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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如来不负卿 作者: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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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玄奘严格遵守原文的新译被人们遗忘了,而罗什偏重意译的旧译却流传了一千六百五十年。
罗什译作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么简雅优美带着堪破一切的淡然智慧,就出自罗什所译的《金刚经》,称为“六如偈”。看过这样的译文,才能明白为什么罗什的译本能历经千年岁月至今仍流传最广。
看他当众宣讲“空”理,他果真从小乘改宗到大乘了,并且不惜跟龟兹的传统小乘势力斗争,积极弘扬大乘。的确在他十几年的努力之下,龟兹几乎全体改信了大乘。可是,他不会知道,等他离开龟兹并从此不再回,他在龟兹建立起来的大乘优势便迅速衰落,小乘又重新兴盛,直到龟兹回鹘化,全体强制改信伊斯兰教为止。大乘佛教在龟兹,只因他一人而盛,真如昙花。
结束后我没有马上离开,踱步到会场西北方向。那条不太宽的河此刻流水正急,河面上居然出现了一座木桥。河对岸的“奇特”寺依旧宏伟,屋顶上金光闪闪,看来有过大修。想起我抖抖地从冰面上过,罗什的手温暖中带着些濡湿,不由笑了。我可是第一次雪盲呢,还好是轻度的。闭上眼,回想那时心里的恐慌。
“罗什,我怎么看不见你了?”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是我不好。应该提醒你莫要盯着雪看太久的。”
“罗什,我不会瞎了吧?”
“不会。”
“我要真瞎了怎么办?”
“不会。”
“你回来了?”
嗯?最后一句好像不是从我脑中记忆库里出来的吧?猛地睁开眼,迅速转头。定住,眼睛睁大,睁大,再睁大,大到整个视线里只剩下他的风轻云淡……
“十年不见,怎么还是那样傻傻的表情?”
嗯,他说过“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原来那些对我而言鲜活的记忆,在他,已经是十年之久。鼻子有点酸酸,感冒了。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右臂向我伸出,刚要碰上肩,却又打个转,缩了回去。原本盯着我的眼,闪了几下,略偏偏头,沉下眼帘。瞬间却又再次伸手,抓过我的右手:“手怎么了?”
顺着他的眼光看到我的右手心,昨天倒地时撑了一下,被小石子划破了。肘部也磨破一层皮,不过藏在衣服里,外面看不出来受伤。直到昨晚上住进波斯人的礼拜堂,才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在,有点肿。没有消炎药的古代,破伤风也能要人命。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回21世纪去……
正想着,觉得自己被拉着往会场方向走。
“去哪?”他的掌心依旧温暖带些濡湿。
“看医官。”他向远处的会台望。会场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稀稀落落的几个和尚在打扫。“王已经回去了。跟我去王宫。”
“你……”有些迟疑,“不问我为什么没有变化?”唉,他不问我心里不安,可他要是问了,我又该怎么掰呢?
十年时间,他已长成如此俊逸的青年,而我,什么变化都没有。然后,我意识到,我们现在都是二十四岁了。与我同年的他,正拉着我的手,小心不碰到伤口。他是个和尚,会场里还有人……
感觉到我停步,他回头,看见我正盯着他牵着我的手。突然意识到什么,他急急放手,脸上浮出我熟悉的红晕。他低垂着眼,轻声说:“弗沙提婆说你是仙女……”他又抬眼看我,浅灰的眼波流动,纯净清亮。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一股莫名的酸直冲鼻子,我肯定感冒了。
我们没去王宫找医官,我怕看到熟人。罗什没有拿我当怪物,保不定别人要把我放火上烤,我还是低调点好。我没跟他讲明我的顾虑,可是看到我犹豫他就明白了。
我背着northface的背包,坐上罗什专属的马车,由他带我去晚上住的地方。他的马车外观看上去并不奢华,里面却很舒服,铺着上好的地毯,马也是大宛良马。做为和尚,他应该没有什么私产,但他其实一生都是衣食无忧,供给精良,侍者相随。在罽宾(罽音ji,现克什米尔白沙瓦,也叫犍陀罗)时,可能连十岁都不到的他便受到特殊的待遇:“日給鹅腊一双,粳米面各三斗,酥六升,此外国之上供也。所住寺僧乃差大僧五人,沙弥十人,营视扫洒,有若弟子。其見尊崇如此。”电视剧里的小沙弥,最多的镜头就是拿把大扫帚扫地。他恐怕,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些贫苦小孩出家必须干的活吧……
马车的晃动将我的神思拉回,定睛看对面的罗什,他的脸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红晕。
我哼哼两声,眼睛盯着他左腕上的佛珠,已经磨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几颗珠子有缺口。“都旧了,还戴着啊。”
他偏过头,左手朝袈裟里缩了缩。“嗯,一直用。没想过要换……”
我从背包里拿出波斯人给我的玛瑙臂珠:“戴这个吧。”
他看着我手上的珠子,有些发怔。那串玛瑙每一颗都很均匀,红得晶莹通透,一看就是上好货色。顿了一会儿,伸手拿了过去,却不戴,小心放入怀里。
他看向我的眼神蒙了一层烟,看不真切。我想,这车真的太颠了……
我们去雀离大寺
马车驶了很久,我揭开帘子看,是在向北走。路上经过一片片农田,离王城越来越远了。心下疑惑,有那么远,建在乡下的客栈么?
“我们去雀离大寺。”看出我的疑惑,他微微一笑,“我现在主持雀离大寺。只是路程有些远,离王城有四十里地。”
雀离大寺?玄奘曾经讲经的照怙厘大寺?我在库车做过好几天考察的苏巴什故城?对了,他是在那里做过主持,只是没有文献记载是哪一年,我没料到居然是在他那么年轻时。
“能赶到那里吃晚饭的。”许是又看到我神游四方,露出他所谓的傻样,他的笑意更浓。
想辨白几句,对上他那如魅的笑,居然忘记要讲什么,只顾白痴地看他的笑容。十三岁时他的笑已经很让人犯迷糊了,二十四岁时更加魅力四射。我不由将手遮住眼睛,挡住那让我莫明悸动的射线。
“你的手有伤,莫碰到。”
唉,罗什,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在我们21世纪叫放电。我放下手,强迫自己无视他的电力,转移话题:“弗沙提婆现在好么?”
提起自己的弟弟,他温润地微笑:“他在禁卫军里任队长,王舅颇器重他。”呵呵,我知道他从小就喜武不喜文,喜欢打打杀杀的游戏,让他读书每次都得扮小兵扮强盗陪他闹腾半天。想起这小家伙,就不由自主好笑。现在的他,也已经是二十一岁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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