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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和往常一样下班回家。

    宋锐没有开灯。他换了鞋子,然后走到沙发上坐下。虽然坐在这里,但是他总觉得和这间住了很久的房子有种突兀的格格不入感,像是被强硬装进了形状完全不符的容器里。

    房子不大,空得倒是挺让人伤心的。

    他读的书不多,不能理解什么叫做 “同心一人去,坐觉长安空。” 他就是强烈地觉得,明明该有的东西一样不落,怎么这房子从没有这么空过,空得让人不爽。

    宋锐一个人坐了好一会。

    他想到了什么,人也终于有所动作。先站起来开了客厅的灯,然后他周围看了看,开始在屋子里又急又快地四处巡视起来,渐渐像是突然被上了发条的玩具车一样。每个能装东西的柜子抽屉都被打开来看,没找到就马上放弃,然后他锲而不舍地继续下一个。

    虽然晚上还没吃饭,但是看他动作不停,手脚利落,见到的还以为是个浑身都充满干劲的人。

    客厅,客厅没有;还有房间里……宋锐马不停蹄地在到处搜罗着什么东西,像是要亲手把自己的家给抄了一样。

    家里统共就这么大,过不了一会,他很快从房间衣柜的抽屉里找到了他想要的。

    程皓的水杯,毛巾,拖鞋,漱口杯……一样一样,安安静静地码放在里面。

    按他哥抠门的性子,就算是要离开也不会就这么浪费把用了一半的东西通通丢掉的。所以这些东西作为他在这间房子里生活过的证据,大多都被保存了下来,整齐地收在这里。

    宋锐看着一抽屉摆放整齐的日用品,心里一阵又一阵地难过。比刚才来得更强烈,难过得像是心里被生生泼了硫酸。那些曾经被放进里面的东西也跟着一点点地烧蚀着。

    他看着那些东西,放在身侧的手指不安地捻了捻。没犹豫多久,宋锐动手了,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地从抽屉里拿了出来。

    一刻钟后,屋子里的各个地方又重新被摆上了程皓用的东西。程皓的水杯就放在水壶的旁边,两个漱口杯一起的并肩摆着,阳台晾着他用的毛巾……一切看起来,这间房子还是两个人住的那样。

    宋锐做完这一切,他静默地走去玄关处换了鞋,然后淡定地开门,离开。

    站在门外,宋锐第二次摸出钥匙,开门,重新踏进这间房子,这次他一进门就开了灯。

    和刚才仿佛进的是两个空间。视线所及都能看到程皓用的东西,就好像,他没有离开,他们依然在一起生活一样。

    他一个人站在玄关处,看了房子一圈,小小声地说了一句:“我回来了。”

    *

    学弟本名商深睿。程皓也是去了那里才知道,这人一出手就先是接手了一个在互联网创业大潮下被淘汰的团队。而他本人对市场还不熟,产品方向只有一个大概的箭头,还没真的决定下来。

    说起来让人嫉妒,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无数创业者们过不去的门槛,融资这方面完全不用他们担心,商深睿就是最大的靠山。一下子就没了后顾之忧,他们无疑是解决了一个非常大的难题。

    只有一个大致轮廓,可以预见接下来有多少事情要忙,而且只能一件一件忙。忙完这一阵,就可以继续忙下一阵了。团队里面人都凑不齐,要做的事首先是招一个靠谱的PHP,然后就是长时间的艰难地磨合。

    创业两个字谈何容易,何况是在北京这座日新月异的大都市里。

    然后是长时间的繁琐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原先的团队已经失败过一次,积累的经验在这时发挥了作用。要确定市场方向,然后人群定位,那段时间天天开会,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程皓光是做草稿记录就用掉了几个笔记本。无数个想法被反驳推翻,然后又冒出来新的,然后又被腰斩。

    商深睿身上有一种能让人信服的领导者的气势,而且他非常能听取别人的建议,这点很难得。要不是程皓背地里知道其实压根对中国市场不熟的他其实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每天在领着大家工作,差点也会被他信誓旦旦的表象给欺骗了。

    然而不得不说,他表现出来的这种自信满满的传销心态对于奋斗中的团队来说还是非常有用的。

    个中艰辛,只有走过这条路的人才能体会。期间有的团队成员陆续离职,产品上线的时候不出所料又是一番新的状况频出。

    程皓和大家一样,整天忙得脚不沾地,一秒钟恨不得掰成两半用。终于,在他们第一次正式的项目会议开完之后,距离程皓来北京已经过去三四个月了。

    程皓的头发长了又剪,三次。每次去剪头发,他都会为时间的流逝恍惚一下。原来时间这就过去了。

    不知不觉中他也熟悉了这座城市的生活模式和它的现代气息,起床、上班、回公寓,三点一线,忙忙碌碌。他也习惯了空气里的浮尘,知道哪里的便利店员很好人;也清楚哪家的外卖最实惠好吃。他这条外来的小鱼也算混进了这片海域,能够生存下来了。

    一段时间的真刀真枪地工作,程皓能够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一直窝在那个闭塞的小城市里会让人也跟着止步不前。只有出来闯了,才知道一个人眼界的开拓有多重要。

    他离开那段只有他们两个人一起生活的日子,已经三四个月了。

    努力了这么久,第一次见到一点成果的影子,那一天晚上他跟着众人难得地聚了一次餐。程皓在众人的盛情下多喝了两杯。到后来头昏脑涨的,才找了空离席,独自走出包厢。

    本来是去找个洗手间的,但是他找到了一个通风窗,在楼梯口。站在这里,人可以从十六层的高度看这座灯火通明的城市。程皓吹着凉风,站在那里就不动了。

    头脑发热的程皓被风吹久了,他的思绪也渐渐清明起来。他们说,人是不能闲的,一闲下来就会想太多感情泛滥的事情。只要一有事情好忙了,哪里还有空好伤春悲秋。

    忙的时候有多刻意不去想,到了头脑一空下来的时候,以前的那些种种就像海水倒灌一般侵略着大脑。

    程皓安静地观望着眼前夜空下一座城市莹莹烁烁的灯光,像是在看眼前的一张照片,接收不到眼前一点星火连霄汉的美感。

    太远了,他想,眸中倒映的光点微动。程皓半张着嘴像要对谁说话,喷出来带着酒味的热气却消散在空气里。最终嘴里却一个音也没发出来。

    来消息了,兜里的手机震动一下。程皓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对这种来消息的手机震动都生出了某种恐慌,那时候事情太多了,也许是他太焦虑,每次一来消息就意味着那些麻烦要来找他了。

    从兜里掏出手机,他眯着眼睛辨认那行小字—— “你收到了一条微信消息。” 程皓的反应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