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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大荒之歌

      “紫,这些石头摆在哪里?”
    何晨都记不得这些杂物丢哪儿了。
    “山上。”
    “山洞里?快带我去看看!”
    何晨想一出是一出,紫更是二话不说起身就走,果断的不行。
    只留下呱呱泡蛙、藤藤蛇和巴大蝶三只精灵大眼瞪小眼。
    而何晨随着紫跑上丰碑山,直奔其中一个山洞。
    里面堆放了大大小小的杂物,什么破了一边舍不得丢的石碗、通了八九个洞的兽皮啥的。
    说是杂物,其实就是一堆破烂,原始人舍不得丢罢了。
    不过何晨还是发现了一些宝贝。
    “这是……直冲熊的爪子?”
    “惊角鹿的角?”
    “这是什么,象牙猪的象牙吗?”
    何晨发现自己以前根本没来过这里,原来这里还有那么多宝贝!
    “这是丢又舍不得丢,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利用吗?”
    何晨有些开心。
    这些都是宝贝啊!
    比如惊角鹿的鹿角,上面还有一颗珠子,前世他看过这些鹿角是可以令人陷入幻象的。
    只是不知道怎么利用罢了。
    还有像象牙猪的象牙、直冲熊的爪子、大狼犬的犬齿之类的,应该可以做成不错的武器。
    不过怎么磨制是个问题,这些东西看上去就很坚硬,不然毛早就应该把这些利用起来了。
    往里走,何晨终于看到了八九块叶之石,如果分开来就是十几块。
    旁边还有一块光之石,甚至还有一块日之石。
    这里不是垃圾堆,这里是宝库!
    “这些石头有什么用?”
    紫感觉到了何晨的激动,有些疑惑。
    在她看来,这石头虽然有很特殊的能量,但是人类并不能使用它。
    “这些可都是宝贝!”
    何晨语气激动:“这些石头可以让特定的魔兽伙伴进化,比如美丽花就是用日之石进化的。”
    他拿起日之石给紫介绍。
    “你的能力是不是已经觉醒了。”紫没有关注进化石,反而看着何晨:“这种能力……很厉害。”
    语气中有着明显的羡慕。
    她以为何晨能认识这么多,是他的能力在起作用。
    “哪里哪里。”何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能力可还没觉醒呢!
    “走吧,以后这里要派人守着。”
    何晨打定主意了,以后大对战的奖励,可以从这些“破烂”中选。
    比如惊角鹿的使用方法,弄清楚搞懂了之后也算是不错的武器。
    家里有走路草的部落人,也要考虑是不是进化成霸王花或者美丽花。
    以前大对战的奖励,都是奖励出去收服精灵,不过现在部落精灵处于半饱和的状态。
    为了防止属性太单一,何晨不打算继续给部落人收服更多精灵了。
    现在把奖励换成这些东西正好,不然单纯的给予贡献点也不太行。
    “紫,你是不是能感应到进化石所在的地方?”
    何晨好奇。
    “拿在手里才可以。”紫摇了摇头。
    好吧,失去一个进化石探测机。
    “走了走了,去看看大凶残。”
    ……
    时间流逝。
    连续三天过去了,部落人都在部落里闲着,而且连对战打架都被禁止。
    因为对战会消耗能量,甚至会受伤。
    伤药和食物还是省着点用比较好。
    而何晨则是闲的骨头都软了,所以他先是弄出一块石碑来,当然,还没刻字上去。
    他还没想好,第一句话刻什么。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现在还不适合,没到时候。
    所以他就把石碑立在山巅,但是目前为止还是无字石碑。
    然后第二天,他就写歌。
    没错,歌曲。
    想他前世,那可是钢琴十级、小提琴十级、声乐十级等等一系列音乐成就……都没有的男人。
    但是架不住原始人们以前没听过啊!
    以前的原始人们,每天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哪有空搞什么唱歌跳舞的。
    所以何晨觉得自己当歌手的机会来了。
    这几天,部落人们是真的闲死了。
    不能对战,不能狩猎,什么都不行,甚至交配也不行,因为交配节还没到。
    虽然何晨也疑惑。
    按照黄虫部落那边的人说,他们随时随地随人,想交配就交配了,所以人口才那么多。
    而绿虫部落这边,只有交配节才能交配,也不知道当年那个“虫”是怎么想的。
    这是传统。
    后来,大荒部落也延续了绿虫的传统。
    所以,娱乐太少了。
    何晨就想着把歌搞出来,想着让大荒人们震惊一把。
    何晨在小白的帮助下悬浮在空中,下面的木屋顶上还有藤藤蛇、呱呱泡蛙和大凶残。
    原本闲躺在各处的狩猎队人,包括一些正在干活的部落人也好奇地看向半空中的何晨。
    何晨手中拿着一个叶子卷成的喇叭。
    他看着下面的人,心里有点紧张。
    这是他第一次“个人演唱会”。
    “呜——”
    没有直接唱,因为没有乐器和伴奏之类的,他闭上眼睛,一声长呼。
    声音一开始很平缓然后渐渐变得稍微高昂,最后,他用一种抒情的方式唱了出来:
    “大荒,我的家,我最爱的家,有我的亲人,有我的……”
    原本前面那几声“呜呜”还挺有感觉,让部落人都沉浸进去。
    但是何晨一开口就让大家无语了。
    “晨巫这是干啥?”
    “为什么有想打他的感觉。”
    “晨巫在用虫鸣吧?”
    “不行了,我要打人了……”
    部落人议论纷纷。
    虽然他们以前没听过歌曲这种东西,但是能感觉到何晨唱的一点也不好听,甚至有点像噪音。
    一曲终了。
    何晨期待地睁开眼睛,看见下面议论纷纷的人群,满意地点点头。
    前世他哪写过什么歌,顶多知道一两句“大海啊你全是水”这种诗歌。
    “效果不错,晚上吃东西的时候再一起唱唱歌。”
    何晨想到了前世军训时候班级唱军歌,那是很有感觉的。
    他刚降落下去,差点就阵亡了。
    “晨巫,你刚刚是不是很痛苦,生病了吗?”
    “是啊是啊,怎么嚎起来了?”
    “晨巫……”“晨巫……”
    ……
    何晨脸色漆黑。
    “那是歌,唱歌!”
    不过他看众人的表情,显然刚刚的演唱会举办比较失败。
    众人尴尬症都犯了。
    “哈哈,晨巫,你刚刚唱的不对!”翅推开人群。
    “那样软踏踏的,不行的!”
    翅笑着摇了摇头。
    何晨疑惑。
    就在这时,翅忽然哈哈大笑,声音浑厚有力,然后吼道:
    “大荒!大荒!”
    听起来就是大白嗓,但是何晨莫名地感觉到一丝热血沸腾。
    他立刻醒悟了。
    “淦!我唱什么抒情?”
    对!这样的世界,歌曲不是唱的,是吼的!
    “我们战斗!我们狩猎!”坚也大吼两句,听起来五音不全,不过豪迈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