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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好一粒暴躁情种 作者:丧丧又浪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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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给她发什么。

    外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喧哗。

    金铮心下一紧,背上浮上一层冷汗。

    “阿铮,快来,太公醒了。”金锦的声音传来。

    宛如一道刀下留人的圣旨,金铮浑身的肌肉和神经都经历了一场从极度紧张到陡然放松的解脱过程,以至于松懈下来以后他头晕目眩,脚下的地都变得软绵绵,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他疾步走出去,挤开人群,对上那双虚弱仍不掩慈爱的眼目,紧紧拉住老人的手,唤了一声“太公”,再也说不出别的话。

    老人在氧气罩后动着嘴唇,似乎是想说什么。

    金铮把耳朵凑过去,屏息聆听,根据断断续续模模糊糊的音节推断老人说的话:

    “……铮……你叫我……我舍不得……”

    “想……回家……”

    *

    老人家经历一番检查,确认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医生笑着恭喜他:“九十九啦老爷子,再活个二十年没问题。”

    金铮太公耳朵背得几近是个聋子了,当然什么都听不到,但是看大家都在笑,也挤出个笑容来。

    只是关于出院医生并不建议,年纪这么大了加上又是刚脱离生命危险,并不适合奔波。

    金铮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话转告给老人。

    金铮的太公是土生土长的x市人,他的两个儿子都在s市定居,只有一个女儿留在x市,也就是金铮的外婆,年轻一点的时候他一个人住在x市,偶尔去女儿家外孙女家串串门,后来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了,两个儿子便把他接到了s市,虽然相隔不远,但是毕竟年纪大了,他好几年未曾回乡了。

    也许人都有一种落叶归根的执念,所以他固执得厉害,非要回x市去。

    同意他回去和不同意他回去的后辈分成两派,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不过他自己争气,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人已经明显有了好转,他子孙后代们的阵营也渐渐偏向了同意他回乡那一方,所以向医院签了保证书以后,大部队浩浩荡荡地启程返乡。

    金铮外婆年事已高,所以金铮的太公直接安排到了外孙女云同辉那里,把一切都安顿好,金铮几乎是两天两夜未曾合眼,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沾上床便沉沉睡了过去。

    金铮睡了不到三小时,就被金锦轻轻拍醒了。他本能地以为是太公又出了什么事,正要下床往外跑,被金锦给拉住了,她把他没电关机、临睡前交给她充电的手机递回给他:“别急,太公没事,好像是你那小女朋友找你。”

    金铮看一眼手机,是陌生号码,已经接通了,他接过:“渣渣?”顺便给了金锦一个感激的眼神,没有因为他在睡觉而让他错过重要来电。

    只是电话里并不是沈何启的声音:“金铮,我李姝杰。”

    金铮此刻也没心思管李姝杰哪来他的号码了:“嗯,怎么了?”

    李姝杰显然误会了金锦的身份,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他刚和沈何启分手就找了新欢。

    金铮本来就隐隐作痛的脑袋被她这么一闹腾更是疼得厉害,一句话堵住了她的嘴:“那是我姐,亲姐。”紧接着问道,“谁说我们分手了?她说的?”

    李姝杰被噎了一下,切入正题:“三加四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她痛经快痛死了。我现在人在外地,你管不管,不管我找老鳖去了。”怕他觉得痛经只是小事无关紧要,又补充,“她很要强的,如果不是扛不住了绝对不会给我打电话的。”

    金铮没拿手机的手伸上去,拿拇指和中指按上自己的太阳穴揉了揉,站起身来:“她现在在哪?”

    第86章

    这天是个多云天,太阳时不时被藏进层层叠叠的云霭中,再穿透出来,便仅留下被削淡了大半的微弱光芒,人和物的影子投在地上只留下浅浅的阴影。

    这已经是六月的天了,气温在三十往上好几度,就算没有太阳的暴晒,这么大中午的待在露天下的车里也绝不是开玩笑的。

    电话里金铮问李姝杰沈何启在哪里,李姝杰给他的回答说是在车里。一直到金铮在沈何启公司楼下停车场密密麻麻上百辆车中找到沈何启之前,他都以为这只是人在停车场的笼统概括说法,就算真的在车里,也该是开着冷气的。

    沈何启每天掐着点上班,停车场靠近出口的好位置肯定是轮不到她停的,所以金铮一开始就把目标放在了偏远地带。沈何启的车并不难找,因为她的车半开了驾驶室的门,在车山车海中像个活靶子。

    金铮走近一看,心顿时揪了起来。

    李姝杰没有骗他,沈何启这么倔强的人真的是疼到没办法了才开口求助的。这么热的天,她甚至都没有开冷气,就靠着开着车门的那点空气流通熬着,整个人都已经被汗湿透了,头发一绺一绺地贴在脖子上,衣服也被浸得半透,黏在她瘦削的背脊上,凸着衣服下的身躯和骨架。

    她跪坐在驾驶位上,人蜷缩成一团,捂着小腹趴在中间的操作台上,没有任何动静,不知道是疼晕了还是中暑了。

    “渣渣!”这种天气就算开了车门,这点通风在汽车这个几乎是玻璃房的空间里的极度闷热也是杯水车薪,金铮一颗心提到嗓子眼,心急如焚,一边跑过去一边焦急喊道。

    听到他的声音,沈何启的身体轻轻动了动。

    知道她还清醒着金铮这才稍稍放下心来,距离她的这短短几步路不知为何漫长无比,像走不到头似的,三步并作两步赶到她身旁,一把扳过她的肩。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血色全无,嘴唇白得令人心惊,整张脸上到处是水珠和水痕,晶亮亮的一片,强烈的生理刺激得她眼里滚落出眼泪,从眼眶掉下来以后迅速与汗液混在一起,再分不清谁是谁。

    狼狈不堪。

    其实金铮是很担心沈何启会在这个时候作妖发脾气不肯配合的。毕竟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对她说了重话,这两天他忙太公的事,手机没电,当然他自己心里也还憋着一股气,总之他一次都没联系她,她绝对咽不下这口气,以至于她碰到事情了找的是李姝杰,而没有求助他。

    但是显然他高估了沈何启的骨气,沈何启往他身后看一眼,确认他是只身前来,知道自己被李姝杰给卖了,也就是说目前而言金铮是她距离最近且唯一的救命稻草,什么尊严什么报仇统统抛了个干净,她只知道她痛得快死了,识时务者为俊杰,湿漉漉的脑袋毫不犹豫顺着他的力道抵上他的侧颈,凝聚了全身的力气发出微不可闻的求救声:“金铮,我疼死了,我要死了……”

    虽然金铮知道野营的时候吴勉给沈何启买过止痛药,由此推测她的痛经程度大概是有点严重的,但是服下药以后她的战斗指数仍堪称活蹦乱跳,所以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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