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6章

      虽然每次回来之后又是被张小娥一顿毒打,但是马思晴竟然坚持了下来。
    作为回报,老头教马思晴认了字,加减乘除法也教会了马思晴。
    老头还给马思晴讲了不少故事,也教马思晴背诗。
    马思晴一开始以为是张小娥重男轻女,所以不爱她。
    可是张小娥对林春花却不是一个样。
    林春花要什么有什么,还不需要洗衣服做饭扫地。
    张小娥还把林春花送去了学校读书。
    渐渐长大,马思晴才知道,自己不是张小娥亲生的,是她在河边捡来的别人丢弃的孩子。
    马思晴也做过梦,梦想着自己的亲生母亲回来找自己,把自己带离林家。
    可是梦始终是梦,不可能实现。
    马思晴就在张小娥的打骂,弟妹的驱使中慢慢长大了。
    张小娥等啊等,过了十年,没人来。
    她觉得自己被戏耍了。
    白白替人家养大了一个孩子。
    看马思晴也就更加哪哪哪都不顺眼了。
    加上林得胜丢了工作在家好吃懒做,林富贵那点钱又要分给三个儿子,到自己手里的钱也就十块。
    张小娥把自己的憋屈释放在了马思晴身上。
    马思晴就成了张小娥的出气筒。
    上一世,寒冷的冬天洗一大家子衣服的情景历历在目。
    这可是东北啊!
    夜里冷得直哆嗦,张小娥也不让她睡炕上。
    她只得把所有的衣服穿上,再裹着被子在屋里角落上的一张长木板凳上睡觉。
    马思晴苦笑一声,她还真是命大。
    后来,素兰的母亲白云知道了这件事,让马思晴上她家去睡炕。
    马思晴怕触怒张小娥,就没敢答应。
    白云看出了马思晴的担忧,只得每天晚上烧了热水,灌好热水袋,让素兰送过来给马思晴。
    在白云时不时地帮助下,马思晴才捱过了那段岁月。
    十五岁的时候,马思晴来月经了。
    那天她慌乱无比,她觉得自己可能要死了。
    去跟张小娥说的时候,张小娥不停地骂着她,说家里没钱的节骨眼上,她怎么就来了这邋遢事。
    张小娥甚至没有教马思晴如何处理月经。
    白云在家听到马思晴的哭声,跑过看。
    给马思晴拿了两根月经带。
    这是白云给素兰准备的,可是素兰还没到时间,就先让马思晴用了。
    然后白云教马思晴怎么用月经带,怎么处理月事,月事是什么,月事期间不要碰凉水不要累到了。
    有空的时候白云还教了马思晴怎么缝制月经带。
    但是马思晴没有布头,又是白云拿了自家的烂衣服给马思晴。
    十五岁到十八岁的三年里,马思晴一到月经期,就不愿意出门。
    有一次实在躲不过,被张小娥使唤出去买包盐的功夫,回来之后她裤子后面满是血。
    被邻居的小孩子嘲笑了好久。
    马思晴十八岁的时候林得胜的父亲林富贵在纺织厂被机器绞断了左手,提前退休。
    那时候她那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跟弟弟都还不到年龄。
    而纺织厂顶职的只有女织工有位置,林得胜无法顶职。
    林得胜的两个弟弟又有工作,他们的老婆也需要照顾孩子,孩子都还小。
    张小娥要带孩子,也没法去顶职。
    纺织厂的工作虽然相当于铁饭碗,但是工作累,成天跟棉花打交道,好几个人得了肺病。
    林得胜去闹,请求组织给他换一份顶职的工作,毕竟他家老头子是因工受伤。
    纺织厂的领导请示了革委会主任董大山,请求被驳回。
    因为他们家有人可以顶职。
    就这样,纺织厂的工作幸运地落到了马思晴头上。
    但是,这是幸运,却也是新的悲剧的开始。
    马思晴得到了纺织厂的工作,可是张小娥却要求马思晴把工资全数上交。
    每月张小娥只留一块钱给马思晴。
    一块钱,对于一个十八岁已经工作的姑娘来说,哪里够用。
    马思晴有了工作挣钱之后,一角七分一包的卫生纸对她来说也还是奢侈,她依然用着月经带。
    只不过她每次都小心翼翼,再也没有被人嘲笑过。
    偶尔看到家里有卫生纸,马思晴拿来用,每次张小娥发现之后,对她就是一顿打和骂。
    上一世,她抗争过,但是她一个弱女子,没有念过书,身无长物,又能怎么办呢?
    第13章 虐待
    十八岁,顶职进了纺织厂之后,马思晴终于不用做那么多家务了。
    但是马思晴赚的钱,却不属于自己。
    马思晴每个月的三十块钱,自己只能拿一块钱,其他的钱都进了张小娥的口袋。
    姚国柱三十多岁了,还没有结婚。
    丹江县城的姑娘间就流传了一种说法。
    都说是因为姚国柱那方面不行,所以才迟迟不结婚。
    姚国柱的母亲闫萍实在受不了邻里街坊的流言蜚语。
    于是在张小娥找上门的时候,闫萍一口就答应了婚事。
    马思晴跟姚国柱结婚,张小娥提了两个条件。
    一,马思晴的工作顶的是林富贵的职,所以嫁给姚国柱的马思晴的工资,应该归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