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北宋大法官 第7节

      货不对板,也是一种欺骗。
    徐元道:“如果说方大田与韦阿大之间的沟通真的有所误会,那官府也会酌情考量的,但你告得可是方大田伤人之罪。”
    张斐道:“敢问徐主簿,如果方大田没有欺骗韦阿大,那么韦阿大还会否遭受到这般伤害?”
    徐元摇摇头。
    张斐道:“换而言之,韦阿大被砍伤,皆因方大田的欺骗所至,但由于此乃其无心之过,且他一直以来积极配合官府调查,适用于免所因之罪,也就是免其诈骗之罪,追究其伤人之罪。”
    许遵眼中一亮,憋笑不语。
    将此条律例应用于此,至少比用在阿云身上要合理得多啊!
    说到这免所因之罪,徐元更是气愤不已,当即反驳道:“我方才只是说官府会酌情考量,可并未说就判定他已经犯下诈骗罪,毕竟方大田将侄女许配给韦阿大,也是行长辈所行之事,而且根据我所得知,许多父母、媒婆在做媒之时,都有言语夸张之嫌,若以此来论罪,只怕许多人都会来此告状。”
    他也是经验丰富,他此时也明白,张斐告得虽是伤人之罪,但关键在于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果不构成诈骗罪,那么就无法引用免所因之罪,这伤人之罪,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温柔贤淑,俊俏善良,即便不符合事实,是否能够构成诈骗罪,也是有待商榷的,关于这一点徐元可以引用大量的实例,来证明这无法构成诈骗罪。
    因为大家做媒都这么说,这几乎可以列为一句口头禅,哪怕是后世的律法,也难以以此来做出判决。
    张斐从容淡定道:“徐主簿此言差矣,诈骗之事,皆是人之常事,否则的话,也难以成功。为什么人人都这么说,却没有出现这种事?这一切都因为方大田太过贪婪,太渴望得到韦家的田地,不顾阿云本人的感受,也未将阿云的心思如实告知韦阿大,从而导致出现此等惨案,他虽无害人之心,但他确有取财之意,其心也并非是要成人之美,乃利欲所至,用谎言去获取利益,这足以构成诈骗之罪。
    除此之外,据我所知,阿云当时正在为母守孝,依照我朝律法,此时是不许婚嫁,而且此律法,事关乎人伦道德,故人人皆知,但方大田知法犯法,仍执意将阿云许配给韦阿大,就律法而言,这门婚事是不能算数的,以一门律法都无法承认的婚事,去索要对方十亩田地,这足以断定此乃诈骗行为。”
    徐元听得眉头一皱,不免看向许遵。
    许遵似乎料到他会看来,悄悄给予他一个无辜的眼神。
    此与我无瓜。
    我还真是小觑此人了。徐元顿时显得很是沮丧。
    如果仅凭那几句夸赞之语,便想让方大田受到惩罚,那他是绝不允许的。
    但如果以守孝不能婚娶作为判罚基础,那他就有些犯难了。
    倒还真不是说律法规定如此,因为民间自有民情在,在普通百姓家,只是说守孝期间,不得举办婚礼,而不是说不能纳征。
    方大田所为,不能说是违背礼法。
    可关键就在于,许遵已经用此法驳回大理寺的判决,大理寺那边也已经撤回恶逆之罪,不承认他们的夫妻关系,他若要较真得话,大理寺那边能放过他们吗?
    这甚至会影响到许遵的仕途。
    这真是太双标了。
    徐元虽然不服,但他也只能点头道:“律法确实是这么规定的。”
    他不敢再争辩下去了。
    方大田顿时慌了,明眼人都知道徐元是偏向他的,这其实也是许遵有意为之,确保公平。
    但是对于张斐而言,拿捏住徐元还不够,因为这是民情所在,他还得说服门口那些观看市民们接受这个说法。
    张斐突然环目四顾,铿锵有力地说道:“毋庸置疑,韦阿大绝对是此案的最大受害者。”
    最大受害者?
    不是唯一么?
    徐元一听这话就觉得怪怪的。
    许遵眼中闪过一抹笑意,但也没有做声,任由张斐发挥。
    又听张斐言道:“而且此案对韦阿大精神上造成的伤害,是远胜过其身体上受到的伤害。”
    说到这里,他仰天叹了口气,道:“韦阿大因样貌丑陋,自小被玩伴排挤,长大之后,又遭人嫌弃,如今已过而立之年,却仍未婚娶。
    但是这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此非他之罪,但他却遭受此中之苦,上天可真是不公啊。
    原本韦阿大已经认定,自己将孤苦一生,是方大田给予了他希望,但也是方大田将其打入深渊。
    一个女子宁可铤而走险,犯下杀人之罪,也不愿意下嫁给他,这对于他而言,又是多么大的打击啊。”
    话说至此,忽听悲鸣之声,只见那韦阿大坐在椅子上,双手抱头,浑身抽搐着。
    此番景象,令在场所有人无不动容啊!
    许多妇人甚至掩面抽泣。
    饶是徐元不免垂目而叹。
    这话说得可真是太伤人了。
    张斐眼角闪烁着泪光,长叹一声,又道:“我并不知道当时方家是什么情况,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阿云事先曾反对过,而结果也告诉了我们答案,她当时的反对,并没有得到认同,相反,她必须得下嫁于韦阿大,这才造成此番人伦惨案。那么是谁逼迫阿云嫁于韦阿大,就是他方大田。”
    张斐手指向方大田,又道:“而他仅仅是为了韦阿大家中的十亩田地,便在兄嫂丧事之时,强迫兄嫂之女不守孝德。此枉为人弟,枉为人叔,更枉为人,他绝对要为此负责,但鉴于他确实也并无伤人之心,故此小民在此恳请知州,判方大田以五十亩田地来补偿韦阿大所受到的伤害。”
    方大田虽比韦阿大更擅言词,但在这公堂之上,他也犯怵,一直不太敢吭声,如今听得竟要赔偿五十亩田地,他急得当场大哭起来,“知州明鉴,小民冤枉啊!冤枉啊!小民只是一番好意,绝无害人之心。”
    可面对他的哭喊,在场的大部分人都是冷眼相待。
    太可恶了!
    许遵问道:“是吗?那本官问你,为何你要在阿云守孝之时,将阿云许配给韦阿大?”
    方大田狡辩道:“很多人都在守孝期间,许婚、纳征,只是未举办礼仪罢了,此非小民一人所为啊!”
    许遵道:“但他们多半出自善意,或者说对晚辈的关爱和照顾,而非歹意,而非为一己私利。张三所言,没有错啊,你身为长辈,在兄嫂尸骨未寒之际,就逼迫亲侄女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其动机十分可耻。”
    言罢,许遵又向张斐问道:“你代韦阿大索要五十亩田地的补偿,可有说法?”
    五十亩田地,这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饶是他也没有想到,张斐会索要这么多的赔偿。
    “有!”
    张斐道:“对于韦阿大而言,他现在更多是需要赔偿,因为此番伤害,已经对他今后的生活,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若无赔偿,这无异于使他慢性死亡,故此他希望法律能够为其讨回公道,补偿其损失。”
    说着,他立刻掏出一张纸来,道:“上面清楚的写明赔偿的明细,小民未有多要一文钱。”
    许遵向刘海使了个眼色。
    刘海立刻下去接过那张纸,又给许遵呈上。
    许遵拿着一看,这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竟然能写得这么详细?可真是一个人才啊!
    殊不知张斐以前在律所还就是干这活的,这其实也是他第一回 上堂辩护。
    看罢,他又递给徐元。
    徐元一看,表情如出一辙,这辈子都没有看过这么详细的赔偿单。
    医药费就不用多说。
    然后断指对韦阿大造成的干活不便,甚至包括韦阿大未来的婚娶事宜。
    以韦阿大目前得情况,他得拥有多少财产,他才机会再获得一门婚事。
    如今婚嫁男方该给多少礼金,那都是有数据考察的,张斐只是乘以二,因为残疾也会导致礼金增多。
    如今徐元也已经明白,为什么张斐要告方大田伤人,而非是诈骗。
    其实方才他们一直在争辩方大田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不是伤人罪,伤人罪只是引用免所因之罪。
    原因就在这赔偿问题上。
    如果只是诈骗,那么索赔金额绝对没有这么多,但要以伤人之罪来索要赔偿,那就可以写很多。
    徐元是无话可说。
    许遵见徐元也无异议,便当场判决,判方大田赔偿韦阿大五十亩良田,并且还当场怒责他违反孝道,令其回去反省。
    同时他也采纳张斐的说法,方大田非有心伤人,实乃无心之过,故免于刑罚。
    可向来爱财如命的方大田当场晕厥过去。
    院外却是一片叫好声。
    听到这里,门外的市民们无不痛恨这方大田,同时也非常同情韦阿大。
    真是太可怜了。
    “知州明察秋毫,小民代韦阿大多谢知州为吾等做主。”
    张斐拱手一礼。
    许遵别有深意地瞧了眼张斐,张斐也立刻以眼神表示感激。
    许遵一笑,便起身离开了。
    第七章 翻异别勘
    这不仅是张斐在北宋的第一场官司,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
    他没有什么上庭经验,在实习岗位上他也是干一些跑腿的活,以及财物计算。
    但是这反而给他来优势。
    因为他还没有形成一种程序正义的固定思维。
    而他在研读古代律法时,知道古代法制思想,追求的是结果正义,而不是程序正义。
    什么结果正义?
    简单来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故此在堂上,他花了更多的篇幅将方大田塑造成一个恶人,而在韦阿大这边,则是大打同情牌。
    而不是从司法程序上找漏洞。
    从围观群众的反应来看,显然,他是非常成功的。
    后世法官可以判一个人人唾骂的结果。
    但是当今官员,尤其是那些正直的官员,可是不敢这么判。
    因为他们更多是追求结果正义。
    当然,一切也必须基于律法条例,只不过打官司的侧重点不一样。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