤到庄稼?
    怪的是,他没飞,猎犬也没有再吐什么火焰,两人居然不约而同地放弃了魔法,改走肉搏线路,在野草丛生的广场上滚成一团,只听见拳头到肉的声声闷响。
    面具和疾风面面相觑——两个大魔鬼,打起架来仿佛贫民区的无赖,满地打滚……倘若不是地面被他们震得直颤,恐怕真会被人当成两个无赖打架。
    不过陆希可没工夫管他们,而是直奔那几块田地。
    稷丘的空间里季节倒是跟外面差不多,高粱和稻子都已经成熟,虽然因为多年无人打理,都变成了半野生的作物,但颗粒倒还饱满。
    宫殿里有董史官用青铜片磨成的镰刀,不过已经生满锈迹。好在陆希随身带着匕首,只捡成熟的穗子割,割下来就装进了铭刻字迹的青铜鼎里——这个鼎她要带出去,这种空间碎片有时候并不稳定,这种证据还是带回长云领好好保存为好。
    然后,她还在田地里发现了花生!
    “这是没有光明神赐福的东西——”疾风看见她从泥土里刨出一串白生生的东西,跟高粱穗子一起放进铜鼎,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陆希毫不客气地冲他翻了一个白眼:“宝石也是藏在地下的东西,怎么教会还拿它来镶嵌壁画,甚至还镶成彩虹呢?”
    疾风被噎住了。陆希冷笑:“我来替你回答吧。因为宝石是贵重的东西,是神官和骑士喜欢的,所以哪怕它藏在地下也是好东西。但是你们不缺食物,生在地上的小麦就够你们吃了,当然不必考虑泥土里的东西。至于那些没有食物要饿肚子的贫民,那你们可不会替他们着想——哦,你们还要禁止他们找到别的食物,这样他们的生命就全掌握在你们的手中了,对吗?”
    “胡说!”在广场上肉搏的猎犬大声驳斥,随即就因为分心而被海因里希压到了身下,后背重重落地,将身下的白石砖砸出了裂纹,他自己背上的蛇发也被碾断了一片。他一边极力支撑着想翻起来,一边还要顽固地反驳,“神官们为农田祈福,就是希望有更多的食物可以让所有人吃饱,是你们这些贵族收走了粮食,眼看平民饿死!”
    “说得好像你们教会不收税一样!”陆希现在听他说话就来气,“你们双塔,有没有把自己的粮食分给那些饥饿的人?就说你自己!你给街头的乞丐分过面包吗?你替吃不上饭的人做过什么?”
    猎犬奋力给了海因里希一脚,梗着脖子吼道:“那你们这些臭贵族又做过什么?”
    “我在长云领开工坊,教堆肥,寻找新作物。”陆希走过来,蹲在猎犬头边上,自上而下地俯视他被海因里希掐得通红的脸,“我让长云领的一万多领民有饭吃,有衣穿。我还救了海风郡一万多人——在教会抛弃他们,让他们在瘟疫和魔兽面前等死的时候。我现在养活着三万多人,你们双塔,救过这么多人吗?你,救过这么多人吗?你喊着赎罪,那你除了杀人,还做过什么吗?”
    她现在离猎犬很近,如果猎犬拼着被海因里希重创也要对她喷一口毒液或者火焰,那么即使海因里希近在咫尺也是不可能完全拦下来的。
    但是陆希半点都没有在意,还在继续说:“你知道神官祈福能够让田地增收多少粮食吗?红衣主教可以增收三成,大主教和主教大约两成,牧师——如果不是特别擅长祈福术的,也就是增收一成多一点。”
    这真是她计算过的,神官的祈福增加的收成就是这些。不过她隐去了一件事——有神官祈福的土地可以不休耕,而没有神官祈福的土地必须休耕,不然连续耕作,那个产量就下滑得比较厉害了。
    但是陆希当然不会把这一点也说出来,而且休耕这种事也只有大地主——比如像之前冯特公爵这样拥有青石城外大部分土地所有权的——才能做这样的决定,而普通农夫,家里就那么一块小田地,休了耕怕不是就要饿死。所以休不休耕,与农夫的关系其实并不大。
    “那么你知道教会收的税是多少吗?”陆希盯着猎犬的眼睛,“你知道信徒每年给当地教堂的供奉是多少吗?你知道圣水要多少钱才能买到吗?你知道这一切加起来,抵得过增收的那部分粮食的价值吗?”
    猎犬实实在在地被噎住了。教会本身收的就是什一税,也就是说一个牧师祈福所增收的粮食,也就够交什一税罢了。
    “各地的教堂,有多少主教和大主教?有多少红衣主教能为土地祈福?别把神官说得那么伟大,他们不过是在给自己的税收出力罢了,农夫可没得到多少好处。要是没有农夫种地,他们去给野草祈福吗?都吃屁去吧!”
    面具和疾风都表情复杂。他们当然不是想眼睁睁看着猎犬跟人肉搏,但苏赛恩在旁边盯着呢,只要他们两个动手,苏赛恩肯定也要加入战斗的,到时候谁挨揍是很显然的事。所以他们只能在这里听着女公爵大骂教会,还直接爆了粗口……
    更糟糕的是,他们无法反驳,因为什么税啊供奉啊,他们都是知道的,而且稍微一算,就知道女公爵说得半点没错。
    但是,这个计算结果真的太……那个了。之前他们都觉得,教会比贵族高尚太多了,毕竟教会为土地祈福才养活了那么多人,教会为民众治疗才让他们从病痛中摆脱出来,而贵族什么都没做,只会收税和享受,根本没把平民的生命看在眼里。
    结果现在这么一算,原来教会也不是白做慈善的,他们祈福增收的部分,都通过什一税和供奉收回来了,那,那高尚的部分在哪儿呢?
    这三个人都是平民出身,面具甚至是个流浪儿,所以他们一直觉得,因为有了教会才拯救了他们,让他们脱离了之前的贫困生活,因此自然而然就认为,教会是做好事的,而贵族才是最大的祸害。
    然而现在,教会的“慈善”与“仁爱”却被女公爵一连串的数字给揭破了,数据才是最有说服力的东西,在它的面前,一切谎言都将无所遁形!
    但其实他们两个还好一点。疾风这个人其实是个比较大条的性格,他在信仰方面是挺虔诚,但远不到狂信的程度,事实上他进入审判厅,主要是因为他和猎犬的关系,他是来做“搭档”的,否则他可能更倾向于去某个教区,做教堂的守护骑士。每天就是巡逻一下,看看教堂附近有没有什么女巫或者黑暗生物啦,可能还顺手抓一下强盗或者小偷啦——事实上他这种性格居然能升到高级骑士,也是件挺不可思议的事。所以对于他来说,这种证据确实很让人三观动摇,但还没到崩溃的地步——教会如果有什么不好,不好就不好吧,他有啥办法呢?
    而面具,他倒曾经是个狂信者——守夜人里大部分是狂信徒,比例要比骑士与神官高多了——但自从有了妮娜这个圣女之后,他已经被“打击教育”过好几次了,所以现在女公爵说出什么样的事实来,他都有种“果然又来了”的感觉,有些痛苦,但好像因为有所准备所以也就没那么痛苦了……
    最受刺激的其实是猎犬。因为本身是双黑的堕落血脉,猎犬在某些方面比面具还要狂热——其实陆希说得并没错,即使在守夜人中,猎犬的地位也是最低的,假如他不显示更多的虔诚,恐怕日子是过不下去的。
    当然,这是他刚觉醒成为魔族时候的事,等他逐步升为高级魔鬼之后,就没人再敢提他的双黑血脉了。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猎犬也已经把自己洗了脑,对夏国的仇恨与厌弃,对贵族的鄙夷与敌视,和对教会的敬仰与美化,已经深刻在他的头脑当中,仿佛一个戴久了的枷锁,自身的皮肉都已经顺着枷锁上的倒刺生长,所以就不太觉得疼了。
    但是现在,这枷锁在被人撼动和撕扯,尽管它可能是在打开,但在打开的过程中,就已经一片片地连皮带肉在往下撕了……
    “你胡说——”猎犬感觉自己失去了力量,海因里希扼在他脖子上的双手仿佛忽然加大了力量,让他感觉一阵阵的窒息。他眼前发黑,肺叶似乎已经无力再张开,他试图掰开海因里希的手,试图用力呼吸,但是都做不到……
    “卡尔!”疾风一急之下,喊出了猎犬的真名,“你怎么了?”
    海因里希冷静地爬起来,并且把陆希也拉到一边:“我可没做什么。”因为不想把这个空间毁坏,他很谨慎地没有使用什么魔法,只靠魔族本身的能力在打架。这种情况下,同为大魔鬼,尽管他占了上风,但也还没到能直接把猎犬掐死的程度。
    “那就是自己口吐白沫了。”陆希也冷静地说,同时不免想到了所谓的“死老公文学”,当然猎犬没有死老公,但他死不承认教会不好的模样,确实也跟那差不多了。
    又或者,这是眼看打也打不过,说也说不过,就准备碰瓷了吗?
    疾风不懂碰瓷是什么意思,盖因光明大陆只有夏国有瓷器,在其覆灭之后制瓷的手艺也失传了,所以现在贵族用金银器,平民用陶器和木器,贫民用叶子和手,对于“碰”一件瓷器的含义,自然就无人能够领会了。
    但是他知道猎犬这是什么毛病啊。
    “他,卡尔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就说用炼金药剂是不好的!?
    第307章 夏国遗址(六)、我会继续寻找真相,直到揭穿一切谎言
    “这, 这个是女巫的魔药!”疾风瞪着陆希手里的草,之前他就看见山坡上生长的一小片这种植物,但是当时没看清楚。现在他可看明白了, 这不就是紫钟花吗?这可是教会鉴定过的女巫魔药, 有些女巫声称这种药可以让死者复活,但最终却是服药之人有些很快就死了, 有些则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也终于死去。
    陆希没理他, 只是向身边跟着的一个女孩示意了一下,女孩立刻转头对疾风说:“这是什么女巫的魔药,这是草药!这种花叫做毛地黄,它的汁液里含有一种力量,可以让人的心脏兴奋起来,因此如果有人的心脏没有力量跳动, 就可以使用这种药来救他。但是这种药物太强了, 如果使用的量把握不好, 或者有些人身体太弱无法承受,就会死去。所以这种植物不可以乱吃乱用, 随便使用就会中毒。”
    这个女孩就是卡玛的徒弟之一, 莉莉丝也会把一些夏国常用的草药知识教导给她们, 其中要数这个女孩学得最快——虽然说自己上手那是不行,但理论知识倒是记得非常清楚,连毛地黄这个名字都说得清清楚楚。
    然而疾风一听就更急了:“会中毒, 那怎么还能用?”
    陆希停下了手:“既然这样,我就不用了, 你把他带走找神官去治疗怎么样?教会的圣光肯定不会中毒, 想必一定能把他治得像没有病一样。”
    疾风不敢说话了。猎犬的病并不是没有神官治过, 但是全都治不好。而且猎犬是魔鬼, 圣光对他也是有伤害的,太过高等的神官如果给他刷圣光,那还说不好是治疗得多还是伤害得多呢。
    陆希冷笑了一声:“怎么了,神官治不好的病人就是神弃者,草药治不好的病人就是女巫害人?那被草药治好了的人又怎么说呢?”
    疾风嗫嚅:“用魔药治疗的人,过几年也会死的……”
    陆希险些要笑出来:“合着喝了圣水是永远不死的吗?”这些人的脑袋到底是僵化到了什么程度啊,说是榆木脑袋,榆树都要抗议的。
    疾风看她扔下草药不动手了,心里又急起来。猎犬的情况很不好,嘴唇几乎已经完全变成了紫色,呼吸微弱得像个死人一样。别说神官能不能治得好他,就说现在他到哪儿去找个神官啊?众所周知,长云领连教堂都没有的!
    “那,那——”疾风最终还是低下头,“请您用草药救他吧……”
    “先做一个治疗前的通知。”陆希抱着手臂没动,“首先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疗,就像圣徒也会遇到神弃者一样——我现在砍掉你的头,哪怕教皇立刻降临,也救不活你,明白吗?”
    疾风听见她毫无顾忌地就拿圣徒和教皇来举例,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但还是老老实实点头了。
    “第二,”陆希还没说完呢,“因为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所以治疗有时候只是缓解症状,让人不会当场死去,但是等病情加重到无法缓解的时候,还是会死。就算你的教皇来治,也是这样,他并不能让人长命百岁,永生不死。明白吗?”
    疾风又听见教皇的称呼,但也只能点头。
    “那就来签知情同意书吧。”陆希冷冷地说,“第一,治疗有危险,家属如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治——”
    “治,治治治。”疾风看着猎犬一副马上就要挂掉的样子,哪敢说不治。而且他也明白这位女公爵的意思了:“如果没治好,不,不怪您!”
    “哼!”陆希冷哼了一声,“真遗憾,你要不能接受该多好。”
    疾风一句话都不敢再说了,只能老老实实看着女公爵一边制药,一边还在对身边的女孩说话:“你刚才说得很对,毛地黄的使用有很多禁忌,首先就是要确定病人究竟是什么病情,比如说如果是心肌梗死,那就绝对不能使用毛地黄,这属于药不对症,不但不治病,还会死人。一些所谓的女巫用魔药害死人的情况,就是因为对病情的判断不准确——使用草药治疗的难度首先就在于此,不像圣光可以无脑刷,治不好也治不死,草药是有针对性的,必须先有诊断,才能用药。”
    疾风感觉膝盖上又被戳了一剑,但他不敢说话。
    女孩小声说:“可是心脏的毛病很难诊断……”她听了课,感觉不同的病症,表现却很相似,好难分辨啊……
    “你现在还没有经验。”陆希安慰地说,“而且只靠眼睛看确实是不行的,还需要更多的检查方法——比如说我刚才让百丽儿来做的心脏b超,就能排除患者是心肌梗死,然后结合家属对其病情的描述,才诊断为他是先天性心脏病,心肌无力,再加上剧烈运动以及胡乱服用刺激性的炼金药水之后引发心力衰竭,这样才可以使用毛地黄。”
    刺激性的炼金药水,胡乱服用……疾风下意识地往猎犬的膝盖处看了一眼,不知道他在昏迷中是否有挨了一下的感觉。
    “最后。”陆希看一眼奋笔疾书做记录的女孩,“要注意心率问题。洋地黄在增强心脏收缩能力的同时会降低心率,所以心率若低于60次每分钟,就要停用,否则心率降得太低,病人是很危险的。同时洋地黄毒性强,还要按时监测血药浓度,这个交给劳拉,若浓度过高,也要停用。好了,现在我们先给他用药,等用完药,你再给我背诵一下,洋地黄中毒应该怎么做。”
    疾风听得脑袋嗡嗡发晕,不由自主地按住自己的心口——心脏收缩是什么意思?心脏不是在呯呯地跳吗?哪里收缩了?心率是个什么意思,血药浓度又是什么意思?而且用了这个药还会中毒?中毒了能救吗?
    他真的想说一声不要用了,但随即就听见女公爵对女孩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手头只有洋地黄,所以如果确定这种药物对病人有效,那么就要尽量施救。或许救治最后无效,病人仍旧死亡,那么有些人或许会觉得,救了反而被人埋怨,不救那就不会有错——这确实是经常发生的事实,因为病人的家属没有相应的知识,而当医生的救治不符合他们预期的时候,就会将失去亲人的悲伤转为愤怒,并且迁怒于医生。”
    “医生这个职业是很难做的,因为万事莫重于人命,医生肩上担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必然要比其他行业的人更为沉重。如果仅仅将它看成一份工作,那么明哲保身也无可厚非,但是我总希望,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还是能够把治病救人放在最前面,多为病人想一想,只要有希望,就尽力去救一救,后果如何,在救完之后再考虑。”
    疾风悄悄地往后缩了缩。这一刻,他觉得女公爵身上好像亮起了圣光,照得他睁不开眼,只能默默低下了头。
    陆希走出治疗室的时候天又黑了,海因里希拎着个食盒站在外头,何塞正在保持着食盒的温度。
    “还救他干吗?”海因里希习惯性地拉着脸埋怨,“至少也该先吃了饭。不是你自己说的吗——定时三餐才能养胃!”
    陆希叹了口气:“黑翼死了,伊丽莎白就险些没命,全靠妮娜救了回来。守夜人死了我倒不在意,但跟他绑定的圣女也会受累——听说那个圣女身体也弱,谁知道能不能再救下来呢,妮娜也不是每次都成功。”
    海因里希撇了撇嘴:“他死了,你真的不在意?”
    骗人的。刚才她在屋里说的话,外面也能听见。毕竟相处了一年多,谁还看不出来她对人命的重视吗?
    在别的领地,别说奴隶了,每年因为冲撞领主而死去的平民至少也在两位数,有时候大概就是走在路上没有来得及退开而已……
    但是在长云领,矿山上那些“劳改犯”,每天还有两顿干饭,菜汤里还有油水呢。如果换了别的领地,他们早就都上绞刑架了。
    真要是不在意猎犬,把他扔在霉菌沼泽就行了,至于说跟他绑定的圣女,就交给妮娜呗,能活就活,活不了也不是她的错。
    “你可别因为他是双黑就心软了——”海因里希还是忍不住要多说一句,“他可不觉得跟你是什么同胞。小心救醒了,就是农夫与蛇。”这个故事他可记得牢牢的呢。
    “不是因为他是双黑,而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洗脑和欺骗的人。”陆希叹了口气,“如果他半点触动都没有,在稷丘的时候也不会不用魔力了。”
    海因里希撇了撇嘴,但最终不得不承认:“想来他还有点脑子吧,没有完全变成石头。但是等他醒了怎么办?”
    “他们俩只有一个能回去。”陆希也考虑了这个问题,两个都放回去可不行,万一给她反咬一口呢?就是一个大魔鬼放在长云领,会不会有点危险?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他?水货!”别说,陆希带来的一些陌生词汇,用起来却是真的形象生动,猎犬这种用炼金药水催起来的大魔鬼,可不就是掺了水的货色嘛。
    陆希张了张嘴,没纠正他关于“水货”的错误认识,反正她自己也倾向于“掺假”的用法:“那面具呢?”
    “他没问题。”海因里希狡猾地笑了一下,“我想他是绝对不会愿意让人知道他跑来长云领是做什么的。另外,他也一定不希望他的那位妮娜跟着他倒霉。”
    这次轮到陆希拉长了脸:“妮娜不是他的!妮娜属于她自己!”
    “是是,我说错了。”海因里希马上承认错误,“我想你可以跟他谈谈,顺便让他带封信给妮娜小姐——现在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如果说之前还担心面具会泄密,那么现在看来是不会了,也不知道妮娜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硬是把一个狂信徒给扭过来了。
    何塞在一边安静地站着。虽然给食盒里的饭菜保温的人是他,但自从陆希出来,他发现自己插不上话。他未能跟着陆希去霉菌森林,所以他没有亲眼看到夏国的那块遗址碎片,也没有跟猎犬战斗过,所以他现在所知道的一切都是陆希回来之后的讲述,自然而然地缺少了许多细节与身临其境的感触,所以即使想说话,也总是隔着一层。
    就像以前他没有陪着女公爵去做过的那么多事情一样……明明他是最早跟她一起采蘑菇,一起面对那些来追捕女巫的人,一起去给黑莓镇的男爵治病,又一起来到长云领……他陪着女公爵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却没能抓住机会更深地参与进去。
    他可能,确实是晚了一步,之后就再也追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