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5
边儿几杯雪碧兑啤酒,兄弟一生一起走,千杯不倒,越喝越来劲儿。
有一次宁玺从楼上下来去文印室领资料,老远就见着行骋领着一群男生站在走廊边儿上,行骋下巴一昂,吹了声口哨。
宁玺无语,转身要绕道从另一边儿走。
刚转过去就碰上任眉,笑嘻嘻的:“玺哥好!”
宁玺又转身,还是从行骋面前过,刚走过去,就被行骋伸出手臂给拦住。
“收过路费。”
宁玺愣了,反应过来之后,伸手拧了一下行骋的耳朵,把随身带着的单词本儿拿出来,拍在行骋胸膛上。
“抄一遍,今晚吊给我。”
说完宁玺继续往前走了。
任眉看行骋的耳朵都被拧红了,没忍住大笑起来,惹得行骋一瞪眼:“看什么看,男人的勋章。”
他是我哥,该管教!
他拿着手里的单词本晃了晃,贴在胸口拿得端端正正地。
看着宁玺远去还不忘回头的背影,两个人眼神一撞上,又是分别心跳加速,扑通扑通。
行骋忽然想起来除夕夜那天晚上宁玺给他发的短信,很简单,就一句话。
“农历的最后一天,祝我与你常相见。”
所以那一晚,行骋猛地关了手机,飞奔出去。
红石榴汽水儿。
第二十七章
英语单词本儿,行骋从上课抄到放学。
他字儿又特别大,好不容易写完了,自己一不小心,手肘碰到汽水儿瓶子,全特么洒在纸上,字都晕开一些。
还好,看得清楚就成。
说实话,抄单词这段时间,行骋还新学了好几个,认真去问了发音,等着晚上在他哥面前表现一下。
回家拿绳子拴口袋的时候,行骋还往里边儿放了一块费列罗。
上次因为他爸爸逮着自己,那块没有送出去的费列罗,行骋一直惦记着。
宁玺一拿到单词本,看了又看,实在没忍住,一个电话把行骋叫下来了,见面就开始训他:“你字怎么这么丑?”
这高考可是占不到好的,一点儿都不工整,阅卷老师看着都烦心。
行骋今天喝了好多碳酸饮料,越喝越来劲,这会儿嘴里都有股果味:“字如其人,这叫潇洒。”
宁玺无语了,拿斜眼瞄他。
怎么这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字能够丑成这个样子,一篇作文下来,估计得扣好几分卷面分吧?
行骋知道宁玺的字好看,但还是没忍住,说:“你写一个我看看?”
宁玺垂下眼,捏着笔在纸上写了一个自己的名字,金钩铁划,骨气洞达,笔锋好看得就跟宁玺这个人一样,每一下都如水如风。
行骋挑了根红笔,绕着宁玺的签名儿画了个爱心把它框起来。
宁玺看了下,手一抖:“无聊。”
把笔捏着一转,行骋笑道:“你不是说字如其人么,这就是你。”
宁玺懒得再跟行骋说他写字儿的问题,这人总有一千种办法把话题转到他俩之间,这感情一到位了,说什么话都像调情。
看着行骋扑上来,宁玺眼疾手快,伸手捏住行骋的耳朵,被手中的灼热感吓了一跳,冷着脸骂他:“小混蛋。”
“我就混蛋,就混蛋怎么了,你拧,你使劲儿拧我!”
行骋就是个爱被他哥哥瞎折腾的,被骂了还享受得很。
这句说完还不够,行骋嘴上还是在耍浑:“哥,你还大混蛋呢,君子动手不动嘴,你两样都占了……”
宁玺气结,张着嘴半天反驳不出来一个字,手上还真用了点力气又舍不得,屈起膝盖挡着:“我迟早教训你……”
行骋一下子蹿到床上:“怎么教训都成!”
……
春风过柳,绿意如缲。
晴日的微光在眼前蒸出朵朵红桃,映在属于成都的三月里。
高二下期的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了,四百五十多,行骋如果一直保持这个成绩,高三本科线基本是稳了的。
但是在石中这样一个一步三学霸的校园里,他这个成绩,简直就是拿来吊车尾的。
况且现在宁玺的高三复习进入冲刺阶段,最后两个多月,哪儿来的时间再给他补课。
行骋深知不能拖他哥的后腿,只得认认真真地,每天按时上课,还特意提醒了任眉,要是自己上课上着上着一不小心睡着了,就把自己掐醒。
结果证明,告诉任眉根本没什么用,俩男孩儿脑袋凑一堆一起睡觉,大半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每天上午,就只有课间操的时候,行骋稍微清醒一点儿。
他还记得高一的时候刚刚来学校,每天做课间操,他就到处找他哥的身影,偶尔站在他哥前边儿的空地做,他都很紧张。
行骋读初中的时候在青羊区就特别能混了,更别说上了高中,这人的年纪稍微大了点儿,懂事了点,惹事生非更是游刃有余,虽然不像古惑仔那样喊打喊杀,但至少哪个兄弟出了事儿,行骋是抄凳子就上的。
行骋家里是军人家庭,他爸从来不反对行骋的这种性格,只是嘱咐着要有个度,别被开除了,哪儿找更好的学校给他读?
他就不是学习那块料。
但是偶尔望着宁玺的背影,行骋会觉得,自己一定要找一种方式去跟上。
甚至是在生活的各种方面,都要跟上。
初恋,对于两个男孩儿来说,是给他们成长的,同时也是生活所给予的最严苛的考验。
行骋知道,本身就缺乏安全感的宁玺,是怎样摆脱开一切束缚,狂奔到他的身旁。
初中那会儿他还是个在ktv吼《乱世巨星》《沧海一声笑》的男孩儿,等今年七月底一过,他就要成为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天气转暖了些,上球场的人多了,行骋又找区里的一个大哥要了一场球赛的名额,一场一百块钱,拿十个助攻五个两分球,这钱就能拿下来。
场子定在武侯区那边儿的迪卡侬球场,就在公路旁边,高高的网隔着每一个场子,里面全是穿着各色球服踩着各种几大千球鞋,挥汗如雨的球员,偶尔有几个街球大手,换着场子打,一次能虐一大`波人。
行骋这次换了双好点儿的鞋,鸳鸯款,就是左右脚颜色不一样,一身黑短袖,那气场那身高,能崩掉场上所有的人。
一米八五其实在打篮球的人里边儿算不上特别高,但是行骋就胜在眉眼长得硬朗,眉心儿一拧,嘴角挂上一丝挑衅的意味,着实唬人。
今天下午阳光很好,一场下来一个多小时,行骋所幸没受什么伤,领了一百块钱,又被一个电话,给喊到锦江区去帮忙了。
那边儿的场子他很少去,第一是怕打`黑球遇到应与臣,第二就是没什么熟人帮忙盯着,要是在球场上惹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