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84章

      “不……”庄孟蝶垂头丧气,“其实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自己无敌了。但不知为何……秦乐游并没有按照《灵狼传》里那样发展他的性格,虽然我承认现在的他更有魅力,可惜……剧情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倒不如说,现在更像是第三本书的故事。”
    庄孟蝶并不知道,造成这些变化的人正是江倚年。
    “你还能想起什么有用的信息?”江倚年蹲下身幽幽道。
    庄孟蝶冥思苦想,最终一拍大腿激动起来。
    “我想想……哦对了,上古邪兽黯枭……差点把它给忘了,它是我当初特别满意的一个反派。”
    “……说说看。”
    第171章 真实与否
    庄孟蝶谄媚地笑了:“你把我松开,我就告诉你。”
    江倚年不吃这套,他凉凉道:“我还能将你绑的更紧一些。”话毕,落明顺势在庄孟蝶身边转了个圈,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别别别!”庄孟蝶大惊失色,落明的鞭子形态看起来柔软,实际上也是能割裂皮肤的利器,只要江倚年不去控制落明的尖锐程度,他很有可能当场血流成河。
    他认命的抬头道:“你听说过半神吗?”
    江倚年点头。
    “在我的故事设定里,黯枭乃掌控时间的上古邪兽,他原先是神兽,后来自甘堕落于妖魔道危害苍生。众神能将它封印,却无法完全杀死他,因此,三界之中出现了‘半神’这样的存在,他们的身上有着邪神契,封印着黯枭的魂魄碎片。”他摇头晃脑地解释着,“按照我的剧情发展,这一代的半神共有两人,分别是司邈与秦乐游。”
    “……”一直以来的猜测终于被证实,江倚年却并没有轻松多少。
    如此看来,绮罗追杀秦乐游的原因很好猜,她在寻找半神,试图复活黯枭。
    总结,现在的剧情里,秦乐游身上既有着灵狼之力,又封印着上古神兽黯枭的魂魄。
    “又是半神又是灵狼,你给秦乐游身上加的设定也太多了吧?”半晌,他轻轻吐出一句话。
    “主角身上的设定多少都不嫌多,”庄孟蝶疯狂摇头,“现在因为两本书的剧情混在一起,导致这个世界已经混乱了!如果按照《我要成仙》的剧情来走,秦乐游身上就只会有邪神契一道封印,他并非灵狼之子,他最后会成为魔族,最后死于自绝经脉,由于其中一个半神死了,所以最后司邈其实并没有获得黯枭之力。”他说着说着,心虚极了。
    “但现在他们两个都还活着……”
    所以,黯枭极有可能复活。
    这其实是一种蝴蝶效应,随着变化的不断产生,这里逐渐成为了一个真实的世界,许多事情已经脱离了两本原作,如今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过的人。
    “我曾与天道交谈过,”江倚年道:“天道说,灵狼之子一生注定无爱无恨,必定要奉献自身,关键时刻毫不犹豫为苍生牺牲,是真的吗?”
    庄孟蝶露出一种尴尬的表情,“嗯……当时我比较年轻,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有点中二病,所以就加了这个设定。”他摆摆手继续道,“你别这样看着我,其实现在的世界已经变了,秦乐游的性格与原作中相差甚远,我觉得这种设定早就不作数了。”
    “我推断,只要他心中还有感情,就不会被天道所操控。”他解释道。
    江倚年揉了揉眉心,他将庄孟蝶身上的绳索解开,庄孟蝶几乎瞬间就想开溜,却没料到才刚迈出一步路,他的脚就被冰霜固定住了,像一座蜡像一样被迫保持着迈步的姿势。
    江倚年正在思考,他对庄孟蝶愤怒的眼神置若罔闻,良久后开口问道:“半神身上的邪神契,可有移除的办法?”
    “有有有。”庄孟蝶点头如小鸡啄米。
    “说说看。”
    “……你要知道,对于作者而言,很多东西就是一两句话的事,我又不是真的修过仙,这种事对我来说只要写下‘施一个法术’就能搞定,但这里现在是真实世界,我是真的不知道这具体法术要如何施展啊。”庄孟蝶叫苦不迭,“具体办法你只能自己找找看。”
    江倚年被他的歪理折服了。
    “这样吧,关于这个嘛……我也帮你留意一下,现在我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我是不会害你的。”庄孟蝶一脸讨好。
    “嗯。”
    “哦对了,用藏宝图去找的那个噬魂草到底有什么用?”江倚年突然想起还有这茬。
    “这你都不知道?”庄孟蝶鄙夷,“难道我没写吗?”
    “哦,我好像确实没写过,这个嘛,就是用来……”
    “行吧,你走。”得知噬魂草的用途后,江倚年决定先暂时放过他。
    庄孟蝶顿时心中大喜,瞬间就想溜之大吉,他蹑手蹑脚爬上窗台正要跳窗而去,就突然被一道银色丝线拉了回来。
    庄孟蝶坐在地上,满脸疑惑道:“怎么回事?”
    江倚年笑着靠近他,他举起小指头,上面牵着一条如烟雾般银色的线,这条线的另一头连着庄孟蝶的脚踝,他悠悠道:“我给你下了一道牵引咒,若是有什么事想找你,你必须随叫随到。”
    虽然暂时用不上庄孟蝶,但此人掌握着世界里的关键信息,必要时刻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他才不会傻乎乎地放庄孟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