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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3

      侠客还是第一次看到能白皙成这个样子的皮肤,比起红润或是血色,这样单纯的白,好像那薄薄的皮肤之下流淌的不是鲜红的血液,而是纯澈的水一样。

    这种不掺杂质的白色,就算比起白火,也不遑多让了。

    “啊拉,”娃娃脸的青年笑了:“这位小姐是来看我的吗?”

    在一个名叫弗兰妮的女孩子的记忆里,这个黄发的青年和同伴一起借住在她家的房子,当她拿着母亲准备好的毯子和枕头送给他们的时候,二楼走廊上那个扶着门把手的青年,也是用同样的笑容和口气问她的。

    他笑着说:“啊拉,这位小姐是来找我的吗?”

    弗兰妮见过的所有男人里,刨除那些叔叔伯伯老大爷,剩下的就是些大小一起漫山遍野疯跑的熊孩子们,这是第一个,来自于完全陌生的异性的,带着些自然的捻熟和亲昵,甚至让她不自觉的开始脸红的笑容。

    那个时候,那个女孩子的心是温热的。

    高千穗玉江没什么情感经历,但作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士,她以自己的精神力发誓,这种神态的笑容,绝对都是故意才能摆出来的。

    于是她学着记忆里弗兰妮的样子,回答他说:“是啊。”

    随着那句回答,侠客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种称之为爱慕的东西。

    但那样东西却让他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

    宝石的光泽都是冷的,再温和的光线,也会被切面折射成锋利的光芒。

    如果长了这样一双眼睛,那么就不该出现这样的神色。

    ——好像落了灰尘一样,不会让人觉得被注视的满意,只会让人想要动手将那层灰尘擦去。

    “高千穗玉江。”

    她穿着纯黑色的衣服,像是某个少数民族的装扮,袖口格外的宽大,但每一寸皮肤都包裹的严严实实。

    那双手上,同样有一副黑色的手套。

    她轻轻捏住食指的指尖,轻薄的布料随着拉扯的动作慢慢脱落,里层依旧漆黑的衣服和手套间,露出了一抹明晃晃的白。

    像是宝剑出鞘必然带着刀光一样,那一截白色,在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好像晕出了一层光。

    这个程度,确实比得上白火了。

    娃娃脸的青年饶有兴致的看着她伸出的手,因为想体会一下那触感到底是人类的皮肤、还是白色的石头,他也很自然的伸手回握。

    “侠客。”

    好有趣!

    他的眼睛笑成了弯月,明明看着那么冷硬,摸起来居然这么柔软!

    “我知道。”

    那个名叫高千穗玉江的女人拉着他的手,看表情像是仔细研究着他的掌纹。

    作为旅团里受欢迎排行榜第二的男士,侠客常年会遇见这种情况。

    只是这一次的对象,好像格外的让人感兴趣!

    要说为什么在一个念能力杂七杂八的世界,一个流星街出来的蜘蛛能如此的没有防备……

    流星街对血的味道太敏感了。

    高千穗玉江的身上没有任何血腥味,看样子就是说不定只见过烹饪好的肉食、而没见过宰杀好的猪羊的那种人。

    很干净,而且没有念的痕迹。

    阳光正好,一片静谧,撑着下巴的金发青年饶有兴致的任由对面的女孩子拉住自己的一只手,那女孩半垂着头,明晃晃的指尖在青年的指缝上摩擦,顺着手骨的走向展开他的手掌,一只手撑着那比她大一号的手掌,另一只点在青年的掌心,一副仔细思考的样子。

    这是侠客没有拒绝她碰触的第二个原因。

    她越是抚摸他的皮肤,眼中的“灰尘”就越少一点,那样子,就好像正在亲手打磨一块宝石。当她右手的指尖在他的掌心点了三下以后,那双眼睛里违和的爱慕成分完全消失了。

    侠客不得不说,世界上最纯粹的白,来自于白火,但最纯粹的黑,大概能用这双眼睛做个标准了。

    果然,没了那种奇怪的东西以后,看起来像是价值更高的宝物了!

    那双手掌没有任何劳作的痕迹,手心柔软的像是平整过的云朵,说实话,这是侠客很小还在流星街的时候,依照那些残破的书籍中的描述,想象出来的属于女孩子的手。

    绝对不是玛奇和派克诺妲徒手打裂一面墙、茧子和他一样厚的手。

    谈不上恋手癖,但被这样一双手托着倒是挺舒服的。

    青年好像全神贯注的看着对面的女孩,在路人视角,这大抵便是一对情侣吧。

    ——如果全身的皮肤都这么好的话,接下来活动结束后,他就暂时留在友客鑫好了。

    玉江看着那只手,倒也没有出神的意思,这双手她熟悉的很,光挖她的眼睛都有三次。

    手上一边准备着画板,她脑子里仔细的数了一遍,终于用指尖,在金发青年的手心写下了第一个字。

    在手心写字,一般是约炮的信号,留的也是名字或电话号码,侠客也算博览群书,但【高千穗玉江】这种字节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