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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7

      长恨刀 作者:梁白开

    分卷阅读157

    场空。”

    传志心中苦涩,放下长剑,问:“当真如此么?”

    她微微一笑,看一眼周玉明:“我相公说的是。今日要了你两人性命,夺了藏宝图远走高飞,有何不可?可我在做那糕点时,忽想起来,你是个贪吃鬼。你同我一样,从小在山里过的苦日子,何曾吃过那样好吃的东西?”

    周玉明骂道:“你这婆娘背信弃义,好不恶心!”

    传志怒道:“你再说一句,我便杀了你!”

    红蕖忙道:“你不要理他,你看着我。我做的糕点,好吃么?”

    传志点头,轻声道:“很好吃的,我从没吃过那样好吃的点心。”

    周玉明仍是破口大骂,红蕖微微一笑,拉过传志双手,接着道:“那便好啦,我想要你多吃一些好糕点……”

    传志心绪不宁,迎上她目光,浑身空门大开,周玉明见此机会,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阿笙大叫“当心”,袖中短箭弹射而出,扑的一声射入周玉明肩窝。他反应极快,然而周玉明拼着鱼死网破之心,匕首去势不减,猛地刺向传志胸口。

    阿笙脑中一白,扑下凉亭,却见红蕖忽挺身挡在传志面前,周玉明不及收手,匕首噗嗤一声,插入了她的心窝。

    传志大惊失色,抱着她道:“你……你……”

    周玉明措手不及,望着双手血渍惨叫一声,跪倒在地。阿笙松一口气,一连两发短箭射他双臂,以防他再度伤人。

    传志哪里顾得上这些,见红蕖胸前鲜血不住涌出,吓得哭出声来:“你不要死,你不要死……已经死了好多人,你、你……”

    红蕖抬手轻轻抚摸他脸颊,柔声道:“这也是同相公约好的……他本该、本该……”

    传志手足无措,连连摇头:“不是的,是你救了我,你不该这样的,不该这样。你不要死……”

    红蕖笑道:“大笨驴,人哪有不死的。我、我都想好啦,我命不好,便是杀了你,往后也不会快活,倒不如,倒不如这样死了,你会永远记得我,对不对?”

    传志泪流满面,周玉明亦失魂落魄。红蕖气若游丝,摸到传志的手指,轻轻握住,继续道:“我要死了,求你记得我的好,把我不好的事,都给忘掉。传志,你记不记得,你曾答应为我做三件事,我一直舍不得,怕你做完了,便不再理我。”

    传志不住点头,哭道:“我怎会不理你?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是我的朋友,莫说三件事,便是许许多多的事,我能做到的,我都为你做。你不要死,我们去找云姨,我要她救你。”说着便欲抱着她站起,这一动弹,却牵动伤口,令她痛得一声惨叫,吓得再不敢动。

    “不要了,我,我要你做那第三样事。再不求你,便来不及了。”红蕖轻轻道,“你放了我相公,不要同旁人说起此事,好不好?”

    传志连声道:“我答应你,我答应你,我什么也不说。”

    红蕖双目失神,已无力看他,喃喃道:“我相信你。你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的人。你叫叫我的名字吧,我娘还养着我的时候,叫我小红。你叫我一声小红。只有这个,我只有这个……”

    那是唯一的,真真切切属于她的东西。

    传志轻轻唤她“小红”,温柔的,和善的,纯粹的,不沾染任何意图,他素来如此待她。

    红蕖合上眼脸,忽想起一件事来,笑道:“我可喜欢驴打滚了。”

    她在传志怀中死去了,面带笑容。传志和清宁永远也不会知道,她临死前在想,她什么也比不过小姐,但终究有一件事,她与小姐平起平坐:小姐深爱的人,从来都不曾得到过。传志既不爱小姐,也不爱她,那可真好。

    传志唤她名字,她再没有睁眼。周玉明哀嚎一声,爬起身来抱过红蕖,转身去了。两人不曾阻拦。

    回到房中,传志抱着阿笙大哭一场,连日来的辛酸愁苦霎那间一齐涌上心头,再难压抑。

    午后,群豪于花厅议事,皆感物是人非,萎靡不振。众人念及周审川夙愿,终究结盟。至于盟主之位,罗成等人当日屈从认输,愧不敢当,狄谢二人同陈叔平有意避嫌,皆不在场,推来选去,便由郑竟成任这盟主。林白鹤赞他受人威胁,宁死不屈,有大气节,群豪随即附和,连连称赞。传志便将藏宝图交与他,自然又是一番谦让推辞。传志决心已定,郑竟成便称,这天下至宝既是武林盟所有,自当一同前去东海寻宝,众人一片赞叹之声。

    傍晚,群豪在园中设酒宴饮,既表对故人追思伤怀之意,又贺劫后余生之幸。周玉明竟也来喝酒,同旁人说,红蕖身体不适,在房中歇息。传志兴致寥寥,喝得一杯便与阿笙借故离席。他已答应红蕖不与周玉明为难,若说出此事,非但有损红蕖名声,只怕周审川泉下有知,也不得安宁。二人只得缄口不言。

    八月十五已过,圆月不再,四处挂着的灯笼业已取下,两人缘溪而行,水面在月色下波光粼粼,摇曳不止。传志道:“爷爷同我说,这世上有许多比报仇有趣的事。可我下山以来,并没有遇到几件。”

    阿笙双手有伤,不便借拄杖行走,只得抓着他臂膀,思索片刻道:“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总会有一二如意。”

    传志偏头瞧他,月光落在他眸中,也亮闪闪的,比水面更好看。一时释然,走至阿笙身前,弯下腰去:“我背你。”

    阿笙嘴唇微抿,听他又催,才攀上他肩膀,低声道:“师叔托人为我打了一副轮椅,往后便用不到你了。”

    传志叹气:“我知道你不肯让我背。你原本那样厉害,现在走路都要靠我,你心里很难过,是不是?我也很不好受。但我背你,是心甘情愿,背一辈子也无妨。你不要觉得丢脸。我不如你聪明,不如你好看,连名字也不如你好听,我可从没觉得丢脸。”

    阿笙道:“因为你是个没头脑的呆子。”

    传志嚷道:“才不是!我不觉得丢脸,还觉得欢喜极了。”

    “欢喜什么?”

    “欢喜你这样好,我那一二如意,都用在你身上了。”

    传志避开脚下碎石,专心走路,许久没有听他回答,问他怎么了。阿笙将脸埋在他颈窝,鼻尖蹭到他脖子上一层薄汗,禁不住再蹭一蹭,道:“在樊楼时,你不知是我,不知我是不是恶人,明明功夫也不如我,还愣头愣脑地挡在我身前。”

    传志忙道:“我那时刚刚下山,哪知道山下的规矩,你还在生我的气?”

    阿笙扑哧一笑,亲他耳朵:“我那时也很欢喜。”

    传志愣住,只觉一股酥麻之意,自他亲吻的地方陡然升起,惹得全身都发烫起来。他咽口唾沫,脚下急奔,嘀咕道:“咱们快回房里去,我、我、我想抱你!”

    阿笙心道: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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