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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古代人保护区 作者:路七酱

    分卷阅读109

    精神状态,他走到客厅给自己到了一杯水,“谭宪,你方便将事情的原委告诉我吗?”

    谭宪:“事情要从藤伯父的骨灰被带回驻地说起了……”

    故事并不长。

    余初的五年,用了不到半小时,就阐述了一遍。

    包括余初在师父死后回到驻地,因为流言退役,因为同伴的冷眼,彻底心灰意冷申请退休。

    后来封肃怎么捡的余初,余初之后在界市的怎么生活,为什么去的古代区,也尽数交代了

    谭宪叹了口气:“她这些年,过的不太容易。”

    叶长谦:“你这话要是被她自己,一定会告诉你,这世界上,谁活着都不容易。”

    谭宪笑了起来,这还真是余初的调调。

    可能是受封肃的影响,也可能是她经历的太多。

    现在的她,不怨恨别人,不怨怼生活,也不怀疑自己。

    “等滕晓冷静下来,有时间,我们四个人见个面吃顿饭。”

    叶长谦把决定权抛给了余初:“看她怎么说。”

    挂掉电话时,叶长谦刚好看见推门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余初。

    她顶着一头睡懵的头发,睡眼朦胧:“谭宪是不是有什么事”

    知道楚小哥电话号码,想来也只有谭大爷了。

    “只是闲聊。”

    “嗯嗯嗯——”余初打开冰箱,找到盒酸奶,附和的有些敷衍。

    叶长谦看着她:“刚刚提到你,谭宪说,你这些年,活的也不容易。”

    “这年头。”余初找到吸管,往酸奶盒上一戳,“谁活着容易啊,两年前酸奶还是三块五,现在都四块了……”

    现在物价飞速上涨。

    尤其是房子。

    第七十七章

    年底万业具歇。

    余初在外面找了一轮, 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考研机构, 回去路过商场的时候, 停了下来。

    谭宪打电话过来时,余初正在跟店员确认衬衫的大小,听见电话铃声后,示意店员待会再说衣服的事情, 走到角落里接通了电话。

    “谭队?”

    “余初,是这样的, 我跟藤晓想请你和国师吃顿饭, 不知道方便不方便……”

    “我整天在屋子里陪人看动画片, 都快闲的长草了, 怎么会不方便。”余初看了一眼手表, “大概什么时间?”

    谭宪恍惚了下, 一时间没有回答。

    这些年藤晓对余初的态度,他是知道的。

    所以他就早就做好了余初拒绝的准备, 还盘算着, 如果年前请两次还不能请到人的话,年后就再请一次。

    没想到, 她答应的如此痛快。

    没有得到回应的余初:“谭队?”

    谭宪回过神来:“明天晚上吧, 具体地址我一会儿发给你。”

    “成。”余初点头,“不过我这边答应归我这边, 国师那边,您得自己去问问。”

    “国师那边,我之前问过, 他交给你决定。”

    余初:“……”

    “那明天见。”

    “回见。”

    余初挂掉电话后,重新走向店员:“刚刚那件蓝色衬衫有大一号的话,就跟我包起来。”

    从衬衫到线衣到外套,还有裤子鞋子什么的……买了两三身有余。

    都是些国产的通勤衣服,款式流行,质量不错,性价比高。

    也省的他穿来穿去,也只有从驻地带来的那两套不太合身衣服。

    她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出租房门前,将右手拎着的东西放在地上,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

    门自动开了。

    楚小哥站在门后,穿着灰色线衣,踩着蓝色拖鞋——还系着一条黄色的围裙。

    余初看着围裙上小黄鸭的图案,再看看国师大人那张神棍的脸,有些忍俊不禁。

    “您老,在做饭?”

    叶长谦眼中透露出些无奈来:“原本是如此打算——”

    只是现实是,他一进厨房,什么都不认识。

    没有灶台也没有柴火,电器摆了一排,一个不认识。好不容易打电话给谭宪,学会怎么打开煤气灶了,却发现调料不认识……

    余初进了屋子,站在厨房门口,瞄了一眼就什么都明白了。

    “我带了吃的回来,热热就能吃了。”她讲桌上的打包食物拎起来,然后将其他的纸袋尽数推到了楚小哥面前,“给。”

    楚小哥看着桌上一堆的衣服,有些惊讶:“我的?”

    “我估算着你的尺寸,不一定合身,你试试看?”

    他将视线从衣服上收了回来,对上余初:“谢谢你,余初。”

    这么郑重的道谢,让余初老脸一红,有些心虚的转过身:“我去热菜——”

    她其实也是路过的时候才想到的,楚小哥寄养在她这快十天了,她都没有主动想到这些细节。

    担不住对方的道谢。

    衣服是一个袋子一身装好的,楚小哥进了卧室,将衣服都试了一遍,余初预估的尺寸很准确,除了有件外套偏大之外,其他的衣服裤子都还算合身。

    一身深色,一身浅色。

    深色则是没什么款式,但是更保暖一些,衬衫+羽绒服+秋裤+黑色裤子+保暖皮鞋组合,适合二十五岁到四十岁的理工男。

    浅色是偏年轻人的潮流,白色的高领线衣,灰色的呢绒大衣,卡其色的休闲裤,淡棕色的皮鞋,

    可能是他长得好,也可能是他身居高位时间不短,这两身风格迥异的衣服,都压不住国师大人自身的气质,无论穿什么,都是人压衣服系列。

    换句话也就是说——

    其实国师大人穿什么都一样。

    所以余初端着晚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刚换完浅色系一套的楚小哥:“这一身不错,明天跟谭队吃饭就穿这个?”

    叶长谦低头看了看自己,也觉得不错。

    “好。”

    第二日,下午。

    谭宪提前发来了餐厅的地址。

    定的地方在巷子里,从地址上看,就不是特别好找。

    余初算了算时间,提前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出门。

    国师大人可能是第一次坐地铁,也可能是第一次进入一线城市的市中心。

    从商业圈进去,从商业圈出来,全程都是半仰着头,四处打量,一幅乡下人进城的模样。

    余初怕一转眼把人给丢了,从进地铁站开始,就拽着楚小哥的袖子。

    还时不时回头看上几眼,若是见楚小哥对什么特别有兴趣,干脆停下来等上一等,让他看个够。

    比幼儿园老师带孩子还操心。

    所以谭宪在店外接人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他们的国师大人,打扮十分时尚年轻,板着个脸,手里拽着个灰太狼的氢气球,走路的时候还时不时的往半空中看上一眼。

    某人走在前面,拽着国师大人的袖子,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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