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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道:“马上就要举办海棠花会了,到时候我带你去。”
说起这海棠花会,着实是一大风雅盛事,沧月山庄的庄主慕容离书剑双绝,在江湖上颇有名气,而且他为人风雅,一字千金,时常邀请文人墨客来山庄中吟诗作对。
慕容离极爱海棠花,每到海棠盛开的时节,就会举办赏花会,请来来往往的江湖人士一起鉴赏海棠。
群芳之首的主人可以获得一千两的赏金,因此每到赏花会的时候,附近的花农都会蜂拥而至,十分热闹。
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大概就是个普通的海棠花会,但是对有心人,尤其是想要扬名立万的人来说,这就是个绝佳的好机会。
林仙儿是个野心极大的女人,她自负美貌,想要靠身体和容颜获得无上的权利和地位,让那些鼎鼎有名的江湖大侠都为她所驱使,因此她需要一个舞台,来传扬她江湖第一美人的称号。
林仙儿打听了很久,享誉文坛的浙江才子吴文英这次也受邀到了沧月山庄,如果他能为自己写一首诗的话,那么她江湖第一美人的地位就无可动摇了。
为了这次海棠花会,林仙儿准备了很久,斥巨资请苏州最好的一百位绣娘来赶制她的衣裙,裙子上的纱用天蚕丝织就,走起路来飘飘若仙,宛如花瓣绽放,配上璎珞金蝶项圈,流苏水晶簪,珍珠耳环和碧玉镯,美到了极致。
花会开始的那一天,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庄门口,四匹白色骏马拉着一辆金顶马车停下了,马车的四角坠着水晶,车壁上用金粉绘着孔雀纹样,十分漂亮,一下子就吸引了许多人的注目。
一只纤细白皙的手掀开了车帘,在众人的惊叹声中,林仙儿像只骄傲的孔雀般走了出来,她长发如墨,肌肤如玉,明艳娇媚,粲然生辉,一颦一笑间风情万种,清纯中又带着一丝魅惑,美得令人窒息。
林仙儿走进山庄,那轻盈的纱裙随风飘舞,仿佛下一刻就会羽化登仙,在场的男人没有一个不看她的,在场的女人也无一不露出嫉妒的目光。
林仙儿的眼底露出得意的神情,就在这时,她注意到有个穿墨蓝色竹纹衫的小公子竟然没有看着她,甚至连一丝一毫的目光都没有分给她,而是牵着一个戴面纱姑娘的手,和她说着什么。
小公子的目光像蜂蜜一样黏在姑娘身上,又甜又柔,根本赶都赶不开。
一定是他没有注意到我,这样想着,好胜心极强的林仙儿故意松开了手绢,风一吹,那条沾染着胭脂香味的手绢刚好就落在小公子脚边。
林仙儿拢了拢发丝,声如珠玉道:“小公子,你能帮我捡一下手绢吗?”
在场的男人顿时嫉妒万分,为什么手绢不是落在我脚边啊!
就在他们幻想着是自己捡起手绢,然后和美人结一段情缘的时候,小公子极不耐烦的转过头来,冷冷淡淡地说了一句:“你自己没有手啊?”
霎那间气氛结了冰,众人连声暗骂这小子不解风情,林仙儿也僵在原地,不可置信道:“什、什么?”
唐零眸光似雪,俊俏的容颜上仿佛隔着一层霜,看起来无比难以接近vdygdcg:“看来你不仅手断了,耳朵也聋了。”
向来被人捧着的林仙儿哪里受过这样的奇耻大辱,马上泪水盈盈,指着苏汐道:“公子为何如此对我?难道我还没有她好看么?”
唐零的目光立刻就冷了下来,声音中泄露出一丝刺骨的杀意:“你再用手指指着她,我马上把你的手指一根根削下来!”
第47章 第四十四章(修改,有新内容)
自古以来, 怜香惜玉者数不胜数, 眼见着林仙儿泪盈于睫, 一副受尽委屈的样子,马上就有人出来打抱不平了。
只听对方义愤填膺道:“不就是指了一下吗?你身边的姑娘莫非是什么稀世珍宝,连指都指不得一下?”
旁边的人纷纷附和:“是啊,指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他竟然就要把人家的手指削下来, 未免也太狠毒了!”
嘈杂的议论声充斥四周,这里顿时成为了目光的焦点, 林仙儿心中得意,她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美丽的容颜就是她无往不胜的利器,只要她流一滴泪,所有人都会站在她这边。
为了展示自己的宽容和善良,林仙儿叹了一口气,柔弱如柳地劝道:“算啦,我相信这位公子也不是故意的,可能那位姑娘真的是国色天香,仙儿不配指着她吧。”
这句话简直充满了白莲婊的气息, 成功挑起了争端, 人群中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