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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那是白月从小看到大的故事,那是他对爱情最初的理解。
    姥姥常跟他说,他们狐妖一族,情劫最难过,人都说妖狡猾,实际上却最是可怜,因为没有人会爱上妖,就算爱上了也不会有好结果,人妖殊途,世间不容。
    可偏偏他们狐狸,就是容易爱上人。
    外面传来脚步声,苏宁璎回来了。
    “我去说了。”苏宁璎给自己倒了一碗茶。
    “然后呢?”金赤华对能不能吃上红油抄手很急。
    “然后我说我还是想吃红油抄手。”
    是啊,红油抄手真的很好吃。
    金赤华点头表示认同。
    “他说让我去梦里吃。”
    金赤华:……
    金赤华皱眉,“你要不再去道个歉?”今天这碗红油抄手她是真的想吃。
    白月扶额。
    -
    大概是苏宁璎想红油抄手想了一天,想的太入神了,等她午觉睡醒,竟然真的闻到了红油抄手的味道。
    她睁开眼,梦里的红油抄手跟那碗被摆在桌上的红油抄手重叠在一起。
    苏宁璎迅速起身走到桌边,用手碰了碰碗。
    是真的。
    新鲜包裹烧煮出来的红油抄手红红胖胖的,上面放了一层薄薄的辣油,撒了切碎的香菜,旁边摆着一碟醋,洗净的筷子也被置在桌上。
    苏宁璎咽了咽口水,一抬头,看到提着茶壶走进来的陆琢玉。
    陆琢玉将茶壶放到苏宁璎手边,低头看她,“吃吧。”
    “大师兄你最好了。”
    苏宁璎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开始吃红油抄手。
    陆琢玉很知道苏宁璎的食量,红油抄手做的不多,三五个的样子,正好够她一顿吃完。
    从面皮到里面的馅料,都是陆琢玉从面粉开始揉起来的,健康美味到世间独一份。
    苏宁璎先尝了尝红油抄手的原味,然后又蘸了醋吃。
    一口半个的量,塞得面颊鼓鼓。
    茶壶里泡的是茉莉花香的花茶,苏宁璎吃完红油抄手,又喝上一口茉莉花茶,她殷勤的给陆琢玉也倒了一杯。
    男人单手端着茶盏,看到苏宁璎唇角处沾着的红油。
    少女不喜化妆,虽然总是素面朝天,但天生姿色容貌美丽,不施粉黛便已有绝色之姿。
    陆琢玉伸手,替她擦去唇角的红油。
    男人微凉的指尖划过少女柔软的唇瓣,下一刻,苏宁璎脑中突然闪现出一段画面,只是因为太快,所以她没有看清楚。
    嗯?
    坐在苏宁璎对面的陆琢玉突然站起身,语速略急,“听说今夜下雨,关好门窗再睡。”
    “哦。”苏宁璎点头,看着陆琢玉转身离开,他面前的花茶也没有喝。
    男人刚走没多久,果然外面就下起了雨。
    雨水淅淅沥沥飘打在窗户上,苏宁璎伸手关上门窗,听着雨水溅落的声音,双手托腮的沉思。
    陆琢玉给她做红油抄手了,那意思就是神交这事应该过去了吧?
    本来就是一场误会,她都没有怪他操作失误,他还跟她傲娇上了。
    算了,她大人有大量,看在红油抄手的份上。
    苏宁璎重新躺回软榻上,一偏头,看到被自己压在枕头下面的画。
    山洞里,少女和男人亲密无间。
    头顶滴落的水珠沾湿头发和衣物。
    两人混杂在一起的呼吸声,十指相扣的手。
    不能深想。
    苏宁璎立刻把画塞进了乾坤袋里。
    误会而已。
    看来那药明天还得继续吃。
    -
    陆琢玉走出苏宁璎的院子,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大致是因为今天晚上要下雨,所以天际处被的云被压得很实。天色雾蒙蒙的,既没有落日余晖,也没有白云,只有黑压压的乌云。
    脑子里的片段挥之不去,陆琢玉伸手按压额头。
    少女柔软的唇瓣沾着艳丽的红油,像擒着一抹胭脂色。
    陆琢玉觉得比起这样的画面,还不如红油抄手的好,起码不会让他如此心烦意乱。
    -
    夜半,雨声潇潇。
    陆琢玉本就浅眠,雨声扩大的一瞬间,他就在床榻上睁开了眼。
    神交过后,两人的共通会持续几日,随着片段越来越少,最终断联。
    陆琢玉和苏宁璎之间的片段已经稀少到如白日般一闪而过。
    可陆琢玉还是看到了一点。
    朦白的梦境里,少女躺在红油抄手上翻滚,嘴里还在叫着他的名字。
    “陆琢玉,我要吃红油抄手。”
    陆琢玉:……他收回白天的话。
    第44章
    这几日阴雨连绵不断, 温度虽有回升的趋势,但空气中总是黏糊糊的,闹得人也没了精力。
    苏宁璎正在跟金赤华练习画符, 已经小有成就,毕竟她是个画师, 在这方面总比别人多几分基础。
    天际处突然传出一道响雷,震得耳鸣。
    三月雷,听说是不好的征兆。
    幸好,苏宁璎不是那种迷信的人。
    屋内飘散着狗血和笔墨的味道, 白月天生对黑狗血不喜, 大概因为他是妖吧。
    因为金府内到处都是符咒, 所以白月能去的地方也有限,大部分时间他都跟在金赤华身边。有时候变成一只白狐狸,有时候是个人样。
    人样的时候总要打扮的十分精细, 从头发丝到脚底板, 容不得一丝差错。
    狐狸样的时候也十分考究,身上白色的皮毛是不容许乱一根的。
    比如像这样的下雨天, 他是绝对不会出门的,因为雨水会把他的毛打湿, 弄得脏兮兮的。
    “你们府中的被子磨得我肌肤疼,被褥也太硬了,还有那镜子,根本就照不出人脸。”白月蹲在实木圆凳上,一边处理自己的毛发,一边抱怨。
    他的毛油光水滑极了, 飘乎乎的像一坨棉花糖,看起来又白又软, 就跟苏宁璎朋友家的那只萨摩耶一样。不过萨摩耶不及狐狸半分妩媚,这大概就是狐媚坯子也是需要天赋的意思吧。
    有的狗生来是萨摩耶,有的狐狸生来就是狐媚坯子。
    苏宁璎看得心痒难耐,有一种想把它搂过来疯狂蹂,躏的感觉。
    听说这种情感叫可爱侵犯。
    当然,面对人形的白月,她就没有这种感觉了,毕竟她爱的只是毛绒绒。
    “金捕头!”外面传来一道急促的声音,伴随着脚步声,一个身穿捕快服的男子出现在小院门口,“不好了,绮陌春坊出事了!”
    金赤华作为捕快,相当于现代的警察,再加上她捉妖师的身份,金陵内外城中的事情大多由她处理。金赤华见过很多场面,被砍断脑袋的妖,被妖掏空了心脏的人。
    可今日,是她活了这么久,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面。
    雨势未停,淅淅沥沥的雨砸在地面上,将浓稠的鲜血氤氲稀释的满地都是。
    积水从绮陌春坊的门口流出来,带着浅淡的粉红色。
    起因是有人从绮陌春坊门口路过,看到了从门缝里流出来的粉红色血迹。然后到了绮陌春坊营业的时间,却没有人来开门。
    察觉到不对劲,有人报了案。
    大门被打开的瞬间,绮陌春坊上方的上古阵法发出盈盈金光,伴随着血红色的妖气被吸收殆尽,那股金光也染上了古怪的猩红,变得诡异至极。
    从大门口开始,每三五步便有一具死尸。
    绮陌春坊内除了妖,还有人。
    人与妖的尸体交叠在一起,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人死的很简单,一击毙命。
    妖死的也很简单,被挖空了内丹。
    “一、二、三……十八、二十……五十八……”
    跟在金赤华身后的捕快惨白了脸,手里的笔墨都几乎拿不住。
    最小的少女才十二岁,是个小丫鬟。
    最大的龟公四十多岁,身为一只金丹期的狐妖,他身上只有一处伤口,那就是被挖空的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