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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474节

      蔡卞就问道:“轻刑可治乱世?”
    “这是唯一的答案。”张斐非常肯定地说道。
    蔡卞一愣,问道:“此话怎讲?”
    “我再重申一遍,法制之法是个人捍卫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既然是一种共识,它就会有自我恢复能力,当大家都知道,法律已经恢复,我种田不会再天天有人来抢,大部分人就会回去种田,不会去当草寇,当良民成为多数,草寇就会变得更加虚弱。”
    “依老师之意,官府是什么都不要做,用老子的无为而治。”
    “玄机就在这里。”
    张斐道:“我方才说行军打仗用重典,这是可以的,且自古以来,对军队纪律的要求,一定是高于普通百姓的,这是一个常识。
    为何?因为他们有兵器,他的专业就是杀人,他们非常强大,军队一旦作乱,后果是不堪设想,这一点相信我朝是最有体会的。”
    不少人纷纷点头。
    宋朝就是从军阀混战中建立起来了,对于将帅管控,已经严到快要自废武功的境界。
    司马光一看,这情况不对,大家不是来吵架的吗,怎么他说什么,你们还都赞成?
    这难道这就是说他们的话,让他们都无话可说?
    张斐又继续言道:“同理而言,官员呢?官员手握权力,那么对官员的要求,必然也是要高于普通百姓的。
    但是重典是往往伴随着强权,是要给予官员极大的权力,以及极少的束缚,这是不是本末倒置。
    再倒置过来就行了,治理乱世的关键,从来就不是重典治民,而是在于治吏,恢复法制之法,还是需要依靠官府去引导。”
    本来还在频频点头的老夫子们,听到这话,顿时就惊醒过来。
    好家伙!
    说了半天,原来是要重典对付我们?
    此子可真是狼子野心啊!
    叶祖恰似乎也感觉到背后的阵阵寒意,于是道:“依老师之见,当用重典治吏。”
    张斐道:“这我才刚刚说完,你就不长记性,百姓如此,官员更是如此啊?这要是重典治吏,官员贪一文钱,那不得将村里的人都给杀了灭口,这是很可怕的。
    宋刑统中很多律例都存有这种思想,你将人往死路上逼,多半人就会狗急跳墙,变成亡命之徒,你们将来若从事司法,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上官均立刻道:“那说到底就还是要看官员的能力和品行,而不是看法制之法,这就需要依靠儒家之法,道德品行上佳的官员,才能够治理好乱世。”
    老夫子们又面露微笑,此子要不是状元,那真是老天瞎了眼。
    治吏得用德,可不能用重典啊。
    张斐来到早就为他准备好的木板前,用炭笔写上一句话,正是大宋的祖宗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这回他是轻轻敲着木板,“我朝祖宗之法,有暗示一丝丝的道德品行吗?”
    白发那边顿时射来无数道杀人的目光。
    本来是有的,就是你小子给坏了事。
    以前的祖宗之法,真是处处充满仁义,他们将太祖太宗的一些政策也都算在里面,全都是儒家的传统政策。
    一场官司打得这祖宗之法就变成了一句话。
    提起这事,他们就恨啊!
    张斐又道:“我方才就说过,对于军队、官员的约束,必然是要高于对普通百姓。可是道德品行是一种约束吗?不是!是一种自我修养,否则的话,就不需要法律,德治就可以搞定一切。这虽然不算本末倒置,德治还是能够起到辅助作用,但到底不是约束。
    而我们的祖宗之法,其实就包含了治吏之法,相互制衡,但是怎么制衡,记住,这是关键,是必须要建立在法制之法上面。
    是人去执法,这没错,但是要确保,执法之人亦受法监督。”
    上官均反驳道:“可到底法是死的,人是活得,法不可能主动去监督执法之人,还是需要人去监督。”
    “这个问题好,这就要提到我的专业。”
    张斐笑道:“那就是讼学。为什么朝中总有人议论,要废除讼学。很简单,百姓不懂法,但珥笔懂法。
    讼学其实就是我朝祖宗之法与法制之法的结合。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其中一个含义,就是在设计制度时,要经过周详、严密的考虑。
    在朝中是用分权的方式,但是怎么用于民间?最好的方法,就是法制之法,捍卫个人正当权益。
    你有权抓我,但我也有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权力。一桩冤案的发生,跟上级没有利益关系,但是跟受害者却息息相关。
    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都是要求上级管理下级,而法制之法,是追求百姓诉讼的权力,你们说那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案。”
    法治和人治从来就不是对立的,而是相对的,法治越强,人治就越弱,反之,人治越强,法治就越弱,但人治是不会消失的,法治是可以消失的。
    当个人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力越大,社会就越倾向法治,反之,就倾向于人治。
    上官均道:“可上诉也是要去上级告。”
    张斐道:“你们先别管上级还是上上级,你们先回答,哪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案。”
    蔡京道:“当然是法制之法,故此我朝才允许民告官。”
    不愧是大奸臣,就是会说话。张斐笑着点点头道:“事实就是如此,至于还是要去上级告么你们要明白,你不去告,与上级就没有太多的责任关系,也很有可能被下面的官吏蒙混过关。
    但你去告了,他就有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当然,他也有可能徇私枉法,但是,这世上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相对好的方法。”
    叶祖恰突然道:“百姓有冤情,可以上诉,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是否要通过珥笔去争讼,这个我认为还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珥笔争讼不是为公平正义,而是为了谋利,有些珥笔心术不正,为求谋取更多的利益,将一桩简单的官司,变得非常复杂,不但冤情更甚,同时还徒增官府的消耗,尤其是在财政困难之际,这反而会因小失大,令许多冤案搁浅,又何尝不是一种本末倒置。”
    “说得好!”
    张斐笑着点点道:“这就是为什么法家能够让秦国统一六国,但我却让大家引以为戒的主要原因所在。”
    第三百五十六章 不可逆
    这说了半天重典,突然又回到兴秦之法上面。
    这本也是此堂课的题目。
    按理来说,这也是应该的。
    但是这个转折令大家感到十分意外,尤其是富弼、文彦博等人。
    因为重典是法家中一个很重要的思想。
    那么反重典,就是反法家。
    而张斐对于重典的那番辩诉,是深得不少人认可,那就辩论而言,应该是从那里折返回来,是更优的选择。
    不曾想,张斐却选择讼学造成官府消耗的这个论点给折返回来。
    别说那些学生,富弼他们都是面面相觑,这二者有何关系?
    关键减少官府治理成本,这是法家的优点啊!
    王安石本来就是要拿这个点去跟张斐辩论的。
    宋朝就是面临这个问题,恰恰也是因为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导致整个行政机构变得非常臃肿。
    制置二府条例司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的权益之计。
    但新政仍旧面临这个问题,反对派太多了。
    王安石是情不自禁地问道:“此二者有何关系?”
    张斐故作一愣,然后诧异地看向王安石。
    王安石竟被他看得有些心虚,赶忙解释道:“真是抱歉,我无异打扰,只是对此感到困惑,你们继续上课。”
    蔡卞立刻道:“王学士之言,亦是我们所惑。”
    张斐点点头,没有过多计较,他也知道拦不住,但必须要施加压力,否则的话,又会争吵不休。
    他沉吟少许,“在春秋战国时,孔子周游列国,为何儒家始终未得认可?如果采纳孔子之学,又能否成功?”
    大家面面相觑。
    叶祖恰摇头道:“恐怕不能。”
    “为何?”
    张斐问道。
    叶祖恰答道:“儒家是讲德治,此需教化,教化又需时日,而当时的情况,各国相互攻伐,未有喘息之机,秦国启用商鞅之前,国家面临生死存亡,儒家自然难以得到重用,即便重用,也难以成功。”
    上官均补充道:“可自汉朝独尊儒术以来,百姓深受教化,哪怕改朝换代,儒家思想依然是深入人心,可见只要给儒家时日,法家是不敌儒家。”
    蔡卞道:“此言差矣,秦国能够成功,那军功制是功不可没,没有田地奖励,秦国士兵自不会在战场上奋勇杀敌。
    可田地是从何而来?不仅仅是依靠占领他国土地,更多是从秦国当时的贵族手中得来的,此也是法家之功。
    而儒家是以忠孝仁义立国,是要维护那些贵族的权益,即便儒家教化成功,也无田地奖赏士兵,在武力上面,是绝非法家的对手。”
    王安石一眼瞧中此人,这不就是我要的人才吗?
    上官均哼道:“田地总有奖赏完的一日,而仁义则是绵绵不尽,你赢得了一时,也赢不了一世,事实也证明,法家就只赢得一时。”
    蔡卞道:“生死存亡之际,这一时就是一世,凡事还是要审时度势,不能拘泥守旧。”
    二人是针锋相对。
    其实他们争论的也是法家和儒家的一个主要矛盾,法家是追求不断地发展进步,而儒家则是追求效仿圣人,比较守旧。
    但这已经是老生常谈。
    故此后面那群那群老夫子,看得很着急,你们怎么自己争起来了。
    呀呀呀!这小子真是太狡猾了,竟然挑起儒法之争,好让他的法制之法从中渔翁得利。
    严复他们正欲制止时,张斐竟然先开口道:“你们这些回答,其实都没有问题,都是对的,但是这也充分反应出,你们的儒学可真是学得一塌糊涂。”
    嗯?
    教室里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说我们律学不好,那也就罢了,竟然说我们儒学一塌糊涂,关键你张三凭什么这么说?
    蔡京问道:“老师为何这么说?”
    张斐反问道:“儒学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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