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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9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作者: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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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子和郑北面前又是一副娘子。

    没准对他所做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这让郑之南想起来有一次他在山里烤鱼吃,碰到过一次凌崇。

    虽然他们没有接触,但凌崇应该知道就算郑家人要虐待他,他自己也可以跑到山上来自己叉鱼捉兔子吃,饿不着自己。

    为了刺激好感度,郑之南这才慢慢的表露出自己真正的举止和性格。

    想要凌崇认识真正的自己。

    同时他决定在谈成这笔生意后,和凌崇完成那件事。

    其实他们在一起这么久,虽然同床共枕,但凌崇从来没有主动碰过他,总和他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最开始他觉得这个距离挺好的,但时间久了,他难免开始着急好感度事情。

    晚上,两人谈完合作的事情,踏着月色往郑家村赶。

    凌崇赶着牛车,郑之南坐在后座。

    这牛车是顾家的。

    他们原本也想买一辆牛车,只是现在为了酿酒,投进去了很多家底,要想买牛车,有些不合时宜。

    想到凌崇的许多家底都快被自己给挥霍光了,郑之南就有些唏嘘,唏嘘钱真不经花,唏嘘一个男人对你这么好,钱给你随便花,对你细致入微,可竟然对你一点好感都没有?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弄得郑之南心里都越来越发虚。

    好在今日这笔生意谈的很顺利,付了定金,明日刘掌柜会亲自过来实地参观,检查剩下的几坛酒没问题,就会当天把酒带走,并且付剩下的尾款。

    与此同时,刘掌柜生怕其他人跟他抢生意,抢先把下次的预付款给付了。

    这两笔生意让郑之南把之前投进去的家底全部赚回来了。

    回到家后,两人洗完澡躺在床上,郑之南把钱箱子打开,让凌崇看着他把手上的银子放进钱箱子,然后对他说:“满了,以后要换大箱子了,不然装不下。”

    说完,他自己先笑了。

    因为他的语气听上去很膨胀,不仅膨胀,还很得意,像是在炫耀。

    凌崇说:“是该换个箱子了”他这个箱子以前都是放碎银和铜钱的,现在郑之南只是收了一笔定金,但这定金很可观,放进去自然就有些放不下。

    等到明日刘掌柜带着活计赶着牛车过来搬酒,付了剩下的尾款,以及预付款,肯定得换个箱子了。

    就在这时,郑之南推倒了凌崇,凑过去,坐在他的身上,手撑着他的肩头,看了看凌崇,就准备亲手解开他的衣服。

    郑之南想,你不主动,还我主动总可以吧?

    但让他没意料到的是,凌崇把他推开了,推开后还给他拉上了单子,单子就是夏天用来搭肚子的被单,薄薄的盖在身上不热。

    郑之南躺在床上,看着房梁,眨了眨眼睛,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只听旁边的凌崇说:“睡觉吧,我去院中的竹床睡。”

    睡在外面,一是凉快,二是可以看门,免得酒被偷了,村子里有人养得活鸭活鸡都有人偷,何况放在院子里这一坛坛酒了。

    避免节外生枝,有个人睡在院中看着,最好不过。

    凌崇说完,拿着枕头去了外面,留下屋里一脸茫然的郑之南。

    他们不是“结婚”了吗?

    之前没有做那事儿,一是他没提,凌崇也没有强迫他。

    但现在他准备主动了,凌崇竟然直接拒绝了?

    虽然嘴上没说拒绝的话,但身体很诚实,就是拒绝啊。

    正文第239章chapter239

    凌崇到了外面后,用井水冲了个澡才躺在竹床上。

    在郑之南的眼里,凌崇是他要攻略的对象,所以做什么他都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好矫情的。

    但在凌崇的眼里……

    他其实一直把郑之南当成儿子似的养着,最初他没想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从深火热中救出来,后来看他瘦削的身形,求知若渴的神情,这种心情才开始渐渐具体化。

    凌崇教他读书写字,看他将歪歪扭扭的字写得越来越规整,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就像是在玩一个通关游戏一样,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情,看他拨高,看他的脸色终于变得红润健康,眼神也越来越自信,支持他大刀阔斧地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当他的靠山,帮他教训郑家的人。

    之前睡一起是方便照顾骨折的郑之南,现在他腿脚好了,加上今晚的事情,凌崇准备把东次间收拾出来,以后他睡东次间,郑之南睡在西次间。

    之前凌崇没去想过这个问题,他一个人的时候,生活过的比较糙,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去想那么细致的问题。

    今晚上,郑之南主动靠近他,让他彻底的把“养儿子”的心思给具体细致化了。

    除了他变得更好了以外,凌崇还觉得自己年纪比他大太多,看到他在弄郑裕时露出的小兽一般的神情,就有种想要给他顺毛的感觉。

    凌崇的心思类似于,把郑之南当成了一个小辈,看着他从懵懂变得成熟,有种成就感。

    凌崇没往情爱上想,郑之南的好感度是绝对无法无法增加一分一毫的,因为本身就长歪了。

    郑之南心里急,但也得表面上先稳住。

    他到现在怎么也没想到凌崇把他“娶”回家,竟然养“媳妇”养着养着,养成了“儿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寻思来寻思去,怎么都没寻思到这个死角里去。

    第二天,眼窝发青起来做饭,发现凌崇起的更早,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凌崇做饭。

    他们俩类似于分工合作,今天你做饭,明天我做饭,做饭的人那天不用刷碗,轮换着来。

    凌崇做饭的时候,郑之南没有去帮忙,而是围着房子跑步,锻炼身体。

    等跑完步,打了一套凌崇教他的拳,洗完澡换好衣服才进厨房帮忙端东西。

    餐桌上有早上现摘的西红柿,还有茄子,加了牛肉烩在一起,又鲜又爽口,一点也不油腻,除了西红柿和茄子还有其他村里人没见过的,也就认识这些的郑之南敢吃,其他人见都没见过,见过的人也只说这是观赏用的,不是用来吃的番果。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每次和凌崇去镇上的时候在集市里收集来的,有些种出来不是能吃的,就扒掉种别的,种出来是认识的,那简直是大丰收。

    现在物资太匮乏了,能吃的东西也很少。

    有些种子他认识,比如说玉米,种了一小半,别人看到,还以为种了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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