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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及时而来 作者: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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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招财喵又道:姐姐,我最近很烦恼,可以跟你说说吗。
应枫也有些不放心她,叫她说。招财喵絮絮叨叨地说了近一个小时,简而言之就是,招财喵网恋了,对方还是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应枫也认识,是另外一个金澍大站的管理,很雷厉风行的一个人,比招财喵大了八岁。
应枫自己就是gay,对于这一点,没什么看法。
只是,招财喵才读高一,家里太宠,实在太单纯了,应枫是真的很担心她。
招财喵:姐姐,她约我见面,我想见她,却又有点不敢。我该怎么办。
应枫思考了会儿,说道:按理说,这话不该我说。而且你们都是女孩子,似乎没什么危险。但是你们毕竟只看过彼此的照片,你们网恋也才半个月。她的话,至今也没人在线下见过她本人。我觉得还是要慎重。我们不以最坏的心思揣测他人,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招财喵沉默很久,说道:我知道了姐姐,那我不去见她,我再看看,可以吗。
金小雨:当然,你还小,爸爸妈妈都那么爱你,你也一定要爱惜自己。另一方面,虽然你还小,但已经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自己也说过,是要出国读大学的,你还有自己梦想中的学校。凡事,多想想自己的未来,反复思量,这件事到底值不值得,然后再去做这件事。年轻虽然不怕犯错,但也不能因为年轻就肆无忌惮浪费自己的人生。
招财喵这次回得很快:好!我知道了!谢谢小雨姐姐!
金小雨:没事,别嫌我多管闲事就好。
招财喵:不会!我最喜欢小雨姐姐啦!
应枫笑着摇头,他关了相关账号,收拾东西,下班。
他还惦记着贝贝要吃家背面那家商场里卖的现烤蛋挞,金贝贝今天没来上学,下午又去了医院一趟,从医院直接回家。
他在学校门口将学生送到各位家长手上。
送走学生后,应枫往地铁站走。
才走几步,他的手机响。
他赶紧拿出来看,果然是金澍。
他立即接通,明明很兴奋,却努力抑制,仅是“喂”了声。
金澍笑:“应老师。”
“啊?”为什么好端端地又这样叫他。
“你下班了?”
“是啊。”
“把学生都送走了?”
“对啊。”
“那么,你能来学校后门吗。”
应枫停住脚步。
学校后门在学校的另一面,门外那条路是单行道,道路也很窄,一向很少有车经过,人也不多。尤其是跟学校正门比起来。况且学校后门并不常开,学校保安每天定时定点地会去巡逻。
总之,那里就是人很少!
应枫忽然激动。
他蓦地转身,穿过学校,用力往学校后门跑去。奔跑过程中,他忘记挂电话,跑得不时喘气。
金澍道:“慢点。”
怎么慢!
幸好学校里的学生和老师都已差不多回家,没多少人看到他这副样子。他穿过教学楼,穿过游廊,穿过学校操场,终于跑到层层叠叠青松掩映着的铁门前。
他将手机从耳边拿回,挂了电话,狠狠吸了几口气,平息自己的呼吸。
呼吸似乎真的平稳后,他才故作镇定地往植物后走去。
再走到铁门前。
他伸手,摸到冰凉微锈的钢铁,一用力,少有人打开的门被他推开。
他迈出一步,两步,三步,既期待又紧张地往外看。
寂静的小道上,停了辆黑色镶宝蓝的,特别帅的摩托车。
金澍头戴头盔,倚坐在上,手中还掂着另一个头盔。
见到他。
金澍揭开一半的头盔,对他笑:“应老师,我来接你下班。”
第45章
应枫似乎从未见过这样耀眼与漂亮的笑容, 虽然仅是展露一半。
金澍朝他笑,对他说那番话的瞬间,他奇异地想到早前,冯蕾蕾问他,他们俩亲过没。
就是这一瞬间, 他,特别, 想冲上去抱住金澍亲!
但是他尚存的一点点理智将他拽回来。
他要冷静!
为了以后能天天亲, 时时刻刻亲, 他要冷静!
他直愣愣地盯着又重新戴上头盔的金澍,问他:“你,你拍完啦。”
金澍点头。
“我, 我——”应枫想说些什么, 却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金澍朝他招手, 应枫走到他面前,金澍将手中另一个头盔给他仔细戴上, 指指身后:“来。”
应枫早就想开这样的摩托车了!但是没钱买,再者他也没机会开!头盔都戴上了,他也顾不得紧张, 很听话地转身就跨坐到车上。
金澍回头, 隔着头盔问他:“怎么样?”
“超级爽!”
金澍在头盔内隐隐露出笑容:“那就好。”
应枫却又更为激动。
金澍会不会也是为了他特意这样做?!
上次金澍陪他回家拿东西, 他准备把自己的小电驴也一起带过去, 好方便骑车上班。当时金澍还问他了, 问他是不是很喜欢骑电车, 他告诉金澍自己喜欢摩托车,因为又酷又帅。
现在,金澍就骑着酷炫的摩托车来了!
来接他下班!
“那我们出发了?”金澍再问。
“嗯!”
应枫应完,却见金澍压根没发动。他不解,金澍又回头看他。
“怎么不走?”他问。
金澍松开一只手,拉着应枫的手环住自己的腰,笑道:“这样比较安全。”
头盔内,应老师的脸差点又要红了。
“那走了。”金澍说完,便将摩托车忽然骑了出去。
不消多说,应老师自然又是往前一扑,直接撞到金澍的背上。摩托车的轰鸣声中,应枫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好像听到金澍又笑了!
故意的吧!!
但他很快就忘记去在意这些。
金澍骑车带着他穿梭在城市的车流间,这种飞扬而又自由的感觉,忽然就令他想起在内蒙时,金澍带他与人飙车的事。
他的手不知不觉,又将金澍的腰环得更紧一些。
他想,能够认识金澍,能够在那么早的时候就喜欢上他,真的是他这生做过最美好的事。
他真的,好喜欢,好喜欢金澍。
他们俩戴着头盔,穿过川流不息的人群,却没人知道那个人就是金澍。
应枫想,金澍应当也很喜欢这种感觉。假如不是隔着头盔,他倒真想唱歌了,虽然他唱歌很难听。
开过人多的马路,转上清静小道,身边没有人声与车声,应枫终于能扯着嗓子问:“我们去哪里啊?!”
这不是回家的路。
“吃饭。”
“外面吃吗?”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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