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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小厨娘与俏郎君 作者:阿萨满

    分卷阅读111

    千金”的时候。

    她感觉自己的手被握住,转眸便见杨瑾低头,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她手中的豆沙包。

    也不知是他在外头喝了许多酒,还是喜服红烛折出的光,杨瑾白皙的双颊此刻飞满红霞,绯色一片,双眸透出温润的光,双唇随着咀嚼的动作微动。

    不知觉地,冯知春喉咙滑动,吞咽了一口。

    杨瑾轻声道:“百福楼的豆沙包,果然很好吃。”

    冯知春眨了眨眼。

    “你还想不想吃?”

    冯知春除了眨眼,好似什么都不会做了,含在口中那个“嗯”最终拖出模糊绵长的尾音,化在甜甜的豆沙中。

    再之后的事,她也记不太清了。

    ……

    ……

    ……

    西南府。

    东方初白,西南府名气最大的医馆里已是一片忙忙碌碌的景象。

    在医馆最深处,一间小木屋独立于一片药田中,与相隔不远的忙碌热闹的气氛相比,这里显得十分冷清安静。

    那是医馆主人郭长生郭老大夫的住所。

    昨日他又看诊至深夜才歇下,徒弟们和打杂的伙计都不愿扰他休息,连带着——越靠近小木屋,那份热闹也有了几分克制。

    孙婶子提着竹条编制成的食盒,穿过药田,停在小木屋的门前。她抬头看天色掐算时辰,本想等一等再敲门进去,轻微的声响从屋内传出,她侧耳倾听,片刻后露出无奈的神情,抬手叩了叩门。

    “进来。”

    孙婶子推开门,话匣子与步子一致打开,“郭先生,您怎么不多睡会,这么早就起了。”

    虽然孙婶子平常嘴不把门,但面对郭长生,却是十分尊敬,不敢有半分逾越冒犯。事实上,只要进医馆的人,不论干活的还是看病的,就没有谁不尊敬郭长生。

    行医济世的活菩萨,有谁会不尊敬?

    郭长生正端坐在案桌前,提笔书写看诊的心得。他听见孙婶子的声音,便知道现在该是吃早膳的时辰了,于是搁笔转身,慢悠悠走到圆桌前坐下。

    孙婶子一边絮叨医馆的趣事,一边将食盒里的早膳端出:一碗冬菜撒面的白米粥,一碟卤肉片,两块面饼,一盏浓茶。

    郭长生见面饼表层起酥皮,微黄的面皮正中印着一个“囍”字,这是婚嫁的喜饼,千层酥皮下裹着白糖霜,他随口问道:“是哪家成了亲事?”

    孙婶子笑道:“是冯姑娘和杨公子的喜事。”

    郭长生道:“救灾那时的?”

    孙婶子点头道:“可不正是!当初我就很喜欢这姑娘,还想着将她和我那远房侄儿凑一对呢。现今看,她与杨公子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郭长生了然地点点头,那时这两个年轻人的情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成了正果,确是喜事一桩。

    孙婶子见郭长生有点兴趣,话匣子更一发不可收,“要说这两人也都是苦命儿,听说冯姑娘家中原在京城,后来只剩一家三个孩子,全靠冯姑娘这个长姐操持。而那位杨公子,听说是抱养来的,结果父辈间闹了不愉快,将他赶出家门,还在宗祠立证逐出门户。瞧瞧这事做的,我瞧杨公子冷是冷了点,人倒是好的,好歹养这么大,难道没点情分在吗?”

    郭长生伸向喜饼的筷尖一顿,迟疑道:“京城?”

    孙婶子的话被打断,回了味才觉出郭长生问的是谁,点头道:“郭先生您不听那些碎嘴话,自是不太清楚。”她压低点声音,“都说冯姑娘原是京城官家贵女,可惜父辈惹怒圣颜,家中百人就剩这三个小娃娃。好几年前他们被流放到镇上,这两年才进了县城。”

    郭长生胡子花白,微微抖动。

    孙婶子没发觉他眸中掀起惊涛骇浪,接着道:“可怜见的,父辈造孽孩子受罪,冯姑娘那时才多大,也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

    郭长生问:“她……可有说过她父亲的名字?”

    孙婶子摇头道:“这倒不曾。”

    郭长生搅动碗里的白粥,冬菜墨绿的碎影在白米粥间起伏,有的陷入粥中,再看不见。

    那位大人知道冯家后人在这吗?

    他微不可微地叹口气,胃口已无,让孙婶子把早膳撤走,又歇息下了。

    ……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杨瑾自成亲后,身上好似有福神眷顾,考场上一路通关。待到来年夏末,乡试的成绩公榜,他位居第三名,高中举人。

    接下来,便要准备年后京城的会试了。

    中周县离京城百千里远,此行一去,没几个月怕是到不了。

    马老爷虽不喜自己相好的儿媳妇被杨瑾拱了,但见他高中,比自己儿子不知有出息多少倍,出于商人素来的利益观,他心觉在他尚能帮助的时候帮上一把,欠下个人情,也是有益无害的。马家除了做做酒楼,还会天南海北的走货,带几个人随商队进京,并不是难事。而马老爷早年在京城置办过间小院,久无人住,也是时候找人去添添人气了。

    入秋后,晚风终于稍减炎热,夹带丝丝凉意。

    冯知春点亮烛台,拿出绣盘里做到一半的棉服,穿针引线,继续缝制。

    她女红的手艺虽比不上原身,但这身骨的记忆还在,经过这两年的熟练,衣服也越做越好看。

    杨瑾赴宴归来,推门而入,便见冯知春正专心致志缝制给他的棉服,弯唇一笑,步伐轻快地走近。棉服上的花样已初成型,是岁寒三友,他赞道:“好花样。”

    冯知春放慢穿针的速度,边问:“马老爷请你吃饭,说了什么事?”

    杨瑾笑道:“你猜不出?”

    冯知春嗔他一眼,总算停下手中的活,将针线棉服收好,正经问他:“你打算随马家的商队进京?”

    “嗯。他们骑马,更快。这样我也能多在家陪你们段时间。”杨瑾顿了顿,道,“其实……我在想,你们愿不愿意与我同去。”

    “去京城?”

    “对。考试都是尽人事听天命,若此次不顺,我再带你们去京城就难了。”杨瑾言下之意,京城曾是他们三姐弟的家,大多人都会想回家看看,哪怕那里已经旧景不在。若他落榜,错过这次,又不知何时再有机会进京。

    冯知春一时恍神,她已无法问原身还愿不愿意回去那个令她伤心的地方。有关京城的记忆仿佛刺满利针,她一想,整颗心都疼得发颤。

    而知夏、知秋,离京时他们还小,记忆远没有她的深刻。

    冯知春垂眸想了片刻,答道:“早晚也要回去看看,知夏和知秋,还是让他们自己做决定吧。”

    她把两个小家伙叫来,说明情况。如她所想,知夏知秋对京城的印象不深,但一听可能会留他们守家,忙摇摇头,也要一同跟去。

    于是,在冬天渐近的时候,这间才住过一年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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