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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良记 作者:噗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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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一下,去23号包厢试房。”
试房是这一行的术语,等于是给客人面试。低级消费场所的少爷试房还需要跑场,自己打车去客人约好的地点见面,从南到北,车费自理,被客人看中了就留下来,看不中就白跑一趟,回来继续等下一单。俱乐部在深市属于偏高端的消费场所,少爷们的待遇也高人一等,其中一点优待便是试房不需要亲自跑场,直接去俱乐部内的包厢和客人见面就好了。
休息室里除了雪莱和何塞,还有另外三个男孩儿,论资排辈要比雪莱和何塞低一些,所以方才雪莱与何塞争执的时候一直默默的没有出声,只是围观。这时经理发了话,三个男孩儿乖乖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自觉排好队跟随经理出了门。
何塞与雪莱稍慢一些,何塞刚敷完面膜,脸上还潮乎乎的,匆忙拿化妆棉吸了一下,这才加快脚步追出房间。雪莱没什么耽误的,纯粹讨厌何塞,所以拖拖拉拉,最后一个才走出去。
俱乐部的包厢分等级,前十号都是固定留给vvip客人的,平时总是空在那里,不会轻易使用,往后数才会向普通客人开放。并且包厢的数字也暗含信息,数字越小,代表客人卡上的累计消费越多,能够得到的服务自然也更好。刚才经理说了是23号包厢,那么意味着这个包厢里的客人消费能力还可以,虽然不能和vvip的客人比,但至少也比较靠前了。雪莱一边走,一边在心中暗暗盘算,不知道这次会遇到怎样的客人,要是也有人能给自己送辆车就好了——他倒不是如何喜欢车,只是看同僚得到了一台跑车,所以自己就也想要有一台,纯粹虚荣心作怪。
包厢里坐了三个男人,都是通勤的打扮,像是刚刚下班,结伴冶游的同事。雪莱大致扫了他们一眼,心中已经有了结论,这是三个上班族,看衣服牌子,应该够的上中产,但出手不会太大方,于是就有些兴致缺缺。
但他的兴致缺缺是不会表现在脸上的,他是专业的,是金牌,即便对客人没有兴趣,也不会让客人有所察觉。他只是在飞速扫过这些人一眼后,微微垂了眼帘,像是羞涩胆怯的样子,不敢与客人对视。
经理满脸笑容的站在门旁的角落里,并不出言催促,随便客人挑选。
其中有一位客人像是经常来这种地方,在与何塞对视了两眼过后,微笑着向何塞招了一下手,何塞便走了过去。
另外两人则是到现在还没有出声,不知道是挑花眼了,还是头一次来,不大好意思这样直白的“选妃”。
屠思睿看了身旁的郝帅一眼,悄悄在桌子下面一搡他:“喂,我看你盯着最左边那个看了好久了,喜欢就叫过来啊!”
郝帅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紧张的不得了,咽了口唾沫回答他道:“怎,怎么叫?我不知道他叫什么。”
屠思睿真是服了他,伸手替他打招呼道:“哎,最左边的那个,你过来。”
雪莱并不意外被人选中,顺从的走到说话那人的身边就要落座,却不料被那人轻轻推了一下。
屠思睿笑着一指郝帅:“别跟着我,坐他那儿去,我朋友一眼就看中你了,你好好陪陪他。”
雪莱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这位“一眼就看中自己”的客人神情局促,脸都涨红了,显然是个毫无经验的老实人,内心便暗笑了一声,故意紧蹭着绕过对方大腿,挪到沙发另一端坐了下去。
老实人比陪酒的少爷更紧张,雪莱一落座,他像是受了某种刺激,腰杆都挺直了,干巴巴的打招呼道:“你好。”
雪莱知道这种客人肯定受不了太奔放的,于是继续保持青涩路线,慢慢抬起眼睛看向他,怯怯的笑了一下:“你好呀。”
郝帅近距离的看清了雪莱的脸,心跳都漏了一拍。他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像是电影里的精灵王子,但是精灵王子美则美矣,毕竟是个彻头彻尾的外国人,一身金毛,体格高大,并不能让郝帅产生想亲近的想法,可眼前的这个男孩儿不一样。男孩儿肌肤白皙,鼻梁挺拔,一双大眼睛微微凹陷——特别是那一双瞳孔,是清澈的翠绿色,明显是个外国人的面貌;然而眉毛头发偏偏又与中国人别无二致,都是浓乌的墨色,并且脸部线条柔和,中和了那种异族的感觉,简直让人情不自禁想要一亲芳泽。
郝帅直直的盯着男孩儿发愣,被这个中西合璧的美人镇住了。
雪莱知道自己长得漂亮,见对方傻乎乎的望着自己发呆,心中很是得意。从桌上取了一只新的玻璃杯,他重新倒了杯红酒递给对方:“先生,喝酒吗?”
郝帅接过酒杯,咕咚咕咚一饮而尽,一眼不眨的望着雪莱道:“你是新疆人吗?”
雪莱摇头。
郝帅问:“那你是混血儿?”
雪莱点点头,随口扯谎:“我妈妈是中国人,我爸爸是来中国做生意的外国人。”他不可能随便对一个客人透露自己的底细,很娴熟的开始转移话题:“先生,我怎么称呼你呢?”
郝帅完全不懂夜场的规矩,别人问,他就老实说:“我叫郝帅。”
屠思睿抱着另外一个男孩喝酒,闻言忍不住朝这边看了一眼,觉得郝帅真是笨死了,难怪到现在都找不到男朋友。
雪莱审视着郝帅的面孔,抿嘴微笑,心想这个人也太不要脸了,长得明明一点也不帅,怎么能叫好帅?不过脸上还是一派天真,懵懵懂懂的问他:“你姓好?我从来没听过这个姓呢,是女字旁的那个好吗?”
郝帅向他解释:“不是那个好,是右耳旁的那个郝。”
雪莱向他摊开手掌:“我认识的中国字不多,你写给我吧。”
郝帅不疑有他,果然在他掌中一笔一划写起字来。雪莱手掌软绵绵的,又白又嫩,和女孩子的手一样,乖乖被他握在手里。郝帅描摹了两笔,心跳越来越快,好像有微弱的电流从指尖直窜上心房,刺激的他鼻尖都微微沁出汗来。
好像只过了两三秒,又好像已经过了很久,郝帅终于把自己的姓氏写给了雪莱。
雪莱认认真真的看着,随即收拢五指合握成拳,抬头对他展颜一笑:“原来是这个字,我记住了。”
郝帅看着雪莱的笑脸,忽然感觉四周都安静下来,只剩下心脏在胸腔里激烈搏动着,发出紧密鼓噪的怦怦声。雪莱攥住了他的姓,也攥住了他的心,他轻而易举就掉入了对方掌心里,一见钟情。
对面的何塞目睹了这一幕,内心嗤笑不已。虽然大家都讽刺雪莱是个杂种,但其实雪莱一出生就在中国,活到这把年纪,虽然没正经上学,可书写交流绝不是问题。这不过是雪莱的一点小把戏而已,故意装成不通中文的外国人,作出笨笨蠢蠢的样子,让客人觉得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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