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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掌上明珠 作者:北途川

    分卷阅读44

    拎包小弟。

    平时没什么事,客人有需要,就跟着,负责各种跑腿的杂事。

    这种神奇的兼职工作,也不知道招兼职的人是出于什么心态。

    周乔和陆一鸣抱着保温杯坐在值班室里已经两天了,好像被世界遗忘了一样。

    今天来了很多人,酒店整个处在一种绷紧的状态里,大堂经理在耳麦里不住地叮嘱,“都机灵点儿,谁要是不想干了,我让他立马滚回家。还有那几个兼职生,也都机灵点儿,做得好走的时候我给你们包个大红包,做不好别怪我不讲情面啊。”

    召唤铃忽然响了,周乔和陆一鸣对视了一眼,忙接起来电话,对着听筒应着,“您好,值班室。”

    那边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透着些微的酒意,语调懒懒的,但很温和,“麻烦来两个人,我在门口等你们。”

    周乔和陆一鸣一起出去。

    门口站着一个女人,身形高挑,穿一件驼色的大衣,回头笑的时候,透着几分温柔的风情,“跟我一起去接两个人,麻烦你们了。”

    太客气了。

    周乔和陆一鸣忙欠身回应。

    思思拢着手给汤姆森打电话,告诉他早餐吃油条豆浆并不是中国人的标配,“北方人早上也喝羊肉汤吃拉面什么的,我比较喜欢喝粥,你早上吃的那个叫窝窝头,我们拿来忆苦思甜的饥荒年代的食物。”

    汤姆森不知道说了什么,思思很轻快地笑起来。

    周乔晃了下神,他从来没见过漂亮得这么夺目的女孩子。

    远远看见悯之和宋易,低声说了句,“我先挂了。”

    然后招了招手,手插在口袋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宋易,然后才调笑了悯之一句,“你们两个悠着点儿啊,这么明目张胆,我姑父早上在车上还在盘问遥之罗御宁的事,知道和你没关系才对人平和了点儿。”

    悯之抱住思思的胳膊,“表姐,帮帮我嘛!”

    宋易忽然挑了下眉,看着周乔和陆一鸣,“你们怎么在这儿?”

    周乔耸了耸肩,对这该死的缘分也抱了无比震惊的态度,“兼职,老兄。”

    悯之从思思的肩头抬起头来,张了张嘴巴,这个年,可真是魔幻啊!

    思思扭过头来,忽然笑了,“你们认识啊?抱歉我不知道,我叫尤思思,悯之的表姐。”她伸出手来,“幸会。”

    周乔轻轻握上去,“啊,幸会。”

    *

    倒真的没人注意他们。

    大家聚在一栋别墅里准备年夜饭。

    家里的传统,年夜饭大家都要帮忙,谁也不能偷懒。

    外婆和奶奶先商量了今晚的菜品,然后开始分配任务。

    尤嘉领着陈翎乔茵唐佳文在择菜洗菜。

    大哥哥和二哥哥被派去拔萝卜,后山有一片酒店的菜园,这会儿萝卜和白菜还在地里长着。罗御宁也跟着去了。

    爸爸和舅舅两个人惯例偷懒,说是去后山湖里钓鱼,大约是姜太公那种钓鱼法。

    悯之和思思刚进屋就被外婆拉去和面,宋易也被套了个围裙安排去剁饺子馅儿。

    汤姆森用一口蹩脚的中文问思思在做什么。

    汤姆森也不会做中餐,只会吃,他从来没见过和面这种操作,思思眨眼笑了一下,“一种生化制剂。搅拌后加水就可以了,待会儿去湖里毒鱼,一品脱可以毒死一大片呢。”

    汤姆森夸张地捂住嘴巴,“天呐!这太可怕了。”

    周乔和陆一鸣刚刚推门就看到这一幕——他们刚刚接到通知,说思思小姐邀请他们一起跨年,这会儿可以进去帮忙准备年夜饭。

    其他人都被汤姆森的反应逗笑。

    汤姆森是个大胡子,总是一惊一乍的,显得可爱又滑稽。

    悯之推了表姐一把,对汤姆森说:“你别听她胡说,我们在和面,待会儿擀饺子皮,还有做手工面用,就是……面食,中国的面食。”

    汤姆森伤心地指了指思思,“你又耍我。”

    思思咯咯地笑起来。

    外面起了风,寒风呜咽着,枯枝在风中咔嚓作响,簌簌的雪从枝头落下来,寒鸦低飞,却并不显得凄凉。

    暖气很足。

    但屋里还是放了几架特质的炉子,暖黄的光显得格外温暖。

    爸爸和舅舅因为受不了外面的突如其来的寒风,再装不下去钓鱼了,提了个装了几条小鱼的桶回来,抖了抖雪,脱了外套,蹲在炉子边儿烤红薯。

    悯之没理会,和面好去帮妈妈洗菜,洗完菜去帮外婆处理药材,一眨眼就看见宋易跑到了爸爸和舅舅中间,大刺刺地坐着。舅妈也在旁边烤着手,目光打量着宋易。

    那架势,破有种三堂会审的感觉。

    悯之一颗心都提了起来。

    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她把手在裤子两边擦了擦,吞了口唾沫,一把拽住表姐,“表姐你说我是过去呢,还是装死呢好?”

    表姐扭过头,猛一乐,“别说,他这么坐在那儿,还挺有种大佬的风范。”

    悯之都快哭了,“你可别取笑我了。我就想知道他们在聊什么。”

    第25章 谈恋爱吧三

    红薯是小小的那种, 巴掌大小, 颗颗饱满圆润,透着股憨态可掬的肉感,每一颗都差不多大, 显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剥开是鲜黄的瓤, 香气扑鼻。

    宋易知道。

    小时候宋晴馋, 会自己刨土坑烤红薯, 在野地里, 风四处吹,只眼前土坑里那一点温暖, 用手扒拉着翻红薯, 碰一手一鼻子的灰, 有时候红薯烤出胶,手上的灰渍好久都洗不掉。

    陆季行自然不必吃得那么狼狈。

    甚至连灰烬都没有, 架在泥台上隔火烤。

    陆季行一手戴着隔热手套, 一手拿着小钳子拨弄, 他年轻的时候经常外出拍戏,有时候冬天在野外,就生这样的炉子, 红薯的香气仿佛带着温度, 再来瓶酒, 就无惧严寒了。

    这么想着, 他就打了个响指, 叫尤嘉, “老婆,去温几瓶酒。要烈的。”他低头,看了眼宋易,目带寒光。

    “哦。”尤嘉歪着头看见陆季行面前端坐的男孩子,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他别乱来。悯之和宋易刚进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作为亲爸妈,这点敏感度,还是有的。

    她想起自己当年和陆季行谈恋爱那会儿,不知不觉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虽然她觉得倒不必那么紧张,缘分有时候是件很奇妙的事,但陆季行那性子,铁定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陆季行装没看见尤嘉的示意。

    人大概都有一种直觉,满屋子的人,陆季行就看宋易觉得扎眼。

    果不其然,是个觊觎他悯之的小狼崽子。

    作为一个父亲,女儿是手心里捧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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