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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最能放松身体,抚慰心灵的事,一周一次、两次,原本就很珍贵。
想着这些,我来回踱了好几次,终于在丽影广场熄灯时,等到了一束干焦的玫瑰花。
“噔噔噔,情人节快乐!”何星楚的大头从玫瑰花后面伸出来,嬉皮笑脸,他不够帅,眼睛不够深遂、牙齿不够整齐,但还算秀气,不妨碍我欣赏他。
“五块钱的玫瑰花。”我接过来,嗤之以鼻。
“凡是不要看表面哦!要看内涵,人最重要是要有内涵,你说是不是?”他挑着眉头,盯着玫瑰花说。
依我对他的了解,花下肯定藏着什么。我探手进去掏,也不计较被刺得那样疼。掏出来一个戒指盒,我有些发愣。
虽然我也不会say no,但我还没有准备好。他这下,玩这么大吗?我们要结婚了吗?他要给我个避风港了吗?
我迟疑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却那样坚定,眼神是那样深情。有点紧张,又有点害怕。我的心咚咚打鼓,深深吸了一口气,颤颤巍巍地打开了戒指盒。
“Biu~”一股小水柱不偏不倚地喷在我的脸上,水珠吸收了我的底妆,滴落在我的衣领上。
我生无可恋地松了手,戒指盒啪地掉落在地。
我是个神经病,交了个……智障男朋友。
“何星楚。”我面如死灰地说,“你还有心吗?”
他知道玩大了,立马收敛起笑容,掏出手帕往我脸上糊去:“对不起对不起,妆没花,啊,你更美了,更美了,宛如出水芙蓉……”
我笑不出来,转身就走。
他在我身后穷追不舍,说:“对不起,真对不起啦……我,我,我,我无条件答应你十个要求好不好,十个!你说,你快说呀!”
我停下脚步,指着他说:“我只有一个要求——你!滚!”
他如当头棒喝,瞪着眼睛一脸哀求,倔强地不言不语。我为了防止自己心软,别过了脸,干巴巴地说:“我们玩完了,何星楚,你好自为之,以后不要出现在我眼前。”
说完,我撒腿就走。
心不可遏制地抽搐、疼痛起来,令我既惊怕又慌张。“我要和你分手”这种话,我嚷嚷过好几次,我以为分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以为我早就想跟他分手。
直到我哭着上公交,我才知道,我苦苦等他四个多小时,并不是为了跟他分手。
我跟在他身边,没房,没车,没地位,没安全感,甚至没有饱饭吃,并不是为了有一天跟他说分手的。
三年的青春仿佛全被我拿去喂了狗。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希望对胃口,希望多多支持!
☆、第 2 章
②
三年前,我在香港的信和中心地库第一次遇到何星楚。在逼仄的空间里,更要小心地与保持与他人的距离,我在那一排排的CD里找寻着,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肩膀。
他只比我高那么一点,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斜挎着帆布袋。他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伸手就抽出了“THE GAZETTE”的一张单曲碟。我心里一动,这么小众的乐队,他怎么会听?
也许我的反应太明显了,他不好意思地问:“你也想要吗?”
老天,他的粤语太憋足了。
我忍不住笑喷,我说,我不想要,我就是奇怪,我居然能碰到听GAZETTE的人。
“我都听的,视觉系也很好玩,这不,待会我就去听シド的live。”他笑起来不见了眼睛,露出稚气的小虎牙。
“天啊,我也是要去听他们!”我那时激动得有些过分了。
于是同为乐迷,我们交换起彼此的信息来。后来我们居然发现,不仅年龄相仿,我们还在同一个城市谋生。只是,我是本地人,他是外地人,他是专科念书,才来的A城,才三四年,本地话学得不伦不类。
我平日都只是单打独斗,并没有混粉丝堆,加之此次的参战完全是临时起意,来到香港后更加是形单影只,虽然最后找到了一起分担住宿费的伙伴,但大家并没有结伴行动。那天是多得遇到了他,才有人陪我一起排队买周边,排队入场。排队的时间是那样长,我们也断断续续地聊了不少。那时我才刚从学校毕业,工作还没有过试用期,因为对社会的不适应,不知不觉中我发了很多牢骚,他却一直配合着我的对话,书比我念少一年,人也比我大一岁,他完全是以前辈的身份挑选着语言和我说话。
既不过分附和,也不一味否定,是个优秀的倾听者。
进入会场后,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加之看摇滚演唱会,就是要挤,要跳,要拼体力,我们那排不知怎的,挤着挤着整排都倒在了地上。他赶紧把我从地上捞起来,干燥有力的手,于我而言是正人君子的、善良的。
因为觉得是种缘分,我就答应了第二天跟他去逛特别的文具店和维多利亚港。因为告诉了我妈我要到香港去,她还嘱咐我去看看金器,我觉得跟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