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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3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作者: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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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南顶着林宵冷冰冰的眼神说:“我去洗手间,你们聊……”

    迅速闪身进了洗手间。

    林瑜看她的背影转脸去看弟弟,就看到他眼神特别冷淡,像是对方不是恋人,而是什么仇人似的。

    想到之前弟弟受的伤,林瑜生怕弟弟把当初分手的火气发在人家这个男孩子身上,看着多乖的男孩子啊。

    林瑜拍了下弟弟的肩膀说:“你别那么凶的眼神看着他,他又没做错什么,你为什么对他没个好脸?”

    林瑜已经笃定这就是弟弟的新男友,看那一身明显不合身的衣服,一看就是弟弟的,还从弟弟的卧室出来,刚刚没准…

    咳,想到这里,林瑜让自己的脑补打住,再继续脑补就罪过了。

    林宵眼神冷淡是因为压着火呢,明明刚刚把对方塞进卧室,让他不准出来,结果还大摇大摆的走出来,肯定是故意的!

    林宵看着郑之南就无法把他联想到小白身上,他对小白可以说是很温柔很和气,甚至疼爱,可是看到郑之南,就把对小白的细心温柔都抛之脑后了,满脑子都是这个家伙是个入室小偷的印象。

    林瑜这么一提醒,林宵的面部神情柔和下来,因为他也才想起来,这个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是小白…

    是小白变得…

    想到这里,他头都大了。

    这家伙竟然真的是小白,心情一时完全转换不过来。

    如果真的是小白,那么之前自己的行为就是在伤小白的心,他从前是很信任他,也很在意他的,连他喝酒都怕他寻思,千里迢迢从深山跑到城市找他,小白是个好鸟,不是来路不明的鸟……

    他一定是想报恩,所以才留在自己的身边,自己却因为那段时间怀疑他而对他冷眼相待,还各种抨击,甚至威胁…

    虽然威胁的都是你哪个大学的,再不说出来,档案上要留底的云云。

    林宵吁出口气,捏了捏眉心,对林瑜说:“我会对他好的。”

    这个好是弥补的意思,但落在林瑜的耳朵里就是终于会疼自己的小男友了。

    不能因为前任的不好,就把自己消化不了的情绪转嫁给新的恋人吧那弟弟也太渣了,就算是亲弟弟,在这么恶劣下去,林瑜也要劝那个男孩和弟弟分手的。

    所以在还能挽救之前,林瑜想开导一下弟弟,不让他乱发脾气。

    林瑜对弟弟说:“记得晚上过来吃饭哦,你不要因为徐安然对不起你,把你抛弃了,你就对他没个好脸,你这样根本就不是谈恋爱,人家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被你这么冷眼相待,父母知道了得多难受,你恶心徐安然就算了,别辜负了身边人的那份情,知道吗?”

    听得非常无奈的林宵的点头应下。

    “我知道了,之前是我不好,我会改正的。”

    不会再对小白没好气,毕竟已经真相大白,小白的确是裸男,裸男的确是小白。

    林宵不是固执的人,他从来都是个理智大过情感的人,虽然六年感情被辜负,但挺过那个坎儿,一切也都可以恢复如初。

    如果说徐安然突然移民英国,没有别人帮助,他是不会信的,他恢复情绪后就默默搜集了一些证据证明自己的猜测,他也已经知道,徐安然是和他之前的男友一起离开的。

    这样的前任让看清楚的林宵非常不屑,如果因为不爱了分开,他无话可说,也愿意好聚好散,可对方明明是脚踏两只船,这只会让他觉得不齿,也感到恶心,从未想过相恋六年的人,会如此待他。

    林宵难过也难过了,痛也痛过了,看清楚了,也看明白了。

    为了这样的人作践自己,甚至无视家人的担忧,是最不应该也是最无能的。

    徐安然让他觉得恶心,一想到下了自己的床立即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林宵就无比的恶心。

    就当青春喂了狗,他会开启新的生活,迎接新的人生。

    林瑜是顺路过来,在超市给弟弟买了一堆的生活用品,怕他不会照顾自己,姐弟俩说了几句话,她交代弟弟记得晚上带着人过去吃饭,就离开了。

    正文第271章chapter271

    看到姐姐那么开心,林宵心里更加无奈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如果解释的话根本解释不清,就这么默认对方是他男友又很怪。

    林瑜走后,郑之南从洗手间出来,拉了拉不是很合身的裤子,林宵的身形要宽阔挺拔,而他的身材略微单薄,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所以衣服被郑之南穿得松松垮垮。

    看着这样的小白,林宵嘀咕了一句:“怎么跟没吃过饱饭似的,明明当鸟的时候也是只肥鸟来着。”

    离得不远且听力不错的肥鸟本人心里略微尴尬了那么一下,的确,他自从生活在林宵这里后,吃的好睡得好,心情好,体型一不留神也有了变化,就是…

    比在深林里时要圆润一些,但也没有那么肥吧…

    叫什么肥鸟。

    郑之南在心里默默的腹诽了一句,并没有去怼林宵,因为他觉得林宵还需要平复一下心情。

    毕竟他养的鸟成了精,哪个人摊上这件事儿,都要缓一缓吧。

    林宵的确要平复一下心情,他坐在沙发上,撑着头,脑子继续乱哄哄的。

    郑之南则自己去厨房倒了杯水,一边倒水,一边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可以吃。

    林宵吃过中午饭了,他可还没吃呢,吃鸟食不算。

    吃中餐才叫吃饭。

    因为这个习惯,郑之南越发觉得自己上一辈子肯定是个人类,不然怎么会适应的这么顺利?

    就像是干过无数次一样。

    郑之南最终觉得开火做饭还不如吃泡面,反正对他来说,只要是人类的食物,那就是美食呀美食。

    所以他偷偷摸摸的在厨房烧热水,泡泡面。

    林宵是闻到浓郁的泡面味才发现郑之南躲在厨房偷吃。

    他走到厨房,就看到郑之南刚揭开盖子,拿着叉子准备开吃。

    林宵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吃一次泡面,在他眼里,泡面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只能作为夜宵垫垫肚子,适合特别累又叫不到外卖的情况下食用。

    明明现在厨房有一堆食材,还有一些半成品的食材,这家伙竟然还没出息的吃泡面。

    吃泡面是能长肉还是能长个子?

    林宵走过去,拿走郑之南手里的泡面,对他说:“这种东西不适合你吃,你以后少碰,你去客厅等着,我给你煮个饺子也比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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