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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

      吃蜜[穿书] 作者:公子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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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酒杯说:“味道很好,就是量好少。”

    周海权跟他碰了一下,说:“后面还有,保证你吃饱。”

    后面又上了牛排,沙拉是坚果碎水果,汤是法式豌豆汤,最后果然吃的很饱,最后一口牛排,他都是勉强吃的,纯粹觉得浪费食物可耻。

    周海权就突然笑了出来,说:“你现在刀叉用的这么好。”

    他还记得肖遥刚到周家来的时候,刀叉都用不好,碰的盘子一直吱吱响。

    肖遥自从认识了周家的人,其实也提升了自己,开阔了眼界。他以前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坐在法国的餐厅里,拿着刀叉吃这些东西。他跟周海权真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竟然也走到了一起。

    是补偿么?因为失去一些东西,所以得到一些东西。失去与得到的,都是人生最宝贵的东西。

    吃完饭以后他们也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坐在那里聊天,主要是聊法国的事,周海权常来这里,法国的美食和人文他都了解,肖遥都为他渊博的学识感到惊讶,譬如讲卢浮宫,他能从卢浮宫的历史讲到里头的传世名作,他说的他比较喜欢的那几个作品,肖遥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他明明刚和赵之兰去过卢浮宫的,可是他们都是奔着蒙娜丽莎,断臂维纳斯去的,看的也是达芬奇,拉斐尔这样的传世名家,即便是这些作品,他发现他的鉴赏能力和周海权也不能比,他对周海权几乎要崇拜了,最重要的是,周海权都是自然而然聊到的,毫无卖弄的感觉,让人觉得这些对一般人来说很遥远和陌生的东西,对周海权来说再寻常不过。

    见识,和周海权相比,他真的见识浅薄。

    尽管这和个人能力并没有太大关系,肖遥还是有几分崇拜和自卑感,他一只手托着额头,身体靠近了桌子,一动不动地看着周海权给他讲,讲他小时候第一次来法国的时候的感受,去过的地方,吃过的餐厅。哪里很值得去,哪里很好却不为人知,哪里闻名天下其实也不过如此,哪条街上藏着媲美米其林餐厅的美食,这些风景或美食和欧洲其他国家比又有什么不一样。在温暖的灯光底下,周海权姿态优雅,神色温柔,语速从容舒缓,在他心里的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

    他不是没有和周海权相处过,但以前的那些相处好像并没有给周海权展现个人学识的机会,像以前他们一起下乡,周海权给他的感觉不外乎是人很善良,很有钱,但距离他是近的,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你除了觉得他是公司老总,有钱人,其他和别人也没有什么不同。如今他忽然觉得距离周海权远了,这种远不是身份上的远,而是生活背景,个人素质上的远。

    他这人其实很少会自卑,他的家庭不算富裕,但也绝不贫穷,从小德智体全面发展,个人才能和素质,自认为还是比身边同学高一些的,成绩好,长相好,弹琴画画都会,外语也掌握好几门,不说天之骄子,也是众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认识了周海权,才发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被人交口称赞的优秀,和周海权不能比。

    最要紧的是,周海权的优秀会让人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不显山不露水,可是了解了你就会发现,这人胸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

    肖遥面对这样的周海权,就只有目不转睛地看着的份了,爱情里是需要一点点仰望的,是为爱慕。这种仰望是甜的,两个人距离远了一点点,心却近了一点点,其实还蛮神奇。

    肉体的屈从必定带着精神的臣服,对于男女是这样,对于寻常同志来说更是这样。一个男人甘心雌伏于另一个男人身下,被征服被掌控,是需要一点差距的。肖遥不觉自主又臣服了一分,这次无关肉体,是心灵上的靠近。

    第121章 牵你的手

    吃完了饭, 两人从餐厅出来, 外头街上已经几乎没什么人了,肖遥提议说:“走走吧, 我吃撑了,走走消消食。”

    周海权就笑着说:“你饭量还是小。”

    “我以前饭量真的很大,可能在长身体的缘故, 吃多少都不会胖,我妈经常嫌我吃的多。”肖遥摸了摸肚子, 一边走一边说, “不过后来……唱戏以后,感觉自己胃口就小了。不过我确实得节食, 我师父说千万不能胖, 胖了身条就不行了。”

    梨园乾旦,对身段要求是很严格的, 男人一胖, 再扮女人就不像了。

    “你不是胖的问题,是有点瘦了,骨架细的人, 吃胖一点也没事。”周海权说, “我还没有问, 你这次演出怎么样?”

    “还行,我自己觉得要比之前几场演出要好一点, 当初从乡下回来, 我师父看了我的演出视频, 又一板一眼给我抠了一下戏,赵之兰他们也有跟我交流,国内电视台好像要播,初六还是初七来着,你到时候可以看看,给我提提意见。”

    周海权点点头,说:“你很聪明,也有天分,缺少的只是舞台经验,以后多上台就好了。”

    肖遥脑子里就突然浮现出一个念头来,一辆车从身后驶了过来,周海权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就伸手拢着他的肩膀,两人调换了一下位置,让他走到道路外侧去了。

    肖遥就问:“我以前一直以为你会很讨厌唱戏的人,”他说着就笑了笑,“我记得刚进你们家的时候,周海荣说我是唱乾旦的,你的脸色很不好看。”

    周海权就说:“说老实话,当时确实不大喜欢。”

    “是因为芳姨么?”

    周海权点点头:“我们家以前发生过很多事,我父亲很喜欢听昆曲,年轻的时候就和芳姨走到一起了,因为这个缘故,给我母亲,以及我们兄弟姐妹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其实小时候经常听我父亲放昆曲,耳濡目染,也有点喜欢,只是后来因为芳姨的缘故,就觉得……”

    加上那个时候他对肖遥真的有偏见,觉得肖遥眉眼不安分,透着骚气。

    唱戏的容易不正经,是他以前对这一行当的古怪印象。

    “那现在呢,喜欢了?”

    周海权就笑了,说:“现在其实也谈不上多喜欢,不过是爱屋及乌,因为你的职业是这个。”

    大概情人眼里出西施。

    肖遥愣了一下,便有些讪讪的。赵之兰跟他说,男人之间谈恋爱也是自然而然的,可他每次听周海权说喜欢他,怎么都觉得有些别扭,好像是羞耻心禁锢住了他。他就没有接话,两个人沉默着慢慢地沿着河边走,夜色里的肖遥有一种很清艳的帅气,他的头发是只有帅哥才hold住的偏中分发型,被风吹的略有些散乱,身条秀挺,唇红肤白,夜色都遮不住的红与白。而周海权则高大一些,冷峻一些,身高体长,为了和肖遥一起走,还专门放小了步伐。

    大概又走了两三分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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