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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有种你下朝别走[重生] 作者:芭蕉吃老虎

    分卷阅读23

    是不能理解。良州使者捧了一个巴掌大的木头盒子,顶着满朝文武的白眼,蛮不好意思道:“陛下,良王殿下恭祝陛下圣体安康。”

    盒子里装着一封信、一枚石头戒指。

    他在信里写道:十四叔,路上波折,我甫一到任,不能服众,州府官将拒缴朝贡,皆因我炸了青泥岭的铁矿山。听闻此事已在鸿都府立案,望十四叔知会卫大人,不要降罪于我。良州别无他物,唯山石甚美,赠君把玩。

    我阅罢家书自是欣喜万分,但美丽的山石戒指却又勾起我万般愁肠。

    因为这枚戒指十分眼熟,它黑不溜啾,丑不拉几,半石半玉,不方不圆,套在手指上转个十圈八圈,也转不出指甲片宽不带杂色的头面。上辈子的良王有两件东西从不离身,一个是佩剑,另一个就是它。

    人随身佩戴半生之物,要么有实际作用,要么有特别意义。利剑能防身杀敌,那一枚不值钱的丑八怪石戒能干什么?臭美吗?

    薛赏也曾对此表达过不解,某次宫宴上与良王交头接耳说:“殿下的扳指哪儿得的?我府上新进了一批青州玉料,都是上路货,不如稍后散了宴,殿下随我去挑几块。”

    良王闻言,下意识地抬头瞥了我一眼,隔着满堂钗光衣影,低低道:“矿坑里捡的边角料做的玩意儿,拉弓护指,这就够了。”

    他这谎撒得不走心,扳指勾弦应戴右手,可他戴的是左手。

    这枚戒指,同那句“滚”,一并他死前的那句话,成了我耿耿于心的三大疑团。

    芥子和尚让我反思自己,五年倏忽而过,我反思出了一点,那就是距离制造隔阂,时间冲淡感情。假如我打小与良王住在一个殿里,一同进学,东宫垮台后我求皇娘把他偷偷接过来养,他当良王后,我也隔三差五召他回京小住,少派他领兵出征,多使唤使唤赵朔,如此这般,便能叔侄和睦,君臣之间肝胆相照,何惧内忧外乱。

    我向几位爱卿委婉地表达了这个想法,希望今年能召良王回京一趟。薛赏说:“陛下还要仰仗燕王晋王抵御羌敌,良王身份特殊,贸然召进京来,诸王必又生乱。”

    卫裴说:“五年前薛大人力保良王留京是为什么,陛下心知肚明,如今薛大人又不愿良王回京,不过是因为见良王在良州根基日稳、兵马渐强。薛大人一心尽向良王,并非社稷,言不可信。”

    我喜道:“那卫卿是赞同朕召良王返京?”

    不料他说:“臣不赞同良王返京,但臣希望陛下派良王出战。阿蒲奴重病垂危,北羌储位不稳,三王内讧,军力溃散,臣怀疑是晋王阵前留有余手,才使苍州连失九城、长河关久攻不下。此时增调良州军,一来必能退却羌敌,二来好借机挫杀晋王军,连同五年前青州案、铁矿案,一并定罪。”

    见我犹豫了一瞬,他紧跟着补充道:“陛下扶植良王,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这……怎么说呢,被卫裴这么一问,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我想靠良王振国兴邦,就必须和良王肝胆相照,想和良王肝胆相照,就必须与之朝夕相对,所以我不愿放他去良州,也不愿派他上战场——可不到良州、不上战场,温风细雨里长大的良王,还能挑得起大兴的国运吗?

    我非常迷茫,喝多了酒,只觉人生如梦,万事皆空。不禁放纵地想,国亡都亡了,人死都死了,我这一生来都来了,既然都是假的,那能不能不那么拘谨,干点随心所欲的事儿呢?

    于是在这个风雨瓢泼之夜,当赵朔拎着二两小菜如约而至时,我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元晦,你带我走吧。”

    “啊?”赵朔受到了惊吓,“什……什么?十……十四,你和我……我对你……不不不,使不得陛下……”

    “嘘——”我威胁道,“你明日拔营,捎上朕,否则朕撤回调令,让你回城墙根守一辈子大门。”

    “……交情呢陛下,为了大侄子你就这样对我啊?”

    元晦是最最好脾气之人,我小时候偷剪父皇的胡子,他都愿意在一旁给我递剪刀。事后替我挨了罚,顶多骂两句:“郑十四,你个缺心少肺的忘八羔子,我真是错看了你!”

    我对他心中积攒了许多愧疚,临走前特意写了五份密诏,分别给了皇娘、卫裴、薛赏、薛赏他爹、元晦爷爷,勉励众人勿乱阵脚,戮力同心,在朕微服出访期间共理国务,事从权宜。如此交代妥善,想必赵阁老不会再操劳致病而死,皇后不会在某一天回来杀我,元晦也不会在将来与我日渐生分。

    中州军增兵前线,两万人马直奔苍州长河关。我扮赵朔亲卫随行至苍良二州交界青泥岭,正打算辞别军队,越岭入良,却不料突遇不明袭兵,而赵朔这个传说战无不胜的大将军——竟然给我打了个屁滚尿流的败仗。

    很不幸,朕成了战俘。

    第15章 挨打

    原本,我是可以逃脱的。然而,当敌人迎面冲来之时,赵朔正拼命地将我往战马上推:“快!快跑!”

    敌人见状,一箭射穿我座下马腿:“抓那个亲兵!”

    我被按倒在地,敌军头头蹬着挖金错彩的一双异域风情靴踩住我的手,用他那把镶满宝石的鲨皮鞘弯刀挑起我的下巴,转动着灰蓝色的眼珠子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忽笑出一口大白牙:“去告诉晋王,咱们抓到良王了。”

    这位老铁认错了人。

    但我却不会认错他,他就是阿蒲奴的侄子,我的第三任姐夫。我之所以能一眼认出他,是因为他名气非常之大:传闻他喜欢蓄养男宠,在娶了我阿姐后,招惹上我阿姐和阿蒲奴生的大儿子,被我阿姐一刀捅掉半条命,丧家犬般逃至大兴。阿蒲奴把通缉他的画像都发到了京都来,称愿以十城换此贼项上头颅。

    我没答应。现在很后悔。

    这位闻名天下的倒霉蛋变态绑了我拔营就跑,赵朔率残兵败将跟屁股后撒腿狂追——浩浩荡荡追出三百里地,沿途百姓夹道欢呼,以为我军打了胜仗。

    阿蒲奴他侄被赵朔这块狗皮膏药惹怒,突然掉马回头,打算给残兵剩勇们一记回马刀。我连忙阻止道:“好汉!你放他们回去,只要你放了本王,大兴的皇帝愿意跟你谈判!”

    他不肯相信:“哦?听说你们大兴皇帝想裁撤各亲王军,已与诸王势同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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