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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反攻略的正确姿势[快穿] 作者:十步谈霏

    分卷阅读49

    够格。弗瑞因国王之所以被称为暴君的原因,是他把战败国家的赋税以资助军队的名义都加重到了九成,并且强迫所有战败国的男性都必须参军打仗。

    九成意味着什么?就是你产了十斤玉米,九斤都要上交,只剩下一斤留给自己。

    这样别说是拿出去卖了,就算是作为家里的口粮,也根本就不够吃。

    没有男性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产力持续下降,意味着母亲将失去儿子,妻子将失去丈夫,孩童将失去父亲。

    大量的人被饥饿和失去亲人的痛苦折磨得奄奄一息,再加上哪怕是偷一粒米都要处以绞刑的严酷法律,剩下想要活下去的,要么跑进了黑暗森林,或者其他军队不会去的险地以求生存。要么就来到帕梅拉,用低廉的价格自愿给普通人家做奴隶或者帮工,虽然没了尊严,但最起码不会饿死。

    说实话,第五昊并不理解原主这种做法到底是为了什么,他虽然是奴隶出身,但是按照在书中表现出的智商,不应该看不透过分的压制只会造成更大的反弹这个道理.....

    哦,你问为什么不去别的种族?比如善良的精灵族?算了吧,那都是别的小说里头的设定。

    迪亚大陆种族间的矛盾早就深刻到了一种无法想象的地步,如果精灵们在自己的领地附近看到其他种族的生物,第一反应就是毫不留情的杀死。每年因为这种冲突死去的人,甚至比一场大型战争死去的还要多,对于迪亚大陆的生物来说,只要是外族,就一定是死敌!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五昊攻打了侏儒族,别的种族也始终无动于衷,没有一个来施与帮助的主要原因。

    因为所有种族,都乐于看到别的种族发生战乱,甚至灭亡。

    总而言之,因为他混血的身份,因为他对待人族残暴的做法,第五昊的名声早就在人族里头烂透了,即使他是他们的王也不例外。如果就这么出去,估计看到他的人还得做上几个月的噩梦。

    所以我还是去换一身能掩人耳目的衣服吧。

    传送回处理公文的房间,风元素聚集在鞋底,快速飘过一个个黄金铸造的大门,推开衣帽间的大门,第五昊先是被这满满三百多平的衣物弄得怔了一下。

    环顾一周,果然这里的衣服基本都是没见过的。以前没来过这里还不知道,估计是那些贵族想着原主以前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奴隶,而且迟早有一天得下台,就只给一两件换着穿,应付应付得了,剩下的就都留给下一任国王,反正谁也发现不了。

    啧,那群吃里扒外的瘪犊子。

    在心里盘算着回来怎么给那群只知道玩乐和给人使绊子辣鸡贵族点教训,第五昊把头上的王冠取下来装进空间戒指,眼睛从一堆衣服上头掠过————明显带有王族标识的pass,面料太过贵重的pss,衣服太花哨的pass,一看就会被巡逻士兵拦下来询问身份的pass...

    最后看下来,也就只有一套法师袍和一套战士的劲装可以穿了。这两套衣服是他登上王位后去魔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拿的,当然,人家那里并没有可以给法神或者战神准备的衣服(事实上他们连法圣和武圣的衣服都没有),毕竟这可是一千年才能出上那么一两个的生物。所以无奈之下,两个公会只能给了他一套大魔导师和一套大剑师的衣服凑合。

    大剑师的衣服是一套十分贴身的金色战甲,而大魔导师的则是一套布满了符文的深蓝色法师袍,想都不想的,第五昊把后者拿了下来,挂在镜子边的衣架上。

    解开身后鲜红的八级魔兽兰利狐披风挂在衣架上,再脱下最外层的夹衣,只剩下最里面那层紧身夹衣。身上流畅的肌肉把衣料绷得紧紧的,宽肩窄腰,腹肌的轮廓都看得分明。就是疤痕多了些,从衣领和袖口冒出来,蔓延在皮肤上,有些违和。修长的小腿包裹在这里人习惯穿的高跟牛皮靴里头,显得身量更高。第五昊满意地各个角度照了一遍,没忍住自恋地感叹了一句“不愧是反派boss,这身材都快赶得上老子了。”

    又对着魔法镜子照了两眼,抓过一边的法师袍套上,他摸了摸头右边那个辨识度十分之高的魔族尖角,兜帽一盖,就都给遮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放客户

    第36章 迪亚之x

    用水系魔法遮掩住自己的身形,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情况下溜出城堡,第五昊漫步在帕梅拉王城的街头,呼吸着带着烤面包和鲜花味道的空气,兜帽下的眼睛饶有兴趣地观察着周围的人。

    在他上任时,按照小说里头原主的喜好给整个王城都种满了枫树,还专门用魔法让它们的叶子四季都鲜红似血。现在走在这条王成居民住的街道上,路边种满了火红茂盛的枫树,嫩黄的百合,紫红的蔷薇,大朵大朵粉蓝的绣球花,翠色的绿萝顺着墙根一直爬到二楼的窗沿,各种色彩碰撞,又和谐地交汇在一起,像是画家悉心描绘的油画般惹人喜爱。柔和的夕阳下,不管是嬉笑追逐跑过的四个小孩子,饭店里啤酒咕嘟咕嘟的气泡声,还是鞋店门栏上风铃摇动的声音,都能让人感受到一种舒适的惬意。

    相比于那些已经成为秃鹫和乌鸦的狂欢地的其他人族国家,帕梅拉王城的居民简直可以说是生活在爱丽舍中一般。

    两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少女在迎面走来,似乎是互相认识的,鼻梁上长了几个雀斑的少女笑着招手道:“晚上好呀,梅妮~你为今晚的庆典选好缎带了吗?”

    蓝色裙子的少女笑道“我还没有呢,我正要去莉奇的服装店看看,你要一起来吗?”

    “那真是太棒了,我一定要挑一条来搭配我最喜欢的那条裙子!!自从王室不再举办舞会,我就没怎么买过新的裙子和缎带了。”

    “别提啦,就算王室举办舞会,你敢去吗?和那个可怕又残忍的混血跳舞?”

    “哦你饶了我吧,我宁愿去跟一个人族奴隶跳舞也绝对不会看他一眼,听说他不仅有天族那可怕的金色眼睛,甚至脑袋上还有一个魔族的角!”

    “我的神啊,真是太可怕了....”

    听着两个少女讨论的声音渐行渐远,第五昊对她们的态度倒是没什么感觉,反而挺庆幸自己换了衣服出来,要不然还真别想逛街了。

    不过她们嘴里说的庆典倒是让他感觉十分在意,因为在小说中有段十分重要的转折剧情,就是主角成为奴隶后一年,在帕梅拉王国最盛大的里拉庆典前,趁着主人家准备晚上狂欢时偷偷溜了出来想要逃跑,但是不幸被巡逻的士兵抓住了。路过的神秘魔法师救下了他,在了解他是想要推翻残暴的弗瑞因国王后将他放出了王城。等到主角拉起反抗的大旗后,在他们三次处境危机时提供过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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