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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大哥哪里是难过,他可是很舒服呢!”他说着,并指顺着双球后的软档滑下,就着溢出的银丝浊液,钻入了我的后穴。
不够,不够,想要更粗的,更热的。我敞开双腿,穴口蠕动着,将他的双指吸纳的更深些。
李莫愁深吸一口气,抽出手指,拉着小陆退到床尾,“绫波,交给你了!”
洪绫波胯下利剑早已整装待发,当下一挺身,进入了我的后穴。受着银针催发的情欲狂潮冲击,我已完全不能正常思考,只是痴求着对方的撞击,撕磨,交缠,明明到了顶峰,可却迟迟得不到解放。
耳边模模糊糊听见李莫愁哄着小陆张嘴,替他品萧。小陆嘟囔了几句,之后就是淫靡的水声,间中听到几声小陆含糊不清的抱怨。
天蒙蒙亮时,洪绫波吃不消,向师傅求饶了。他缴械三回了,对他那个年纪的少年人来说,一晚三次,有些过了。但我依旧被银针所堵,痛苦地在床上翻滚。这更加深了小陆对师傅李莫愁所言的怀疑。李莫愁也很纳闷,他又让两个徒弟一头一尾将我按住,上上下下研究了半晌,才发现问题所在。
“无双,你一开始就多插了一根。”他探手从我下身某处拔出一根银针,就是这一支,堵塞了出流的通道,搞得我死去活来。待针一拔出,奶白的浊液猛地飚射出来,我哆嗦着达到了高潮,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
之后我昏睡过去,连剩下的几根银针是什么时候拔去的都不知道了。再醒来,房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枕头边放着一个小荷包,底下压着一封信。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小陆留下的。
信里说他不得不跟着师傅走了,没能来得及等我醒来,为了感谢我提供了身体,他特意留下了三百两银子。感情我一晚上折腾,就值三百两银子。
拿着我的“卖身”所得,我拖着依旧酸软的身子,离开了客栈。在小镇上买了辆马车,又买了些必须的食水,出了镇,认着东南的方向而去。
刚过中秋没多久,天气刚刚转凉,却又不是很冷,我斜靠在车辕上,两条腿垂在车半,有一搭没一搭地赶着马车。身上的衣服早就换成普通乡下赶车的车把势所穿的青衣短褂,一顶破凉帽盖在脸上,就算是小龙女亲到,恐怕一时半会儿也认不出我。
我也没什么计划,就这样让拉车的马儿选路,只朝着南方走。我这么怕冷,北方我是决计不去的。反正我除了睡觉要暖和以外,也没啥多大的要求,三百两的银票一百两买了马车,零碎东西又花了几两,剩下将近二百两省吃俭用,估计也能过上段日子。
听着马蹄声声,在空旷的山路上回响,脑海里却不由闪过温和青年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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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一天前。小龙女一夜无眠,在孙叔的石室外站了很久。他听到杨过展转反侧,最后伏在孙叔胸膛压抑地哭声。
是自己做错了吧,可后悔也来不及了。他也不明白,在古墓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少年如此执念深重。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那一天,在禁地边乍然相窥而起,看他在别人身下呻吟厮合,胸口会有难以平息的炙热。
知道这样不对,所以克制了自己去全真寻找杨过的念头。可命运的安排,他偏偏又冒冒失失闯到古墓里来。
想抓住他不放,可他心心念念却是他的尹师叔,即使是那么怕冷那么懒惰的一个人,会为了见他的尹师叔,宁肯夜夜单睡寒冰床,拼了命地练天罗地网势。
小龙女妒忌成狂!可现在,他却又悔恨难挡。
不敢去面对少年怨恨的眼神,小龙女转身奔出了古墓,待他心神冷静下来,再回去,留给他的却是少年不翼而飞的噩耗……
“我要去找他……”小龙女垂下眼眸,打理着简单的行装。
“终南山都找遍了,少爷,你能去哪里找?”孙叔劝他。
“终南山找不到,我就去外面找,总有找的到的时候。”
小龙女坚定地离开了古墓,不顾劝阻,忘记了自己离了寒冰床,修炼内力会高热反噬的痛苦,追逐着杨过的踪迹,向着江湖而去。
第二十一章 我是大师兄?
马车晃晃悠悠前行,官道上人渐渐多起来。走了好几天,总算到个有点人烟的地方。
摸摸口袋里沉甸甸的银子,心中有几分欢喜,吃了好几天干粮,嘴里都淡出鸟来了,待会儿一定要找家客栈,洗个澡,点上几个分量足够的肉食菜,好好安慰一下自己的肠胃。
我坐正,扬起鞭儿,虚空甩了个响,马儿听声,蹄下生风,跑的越加欢快。颠簸了又有半个时辰,一座热闹的小城出现在我面前。城门口有守城盘查的士兵,交了三十纹钱的进城费,就没受多大刁难,进到了城里。
当我在城里转悠着找家既便宜又干净的小客栈时,城门口又来了个特殊人士。穿着沾染了几分尘土,看上去有些灰白的衣衫,仍然显得犹如下凡仙女一般的小龙女被阻在城门口。
守城的士兵这次没能拿到三十纹的进城费,几个想吃豆腐,揩油的兵痞子更是被狠狠修理了一顿。
性情冰冷,对身外一切事物都没什么太大感觉的小龙女,如今却看上去面色异样红润,樱唇如血,皱着眉,焦躁地仿佛像换了个人似的。原本对付几个普通士兵,他只要施展轻功,自然能神不知鬼不觉进去,可离开了古墓好几天,他对真气运行产生的高热,越来越难压制,有时发泄一下,倒还舒服点。门口几个不长眼的兵士自然就成了他的出气筒。
偏偏他打完了,还要踩着人家的脑袋问,你有没有看见我的过儿?那些个可怜虫哪里认得什么过儿,回答不上来,很好,再扁一顿!等他气顺了,地上早躺了横七竖八,多个倒霉鬼。
当然,这些事我是不会知道的。我好不容易在东城的僻静角落里,找到了一家,看上去门面不大,却收拾的很干净的小客栈。
把马车交给店小二,我拍拍身上的灰尘,迈步进入客栈,在大堂里找个座位坐下,点了一大盘牛肉,先啃起来再说。
刚啃了半盘,小小的客栈里忽然涌进来一群人。领头的两人,一个穿着锦衣华服,明明秋意渐凉,还手里摇了一把折扇,坠着鸽蛋似的明珠,惟恐人家不知道他家财万贯,富贵逼人。另一个却穿着灰白素袍,脚上登着一双草鞋,光溜溜的脑袋,一看就是苦行僧的模样。一个鼻孔朝天,眼白瞪人,一个却低眉顺眼,谦虚异常。两个看似完全不搭的两个人,却走在一起。
其余几个,清一色的黑衣短打,又高又壮,一排站过去,把已经挺小的店堂堵得满满当当。店里不多的客人见到瘟神凶煞似的这么一帮人,吓得一哄而散,跑的快的连饭钱也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