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出发
王甫也开始沉吟起来,段颎毕竟是当过太尉的人,在朝中有着较大影响力,若是他真的打算与自己作对,王甫也需要重视起来。
不过仔细思考了许久后,王甫最终还是摇头道:“这就不必了,段颎虽然有意与咱们疏远,但也没有刻意与咱们作对,所以暂时不必招惹他。”
“义父,都这样了,难道还算不上没与我们作对吗”王萌不解道。
王甫摆了摆手,“此事应该与段颎无关,以那段颎的性格,他肯定想不出派刺客的办法,他更可能会赞同出兵,所以为段家小子出主意的应该是另有他人。”
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段增的计策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也有不少人认为这个办法应该是其他人想出来的,比如王甫就是这么认为的。
如今朝堂上的局势,别看宦官一党风头正盛,把士人压得苦不堪言,但王甫也明白,士人一方从来都没有放弃反击的念头,只要有机会,他们肯定不会让宦官一党好过。
相比于那些恨不得立即将所有宦官都除掉的士人,段颎如今虽然与宦官疏远,但也没有刻意与宦官作对,再加上段家与张让是姻亲关系,这样的人王甫也不想随意招惹,免得多出一个大敌来。
见王甫都这么说了,王萌只好放弃原本的念头,转而问道:“那么义父,这一次的事情该怎么办总不能就看着段家那小子出风头,坏咱们好事吧”
“出风头你太高看他了。”王甫哈哈一笑道:“派遣刺客一事,重在保密,但那小子将自己的计谋都在朝堂上公布了,如今整个洛阳只要有点身份地位的,谁人不知只要让鲜卑人得知消息,有了准备,行刺又如何能成而行刺一旦失败,最终还是要动大军。”
其实这一点段增也是没办法,毕竟要阻止天子做出出兵决定,就必须要有个拿得出手的理由,而且还要是能让大家都信服的理由,再加上那天的实际情形,段增也没有机会单独向天子进言,所以只好将自己的想法在朝堂上对众臣公布出来。
而这样一来,也就无法做到保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基本上很少有保密的意识;当然,那些知道消息的大臣们也不会到处去宣扬,最多就是他们信任的少数人才会知道此事,寻常人还是不知道的。
“义父的意思是,派人把这个消息告诉鲜卑人但这样做若是被人发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啊”
与鲜卑人勾结,这种事情一旦被人发现,就算王甫的权势再大也会吃不了兜着走。
尤其是那些士人,整天都在找宦官一党的麻烦,若是让他们知道王甫与鲜卑人有勾结那还了得所以王萌等人都对此感到不妥。
“不”王甫却摇头道:“直接派人去肯定不行,不过老夫听说,北疆许多大族暗中都与鲜卑人有往来,或许他们会乐意将消息透露给鲜卑人”
王萌等人听了顿时眼神一亮,纷纷赞叹道:“义父此计妙啊,如此既能让鲜卑人有所准备,同时又与咱们没有半点关系。果然是义父,才能想到这样的计策,孩儿却是远远不如的。”
鲜卑人能在短短时间内迅速崛起,说他们背后没有汉人势力支持,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比如许多汉人大族,就通过贩卖中原的铁器、食盐、茶、丝绸等给鲜卑部族,从而大收其利;而原本生产力落后,连冶铁技术都没有的鲜卑人,则通过贸易获得了他们急需的重要物质,从而兴盛起来。
这些汉人大族,可以说已经充当了汉奸的角色,他们的利益已然与鲜卑人捆绑起来,所以若是让他们得知朝廷要派刺客去行刺檀石槐,他们很可能会将消息通报给鲜卑人。
如此一来王甫的目的也就达成了,至于国家的利益嘛,王甫又岂会在意这些
从洛阳通往颍川的官道上,此时一支二十多人的队伍正缓缓前行着,这支队伍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绝大部分人都骑马,但中间也有一辆马车,正是段增一行人。
前些日子在做好准备后,段增便带着顾岚姐弟俩,以及吴坛、高冉这两个同样出身陈留郡的少年,在曹安的侍卫的护佑下离开洛阳前往陈留。
不过段增并没有选择直接向东前行,而是打算从颍川郡绕道。
一来此行的目的地己吾县位于陈留郡东南部,即便是从颍川郡绕道,实际距离其实与直接往东前往陈留郡是差不多的,不会多费多长时间。
二来,段颎去颍川就职已有大半年时间,而且他新纳的小妾还有了身孕,所以段增打算顺道过去看看。
当然,段增是绝不会承认,自己这一次绕道颍川最主要的目的其实是去寻访名士的。
自古颍川人杰地灵,名士辈出,尤其是三国时代,颍川出现的名士更是多得数不胜数,荀彧、荀攸、郭嘉、徐庶、陈群、钟繇等等,每一个都是三国时期最顶尖的人物,尤其是前面几人,更是堪称王佐之才。
段增既然有意成就一番事业,自然要尽量争取颍川名士的支持,哪怕只能得到其中一人的,也足够让他受益无穷了。
原本在去年得知段颎将要接任颍川太守时,他就打算到颍川来一趟,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成行;如今好不容易外出一次,段增自然不会放过机会。
“段公子,如今咱们已经到了阳关,再往前方二十里就是阳翟了,不过今日天色已不早了,您看咱们是不是先找个地方休息一晚,明日再赶路”
说话之人乃是一个五十来岁头发发白的老者,姓曹,乃是曹操派来负责给段增带路的人。
段增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落山,估计再有半个多时辰就要天黑。
“好,咱们找个地方休息一晚,曹老以前走过这条道,可知道哪里适合住宿吗”
“这个容易,据老朽所知,前方不远就有一座土地庙,咱们可以去那里住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