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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王妃 第35部分阅读

      神医王妃 作者:肉书屋

    接吻,都让人觉得可惜。

    美的,除了亲吻,也真的找不到,可以做什么事情,来映衬这一片美景了。

    闫素素没有拒绝他的吻,甚至,主动的送入了自己的丁香小舌,与他的,肆意勾缠住。

    一吻极深,两人忘我的蓝天花海中汲取着对方的香甜,似要将对方的所有一并吞入腹中,揉碎在骨血之间。

    直到闫素素觉得脖子有些扭的生疼了,才娇喘着,退离了元闵翔的唇瓣。

    看着她绯红的脸颊,元闵翔当真是欲火焚身,欲罢不能,忽然再次打横抱起了她,朝着那花海中飞去,足尖,在花骨朵上轻盈触碰,每一下,都扬起了片片飞舞的花瓣,七彩斑斓,翩然飞舞。

    至亭中,看着闫素素如同玉兰般娇嫩白皙的肌肤,他居然贪婪的伸出舌尖,在她的颊上,落下了一道湿濡。

    闫素素娇笑一声,欲拒还迎的推拒道:“你是小狗吗?”

    “好啊,竟敢说你的夫君是只小狗,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罢,他一把把她放在凉亭的石桌上,然后,大掌探向她的腰间。

    闫素素咯咯不住的娇笑起来,以为他要挠自己的痒痒,忙讨饶:“我错了,夫君饶命啊!”

    这一声夫君,简直就是对他的引诱,成亲这许久,她从来都不曾,以这个字眼,称呼过他。

    那本是要挠她痒痒的手,忽然之间,一把扯住了她的腰带,然后,轻轻一扯。

    那粉蓝色的外衫,没了腰带的捆缚,瞬间向两边送了开,闫素素一惊一羞,忙伸手拉住了衣衫,娇嗔道:“做什么,流氓!”

    “我就想对你做——”他俯身,埋首在她的耳边,压着声音,嘶哑道,“——流氓做的事!”

    “啊!你讨厌!”闫素素娇呼一声,素手捏拳头,捶上了元闵翔的肩膀。

    这小女人人媚态,无疑是在引诱元闵翔犯罪,当下,他大掌一勾,连带着将闫素素里头的礼仪,也勾了开来,露出她粉嫩的肚兜,不等闫素素伸手遮拦,他低头,埋首在了她的高耸之前。

    身子,一下子就酥软了,光天化日之下,她居然就这样,将自己交托给了他。

    当他温热的躯体覆上她娇柔的身子的时候,她尽然,紧紧的抱住了他。

    “我进来了,素素?”将坚硬抵靠在她的娇柔处,理智完全崩溃前他还是征求了她的意见。

    他不想强迫她,他晓得,他的小女人,有时候,有多么的爱面子。

    他的声音带着喘息的粗哑,动作,却极尽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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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识如风 第二百章

    第二百章(2016字)

    他的声音带着喘息的粗哑,动作,却极尽温柔。

    看他忍的难受的样子,闫素素忽而轻笑起来,主动送上了身子。

    他的强取轻索,让她欲仙欲死。

    她无意识地回应着他,随着他一起在馨香的世界里沉沉浮浮。

    交织的躯体就像两只不断舞动的彩蝶,不断舞动着。

    花香浓烈,花瓣漫舞,芳香袅袅,鸟语啾啁,在这一片美的让人心醉的花海中,她和他,一起进了巅峰状态,也一起,疲软了下来,紧紧的相拥着,埋首在对方的脖颈中,闻嗅着对方的气息!

    待得所有的悸动都平息了下来,元闵翔才帮闫素素穿妥了衣衫,然后抱起她,道:“再去给地方。”

    闫素素累乏了,双腿也酸软的厉害,不愿意走路,便很好意思的伸出手,对他撒娇:“不愿走。”

    元闵翔会意,这次不是抱,而是如同背孩子一样,背起了闫素素。

    “累了?”踩着花海中的一条小道,他柔声对着趴在背上的闫素素问道。

    “有点。”舟车劳顿,还未休息喘气会儿,就被他结结实实的折腾了一番,她能不累吗!

    随了元闵翔往前,一阵风袭来了一股温暖潮湿,未到,闫素素就知道了,元闵翔要带自己去哪里。

    及至到了,果然闫素素是猜的没错的,就是温泉。

    放眼望去,此处皆然是浑然天成的奇林怪石,一间雅致的竹屋拔地而起,竹屋下种着喜阴的七彩小花,而周边,是篱笆围拢的偌大的花园。

    园中怪石林立,百花争艳,郁郁葱葱。

    这繁华似锦的景象,宛若一帧华美的卷轴,七彩斑斓,锦绣明媚。

    花枝夹道,鹅卵石小径的尽头,是一方偌大的水池,风一吹,温热水汽扑面而来,染了闫素素一头一脸的舒服。

    腾腾袅袅的热气,不住的从水池中冒出来,水池上,飘着几朵睡莲,就在闫素素诧异温泉之中如何会有盛开的温泉之时,才赫然发现,清澈见底的水池中,仅见莲花荷叶,却并不见根茎。

    原来,是假花,却居然能做到如此惟妙惟肖,当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这水池中央,另一绝,当属池子当总一个半隐半现的棋盘了,回身看向元闵翔,闫素素打趣道:“这又是你的想法?”

    “呵呵!”元闵翔不答,但光是从他的笑意中,闫素素就知道,这水中棋盘,定然也是元闵翔的设计了,这个男人,平素里看上去冷酷严肃的,不想脑子里,居然也有如此多的浪漫点子。

    “可以下去吗?”方才一番欢爱,弄的全身汗涔涔的,闫素素还真的想要下水沐浴一番。

    “恩!你先下去,我一会就来。”

    “好!”闫素素也不问他是去做什么,径自褪下了外衫,里衣,只剩下肚兜,亵裤,便要下水。

    本已经往来时的路走出去的元闵翔,忽然回过头来,修长的指尖,勾住了闫素素的肚兜带子。

    “就你我,还不让自己洗的痛快些,穿着这些累赘的做什么?”

    闫素素脸一红,瞪了元闵翔一眼:“我就喜欢,你管我。”

    元闵翔宠溺的一笑,大掌,还是除去了闫素素仅身的几块遮羞布,然后,才又转了身:“我就来,池水不深,不用怕。”

    闫素素下了水,赶紧把自己藏了起来,对他催道:“快些去吧,我等你。”

    这一句我等你,极具温馨意味,元闵翔不再耽搁,直接转身,进了小径左岔路尽头的竹屋,不一会儿,拿了两个杯子,一壶酒,还有一盘子已经切成了块,去了皮的水果出来。

    “过来岸边,把这些放到棋桌子上去。”他对着水中的她招呼。

    闫素素好奇的问道:“谁给准备下的?”

    “呵呵,自然是这山庄里的丫鬟。”

    也是,瞧她笨的,这偌大的一个山庄,怎么可能没人在打理,想必是得知了元闵翔等要下来的消息,所以早就准备了妥当。

    结果了酒壶酒杯和水果,闫素素一步步挪到了中间的棋抬上,将东西都放在了上头,一回头,身子忽然被紧紧的抱住,她猛吃了一惊,回过头,却发现是元闵翔,不由的惊了一句:“怎么下来的,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没有听到他脱衣服的声音,也没有听到他下水的声音。

    元闵翔笑的得意:“若是我不想让你发现,就算你盯着我,我照样能在你面前悄无声息的消失。”

    “吹牛!”闫素素娇笑一声,拍了拍他的手,“放开我。”

    大掌非但没有松开她,反倒把她抱的更紧,俊脸贴近了她的裸背,孩子气的左右摩挲了起来:“素素,这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是吗?”

    闫素素轻笑,不作答。

    他有些急:“是不是,这辈子都不会离开我?”

    闫素素布设好了一切,转过了身,双腿勾住了他的腰肢,如一条妖娆的蛇一样,攀住了他整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直到你不要我的那天。”

    他紧张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我会爱你,知道你不爱我的那天。”

    温情,在这本就温热的温泉池中蔓延,闫素素和元闵翔,深情的眸子里,只看得到对方,情款款,意浓浓。

    泡完温泉,竹屋里有备用的衣服,闫素素挑选了一件浅绿色的素色长裙,尚湿濡的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肩上,暮色沉沉,夕阳西下,两人牵手,走在花海之中,画面之宁静温馨,当真让人不舍得打破。

    却是,不得不打破。

    “王爷!王妃!”亭子里,站着一个丫鬟,仔细一看,不正是明月。

    相识如风 第二百零一章

    第二百零一章(2037字)

    “王爷!王妃!”亭子里,站着一个丫鬟,仔细一看,不正是明月。

    闫素素有些略略吃惊:“明月,也来了?”

    “不是,这是明月的胞姐,叫做星月。”

    怎么,闫素素从来没有听明月说起过,她还有个胞姐。

    走近一看,这女子虽然和明月生的十分想象,但是气质,却是全然不同的。

    若是说明月调皮,这个女子浑身散发的,却是一种叫做沉稳的气息。

    “奴婢星月,给王爷王妃请安。”

    “起吧,有事?”元闵翔问道。

    “任公子和余老板回来了,等王爷过去一趟呢!”那女子言辞间虽然恭顺,却不似明月,给人一种蓄意讨好的谄媚感。

    元闵翔微微颔首:“我知道了,你陪王妃这此处等我,一会儿,叫人掌了花田灯,晚膳,我若是回来,就回来再上,我若是不回来了,会拆人送过来,你伺候王妃先用。”

    “是,奴婢明白。”

    “素素——”转过身,元闵翔抱歉的看着闫素素,“我要先离开一会儿。”

    “去吧!”闫素素轻笑一声,抬了抬下巴。

    “那我走了!”虽是不想离开,元闵翔最终,还是恋恋不舍的消失在了花海之中。

    元闵翔一走,那叫做星月的丫鬟,就向闫素素请示道:“王妃想不想喝茶,奴婢给你去准备。”

    “不用麻烦了,方才喝过酒,并不口渴,你——叫做星月是吗?”

    “是,王妃。”星月回的恭顺,却简介,言辞间,绝你不拖泥带水啰里吧嗦一大堆,和明月的性子,还当真是天差地别。

    “和明月是同胞姐妹?”

    星月点点头:“是,明月给王妃添麻烦了!”

    “呵呵,没有!”闫素素柔笑一声,坐了下来,对着星月道,“也坐吧。”

    “奴婢不敢!”星月微微诧异。

    “坐吧,也没有别人,这片花海,是什么时候种下的?”

    既闫素素两番要求,星月也就不再推脱,落了座,她环了一眼暮霭之下,披挂了一层昏黄光晕的花海的,道:“这花海,是昨天才落成这般规模的,王爷前两天飞鸽传书,说让我们在此处辟出一片花海来,我们紧着时间赶工,才好歹完成的。”

    一天时间……

    闫素素简直不敢相信。

    “短短一天,如何做到的?这么多花,这么浩大的工程?”

    星月温婉答话:“呵呵,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是雇佣了一万多人,一般去四处搜罗花朵,一半开垦这块土地,王妃闻不到,这花香中,有一股泥土的清香味儿吗?”

    闫素素已经无法做了思考,前两天,她们刚从京城出发,元闵翔居然,为了博她欢心,弄了如此打一片花的海洋出来,时间,只是短短的一天。

    闫素素忽然之间举得,自己,当真是成了个罪人,一个纵容了元闵翔铺张浪费的罪人。

    不过,心里头,却是依然甜的好似浇灌了蜜汁一般。

    起了身,入了花海之中,粉色的衣裙,随着晚风,清扬,飞舞,昏黄的夕阳,打在她的侧脸上,可以清晰的看到,细碎的容貌,如同天鹅绒一般,在她的脸上,辉映出了一层浅黄的薄纱。

    一阵花香,席卷而来,果然,带着淡淡的泥土香儿,闫素素走到了花海深处,展开双臂,嘴角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

    置身这百花丛中的她,忽然问到了一股淡淡的火药味,一转身,身后的景象,让她惊呆了。

    七彩一盏盏小灯,隐藏在花丛之中,将花朵,涂抹上了一层七彩的光晕。

    那光晕,依然在不断的扩散,空气里的火药味儿,也渐渐的浓起来,虽然有些刺鼻,但是在火药味儿过后,却是一盏盏相继点燃的彩灯。白日里,她尽然没有发现,花间尽然隐藏了这许多的花灯。

    回到了亭子,她看到了星月正在把火捻子放袖口里手,不由的问了句:“这就是花田灯?”

    元闵翔走时,她听到他对星月吩咐的,等到夜色深了,就点起花田灯。

    星月温柔展笑:“是!”

    “呵呵,也是王爷的心思?”

    “是!王爷说了,王妃是个不俗之人,但凡俗物,都配不上你,所以给你准备了这景象。”

    呵呵,不俗之人,他倒是真的高抬了她,不过,比起金银珠宝这些礼物,这花海,无疑更合她的心意。

    花田灯,向着远处蔓延,闫素素大抵猜到了,这花田灯,俱是用一条导火线连接着,一但导火线点燃,就会顺延下去,点燃了所有的花田灯,元闵翔的心思,倒真是浪漫的出乎人的意料。

    这样的美景,想必是任何一个女人梦寐以求的。

    闫素素站在凉亭里,分开才没多久,忽然就开始想念元闵翔了。

    “星月!”

    “奴婢在!”

    “王爷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奴婢也不知道。”

    闫素素失笑,就晓得,问星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心里想念元闵翔,对他的归期,便多了几分期盼。

    “那我再等等吧,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就算不知道他的归期,好歹,也让她知道他的所在。

    “王爷正在议事厅呢!”

    还在碧水山庄就好!

    天际越发的黑沉了,倒是显得那一小盏一小盏的花田灯,越发的明亮,星月又飞上了亭子,点亮了亭子顶上的灯笼,然后,陪闫素素静静的等候着。

    从星月方才施展的轻功来看,闫素素就知道了,她的武功不弱。

    星月和明月,还当真是十分的不同!

    【男猪脚,只有一只,闫素素牙口不好,只啃得动一只,哈哈!】

    相识如风 第二百零二章

    第二百零二章(2182字)

    议事厅中,听着任肖遥和余杭姚的汇报,元闵翔显然有些心无旁骛,心里惦记着佳人。

    直到任肖遥说到了“元闵秦”这三个字,元闵翔才猛然正色,将闫素素暂时塞回了心底,专心对付眼前的事情。

    “果然和他有关,刘老的义子,看来没有说谎。”

    大半个月前,托付天下第一镖局刘老,高价聘回当年为了高额的俸银而投靠了梅花镖局的那个男子,后来元闵翔才知道,那人本是刘老的义子,是个孤儿,自幼为刘老所收养。

    果然,这是个见钱眼开的人,刘老花了不过五百两银子,就把那人给“骗”了回来。

    人回来的,刘老就派人来了闵王府通报,那人五百两银子还来不及消受,就被关进了暗房。

    残月拷问的,从那人口中探出梅花镖局背后的人,是朝廷的人,具体是谁不知道,只晓得权势十分的打,梅花镖局这几年,遭了官府无数次调查,都因为男人的斡旋,化险为夷了。

    而梅花镖局里的镖师身份,都是伪装,平素里是普通的镖师,走镖押镖局。

    但是真是的身份,都是死士刺客,上头下令有任务,他们就会出去执行任务,任务失败,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自杀,被杀。

    刘老的义子是那种贪财惜命的人,又有点小聪明,所以当年知道了镖局的性质后,就隐藏了一身好武功,做了一个吃闲饭的“笨蛋”,这样才逃过了被派出去执行任务的命令,而是专做些打杂的体力活。

    因着梅花镖局给的俸禄还算丰厚,也并不派他出去赴死,所以他也没有起过逃跑之心。

    至到前几日,他的老主顾,天下第一镖局的人,尽然派人来寻他,给了他五百两银子当报酬,挖角他回来,当夜,他就偷偷的随着天下第一镖局的人,溜了回来。

    回来后,就被关了起来。在残月的拷问下,他将自己知道的,都和盘托出。

    从刘老义子那得到消息后,元闵翔修养了几日,待得身子完全复原后,就带着任肖遥和余杭姚一起南下,余杭姚本就是江南第一富商,人脉极其广泛,财力之大,愿意为他效劳的人比比皆是。

    是以,将调查的目标缩小到了元闵秦和梅花镖局之间,才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调查出了,元闵秦,确实去过梅花镖局,而且,不止一次,曾经一次。

    只是每次过去,都是以不同的脸孔。

    只是有一次,脸上起了疹子,带不得人皮面具,才戴了纱帽,以真面目前往。

    那人皮面具,想必定然是出自安定侯之手,捕获安定侯,抄安阳侯府的时候,搜出了大量的人皮面具,甚至,有元闵翔的。

    闫素素曾经提醒元闵翔,那个绑架自己的人里头,有一个极高超的易容高手,元闵翔看到那堆人皮面具后,便晓得,那人必定就是安定侯了。

    那日,元闵秦因为面上起了疹子,带不平整面具,才不得不以真面目示人。

    从余杭姚调查来的时间来看,是去年春天光景。

    元闵翔犹然还有点记忆,去年春天的时候,元闵秦确实因为吃了几只虾,身上脸上,都起了红疹子,还惊动了宫里的太医全体出动,给他医治,若是时间相对,那肯定就是那次了。

    透露给余杭姚这些信息的人,是一个曾在梅花镖局门口行乞的小乞丐,

    他曾经是个混江湖的,对人皮面具,甚是精通,后来因为得罪了一些人,所以被逼迫至行乞埋名的地步。受过余杭姚的恩惠。

    据他透露,元闵秦基本两三个月就会来梅花镖局一趟,小乞丐认得他的身段,每次就算他带着不同的面具来,他也知晓这必定是同一个人。

    后有一次,元闵秦面上起疹,真人现身,戴着纱帽,风吹纱起,小乞丐才见到了他的真面目,并且记了下来。

    本只当做无聊之举,不想,尽然能帮上余杭姚的忙。

    元闵秦的身份,由此,也拨开了那层将散未散的云雾,彻底的暴露了清楚。

    若然,梅花镖局是他的,而云顶山的刺杀事件,和元闵秦,必定也是脱不了干系了。

    余杭姚带给元闵翔这个消息后,元闵翔便晓得,云闵秦的营地,怕是就建在梅花镖局,而安阳侯安定侯等人的下属,必定也是梅花山庄的人,因为西陵行刺事件,那些此刻被捕后,均自杀了。

    以这行事作风推断,却是梅花镖局的刺客武士无虞了。

    既然营地就在梅花镖局,且每次调查梅花镖局,都是暗中进行,元闵秦定然不知道,梅花镖局已经暴露了。

    以此来看,元闵秦逃匿后,最有可能的藏身之所,就是梅花镖局了。

    就算不是在梅花镖局,到时候顺蔓摸瓜,要找到元闵秦,也不会是什么难事。

    “杭姚,这次查探,可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绝无打草惊蛇,主子,下一步,如何?”余杭姚虽然看着木讷憨实,为人却是十分的谨慎。

    “先不动声色,我南下的消息,定然已经传到了他们耳中,必定已经引起了他们的警惕,我们只当做游山玩水微服私访来了,肖遥,那次城南墙角,他已经见过你,知道你是我的人,你这几日,不必出去,就在碧水山庄待着,我和素素去哪里,你就跟去哪里,当是保护我们出来游玩。杭姚,明日傍晚,你找几个精通地理的人来,我要你们从这里开始,只三天内,挖一条地道,通向梅花山庄。”

    “是,主子!”余杭姚和任肖遥同时答应。

    “杭姚,还有一件事,必须要你去做,而且,要你亲自去做。”元闵翔,神色严肃的看向余杭姚。

    余杭姚也十分严肃的道:“主子尽管吩咐。”

    气氛如此绷紧,元闵翔说的话,却让余杭姚嘴角抽搐。

    “今日我和素素的晚上,我要你,亲自下厨。”

    【求金牌,这章来回检查了三遍,写的太纠结了,就怕你们看不懂,哈哈,希望看得懂,我尽量以简短的文字,描述了一个不简短的故事!】

    相识如风 第二百零三章

    第二百零三章(2011字)

    在一片花海中等了许久,元闵翔才回来,随着他走来的,还有一行婢女,每个人手中,都拖着一个乌木托盘。

    走的近了,闫素素才发现,那托盘里盛的,是一盘盘精致美味的佳肴。

    步入了亭子,元闵翔就过来揽住了闫素素的腰肢:“等久了吧?”

    闫素素摇头,轻笑:“欣赏着美景,倒也不觉得时间过的慢,只是当真有些饿了。”

    “上菜!”一听闫素素说饿了,元闵翔便吩咐下人布菜。

    闫素素注意到了,每一道菜,都被盛放在一个个精致的牡丹花叠中,婢女们没上一个菜,就会唱诺一番。

    红牡丹碟盛珍珠雪耳清炒鳝丝,粉牡丹碟盛清蒸八宝猪,绿牡丹碗盛清拌蟹肉,黄牡丹碗盛莲香一品官燕,墨紫牡丹碗盛金鱼豆沙糕,粉蓝牡丹碗盛绣球云片百合酥,白牡丹盘盛富贵花开元宝球……

    总共十二道菜,用的是不同釉色烧制,看去,七彩流光,当真是让人胃口大开。

    “就两个人吃,何必如此铺张浪费?”闫素素轻嗔道。

    元闵翔不以为意:“尝尝,味道如何!”

    大手,握了筷子,夹了一筷子蟹肉,送到了闫素素的檀口中。

    闫素素顿举香气四溢,在口中渐渐散开,余味袅袅,入吼犹在,不由的赞了一句:“好滋味。”

    “这道菜,是杭姚的难受好菜,再尝尝这个元宝球,杭姚三绝之一。”

    闫素素有些微惊:“余杭姚做的?”

    “瞧你那吃惊样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有何好惊讶的。”

    闫素素确实知道余杭姚是做什么的,事实上那日觉得余杭姚甚是熟悉,次日她便问了元闵翔,当然得知了余杭姚的真实身份便是那个:拥有天下第一名点楼、天下第一绸缎铺、天下第一绣庄以及天下第一玉石屋这四大产业的江南第一富商,富可敌国的余杭姚。

    当时她还不敢置信的连问了元闵翔三遍:“真的吗?”

    直到元闵翔微微皱眉,她才忙道:“我不是怀疑你的能力,真实这么厉害的人物,居然,居然是你坐下四大公子之一,我是当真没有想道。”

    对于这个事实,闫素素现在其实还是有点消化不过来,不过每每看到余杭姚对元闵翔的恭顺态度后,她又是不得不信,元闵翔当真是余杭姚的主子。

    余杭姚拥有天下第一名点楼闫素素是知道的,但是却不晓得,余杭姚的厨艺居然如此了得。

    那么?

    “他织布纺纱,刺绣绘画,以及赌石买金的能力,是不是也和厨艺一般精湛。”

    闫素素可是记得,除却天下第一名点楼外,余杭姚还拥有天下第一绸缎铺、天下第一绣庄以及天下第一玉石屋这别的三大产业。

    闻言,元闵翔大笑了起来:“素素,你能想象,一个男人织布纺纱,刺绣的景象,那我便是福了你。你可能不知道,杭姚就是靠厨艺发家的。”

    元闵翔坐下四大公子,闫素素记得,他曾和她说起过残月和任肖遥的身世,其余两个,她还当真是全不了解。

    只知道蝶谷仙是个江湖游医,脾气古怪,只医平民,不治官宦。

    当然,也晓得余杭姚是天下第一富商,富可敌国。

    对于余杭姚是靠厨艺发家的事情,她还当真是头一回听闻。

    “你是说,他现在如此打的产业,发源之处,便是他的厨艺?”

    又夹了一筷子珍珠雪耳清炒鳝丝送到闫素素的口中,他笑道:“你尝过了,你便知道,仅凭一手好厨艺发家,对杭姚来说,并非难事。”

    却是,闫素素可以说,就算是现代烹饪技术如此发达,调味料如此之齐全,也做不出这浑然天成的美味。

    “呵呵呵,他倒是个奇人。”

    “我就爱搜罗奇人。”

    也是,试问元闵翔身边,哪个人不奇了?

    一个神出鬼没的蝶谷仙。

    一个翩然若仙的任肖遥。

    一个精通机璜的残月。

    一个富甲天下的余杭姚。

    有这个四个人的辅佐,不是闫素素胡猜,而是她肯定,就算元闵翔觊觎元闵瑞的位置,要得到,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知道你对残月和逍遥有恩,他们才归顺与于你,任你差遣,好三谷又是因为投缘,所以他和你做了朋友,但是余杭姚呢?”

    “呵呵,你猜!”

    元闵翔按了闫素素坐下,边吃边和她聊。

    星月等已经退了出去,在亭子十米开外候着。

    闫素素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回道:“和三谷一样,是因为投缘?”

    “非也!”

    “那你对他也有过救命之恩?”

    “也非!”

    这两个都不是,教闫素素如何再猜,可爱的嘟了下唇,她抱怨道:“这范围如此之广,我如何猜得着。”

    “好吧,我告诉你了——快吃,小心凉了。我和他的故事,可长着呢!”

    闫素素莞尔一笑,动了筷子。

    “恩!”

    元闵翔抿一口黄酒,笑容优雅又温柔:“我和他之间,是因为一幅画,一个赌约。”

    “一幅画,一个赌约?”

    “呵呵,说出来,你可莫要道我太过卑鄙!”元闵翔先给自己买了个好评。

    闫素素轻笑一声:“这难道,是个什么见不得人的赌约?”

    “倒也不是,你或许知道,杭姚喜画,虽然是个商人,却是个十分高雅之人。我和他初遇,是在……”

    回忆的车轮,可是倒转回七年前,当元闵翔将自己和余杭姚相识经过的故事尽数告诉闫素素后,闫素素早就笑的乐不可支了。

    相识如风 第一百二十四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2029字)

    “果然是卑鄙的,翔,你真坏,哈哈!”看着她笑的开怀的样子,这一句“卑鄙”,都被骂的舒畅。

    他也跟着大笑起来:“当日的我,还未成年,所以,还是个小人。”

    这自贬的“小人”二字,又惹的闫素素笑的前俯后仰,“果真是个小人,呵呵,可怜那余杭姚,不知你是王爷,尽然和你打赌,看谁能现拿到皇上的墨宝,哈哈,这场赌约,他是注定要输的,毕竟,皇上的墨宝,你伸手可得,要多少,有多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啊!”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呵呵,此言差矣,你或许不知道,皇兄可是惜墨如金,从不轻易出送墨宝,我当年,也是费了不少功夫,才讨到的。”回忆起当年,只觉得儿时的时光,虽然幼稚,却也是快乐的,元闵翔的心,都不由的放了柔软。

    闫素素送了一筷百合酥到元闵翔碗中:“皇上惜墨如金,倒是真不知道,不过皇上的画,我是见过的,当真是笔下生风,绘景画物,都是惟妙惟肖。”

    听懂闫素素称赞元闵瑞,元闵翔稍事吃味,送了一粒元宝球到闫素素口中,不给她继续夸赞元闵瑞的机会。

    “素素!”

    “恩?”

    “你生平,有没有做过什么事,记的十分深刻的。”

    咀嚼元宝球的贝齿,稍稍的停止了一下,随后,她打了个哈哈道:“能有什么,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你向我提亲之前,我一直就是个不受宠的庶小姐,住在下人房中,有,也都是痛苦的记忆,我不想提起。”

    元闵翔心口一疼,放下筷子,将她的素手,紧紧的放入了掌心之中,合拢:“你以前没得到的疼爱,下辈子,我会加倍给你。”

    心底一暖,闫素素小鸟依人的偎入了元闵翔的怀中,元闵翔揽住了她的腰肢,紧紧的,似要把她揉入骨血之中。

    闫素素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幸福的微笑。

    原来爱和被爱,尽然是这么美妙的滋味。

    江南行的第三天,元闵翔第一次带了闫素素出门,因为残月的这处屋子地处郊外,所以他们还是先雇了一辆马车,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到了最近的市集。

    红叶城,听名字,给人非常秋天的感觉,让人想到霜叶红于二月的枫叶。

    及至进了城,江南的韵味便足了起来。

    河湖交错,水网纵横,小桥流水、吴侬细语、丝竹声声,如诗如画;

    进城门,往东去,便是红叶城最为热闹的人中街。

    街道的名字会取的如此其他,在街头石碑上有书,是因为从红叶山顶看来,红也成整个如同一个巨大的人脸,而这人中街,正好像这整张脸的人中部位,是以取名人中街。

    “你若是来办事的,可以让星月陪着我,你去做事便好。”这几日来,元闵翔几乎是寸步都不曾离开过她,闫素素还真怕自己耽误了他的正事,被人指着鼻子骂红颜祸水了。

    “今日,是来陪你逛一日街巷的,你喜欢什么,我都买给你!”牵起她的手,他目光温柔。

    “当真没事,千万不要让我给耽搁了。”

    “当真没事!”

    闫素素莞尔一笑,梨涡浅浅:“总觉得,我霸着你了。”

    看进她的眸子,他道:“偏生,我就愿意让你霸着。”

    这样的回答,还真让人哭笑不得,哪有这样的人,也不看看,这是在哪里,也不看看,身边还跟着星月。

    不敢和他继续这个话题,怕他说话更不知收敛,她拉起了他的手,往人群中走去:“那头去瞧瞧,好生热闹。”

    看着不远处层层叠叠的围了三圈人,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随她拉着凑了过去,星月紧随其后,时刻注意的周边所有人的一举一动。

    那绕着三圈人的地方,原是有人在卖艺,闫素素踮起脚尖看了会儿,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吞刀吐火耍十八般兵器,如今身临其境的看来,当真是新奇,闫素素一时兴起,看不太真切,便急着往人群里挤。

    元闵翔却一把拉住了她:“素素,我们去那头吧,这人太多。”

    从元闵翔担忧的眼光中,闫素素直觉这次出来游玩,好似在防备着什么。

    轻笑一声,她也不将自己的疑问说出来,只是顺从道:“听你的。”

    云闵翔欣慰一笑。

    虽然你这是光天化日,云闵秦不用一定会动手,但若是元闵秦知道他们下江南游玩了,派人跟踪了他们,并且真的埋伏了刺客在人群中,当真是防不胜防的,元闵翔已经无法再多忍受一次,差点失去闫素素的痛苦,虽然今天带闫素素出来,却是有点目的不纯,但是只要不往人多处去,他的防范措施,却是做的极佳的。

    随后的逛街,闫素素都由着元闵翔安排,玩的,倒是依然进行,中午时分,三人是在一家普通的不起色的小馆子要了个桌子,点了七八个小菜,要了一壶酒。

    酒菜上齐,小二就给三人招呼了一个“请”字,径自退了下去。

    这小酒楼,虽然看上去很是普通,但是这厨子的手艺,倒是不错,自然,吃过余杭姚的手艺,这些只能算是粗糙劣食了,只是就这中酒楼的水平而言,还是值得夸赞道。

    闫素素并不挑剔,倒是元闵翔,吃的不多。

    “呵呵,怎么不吃?”送了一筷子盐水鸡到元闵翔碗中,闫素素笑问道。

    元闵翔回了她一个笑容:“不怎么饿,星月,你去给我到对面锦缎铺子,撕两尺缎子来。”

    “是,主子!”星月领命,退了下去。

    闫素素不解:“怎么忽然心血来潮,要买缎子了,吃完不能去?”

    相识如风 第一百二十五章

    第一百二十五章(2022字)

    “反正星月闲着也无事。”

    也是,闫素素招呼过星月坐下一起用膳,但是今日有元闵翔在场,她怎么都放不开胆子落座,只是侯在一边,说自己不饿,闫素素也奈何不了她,只能由了她。

    看着星月走下楼,进了对面的绸缎铺子,闫素素笑道:“和明月,倒是完全两个性子。”

    “是,明月不及星月稳重。”

    “那何以你要将明月留在身边,而新月放在碧水山庄?”闫素素问道。

    元闵翔的目光,淡淡的扫了一眼绸缎铺,嘴角一勾,回转了头,答:“星月性子太沉闷,不适合在京城生活,相反明月性子活泼,和府邸里的几个旧人,都能相处开来。”

    “别人是因材施教,因地制宜,你倒好,因人施地。”

    “这对她们两都好,星月好像回来了。”闫素素随着元闵翔的话,看向对面绸缎铺子,果然见星月抱着一块大红色的缎子,自里头走了出来。

    “大红色的,莫不是要做喜服,再娶一个?”闫素素打趣道,才记起元闵翔只让新月下去裁步子,却没有告诉新月什么颜色,看着新月,一挑,就是这么一块纯色的大红缎子。

    听着闫素素的打趣,元闵翔倒也皮了起来:“若是夫人同意,我自然是百般愿意。”

    “你倒是敢!”闫素素故作凶颜,瞪视着元闵翔。

    元闵翔爽笑了起来:“家有母夜叉坐镇,岂敢黄杏出墙。”

    闫素素扑哧一声便笑了,别人是红杏出墙,他倒好,给她造个黄杏出墙,这人,有时候当真让人怀疑,平素里那对下属严肃的不苟一笑的男人,到底是不是眼前之人。

    正笑着,星月回来了,把缎子放到了元闵翔面前:“主子,这块可好。”

    元闵翔点点头:“颜色过艳,算了,是我没有交代清楚,素素,吃饱没,吃饱了,就让星月在这用膳,我和你,过去挑,你的衣裙,总也是几件淡色的,我给你亲自挑选一块,颜色深些的。”

    原来是要给她做新衣裳,闫素素忙道:“不要再铺张浪费了,我的衣服,堆叠如山,这辈子都怕是穿不完了,还有,谁告诉你我没有深色的衣裳,多着呢,你若是想看,下次我穿便是。”

    他却不依,上前拉住了她的手:“一起去看看吧,走!”

    那总奇怪的感觉,又来了,总觉得元闵翔不是带她去看料子,而是在计划着什么东西。

    这种感觉一袭来,闫素素也便没有拒绝,由着元闵翔拉着自己往那绸缎铺子去。

    进了绸缎铺子,元闵翔神色很是平常的将缎子比到她身上,评论着那缎子和她肤色相不相称之类的话。

    将柜台上的几匹丝绸都看了遍,元闵翔似十分的失望,道:“都不好看,果然是小店,没有什么入得了眼的东西。”

    掌柜的就在身边呢,闫素素忙轻轻的捏了捏他的手,这般当着人家的面批评人家的东西,未免也太不厚道了。

    哪料到元闵翔全不以为然,继续批判道:“都说江南丝绸甲天下,我看也无非如此。”

    掌柜的,脸色微微有些尴尬,又有些愠怒,不过态度却是十分的温和:“这位老爷,没有看得上的吗?”

    元闵翔摇摇头,少不了几句碎碎念:“浪费了时间,看的尽是这些下等货色。”

    “翔!”闫素素轻喝了他一声,转而对掌柜抱歉,“他眼界高,你不要介意。”

    掌柜的轻笑一声:“老爷既然眼界高,那我给你看一匹绝世好缎,请随我来里屋,是我的镇店之宝,看能不能入得了老爷的眼睛。”

    “不必了,既然是镇店之宝,我们……”

    闫素素忙推却,元闵翔却是很好意思的一口答应了下来。

    “好!”

    当真对今日的元闵翔颇为无奈,总觉得他怪异的很,平素里虽然冷淡了些,却也不是这般嚣张为人。

    闫素素不知道,这权势元闵翔导演的一场戏,当两人随着掌柜的进屋不久,就有一双男女,从同一间屋子,却是另一个房门走了出来。

    那女人都脸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