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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瞬间犹豫了一下,瞬即甩了甩头,肯定的对小叔叔说:“是的,我决定了!这样做对我们都好!”
“那,好吧!我同意!”小叔叔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头答应。
我知道他会答应的。在前世,十年后一个棕色头发的法国男子敲开我家的门,手上捧着的盒子里带着小叔叔的骨灰。他告诉我们,自己和小叔叔是一对相爱二十几年的恋人,小叔叔因为一场车祸死去,他按照小叔叔身前的吩咐,将他的骨灰带回中国交由小叔叔的亲人安葬。这时,我们才知道爸爸那个优秀的小弟为什么一直单身。
所以我很放心的把一切坦白的告诉小叔叔,我想他可能是大人里唯一会理解这种事的人。临离开田埂我又对小叔叔说,让他先不要把这件事跟我爸妈说,等临行时再说。小叔叔问我为什么?我说为了不要节外生枝。说话间眼前闪过的是妹妹的脸,是的,我怕魏小宁把事情透露给段誉知道,如果那样……
我可以想象段誉他们知道后的表情。我又对小叔叔提出,到了法国后除了电话,不要把真实的地址告诉我爸妈。我不能肯定段誉他们知道后会不会做出些让人惊讶的事情。
然后,在寒假结束前的最后一天,也就是今天我坐上了飞往法国的飞机……
法国。
我从没想过自己回到法国来,对它的印象只来自于大仲马的小说和一些电影。
在飞机上,小叔叔把他那个法国男友的事告诉了我。我直视着小叔叔掩着小心的双眼爽然一笑,告诉他,自己虽然无法接受段誉他们对我的感情,但是我决不会因为这而轻视他们。小叔叔听了,嘴角的笑容渐渐爬到了眼中,伸出手仿佛父亲一般慈爱的摸了摸我的头,然后高兴的说我一定能和皮埃尔(他的法国男友)相处好的。
转了两次飞机,我们终于到了小叔叔生活的城市——法国南部的蒙比利埃。
皮埃尔是个三十多岁长着一张娃娃脸的棕发男子,与记忆中那个抱着小叔叔骨灰疲惫的男子简直判若两人。就像小叔叔在飞机上对我说的一样,皮埃尔是个十分热情的人,而且他真的深爱着叔叔。
叔叔和皮埃尔都在蒙比利埃第三大学里教书,小叔叔教的是历史,皮埃尔教物理。听皮埃尔说他曾经做过小叔叔的学生,一次偶尔去历史系听讲,正好碰上小叔叔主讲,他一下子被然讲台上那个风度翩翩的东方男子给吸引住了,而后一见钟情,大胆的追求了许久,很不容易才抱得美人归。话还没说完就被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叔叔狠狠的拧了一把,在我忍不住的笑声中,皮埃尔连忙讨好的安抚觉得在小辈面前很丢脸的爱人。
蒙比利埃是一座奇妙的城市。保存完好的老城小巷,那些记载着历史的石板路、歌剧院、凯旋门、望台、古老的旱桥、罗马式的雕塑和花园让人仿佛生活在另一个时空,而与这些相对的另一边则是仿古希腊神庙大殿但采用现代理念建起的居民区“安提港”,小区内缀以大立柱,女神像,喷泉,透明的市立图书馆,透明的奥林匹亚国际游泳池,全开放式的露天剧场和同样安置在“小神庙”里的意大利匹萨店,本地的牡蛎连锁店。这些极现代和极古典的东西完美的在同一座城市里和谐的融合在一起。
法国人喜欢自然,格外钟爱绿色,仿佛每个法国人都是一个出色的园艺家。至少皮埃尔算一个。
法国南部阳光灿烂,植物在光和热的催化下疯狂生长。特别是夏天,坐在二楼的阳台上往外望去,窗外片片巴掌大的绿叶,绿莹莹地沿着墙牵来扯去。初夏明媚的阳光映照着,绿叶随风舞动漾起道道金波,新绿氤氲着一息滋润的水气,在夏日里令人清凉惬意。雨后的绿叶水珠晶莹更显的静穆可爱。
夜晚,树影婆娑下总可见两个相互依偎的人影,细碎的交谈声与从很远处传来的海的声音一起隐隐约约的萦绕在我的耳边。
法国也许真的是个适合浪漫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我对小叔叔说我不介意他们的关系那些话里带着三分的假,那么现在我是百分之一百的不介意了。我是真的想通了!与其斤斤计较性别的问题还不如去考虑一下这份爱情又多少真心在其中。
其实,我早该想通了。人们认为正常的感情未必真实,就如同我和卢娜。真的很奇怪,我曾经那么的喜欢她,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完全被我的心遗忘了。人在异乡,我想父母,想弟妹,想我每个认识的人,甚至小区门口卖煎饼的大妈我都想过,就是唯独她我忘了。如果不是今天和家里通了个电话,听到魏小宁口口声声说着一个不要脸的贱女人死皮赖脸的缠着欧阳惠不放,我怕是不会想起来的。
欧阳惠。每次和家里通电话都会听到这个名字,好像每次我打回去他都在电话旁边,却一次也没有接过电话和我说话。而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地也从没有提出要和他说话。
还有段誉,每次魏小宁都会提到段誉,向我抱怨自我离开后,段誉再也没有到家里去过。却总会有意无意的向魏小宁打听我的一些情况,当魏小宁要他到家里去时他又以种种理由拒绝了。
我想高颀又一次说对了,我一直在逃避自己心中真实的感觉。到法国后,我想得最多却是他们两个人。该死!就是因为是两个,而不是一个。我才迟迟不肯回去,不肯回去给个拖了那么久的交代!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逃了四年转眼就快读大三了。说实在的不出国还真不知道自己还有点天才,一句法语不懂,英语又是国内教出的哑巴式的,愣是三个月突击过了语言关。用皮埃尔的话说,现在我说话就跟土生土长的法国人一样的味。
我不得不回去了。我还记得前世段誉的是在大三那年的圣诞节出的事,现在历史变了,我不知道他的事会不会变。所以我一定得回去,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
我对小叔叔说想先休学半年,过完圣诞再回来。小叔叔问我原因,我只对他说,有事。为了去阻止朋友的死亡这种话说出来也没人信的,还不如不说。小叔叔和皮埃尔对看了一眼,又盯着我认真的样子看了很久,终于点了点头答应了。小叔叹了口气,用手掌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说:“好吧!你也是时候回去做个了结了,要不然那两个孩子……就太可怜了!”
什么和什么呀!小叔叔想到哪里去了!不过……了结一下那事也是我回去的一个目的……
进乡情却,形容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很贴切。
四年没回来,飞机场的变化可真大。出去时灰秃秃的大楼变得仿佛龙王的水晶宫一般晶莹剔透,大理石的地板可以当镜子一样照。那时候出来进去的大多是黄头发绿眼睛,少有几个黑头发的不是拖着港腔,就是吐着鸟语,现在身旁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