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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为了世界的进步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你知道,烟花啊!就是中国人发明的,”或许很多历史学家,都在批判,中国人用火药造出了烟花这种废物,而应该人却用它推动了时代的进步,上官浩然却不以为然,中国人造出来观赏,英国人造出来杀人,一看就知道,中国人比英国人爱好和平,和懂得享受生活。难道所有的东西造出来都要用来打打杀杀才好吗?
“嗯,烟花很漂亮。”菲尔斯点点头道。
“中国还有一大批的思想家,像老子啊,孔子啊,孙子啊!……”上官浩然随口说着,上官浩然知道很多子,是因为他学识广博,但大少爷对这个子,那个子的都没什么感情。如果非要说他感触什么,就是现在一些教育工作者,貌似对这些人很有感情,以至于,很多和自己同龄的孩子,隔了几千年,居然还要生活在这些人的阴影里。
“你还想知道什么?”上官浩然笑XX地问。
“我想了解中国的文化,我看过红楼梦,但不太明白。”菲尔斯有些腼腆地道。
“红楼梦啊。”上官少爷有些惭愧,因为,因为上官少爷没看过红楼梦,红楼梦是什么,一大博学鸿儒曹雪芹,呕心沥血20年的结晶,中华民族文学史上的瑰宝,但是这和上官浩然有什么关系?
虽然上官少爷过目不忘,天资过人,但是他的时间全花在训练上了,计算机研究,商业学习,体能训练……上官少爷很忙,忙的没有时间伤春悲秋,儿女情长,于是,上官浩然少爷,遇到了十分困难的问题,他其实不知道红楼梦是什么东西。别说上官浩然少爷不知道,就算知道,他也不会理解,毕竟浩然少爷再强,他也是个男人,男人在某方面属于单细胞动物,所以他不会理解林妹妹不停呕血呕血到最后终于呕死了,是怎样悲戚的一件事,他多半只会感叹一下古代的XX,和现在果然不能比。他也不会怜惜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最多只会感慨一下近亲结婚,是不太科学的做法。
“这是一部巨著,需要慢慢看,慢慢领会,多读几遍,慢慢就会无师自通的。”上官浩然淡然地道。
专家是什么,一种是说一些人听不懂的鬼话,一种是说一些谁都知道的废话,显然上官少爷没打算用鬼话来忽悠人,所以他说的是废话。虽然两者殊途同归,但至少说明了上官少爷还没有到无论何时都能保持一派高深莫测的境界,这不能说上官浩然高风亮节,只能说明浩然少爷还小,江湖经验浅。但即使如此,菲尔斯还是受教似的点点头,“嗯,我懂了。”
于是并不怎么懂的上官浩然道,“慢慢来,你会体会到其中的精粹的。”
“你怎么会来法国的?”菲尔斯有些好奇地问。
上官浩然抬起头,长长的眼角上挑,“想来就来了。”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上官浩然手上已经多了一把银枪,菲尔斯根本来不及反应,速度太快了,所以他只是站着,看着上官浩然沉着冷静地扣动扳机,没有动。“砰。”两枚子弹在空中相遇,双方的势均力敌,导致子弹“叮”的落到地上。
菲尔斯迟钝地转过身,背后放冷枪的那人已经不见了,上官浩然玉树临风地站着,手中的银枪已经不知道被收到哪里去了。菲尔斯有些愣神,只有他知道刚才他心里涌起的是一种名为信任的东西。
“为什么不躲?”上官浩然问道。
“没来得及。”菲尔斯有些苦涩地道。
“谢谢你。”菲尔斯开口道,果然是他。那出枪的水准,那黑色的眸子,那比自己高半个头的个子。“为什么要救我。”
“你很漂亮。”上官浩然思忖了一下,平和地道。
和那天一样的回答,菲尔斯有点激动,又有点失望。“你救我就是因为我很漂亮?”
“我喜欢漂亮的东西。”上官浩然坦然地道,很多人都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但是人类还是热衷于表面美丽的东西,但是这未免太肤浅,于是很多人含蓄而深沉地表示,我爱你的全部,但是上官浩然童鞋很坦白,他就是喜欢漂亮的东西,这不能说上官童鞋一根肠子通到底,不懂得虚以委蛇,他只是太忙了,所以没有说过后宫女人爱的熏陶,没看过这种勾心斗角的穿越,于是上官童鞋杯具了。
菲尔斯摸了摸自己的脸蛋,他的长相一半随了路易维斯,却没了那种君临天下的气势,偏向于柔美。他曾讨厌过自己过于阴柔的长相,此刻却充满感激。
“你下午有事吗?”菲尔斯平复下心情问。
上官浩然摇了摇头,来了法国,他也要四处考察一下,他是对路易家族的继承权没有兴趣,但是他对整垮路易家族很有兴趣。这里既然是路易家族的大本营,调查一下也是好的,不过这种事也急不来。一个家族,如果能在一个地方毅力百年,百年后,也许入侵者会发现,那里的舒都跟了那个家族的姓。
“那去我家吧。”菲尔斯有些紧张地道。人家救了自己两次,他不能什么都不做啊,带回去让艾丽娜妈妈做点什么招待一下也好。
“可以吗?”这种机会可不是常有的,路易家族戒备森严,不过菲尔斯愿意自己进去,那自己当然求之不得。
“可以啊!”菲尔斯点点头。带个人从后门进去,和门卫叔叔打声招呼就行了。
“你和墨思语同学是兄弟?”浩然有些试探地问。
菲尔斯皱了皱眉头,“是啊!”
“你们长得不怎么像,墨思语同学长得有点像中国人,因为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所以遇上一个有可能是本国人,我感到有些亲切。”上官浩然解释道。
“我不太清楚。”菲尔斯道,他的确不清楚,墨语的事,是路易家族的禁忌,他只知道,墨思语是路易维斯最宠爱的儿子,比亲生嫡长子子维吉更加宠爱。小时候,得不到路易维斯关注的菲尔斯也会问妈妈,为什么路易维斯那么疼墨思语。妈妈告诉他,“他在赎罪。”赎罪?那是一直困扰着菲尔斯的一个谜。
浩然点点头,也不深究。菲尔斯带着上官从偏门进入,走的都是小路,院子里,五颜六色的鲜花争奇斗艳,蝴蝶翩翩起舞,造型独特的喷泉喷洒这晶莹的泉水,价值连城的雕塑随处可见。
书香门第 hallelujah 〞丶
群魔乱舞 第十二章 父子见面
菲尔斯住的地方是一个隔离开的院落,比起主院冷清朴素了点,却有种温馨的味道。路易维斯站在门外,看着在厨房里忙碌身影,有种迷茫的感觉,如果不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