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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 作者:小二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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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来了?
王家小媳妇奇怪地看了看,顾妩靠了过去,给她手里塞了一把燕麦片:“这是我用压箱底儿的嫁妆,从刚才那个货郎手里换回来的,就剩下这点儿了,给你家那位顶两口。”
他能多一口吃的,这小媳妇就能少出去一趟。
原主上辈子,就是全靠着这一家子,才全全乎乎地到了上海。
自己既然占了她的身体,能还掉的恩情,还是顺手还了吧。
王家小媳妇的身子陡得僵了,不可置信地看了顾妩一眼,也没说别的话,捧着吃的,颠儿颠儿地就跑了。
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那种轻挪轻放节省体力的样子。
第344章 民国奇事4
打发走了王家小媳妇后, 顾妩从空间里摸出了林绪之当初特地给她炼制的银针。
先给持续低烧地李肇东扎了几针, 见人终于退了烧, 才拉起了小推车, 艰难地往来时的方向去了。
李秀秀蹲在那里,一看大嫂忽然起身走了, 叫也没叫其他两个孩子, 起身就奔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喊:“大嫂子你去哪儿?”
顾妩慢悠悠地回了句:“回家!”
李秀秀犹豫了两秒, 跺了跺脚,还是跟上去了。
她虽然很想尽快去上海找大哥,但李秀秀心里也清楚,没有这个傻乎乎的大嫂子护着, 自己恐怕走到一半儿,就要被人客(人贩子)给卖了。
……
不知道是不是李秀秀的错觉,她总觉得回去的时间比来时短了很多。
等真到家了,她才确认:的确快了。
因为去三角嘴时,他们用了足足三天,可回来时,才用了两天不到。
可他们一行人好不容易才走到了那里,这人怎么不声不响地就要回来呢?
难道是被那个丑货郎吓着了?
啧, 真胆小!
……
其实顾妩不声不响的回家, 还真有自己的打算。
在她看来,原身是个再好不过的姑娘了,只除了……腿上这一对三寸金莲。
说实话, 这玩意儿看着丑就算了,走起路来还真他么疼。
因为这玩意儿的限制,都穿过来这么久了,顾妩都没有大踏步走过两步。
有了这个限制,别说去上海虐渣了,光这一路上的疼痛,就能把她搞个半死。
怪不得这一行人走了三天,才走了那么点路呢。
所以顾妩干脆就回了李家,准备给自己的小脚做个手术。
嗯,也不求改造出一双飞毛腿,但至少也能正常的走路吧。
要不然她宁肯后半辈子都坐着轮椅转圈圈,也不要每次都走得一步三摇地。
这也太痛苦了!
安置好的当天晚上,顾妩就忍着痛给自己做了足部矫正手术,手术的效果还行。
……
当李秀秀得知大嫂子是跑回来放脚的时候,心里一阵儿腻歪:这女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这眼看着大家都要饿死了。
她倒好,一点儿牺牲也不肯,反倒搞起这种破事来。
依她看:别说响应新政府的号召放足了,她就是打断了腿,也别想勾大哥的魂。
哼!等到了上海,看自己怎么折腾她。
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着的李肇东总算是醒了,他一睁眼,就直奔顾妩而去。
他一进门,就看见嫂子的双腿被固定在了白麻上,高高地吊在空中,而她的一双小脚,则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地。
李肇东眼神一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顾妩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睛,见是他,诧异地问:“过来让我看看!”
李肇东闻言,乖乖地把脑袋凑了过来,顾妩试了试,才放心道:“退烧了就好。”
作为李家唯一一个好笋,这娃儿还算挺有良心的,不然他也不会一直帮着原主照看女儿。
后来母女两都死后,他更是手刃亲兄,直接替救了他命的嫂子报了血仇。
这么个知恩图报的好小伙,真要是烧成个傻子,就不妙了。
李肇东不接她的话,反而上前一步问道:“嫂子怎么忽然想通了?”
以前她跟李肇源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少劝她放足,这人明明都要放开了,可老太太一个眼神,她就又缩回去了。
弄得李肇源大呼朽木不可雕也。
自己为了这个,还偷偷往李肇源杯子里放过尿呢。
现在老太太这刚没几天,她就放足了……李肇源那个渣泽在她心里,就这么重要吗?
“小脚不好走路啊。”
这要是天足,别说用独轮车拉一个小孩儿了,就是在再拉三个,她都不带打跌的。
可小脚就不行了,走两步就脚疼,再多走几步,脚都能废了。
不仅如此,在原主的记忆里,这玩意儿一刮风下雨的就肿起来了,连鞋都穿不上。
这早放一天,就少受一天的罪。
李肇东听了这话眉头一跳,咬了咬下唇,道:“您先歇着吧,我去给大家找点吃的回来。”
顾妩一听这话,交代他:“别往远处跑,等我好了,再去给你们找吃的。”
可别跑太远了,被饿急了的流民敲闷棍吃了。
李肇东闻言顿了顿,点头出去了。
……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顾妩这个足部矫正手术也在其中了。
所以就算脚早早地就好了,可顾妩却还是多耽搁了几天,还美曰其名:养伤。
李秀秀急得直跳脚,后来甚至连自己兄妹几个轮流拉车这种话都承诺出来了。
顾妩又气了她几趟,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她的提议。
走之前的那天晚上,顾妩悄悄的去了一趟祠堂。
去这儿干什么呢?
这就是顾妩为什么不原地找个地方放脚,非要回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了。
这李家老宅的祠堂里,藏着李老家世代攒下的财富。
可这个秘密,一般也就当家人跟夫人知道。
可李老爷子心窄啊,一看自家的家业损失大半,心里一梗就去了。
李老太太是个比原主还经典地传统妇女,所以丈夫一走,她就跟着走了。
她闭眼之前,只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的小闺女李秀秀,让她跟着叔叔伯伯们去上海了,就把这地方告诉她哥。
反正这暗室的钥匙,早就被自己交给儿子了,就算李秀秀真起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不告诉老大。
他迟早也是能找到暗室的位置的。
要是小闺女真的老实说了,看在这些东西的份上,老大也会好好待她的。
可她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李家一倒,其他各房跑了个精光,独独把一群孤儿寡母的丢下了。
只有原主最傻,兢兢业业地带了一家人去投奔丈夫,结果福也没享到,还一头把自己磕死在了异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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