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地位钱财
亡灵阶梯 作者:幽幽弱水
程千寻暗暗叫苦,都带着剑,会不会看到她变身后,二话不说,拿剑都砍?看看那些剑,把比把重,鲁道夫佩戴的却是短剑,那不好,他重生后会不会象以前那样喜欢切片做人肉刺身?
所有对话,穿插着声高过声的狗叫。雷格尔没说什么,毕竟是客人,又是伯爵的狗,斯内德有点不高兴了:“鲁道夫,把狗宰了。”
“不用,伯爵大人的狗怎么可以杀。”雷格尔笑着对旁边的管家道:“去拿点骨头来给它们。”
程千寻心情正郁闷着,狗叫声让她心烦意乱,于是对着那些狗瞪起了眼珠子。
正好鲁道夫走了过去,听到脚步声,这些狗立即停止叫唤,发出“呜呜”的声音,耷拉下耳朵和尾巴。
“这样才对。”斯内德呵斥着狗:“否则剥了你们的皮。”
戈登看着雪狐乌溜溜的眼睛,赞赏道:“没想到雷格尔子爵养只那么漂亮的狗,毛真好,从来没见过,极为稀有的品种。”这话让程千寻将瞪着的眼睛对着戈登。
“不是狗,是雪狐。”雷格尔伸手摸着怀中雪狐光滑厚实的毛,条结巴如丝般的尾巴从胳膊肘里掉了下来,尺长。
这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不亚于同样重的金条掉下来。
不能等死,程千寻立即眯着眼睛,嘴角往上,对着斯内德讨好般的,嗲声嗲气地“嗷嗷”叫了两声。
这下斯内德被逗乐了,伸出手也去摸:“挺乖的嘛,上回来都没见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从小养着的。”
赶紧将脑袋还往斯内德手上凑,闭着眼睛、顶着他的手转了几下。那么温柔和嗲,大约波斯猫见到也会自愧不如了。
斯内德是喜欢了:“这个少有,能让我抱下吗?”
伯爵那么喜欢。万要的话,不能不给。雷格尔不情愿,也只能递过去。
程千寻看出来端倪,不能离开雷格尔。她毕竟也算是救了雷格尔的命,而去了斯内德那里,她又没有什么恩德给了斯内德,如果个不高兴,还不让鲁道夫剥了她的皮。
立即伸出前爪死死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凄厉地“嗷嗷”尖叫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斯内德抱着雪狐,可雪狐却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大声叫着,不象是要抱它,象是要宰了它。看看雷格尔副舍不得的样子。也就悻悻然地松了手,带着几分羡慕:“看来它把你当主人,比狗还忠心呀。”
扑进了雷格尔的怀里,程千寻狂跳的小心脏终于稍微稳了点,再温柔地“呜呜”地发出几声呜咽。反正她早就明白拉斐尔的险恶用心了。不用调教她,为了保命她自然会乖乖的,萌哒哒滴。
这下雷格尔越发喜欢了,哪怕陪着客人进房子,也抱着不放手。
斯内德去的时间还是很讨巧的,已经过了午餐点,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为主人的雷格尔。自然不会怠慢了贵客,还是叫人在底层大厅的桌上放着吃的,院子里也放上桌子招待骑士。
还吩咐管家晚上举行宴会,不但有城堡里豢养的骑士,还有城池里的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和他们的家属。
十二个骑士,二个随从。还有四条猎犬,由管家去安顿。鲁道夫也跟着起去,骑士吃饭的地方在马厩,也会睡在马厩。哪怕在恩主家里,也大睡马厩。只有少数有条件的贵族,才给配给些简陋的房间,所以有点钱的骑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间房,成家立业。
三个贵族坐到桌边,程千寻不敢再坐在雷格尔的大腿上了,方面目标太大,眼就能看到她;另外方面,斯内德还是会吃醋的男人,以后记忆恢复后,还不为了这件事独自郁闷上好几天。
她就趴在雷格尔的椅子底下,闷声不响。
三个人喝着酒,聊着天,刚开始还是说些政局等比较严谨的事情。哪家的贵族为了上流的鱼游到下游的事情,打了另家贵族;还有卖几匹马,可能下人私吞了货款,也可能真的没付够钱,而两家贵族打了起来。而这种战争完全看两派贵族实力如何了,从派出人单打独斗到四五十个骑士不等。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事情可以去打仗的,大到领土纷争、人口迁移;小到鸡毛蒜皮,几口猪、几只鸡,也能拉上队骑士,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说着说着,当聊起又是场“战争”,话题转了方向。说是个男爵慕名去另个男爵家里求婚,要娶对方最美的女儿,而这个贵族家里有五个女儿,婚事答应下来后,这个贵族将最丑的、没人要的女儿和嫁妆送去了这个贵族家。
结果女婿看送来的丑新娘,当场就勃然大怒,带着家里二十个骑士又临时花钱雇了三十个,去丈人家团团围住、兴师问罪,要求退换货。
丈人叫人偷偷溜出去,找其他女婿来帮忙。结果三个女婿,没有个肯来,谁会为了这件事拼命花钱呀。丈人也只有商量,说只要娶了丑女儿,愿意割块最富庶的地作为嫁妆,这个准女婿还是不答应,说是太丑了,必须再加上块地。结果丈人没办法,将最美的女儿拿出来了。
结局还是皆大欢喜的,这个围攻丈人的女婿,将自己中意的新娘抱上了马,夫妻双双把家还。事情闹得挺大的,而个破产,马上要穷困潦倒的男爵听到消息,派人去求婚。对方也是贵族,地位相当;哪怕破产,也是贵族,头衔在。丈人听自然求之不得,将丑女儿加上答应送的土地地契起送了去。据说最丑的女儿很会理财,几方都过得有滋有味的。
雷格尔捂着肚子笑着:“加块地都不要,这女人长得也够呛。”
“是呀,听说龅牙、脸麻子、还瞎了只眼。是最大的女儿,再嫁不掉,只能养辈子了。”斯内德还是象以前那样,能说会道的。而戈登只管听,跟着起笑。
听着三个队友哈哈大笑着,程千寻汗了个,这哪叫娶媳妇,简直是谁有钱有势,谁就是土霸王呀。
斯内德转而问道:“亲爱的雷格尔老兄,你什么时候结婚?都什么年龄了,难道就不考虑下百合花伯爵夫人?这个可怜有钱的寡妇,她还苦苦的等着你。还有侯爵的女儿,长得还算可以,嫁妆可是丰厚得很。”
“那么伯爵大人您呢?”雷格尔反问着:“您的年龄跟我也差不,她们地位跟您才相配,您才是她们的第人选,而我是第二。难道你不想娶了吗?”
程千寻耷拉下的耳朵下就竖了起来。这个年代,女人结婚大是十六七岁,十四五岁嫁人也很正常,过了二十还嫁不掉,就是老姑娘。很贵族夫人,丈夫死了后,三十岁风韵犹存,可已经当祖母了。
“这个。。。”斯内德的声音里带着为难,转而笑着转移了目标:“现在又有个竞争对手了,那就是戈登子爵,他从小订婚的未婚妻子刚传来消息,在湖边失足淹死了。这个可怜的女人,愿神保佑她的灵魂。”
这个时期好似宗教在人们心目中并不是占有主导地位,说了那么话,这才提到次。
雷格尔笑着道:“确实太不幸了,看戈登子爵年龄也不小了,还没完婚?”
“这亲事是在十四年前定的,我父亲遇到困难,当时借了他家笔钱,而她才出生。比我小十岁,体弱病,时常情绪不稳定。这次淹死也是因为半夜发了疯,自己跑出去。她全家都是疯子,兄弟亲戚全死了。”戈登平静地回答:“她刚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所以我宣布娶了她,将她的尸体埋在家族坟墓里,也算是结过婚的人。”
“这才是高明的地方!”斯内德带着几分戏谑:“戈登由此从男爵成为了子爵,继承了她家的头衔,还有大片的封地。其他人听到后,羡慕都羡慕不过来,真佩服他死去老爹的精明。而那些女人,个个又调整了新的目标,戈登现在可是炙手可热。”
戈登有点讨好,但也很实际地道:“王室和侯爵里要么已经娶妻,要么年龄还小,也几乎内定了。近十年八年的,还是伯爵大人是第。”
于是三个人哈哈笑了起来,笑声中带着贵族的优越性。
无语,无语中。。。三个人说的话,实际、市侩,全部都围绕着地位金钱打转。程千寻很是悲哀,怎么办才能让这些贵族老爷们喊出她的名字?难,太难了。
晚宴比昨天加热闹,为了参加有伯爵在的宴会,那些有适婚女儿的家里,都拿着丰厚的礼物过来出席,甚至外面封地的贵族老爷也坐着车、骑着马赶过来。当然,礼物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封号可以继承的普通人家高攀不上伯爵,可那些没成婚并且有点资产的骑士,才是他们的寻找目标。
说是晚宴,为了节约灯火钱,还有让来客吃完早点回家,少赶夜路,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宴会就开始了,大厅、院子时间挤得满满当当,管家找来十几个漂亮丰满些的女人来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