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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辱

      2011年11月9日,一工友看海峡都市报时,说起一个由安徽来深圳的打工者,其妻遭受联防员毒打奸污,自己却躲在距离不到二米、隔壁的杂货间“忍辱”一个多小时,最后才拨打110报警。我当时听了,并没有多少在意,只是随口说了一声“窝囊”后来从他手中接过报纸一看,竟然怒火中烧起来。
    原来这个叫杨武的丈夫,其实并不“武”只是一个身高不到1米6的瘦弱男人,家境贫困,有四个孩子,一个76岁的老母亲。夫妻二人在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处,开了一家电器维修店,靠每个月1000多元的收入勉强支撑这个家。而案犯杨喜利却是一个身高1米8,并带有两个壮汉的联防队员。那晚八点多钟,杨喜利带着两个壮汉走进杨武的店中,一阵打砸怒骂之后,竟然叫那两个壮汉把门,将杨武之妻当场毒打奸污。而躲在另外一个杂货间的杨武,虽然相距仅隔2米,并清楚听到内房的毒打和强暴声音,却咬牙忍受,不敢做声。直到事发后一个多小时,才拨打110报警。
    这种在旧制度和电影才能看到的镜头,在现代文明和法制的社会里重演,无疑给每一个有良知的公民,脸上一记重拳。顾城生前写过这样一句话“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在我们的文明社会里,虽然永远会有贫富不均,会有强态弱势之分,但每一个公民,都有他们平等生存的权利。虽然他们可能比较弱小,生如蝼蚁,但在他们的世界里,依然能活得、过得快乐如神。然事实是怎样呢?他们不但不能过好自己的生活,没有自己的生存空间,还得在别人的欺凌之下,委曲求全,得不到一点人性尊严!
    让我们再看一看后续的调查吧。此事发生在2011年10月23日晚,事后案犯已被警方控制。然而,杨喜利一家的姐姐、姐夫、哥哥却轮番上门骚扰,要求撤诉。他哥哥还威胁说:“他坐几年牢出来后,不能保证你们全家小孩的生命安全,反正他老婆也跑了,已一无所有,你们看着办。”他的母亲则说:“真是不要脸的女人,勾引我儿子还污告强奸?”“你被人强奸了,还将事情搞得这么大,还有一点羞耻吗?”被人强奸就羞耻不敢上告,这似乎还是一种旧观念和弱势心理。如果我们的社会还停留在这种低级状态之下,那岂不是更加悲哀?
    而后的11月7日,记者在采访中又了解到,案犯杨喜利所在的联防队领导称,杨喜利在队里当联防队员已经有几年时间了,据说平时好好的,只要喝酒就会行凶闹事。案发的当天,杨喜利也是因为喝了酒,才逞凶闹事,现已被开除处理。如此说来,这杨喜利只要一喝酒就闹事,而且在联防队也有几年的时间,而联防队的领导却到案发之后才给予解聘处理,并把责任推托给喝酒闹事,这话说得也太轻松了,无怪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没有悟性。
    既然是文明的法制社会,那么我们所设立的执法部门和联防协管部门,就是为了保护这些弱势的群体,让他们的生活、生存不受强暴势力的欺压。否则的话,以今天的这类镜头,和当年法西斯持枪污辱妇女又有何区别呢?海都报的另一版评论“丈夫坐视妻子被奸污”谁的耻辱写道:“身为丈夫,眼睁睁看着妻子被流氓肆意奸污,仍是不敢拼死一博,此情此景,真是举国悲愤——男人起码的血性去哪里了?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其实分析完报道就知道,这是典型的弱势者历来顺受的心理”
    我很理解编者这句话,但我们却更应该觉悟这句话:“一个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歧视外来人员的城市管理体系,怎么能让无力者有力,窝囊者坚强?杨武的耻辱不仅是他的耻辱,与整座城市的冷漠大有关联”是的,或许我们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做为一个文明的法制社会,道德和法律所应该体现的,是让一个弱势群体能有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让他感受平等,感受温暖,感受到一个大家庭的欢乐,感受到做为人的自尊。而事实呢?杨武店面所在的位置,距离社区警务室和社区联防队只有十米。人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看来这个社区警务室不是棵大树。更有甚者,杨武在事后对待杨喜利家人的骚扰时,还是表现得屈尊求饶一股奴性!
    因此,如果我们说一些东西只是形式上空谈的话,那么,法制治国之论还说得为时过早。我们的一些部门是否根据法律办事,是否真的一心为民、保护弱势群体,还有待人民群众来考验!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过着“生如蚁而美如神”的生活呢?或许我们现在还贫困、还弱小,但我们一样需要有人性最基本的尊严,而这些,应该是一个平等的生存环境才能赋予的。
    隔天,我收到腾讯一条短信,说案犯杨喜利已经伏法。看后心情仍然不能平静,虽然是天理昭昭、法网灰灰,可在今后的日子里,杨武这一家子,以及无数像杨武这样的弱势群体,他们还会用怎样的生活方式去生存呢?当我们大谈法制治国的时候,某些专门“治理法制”的人,是否应该让他们悄悄地、走出“法制”这个纯洁的圈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