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十一、思仙篇
斗战三国 作者:三国阿飞
覃钰脑子里,倒是真有不少应景的诗赋,这些名篇大流传后世,千秋不衰。
不过,和个小女孩随便泡泡,就没必要那么惊世骇俗了吧?
覃钰被王蓉青春的朝气逼迫,只是瞬失神,迅即清醒过来,集中精神,心思急转。
“也罢,既然如此,那就再来首。”
他抬头看了对方祖孙两眼,略略思忖片刻,便选定了首,慢悠悠地吟道:“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这是东晋大诗人陶渊明名篇《饮酒之五》。
覃钰之所以选择陶渊明的诗,原因有二。
其,陶潜乃东晋末期名士,距离两汉未远,他的诗篇和和此时汉末的气质较为契合,典故什么的大都容易领会。若是选了相隔太久之后的盛唐气象,不免马脚过,太过突兀了。
其二,陶渊明中国田园诗人的鼻祖,和隐居秘境之中不知少年的王老贼,在心境上容易沟通,激发共鸣,找到几分“知己”、“知音”的感觉。
果然,这四句诵,王家祖孙二人同时面露惊喜之色,聚精会神,倾听不已。
覃钰端起米酒耳杯,轻啜小口。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王蓉情不自禁地喝声彩:“好句‘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真个是天地真意,万物法则,不能言而尽也!”
王老贼取笑道:“我瞧是覃小友见了蓉儿清似东菊、秀如南山的天真意趣,美丽姿容,才欲辨已忘言了吧?”
“爷爷!”王蓉顿时羞红了双颊,含嗔薄怒,瞪了老头子眼。
“哦。其实老夫我自己,最爱的是那句‘心远地自偏’呢!”王老贼摇头晃脑,十分陶醉地吟诵道,“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妙。真妙!来,小友,我敬你!”举起酒杯。
覃钰与他遥向举杯,饮而尽。
“覃哥哥,小妹也敬你!”王蓉取过玉质酒勺,小心翼翼地为覃钰又斟满了杯。
覃钰心头跳,这声叫,好似“亲哥哥”……
他举杯,和她轻轻碰,喝干了。
王蓉连斟三杯。三句亲哥哥出口,覃钰自然也不矫情,全都喝了下去。
“哥哥,能不能……”连陪三杯的王蓉放下酒杯,眼神水灵灵的、脸蛋红扑扑的。殷殷切切地看着覃钰。
覃钰心想:“你当是喝汽水饮料,时时刻刻都能期待中个奖,再来瓶么?”
不过他此刻也看出来,这少女心性单纯,如此文青,看样子深得王老贼宠爱,如果能再卖弄几首佳句。不难完全赢取芳心,想要逃离此地,希望自然又大了三四分。
瞥瞥王老贼,也是脸期许的神情。
覃钰咳嗽声,随口又吟出首陶渊明另篇诗文。
这首诗估计是陶渊明怀古思亲的厌世情绪上来,随口吟诵而成。气息略偏消沉,覃钰本拟小小年纪的王蓉肯定不会喜欢(自然就不会追着自己要求继续湿下去了……),孰料瞅着她却低头默默吟诵时,感触竟似颇的样子,不觉暗暗狐疑:“莫非真如金老头所言。蓉儿她岁数也不小了?”
小珍适时却说了句:“这女子骨骼犹娇、气血未浓,应是十五六岁不假。”
覃钰愣,小珍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呢?
识海里传出片笑声,声音最大的还是大脑袋火凰,珠珠也在笑。
王老贼反而似乎特别不喜欢这种风格,自斟自饮,也不去理会他们。
过得片刻,王蓉伸袖蘸蘸眼睛,对覃钰说道:“蓉儿忽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让哥哥你见笑了!”
正独自饮酒的王老贼蓦然长叹声。
覃钰不明所以地翻翻白眼,我的思念诗你全当了耳旁风,你孙女句想妈,就触动了你的心事?
却听王蓉又道:“覃哥哥,蓉儿真的很少听到这么精彩的诗文,也曾遍阅两汉著名诗赋,想不到世间居然有哥哥这样的鬼斧神工,大家妙手。敢请哥哥……再来首……”
看看覃钰的脸色,王蓉声音低微下去,身子慢慢贴靠过来。
“就首……最后首……好么覃哥哥?”
股软玉温香抱住覃钰的肩臂,体侧的感触是如此明显;耳旁亲哥哥的那种柔情蜜意,是尽数揉入了覃钰的心房。
俗语说得好:女人可以说不要,男人怎能说不行?
清俏小萝莉把话说到这种份上,古代少女迹近献身的感情已经相当明确。
覃钰拒绝的话语自然怎么也出不了口。
王老贼对孙女和覃钰过于亲昵的姿态视若不见,笑道:“蓉儿,不要次把人压榨干净了哦!我看覃小哥儿江郎才尽,只怕今日是吟不出来了。”
王蓉不禁失望道:“是么,爷爷?”仰头看看覃钰,“覃哥哥……”
覃钰瞧瞧王老贼前恭后倨的不屑态度,心里大不舒服,本来想随便吟诵首,马马虎虎应付了小女生就罢了。听了王老贼的话,却忽然改了主意。
他也知道王老贼这是激将之计,粗鄙简陋之极,但心底火气上来,偏偏就是不想让老家伙如愿。
“有首诗,格律比较新奇,般俗人……”覃钰傲慢地翻了王老贼眼,“……恐怕接受不了。”
“啊,有这种好诗么,哥哥你快快诵来!”王蓉大喜,小身子几乎都要偎进覃钰的宽阔怀抱里。
覃钰哈哈笑,长声而吟。
昔人已乘黄鹤去,白云千载空悠悠。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村。
王蓉迷醉地听着覃钰晴朗的吟诵声,篇中那悠闲、清峭、华丽到无以复加的种种奇词妙句,让她举身皆迷,如痴如醉。
这回可不仅仅是陶老夫子人的功力了,而是历朝历代最顶级的名家魂魄,全都云集而至,齐声唱诵。
虽然后世之人日日念诵这些名篇佳句,习以为常渐至不以为意,但个极好诗文的古代少女,骤然闻得这等仙乐般的字句,自然难免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感觉。
最重要的,这是中国第次出现七言诗,其对王蓉这种诗迷的精神冲击力之大,难以估量。
当然,覃钰那身青春浓郁的男性气息,也是令她娇躯颤抖不已的另重主要原因。
此刻她娇弱无力地躺在覃钰的怀抱里,迷醉地听着他朗诵本诗下半阙。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
雨润红姿娇且嫩,烟蒸霞色显还翠。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严格说来,这首诗狗屁不通!
只不过是诗词外行覃钰的次即兴混搭,其中胡言乱语的拼凑之处,清晰可闻。
但是,对已经怀春而钟情的文青少女而言,诗词其中明显的情意,却可以清晰分辨,做出符合自己需要的合理解释。
“此诗,何名?”王老鬼沉声问道。
“这首诗,名为《思仙》!”覃钰抱着蓉儿,轻声回答道。
“思仙,思仙!好诗,好诗啊!”王老鬼叹赞道。
怀中有个轻微却很坚定的声音说道:“妾身愿永远跟随哥哥,乘黄鹤,追仙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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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首狗屁不通的湿,俺想了上午,全身湿透……请大家鼓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