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33章

      一声不合时宜的动静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旖旎,也拉回了沈卿之的心神。
    她趁顾锦容愣住的瞬间,终于来得及从对方怀里撤出,一手捂住发出抗议的肚子,恼羞成怒道。
    “都怪你,我晚饭还没吃饱呢。”
    明明嘴上说着怪罪人的话,声音却又嗔又娇,就连说话者本人,也被吓了一跳。
    顾锦容瞧着近在咫尺的小姑娘,刚亲昵过的嘴唇这会儿水润润的,又粉又嫩。碧色的眸子氤氲了一层雾,嵌在红扑扑的小脸蛋上,可爱又可怜。
    她心下一软,落在那细腻耳垂上的手指轻轻揉了揉,开口是满满的宠溺。
    “是我不对,现在就带你去吃宵夜。”
    ***
    此时已接近凌晨十二点,顾锦容拐着沈卿之提前从盛典现场溜出,换了一身日常装束,来到y大后门的好吃街街口。
    “你就带我来这儿吃宵夜?”
    沈卿之单手揣兜,抬眼乜向顾锦容,堂堂一国际影后,带她来吃路边摊,真够接地气的。
    “嗯,我记得这里有家牛肉面最是劲道,突然就馋了。卿卿以前不也很喜欢吗?”
    夜里风寒,顾锦容说话间很自然地捉住沈卿之落在外面那只手,包裹进掌心。
    她动作太为自然,待沈卿之反应过来时已经被牵着走进了面店,习惯性想顶嘴的那句“谁喜欢了”,这会儿也失了说出口的最佳时机。
    记得九年前,沈卿之还在上初中,而顾锦容就在y大念大三。
    沈卿之那会儿发育得晚,十四岁了在同龄人中看着还像个小豆丁,更别说是站在比她大七岁的成年人面前了。
    那会儿她只要一得空,就会独自跑到y大去寻顾锦容。
    顾锦容同寝室的室友,全部都认得她,还总是喜欢打趣,“你家小尾巴又找过来了。”
    那时的顾锦容,也不如现在这般成熟风情,总是一袭白裙的她看上去清纯又矜贵。
    对于室友的玩笑,也从来不会恼怒。
    只要沈卿之出现,不管她当时手上正在忙什么,都会在半小时内说出那句“我带卿卿去吃饭了。”
    似乎她天生便是为了投喂而存在的。
    于是y大后门这条好吃街,统统成了她的投喂场所。
    炒粉、烧烤、干锅、冒菜……都是学生们钟爱的美食。
    不过在印象里,沈卿之最爱的莫过于这家谭记牛肉面店里的招牌面。
    她那么小的个子,每次一个人能吃掉两碗。
    面店一般营业到凌晨两点,也为路过的一些客人提供宵夜。
    不过这个点算是人烟最稀少的时候,学生都关寝室了,吃宵夜的还没来得及出现。
    于是当她们进店时,除了东北角还坐着两个小年轻,整个店里便显得空落落的。
    “老板,来三碗招牌牛肉面,两碗不放香菜,多加葱。”
    顾锦容点了单,牵着沈卿之到熟悉的靠窗位置上坐下。
    “好嘞,稍等。”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阿姨,在这儿干了十几年,依然精神头十足。
    她熟练地掀起面团,一番揉搓后,将之扯出均匀细长的面条。
    沈卿之自毕业后有一年没来这儿,如今故地重游,不禁看着那拉面发了会儿怔。
    “莫急,很快就好了。”顾锦容轻轻拍了拍沈卿之的手,同以往那样哄着。
    沈卿之转过脑袋,将手抽回。
    我才没急,不要说得我像饿死鬼投胎一样。
    她突然想起刚进店时,顾锦容点了三碗面,抬起下巴矜持道。
    “我跟你说,我现在可是女艺人,得保持身材,只能吃一碗面。”
    顾锦容含笑点头,“没事,我吃两碗。”
    三碗牛肉面上得很快,汤汁浓郁,肉块色泽均匀,面条粗细适中。
    顾锦容先将没有香菜的一碗推到沈卿之面前,自己捧过有香菜的一碗,剩下一碗,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正中。
    噗,要了命的强迫症。
    沈卿之在心里嗤笑一声,这会儿倒也没有心思去捉弄人。
    她拿筷子挑起一夹面,吸入口中,命途多舛的五脏庙终于得到告奠,只觉连毛孔都舒服得展开了。
    作为这家店曾经的常客,沈卿之吃起拉面来颇有心得,长长一根面条吸入口中,可以全程不被咬断,她对此引以为傲。
    相比之下,顾锦容的吃相便要斯文得多。
    又红又薄的唇,只微微张开,细细咀嚼,吃个拉面也像是在品国宴。
    沈卿之看着那漂亮的唇一张一阖,不自觉地又开始想入非非。
    这会儿倒是会装起斯文了,那么漂亮的一双唇,啃起人来,凶残得很。
    不过……其实也蛮舒服的。
    沈卿之盯着那张嘴唇出神,不曾察觉顾锦容何时竟停下了筷子,看向她的目光似笑非笑。
    “卿卿,这里不可以哦。”
    沈卿之瞬间炸毛:什么叫这里不可以!你想哪儿去了!
    她低头猛吸一口面,恶狠狠道:“我就吃个面,怎么不可以?你搞快点,别忘了你可是要吃两碗的。”
    顾锦容点了点头,一碗面仍旧吃得不急不缓。
    那边沈卿之一碗见底,她这边还剩一半。
    沈卿之摸了摸半饱的肚子,见顾锦容这慢吞吞的模样,急得不行。
    于是拿公筷将桌子中央那碗面,挑了一半进自己碗中,嘴上十分善解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