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406章

      这是别人南镇抚司的职权啊。
    数日之后,一向张扬跋扈惯的了北镇抚司终于忍无可忍,和南镇抚司爆发了一场冲突,旋即迅速扩大,很快,整个应天城的南镇抚司都蜂拥而来,连诏狱里的人都出动了。
    北镇抚司不甘示弱,仗着人多,硬扛南镇抚司。
    又一场死数人伤百多人的群体打架案件。
    还算万幸。
    双方彼此都有节制,没敢绣春刀出鞘,只是拳头相向,饶是如此,南北镇抚司各有数人死在乱拳和践踏之下,受伤者达百人。
    连城外的京营都被惊动,最后强行镇压下去。
    这一次,整个南镇抚司的人都参与到了其中,北镇抚司亦有数百人,郑赐、丘福、朱能碰头之后,为了防止事态继续扩大,只好行霸道手段。
    南镇抚司,全员入狱。
    北镇抚司,凡是参与其中的人皆被押入大牢,因镇抚使赵曦已死,暂时负责北镇抚司事务的指挥佥事李春,因管理不力,亦被问罪押入大牢。
    刑部天牢不够用了。
    丘福和朱能一看,得了,分开关押。
    南镇抚司全部押在刑部天牢,将刑部天牢里的北镇抚司缇骑押解出来,和第二次内讧打架的北镇抚司缇骑一起,押入京营天牢。
    这才平息了下去。
    然而三司会审还是要继续的。
    在南北镇抚司这种内讧不止的局面下,本想继续就赵曦一事审问赛哈智、黄昏和于彦良的陈瑛,迫于大皇子、丘福、朱能、郑赐和薛岩的压力,只好草草结案,送递到乾清殿。
    结案陈词:赵曦之死,误伤落水,赛哈智犯有不可推卸之责。
    没办法。
    若是继续任由南北镇抚司这么闹下去,别说应天的治安会乱,传到番邦去,影响不好,搞不好就会让番邦以为大明又内乱了。
    到时候番邦一看,哟,是机会啊,那还等什么,趁他病要他命,弄死大明。
    大明哪来的精力再打一场战事?
    若是再起兵锋……
    陈瑛就可以死了,陛下绝对不会绕过他。
    所以陈瑛明明知道南北镇抚司第二次群体打架是黄昏的阳谋,目的是就位了扩大影响,让陈瑛迫于压力早些结案,陈瑛也无可奈何。
    只能结案。
    端的是憋屈。
    朱高炽拿到案卷后不敢怠慢,多写了一封章折,将《凄凉犯》的事情原原本本的上奏,着人八百里加急,送往顺天。
    这是个难题,涉及到一位镇抚使的死,又涉及到另外一位身份敏感的镇抚使……赛哈智毕竟是出身西域王族,这是他的一道保命符。
    所以还是丢给父皇去头疼。
    赵曦之死结案,接下来自然是解决南北镇抚司职权问题——若是不解决这个问题,只怕内讧还会继续,总不能把南镇抚司数百号人一直关在刑部大牢吧。
    还是得放出去。
    所以必须解决南镇抚司和北镇抚司之间的职权归属。
    其实这是个伪命题。
    因为南北镇抚司之间的职权已经很清楚,根本不需要三司会审来定夺,主要是还是会审当初南北镇抚司在皇城根下,扣留卖唱人时,南镇抚司有没有越权。
    哪里知道,刚一上堂,黄昏和赛哈智两人就爽快的当着纪纲等人的面说:“作为南镇抚司,我们的职权是对内纪律,当日在酒楼外扣留卖唱人,只是因为卖唱人泼污皇子,北镇抚司久久不来,我等着急,所以先行下手,我越权了,我等认罪。”
    陈瑛和纪纲等人面面相觑。
    这么爽快……
    他们反而要怀疑黄昏有阴谋了。
    转念一想,北镇抚司越权这是妥妥的事情,原本黄昏和赛哈智难逃其咎,结果被这两货这么一说,倒搞得北镇抚司无能了一样。
    而且因为赵曦之死,没能扣实到赛哈智和黄昏身上,所以这个越权,也就变得没那么严重了,最多就是罚薪个一年半载。
    陈瑛和纪纲等人,心里越发窝火。
    不过两人很快收敛心情。
    没事,赵曦之死弄不倒你黄昏,越权一事也不能伤你筋骨,但是还有《凄凉犯》,如果连这你都能化险为夷,那就是苍天无眼。
    于是南镇抚司越权一案结案。
    朱高炽拿到案情之后,暗道这个简单,没必要去烦父皇了,于是大袖一挥,赛哈智作为南镇抚司镇抚使,负主责,罚薪一年,黄昏负次责,罚薪半年。
    其后又批示:放出南北镇抚司的缇骑。
    赛哈智因为赵曦之死负有不可推卸之责,等待顺天陛下的决断,继续看押在刑部天牢,黄昏因牵涉进《凄凉犯》中,也继续看押在天牢。
    陈瑛依然叮嘱,禁止探监,郑赐默许,薛岩依然选择中庸。
    不出大家意料。
    南北镇抚司的缇骑出来后,再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南镇抚司的缇骑依然每天打渔晒网,对北镇抚司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同时,三司会审进入最关键的时刻。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部人手严阵以待,所有人都将精力放到了这最后一事上,不止如此,整个应天朝野,乃至地方消息灵通的封建大吏,全部盯在了这场会审上。
    这很可能是决定大明未来储君位置的一场会审。
    第306章 三杨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