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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西域诸国与中原的大战她也听说过,不过却是完全不同的版本。当时中原皇帝骄奢淫逸、暴虐无常,屡屡提高西域诸国的岁供,致使各国不堪重负,民不聊生,不得不联合起来向中原谈判。谁知那皇帝不但不警醒自己,反而杀光了各国的使臣,扬言要扫平西域归于一统,还派兵威慑,导致边境民怨沸腾,这才最终激怒了西域各国,携手共抗中原。
如此这般,在他们的嘴里,一句“边境动乱”便要掩盖了吗?
至于芙香宫在这之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谈歌并不清楚。但她曾听七爷爷说过,上一任芙香宫的宫主死在了一个中原人的手里。为此,七爷爷曾亲赴中原向那人挑战,奈何最终战败。从那以后,他便以打败那人为终极目标,将自己关在天池畔的屋子里,潜行修习,一过便是几十年。
现在想来,那个中原人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君不顾了。
马车比不得骑马,速度要慢上许多,他们五人共乘,行了大半个月才算真正入了蜀地。
中原皇帝会在今年的九月左右开始南巡,距离现在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所以谈歌并不着急。除此之外,谈歌已经想好要怎么对付澹台月了。澹台月对徐叔夜有意思,她就必须得先下手为强把徐叔夜弄到手,收归己用。这样,不仅能利用他探听到澹台月更多的信息,搞不好还能找到把她踢出去的方法,两全其美。
赶了许久的路,大家都有些恹恹的,程松雪看着天气晴好,便提议大家在溪边休息一下。
蜀地的风景与西北不同,这里地形复杂,多山丘沟壑,绿被雨水。譬如谈歌他们停下来的地方,西边的溪水后面是一座高耸入云的青山,雨雾缭绕,或浓或浅的青灰色与云雾融合在一起,简直就像人间仙境一般。溪水的东边一望无际的密林,杂乱的灌木肆意生长,浓郁的绿色仿佛要从叶子间滴下来似的。溪水清浅,花色各样的鹅卵石被打磨得浑圆,一眼就能望到底。
孟进之将马车绑好,从包裹中取出几块饼分给正从溪边洗脸回来的几人。
程松雪苦着脸道:“咱们走了这么多天,除了干粮还是干粮,就没吃过点像样的东西。”
他们倒是想吃好的,奈何盘缠不允许啊!
程松雪灵机一动,道:“不如这样吧,我跟谈歌来生火,你们去林子里打点野味,也算换换口味如何?”
众人皆觉得可行,孟进之道:“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方才我看溪水里有不少游鱼,那我就去捉鱼,让子瞻和徐少侠去林子里看看吧。”
谈歌大老远从丘慈跑到中原,可不是为了玩野炊的,她一听徐叔夜要去林子里打猎,怎么会放弃这么个独处的好机会呢!忙道:“我还没打过猎呢,我能一起去看看吗?”
程松雪懂她的心思,了然地眨了眨眼。
谈歌说完,孟进之想反口,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谈歌成功地获得与徐叔夜进林打猎的机会。
“谈歌,这林子密得很,草里可能有蛇,你自己小心啊!”宋天敬好心提醒道。然而谈歌只觉得他是个大电灯泡,想着法子要把他支走。“宋大哥,咱们三个人在一起找,动静那么大,猎物听到声音早就跑完了。不如咱们分头行动吧,我跟徐大哥一组,你一个人一组你看行吗?”
“我觉得不行。”宋天敬耿直地摇摇头,“这林子这么大,我们不在一起很容易走散的。”
哎呦,真是一点儿眼力劲儿都没有,比起程松雪来差远了。
一计不成,谈歌只能退而求其次,当着吃瓜群众的面开始了表演。
“啊!有蛇!”她尖叫着要往徐叔夜身上扑,被对方灵敏的走位,轻松闪开。她没了阻挡,重重地摔到草丛里,手上被划出好几道痕子。
“你!”谈歌气得一口牙都要咬碎了。她堂堂丘慈郡主,延远司司正之女,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貌还有貌,多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少年郎上赶着想给她提鞋,这个徐叔夜仗着有几分姿色竟然敢无视她!真真气死个人!
“谈歌你没事吧?”宋天敬见状忙过来扶她,
“啊!”站起来的时候才发觉不仅手划了,腿还崴了,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活该。”徐叔夜看都不看她一眼,讥讽了一句自行打猎去了。
哼,等着吧,总有一天要把你治得服服帖帖的!
谈歌在心中暗暗发誓。
因为不慎负伤,宋天敬先送谈歌回来了。他们回来没多久,宋天敬便领着猎物凯旋而归。徐叔夜猎了一只山鸡,一只杂毛兔子。那山鸡和兔子一个赛一个肥,加上孟进之捉的七八条鱼,他们妥妥的可以美餐一顿。
谈歌因为脚崴了,所以特许不用干活,坐在石头上琢磨着怎么撩到徐叔夜。
彼时火已经生好了,程松雪开始用她的短刀削签子。为了使鱼烤出来的味道更好,程松雪将鱼展平,用削尖的木棍将鱼穿上。这些虽是溪水里的鱼,却肥美的很,程松雪猛地手一滑,不小心刺到了掌心。此时徐叔夜正在一旁准备鸡肉,见状走到程松雪身边,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