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国王的微笑 第3部分阅读
重生之国王的微笑 作者:肉书屋
吴叔说着,自个儿爽朗地笑了起来,十分的洒脱和豪迈,如同在火车上时那样的成熟儒雅,坦荡自然。
陆宇不动声色,良久没有说话,一边双眼专注的看他,一边用双手在被子底下乱摸。
直弄得吴叔老脸又有些不自在,陆宇才哑着声音说:“吴叔,我又想要你了。”
吴叔吓了一大跳,刚刚撑起来的风度又转眼不见,慌忙摆手说:“别别,小宇,叔叔真的不行了,饶了你吴叔吧。再弄一次,吴叔真要死了。”
他微微的挣扎,被子从他胸口滑下,露出他匀称结实的宽阔肩胸,上面还留有被陆宇啃咬掐捏出来的痕迹。
陆宇暗笑一声,眼神闪动着欲望的暗火,在上面又摸了两把,才放开他,坐起身来,不无惋惜地微笑着说:“那,吴叔你休息吧,我去给你买早点。”
吴叔满脸的不自在,眼看着陆宇穿上鞋袜开门走出,他才松了一口气,暗道:栽了栽了,这小子怎么这么大的气场?
8、第八章
吴叔常年健身保养,身体十分健壮,自然不是个娇气的人,他休息到下午,除了身体后面的通道内还有些不适感之外,身体已经恢复了力气,人也十足精神。
陆宇这一天从早上买来早餐之后,到吃过午饭,再到现在下午三点,都没再占吴叔便宜,他安安静静的靠坐在房间床头,就着床头灯光,拿着铅笔在纸张精美的记事簿上写东西。
“沙沙沙……”
铅笔的书写声音在静谧的室内响起,有点悠然静幽的书香氛围。
吴叔在房中休息,时不时抬头望向陆宇,眼神带着一种复杂躲闪的隐晦热情。他一直保持着莫名的安静,之前也只说过一句话:“小宇,我想抽根烟,行不?”
他的这句问话出乎于一种下意识的尊重和本能,甚至还有点说不清楚的畏惧和亲近,仿佛在向当家的请示,以至于刚问出来,吴叔自己都被自己的心态吓了一跳,不禁越发皱紧了眉头。
“好的,不必在意我,吴叔你随意就是。”
陆宇抬头包容地看了吴叔一眼,然后低头继续书写他的思路——他在写剧本。
很奇特的,他们两人呆在一个房间里,房中还隐约充斥着他们昨晚激|情爱欲的味道,今天早饭之后,他们却只说过一句话,其余时间竟然各自保持着默契的沉默。
直至现在下午三点。
吴叔沉默地吸了几根烟,穿戴整齐地从床边的椅子上站起来,声音略显低沉地向陆宇说:“小宇,吴叔今天就不陪你去古镇转了,我还有公务要忙,再晚只怕完成不了。呵呵,对不起啊。”
说话的语气带着七分礼貌的温和,还有三分淡薄的疏远。说完之后,他才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大大松了一口气。
陆宇铅笔一顿,先是略显诧异地抬头看他,然后也淡淡的笑起来,靠着床头点头道:“吴叔请便,我还想玩一天,明天再走。”
吴叔看着陆宇,想走,脚步却扎了根似的站在原地,他沉默了片刻,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温柔地说道:“小宇,你别生气,也别笑话吴叔,实在是,你吴叔我年纪大了,折腾不起来……哦,当然,我指的不是在床上。”
说到这里,吴叔顿了顿,略有尴尬,“小宇,你是聪明人,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聪明,我也不能说假话哄你,实在是,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魅力,真的。”
吴叔越说,看着陆宇的眼神就越显清明,他直直的与陆宇对视,毫不躲闪:“我跟你说实话,小宇,我今年三十八岁了,遇到的人不少,自忖定力还不错,可是和你相处一晚上,居然有种飞蛾扑火的欲望……对不起,小宇,我有自知之明,像你这么优秀的少年,不会是我能够拥有的。我的现状绝不允许自己再玩命的折腾情感,否则,只怕我结局凄惨。”
“吴叔你过奖了,也言重了,不过,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陆宇一直微微垂着头安静地听,这时出声打断吴叔的话,抬头温和的微笑,起身伸手,从容地说道:“多谢吴叔陪我聊天,祝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有缘再见。”
缘来缘去,好聚好散。
陆宇向来是干脆的人。
???
在吴叔目光清明地说再见的那一刻,陆宇才真的将这位吴叔看在眼里,这回不是单纯的看他健美的身体,而是看他这个人,除却他沾花惹草,人性风流不提,他这个人的修养和气度,他这个人的定力和理智,都足以入得陆宇的眼。
真话假话,陆宇自信还是能够分得清。
——希望还能相遇吧,这个男人也不算老,毕竟是壮年嘛,滋味很好。
陆宇又坐上了火车,还是1064列车。
只是,这次检票时没有遇到那个清秀的小乘警,一路上也没有特别的人认识,也没有特别的话好说,他躺在火车卧铺上断断续续地睡了几觉,直到火车停站。
顺利地抵达x市。
上辈子陆宇流浪漂泊,刚到x市不久就半夜遇贼,莫名其妙地卷入黑道枪击事件,被人误伤,好险保住性命,被那个有些看似呆板实则狠辣的老医师收留,包揽了保姆、小厮的所有苦累活计。
陆宇当时想,苦点累点也没什么,老头还算不错,就当作为报答了。当然如果能从那老头手中学到一点医术绝技,甚至是继承那没儿没孙的老头的衣钵,他不介意真的打心眼儿里孝顺老头,给他养老送终。
但显然的,那个老头只把他当成苦力使唤罢了。
他不仅每天累死累活,还要要时时担忧被那些将受伤当成家常便饭的黑社会分子的欺压——男人玩男人,在黑道中猖獗到你想象不到的地步!
当时的他,真真是深陷苦海,直到遇到前来求医的许秧姐……再然后,在许秧姐的娱乐公司中认识了英俊的坏小子郑毅……再然后,他开始两年半的高中生涯……
许秧是陆宇的恩人,她直到快要病死的时候,也不忘给陆宇安排一条富贵后路。
但是现在,他们都还是陌生人。
陆宇站在火车站外,抬头四顾,细细地打量着这座比他的老家a市更为让他感到熟悉的地方。
曾经熟悉的城市,对现在的他来说却是完全的隔阂,没有一个能够对他提供帮助的朋友,没有一个能够对他敞开心胸的故人,好在同时,也没有欲杀他而后快的仇敌。
谁都不认识他。
思绪飞舞的时候,陆宇再四下里看去时,一瞬间忽的感到一种淡淡的茫然。
一如前世,举目无亲。
——先去找寻那只青铜酒樽吧,那张金箔上的上古修身法门和武艺,还是落在自己手里最保险。同时也要想办法接触到许秧姐,我提前一年来这里,说不定许秧姐的病症能够彻底消除……
陆宇想着,抬步迈入这个张开大嘴等着人来的繁华都市。
当初在那老头的地盘当唯一的苦命医童,被他当牛马使唤,又无处可去,还不敢逃跑,精神极度冰冷和压抑,几乎没有过好心情。唯一得到的好处就是——他偶然被指派去临近的血衣巷时,心血来潮,买到了令他心情平和的破裂青铜酒樽。
而那个青铜酒樽里面正有着一卷记载着修身法门和武艺功夫的金箔。
???
华灯初上,夜色迷人,绚烂的黑夜被无数光亮点缀,车马行人,络绎不绝。
血衣巷在x市是个略有神秘色彩的地方,这里是玉石、赌石、古董字画等宝物的集聚地,来来往往的,大都是有钱人和亡命徒,寻常百姓总会忍耐下自己可怜的好奇心,绕着这个地方走。
这里不属于任何一个黑道帮派,尽管x市黑道势力彼此犄角;这里也没有警察法院什么朝廷执法机构前来巡逻打压,尽管时常有死尸被人从某个犄角旮旯里发现。
陆宇来这里之前换了一身衣裳行头。
“老板娘,包下单间七天。要安静的。”
陆宇熟门熟路地来到血衣巷某一处看似和扑通人家店铺一样的地方,语气带着淡漠的客气,说话音调也礼貌的清冷。
小店里面摆着古木家具,似模似样的,不知是仿制哪个朝代的东西,乱七八糟的,没有什么艺术价值,其中又混杂着几样破碎不堪的瓦罐木雕,被店里的中年男子爱不释手地捧着欣赏。
听到陆宇的话,中年男子头也不抬,憋着强调唱戏一样地喊着:“夫人呐,带客官看~~房间去——”
不多时,楼上蹬蹬蹬走下一个身段苗条、淡妆素雅的中年妇人,她身材皮肤都保养得很好,颇有些风韵动人的滋味。
“小兄弟要住七天的话,押金两千一百不退。老字号,保你清净。”
妇人说话时巧笑嫣然,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显得精明,上上下下打量着陆宇,带着丝毫没有轻视的、貌似平和礼貌的审度。
她说的“清净”,指的是,即便你在外面有仇家要对你压迫、刺杀、毒害,你也完全可以躲进你在这里的房间来,如此才对得起高额的房租——当然,你的仇家来头也不要太吓人,否则就当个玩笑罢。
陆宇身高一米七五,人也年少精神,一手带着电子表,一手提着半旧色泽的帆布包。
他穿着深蓝色深口登山鞋,灰蓝色修长略宽的干净帆布牛仔,上身穿土灰色硬质t恤衫,带一定灰蓝色纯棉大沿帽,外观整齐干洁,既显得老成持重,又显得帅气阳刚。
“两千三,要足够的热水。别掐断。”
陆宇话语平静单调,听不出感情,从兜里掏出一叠百元钞票,数也不数,直接交给那中年妇人,然后绕过她径直往楼上走,脚步轻捷无声,像个猫儿一样。
中年妇人手里点过了钱,不多不少,正好两千三百块大洋,立时笑得更温和了,扭头扭腰地小步跟上,说:“小兄弟长得俊,李姐给你最好的屋子住。”
“那可多谢李姐爱护。”
陆宇脚步不停,也轻轻地笑了笑。
房间有三层,楼梯是厚木板制,陡峭狭窄,最多只能容许两个人并肩而过,陆宇放缓了脚步,和自称李姐的中年妇人一起上了三楼。
刚到三楼,迎面来了一人。
——又是他?这是不是也太巧了点?
陆宇一愣,微微张了张嘴,看着前面同样带着诧异神色的挺拔青年。那青年一身迷彩服装,衬出健壮修长的躯干,头发还有些湿淋淋的,手里提着一桶烘干的衣物,正在从楼廊的另一个拐角走过来,似乎是想要到某一个客房门前。
“是你?”
迷彩青年见到陆宇,微微一怔,随即认出来陆宇是谁,不由得感到诧异,心底顿时升起几分防备,森然黑亮的眼睛如冰川一样,大风刮过似的扫视陆宇的面庞,没在他脸上看出什么异样,才转头看了李姐一眼,点了点头。
然后他充分演绎了一个见面不相识的陌生人应该会有的表现,神色平静,步伐稳健地与陆宇擦肩而过,完全没有交谈的欲望,又随手从兜里掏出钥匙,开了房门,一步走进,腿脚轻轻一勾,“砰”的轻响,关紧了厚木门。
——似乎,他怀疑我在跟踪他?不过虽然巧了点,但是血衣巷就这么点地方,他一个盗墓的住在这里,我一个淘宝的自然也能住到这里,也不算太不可思议吧?
陆宇目送他进门,转过头来,嘴角维持着一丝温和礼貌的微笑:在我面前也不掩饰掩饰情绪,眼神这么冷,是直接对我发出警告吧,就不怕冤枉了我?或者是打心眼里没看得起我……
陆宇念头如雪,转瞬即过,没有刻意放在心上。
李姐则心细地将他们的表情看在眼中。
她并不多问,笑吟吟地带着陆宇来到距离迷彩服青年所在的房间最远的那间,从手腕上取下一枚钥匙交给陆宇,说:“今晚就算一天啊,小兄弟要记得守时,第七天中午十二点要给我钥匙,这钥匙不能丢不能配,也不能带别人来住。”
陆宇微笑着点头:“我明白这里的规矩。多谢李姐好意,我与那个人没有仇,也没什么关联。”
三楼看上去地方狭窄,其实占地很大,只不过空间都用在了房间内,五个房间里面都是十分宽敞舒适的,值得一分钱一分货的称赞,关键是隔音效果极好,在里面放摇滚乐曲,外面都听不着。
五个房间分为两排,一排三间,一排两间并个楼梯,走廊对面是一堵墙,墙左侧是公用的大洗衣机——不能洗衣服,只能烘干。
房中提供热水,只不过如果不加钱的话,热水限量……
陆宇进入房间,像上次住酒店一样细细查看了两遍才锁好房门,从帆布包里面取出买好的药浴所需的药材,来到了浴室。
浴室中很有古韵风格,角落的小木几上摆放着肥皂、毛巾、浴巾、牙刷,很显然都是廉价的,不过也都是崭新的,浴室中间的地方,赫然坐落着一个被铜圈箍起来的大浴桶。
“呼……”
二十多分钟后,当陆宇调制好药浴所需的中药,再整个人坐进浴桶里面的时候,一股畅快舒心的慵懒感觉从骨子里翻了起来,让他情不自禁的想打瞌睡。
——钱还剩下不少,不过,药浴所需的这些中药大都是贵重的东西,再这样下去的话也支撑不了多久了……如果钱财足够,我也能买来更为适合的珍贵药材,以便辅助练功,早日将身子骨打熬淬炼,才能早日去寻找上辈子的奇遇,争取再一次练出内气……
陆宇想了想,收敛起心神,盘膝坐于浴桶之中冥想调息。
至于与他做邻居的迷彩军服青年,暂时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陆宇不断地往木桶中增添热水,直到水将满,又等到水温低于人体温度,他才从药浴中站起身来,匀称至极的健康形体上,浑身都被药水给蒸泡得粉红,原本浅麦色,近乎于蜜色的少年肌体更显得剔透有力。
他用温热清水冲洗了两遍身体,拿毛巾擦干净身体和头发,再把大浴桶中的药浴剩水都冲进马桶,一切收拾妥当,最后才走到房间中间的空地,开始缓缓稳稳、神色宁静地练功。
9、第九章
陆宇心中挂念许秧的病症,为了早日与她接触,实在花费了不少心思。
首先,他在住进血衣巷旅店之前,直接给许秧寄了一封无名信件,信中说偶然见过她一面,看她面色不好,怕是有某某病症,并在信里指出一些症状作为证据,希望她能寻找可靠医师做全方位体检。
——陆宇不知这封信能否送到许秧面前,也不知她看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不过,依照陆宇对许秧的了解,许秧看了之后,必会大笑三声,一甩手潇洒地扔到垃圾桶里;
其次,因为许秧是星航娱乐公司的高层,他便试着写一出剧本以作敲门砖;
再次,他知道许秧偶尔会到一家名为“夜为非”的高档酒吧喝酒休息,所以准备前去应聘酒吧驻唱一职。
——陆宇本身习练古修法门,修身养性练功十几年,琴棋书画唱都有所涉猎,唱功即便不到一流,也可算入耳,再说星航娱乐也有星探在夜为非酒吧挖星的前事。
即便这些都不提,陆宇也了解许秧的生活习惯,总有找到见面的机会。
只是许秧毕竟身份不同寻常,身边时常有保镖护卫着,贸然上前搭讪的话,免不了很多麻烦,被当成小白脸都是小事,甚至为此狠狠吃一些苦头都不是没可能。
“我堂堂丈夫,那些才艺都是旁枝末节,不值一提。一身武艺和医术,又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事,再要许秧姐的支撑才是笑话——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干男人的男人,才是真男人。呵。”
陆宇几无声息地轻笑着喃喃。
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他双臂交叠枕在脑后,望着黑暗中的天花板出神,平静无波的心中忽然就泛起前世的悲伤来,“唯一对真心我好,不要什么回报的人,就只有看似大大咧咧,其实非常心细的许秧姐了吧,我既然灵魂重生,又怎能再看她病死……”
忽然很想她。
???
两天下来,陆宇见过迷彩服青年三次。
每次见他都是一身干干净净的迷彩军裤和迷彩t恤衫,不知他是不是有军旅偏执嗜好,还别说,他面容帅气而且男人阳刚味十足,板寸的浓密黑发,浓眉单眼,健壮挺拔的好身板,实实在在适合这种打扮。
只是他神色总是万事不在意的平静,那双眼睛偏又黑森森的亮,给人一种犀利、狠毒的错觉,让人想要对他敬而远之。
他似乎很忙,忙进忙出的脚步不停,对陆宇也仍旧保持淡漠的不置一顾姿态。
陆宇并不在意。
他眼光老辣,又因曾经的经历而厌恶盗墓者,与这些打地洞的三教九流打过不少交道,在火车上就猜测到了青年的盗墓职业,才会对他没有了兴趣,只是后来迷彩青年专程下车提醒他小心吴叔,他心中记着这份人情,也就对青年保持了一丝礼貌微笑。
这些暂且不说,陆宇现在却有喜有忧。
“夜为非”酒吧高档清雅——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所以对驻唱歌手的要求很高,几乎达到一种严格苛刻的程度。
陆宇是未成年人,好在身量足够,外貌气质也十足属于良才美质的层次,经过层层过滤式测试和一些严肃的刁难之后,“夜为非”酒吧主管才对他的唱功和音色表示满意,让他最后顺利拿到了这份职业,还算可喜。
然而另一面,陆宇迄今为止已经走遍了血衣巷各个明面上的宝贝铺子,闲杂东西买了一些用作遮人耳目,却仍旧没发现与那尊青铜酒樽相关的任何线索。
——不是说那尊青铜酒樽在店里摆了两年一直没有人识货,才被我以低价捡了个便宜买走的吗?难道我灵魂重生了,那只青铜酒樽也起了变故,被别人买去了?
陆宇心底升起一丝淡淡的患得患失的担忧。
晚上七点,陆宇打扮一新,准备第一天上班。
下楼的时候,遇到另一个陌生的中年房客,那人比迷彩青年更显得森冷,周身都环绕着一种生人勿进的气场,陆宇和他只点头示意作罢,并不互相说话。
老板娘李姐见到陆宇,却拿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看。
陆宇回以一笑,李姐也噗嗤笑出声来,大大方方地调戏他说:“小兄弟你这样打扮,是要出去勾魂么?叫小姑娘们看到,只怕会被蜂拥而上,把你给分吃喽!来来,靠近点让你李姐看个仔细。”
陆宇轻轻挑眉:“李姐别逗我,小心老板醋意大发,收拾我一顿。小弟手无缚鸡之力,可不是老板的对手。”
李姐娇嗔地哼一声,转头睨了老板一眼:“你瞧他敢?”
老板像没听见她的话,只摇头晃脑地哼着戏曲儿,捧着一个看上去脏兮兮的奇怪木质茶壶,向她挤着眼睛笑。惹得李姐又睨他一眼,眼角眉梢却带起娇媚的温柔。
陆宇不再说话,走出店门打车。
到“夜为非”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到七点半了,夏末白天较长,到现在才真正是黑了天色,整个x市开始了夜生活的序幕,比白日里更显得喧嚣和精彩。
“哎,小宇,小宇是吧?我们昨天见过的,呵呵,我是孟欣源,今天有点事儿,没找到人替我,你能暂且替我一次不?改日请你喝酒!”
陆宇刚刚进来更衣室,正在对着镜子整理衣袖和头发的时候,一个头发略长的高挑青年便笑着走了过来,自来熟一样拍着陆宇肩头说话。
陆宇不动声色地偏开身子:“孟哥客气了,昨天来的时候正好听到孟哥弹钢琴,弹唱的乐曲优雅动听,让人佩服。要我唱歌还行,钢琴却是半点都碰不得的。而据我所知,孟哥你的那段时间必须有钢琴,我怎么能替?不如我们去找主管说一说,看他怎么安排?”
孟欣源顿时笑容一冷,还没说话,后面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小宇来了吗?主管叫你,今天是你第一天来,要跟你说一下具体安排。”
“马上到。”
陆宇向孟欣源点了点头,略微收拾了一下便侧身离开,更衣室门口站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应侍生。
应侍生的笑容礼貌亲切,带着陆宇走向楼梯的时候,悄声说了一句:“昨天晚上你走之后,泱兰姐训了孟欣源他们几句,说他们偷懒不用功,唱功远不及小宇你好,你小心一点,别让人给使了绊子。”
陆宇心中透亮,转头看了他一眼,微笑着说:“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的。”
主管是个漂亮女人,酒吧中人称呼她“泱兰女士”或者“泱兰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黑紫色发亮的女式职业装将她的身材和气质衬托得十足完美和高贵。
——总而言之,这是个气场很大的女人,貌似冰山,不苟言笑。
这不,泱兰女士坐在老板椅上,悠悠然的双手交叠在美腿膝盖,目光清清冷冷的注视着站在他桌前的陆宇,不说话,不点头,不摇头,一动不动地盯着陆宇,像要把他盯出两个洞来。
换了旁人,只怕早就一脑门冷汗了,陆宇却不以为意,他气定神闲,姿态如松,打量着泱兰的办公桌。
“陆宇,”泱兰开始说话,“以后没有意外的话,你八点的时候来酒吧记下名字报道,八点十五分到八点三十五,九点到九点二十是你的场,其余另有不定安排。你的唱功还行,不过我提醒你,不要眼高手低,珍惜你的机会……”
泱兰女士声线平平的说教几句,还要继续说,忽然电话铃响起。
她看了看号码,面无表情,“你出去吧。”
“好的,泱兰女士。随时应您的传唤。”
陆宇温文稳重,风度翩翩,丝毫不显得有什么轻薄之处,说完,他微笑着点头转身,出去时随手带上房门。
泱兰目送他出去,才拿起了响个不停的座机电话:“许秧小姐又有何吩咐?”声音一改平日的单调刻板,显得静谧轻松。
电话那头传来醉意懒散的女子声音:“叫大姐,我比你大三天呢,泱兰小妹妹!好了,我今天向你要的东西别忘了送过来。”
“怎么让我送?你不是说要自己过来拿么?”
“今晚不去了,有点小事儿要处理。”
“那算了,本来今天来了个小帅哥作酒吧驻唱,挺养眼的,想叫你来一睹为快呢,可惜了。”
“切,帅小子我公司多了去了,我招呼一声,别管他大牌红星还是小牌明星,一打的帅哥俊男排起队来等你姐我青睐,还用得着你去那里?……嗯,到底有多帅?”
“哼,我的眼光你还不知道?不过,貌似还是个正太,好在是个发育很棒的正太。我刚才专门把他叫了过来,狠狠地看了个够,真是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关键是气质良好,风度诱人,的的确确很养眼啊。”
“呃~~~容我打个寒颤……我受不了你了泱兰,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超级冷静的声音,来说出这种超级色女郎的话!啊?帅正太我看得多了,不感兴趣!”
“行,你爱来不来,我挂了。”
“什么,你要挂了呀?要不要我给你烧纸哪?”
“……你才挂了!去死!”
“哎哎哎,别挂,泱兰,我跟你说事儿呢!”
“说!”
“别这么冷呀妹子,说正事儿,呃~~~嗯,打个酒嗝……郑毅你见过吧?”
“哪个郑毅?你的新相好?”
“别瞎说……是,郑老龙的二儿子,郑蟠的弟弟。”
电话那头的语气好像还是漫不经心的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泱兰却听出来许秧在提到“郑蟠”的时候,声音有些刻意的掩饰。
泱兰沉默了一下,“还没忘记他?好了我不提他,郑毅我见过,怎么了?”
“郑毅来公司找我,要我帮他找一个名叫‘陆宇’的人。他不知道这个人是男是女,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陆宇,还知道他会来我的公司,说找到这个陆宇的时候,就拍个照片给他确认,他会一眼认出来。”
泱兰一怔,“陆宇?”
许秧叹了口气,“对。你说这叫什么?寻找梦中情人吗?公司里我已经吩咐下去了,你也帮我查一下吧,郑毅说那个陆宇,似乎、可能、好像会到某一家酒吧安静地喝酒……”顿了顿,又静静地道,“他的弟弟求我一次,不管怎么胡闹,我总要帮下这个忙。”
泱兰听了,语气略显怪异:“不用查了,你过来吧,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帅小子就叫陆宇……”
10、第十章
之前陆宇离开血衣巷旅馆的时候,迷彩青年刚刚背着半旧旅行包从外面回来,他的神色还算轻松,付过出租车费,一转身一抬头,正看到陆宇转身离去的背影,旅店铺子内还有老板娘娇嗔的笑骂声隐隐传出。
——这个古里古怪的小子又要去做什么?他这身打扮可不像是去捡漏,那么,是不是他来这里的目的终于要显露出来了?
青年双手插在裤兜,眉头微不可查的挑了挑,浓眉下一双眼睛黑亮慑人。
这两天他和陆宇接触不多,但经过他的观察,已经确定陆宇并不是跟踪他而来,至少可以确定陆宇住在这里的目的与他无关。
如此一来,他对陆宇也就没有了暗含的敌意,反而对这个雍雅干净、俊美老成的小子产生了几分好奇——他们这种行当的人,向来是“迷信”的,他们相信缘分和直觉。
说来也是,那明明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有着良好的教养,行事自然坦然,温文大方,干净得像是透明一样,这样的优秀的孩子不是应该坐在亮亮堂堂的教室里,阅读丰富优美的抒情文章吗?他的手指不是应该书写欢乐忧郁的诗句,弹奏高雅清脆的钢琴吗?
他还处在一个应该单纯的年纪。
可他却偏偏熟门熟路、老道机警地出现在血衣巷中,而且住进了这家不为大多数人知的黑心旅馆,还与旅馆的老板和老板娘相处不错……
由不得别人不好奇。
???
“咚咚咚。”
很有规律的轻轻敲门声在豪华的别墅中响起。
卧室内安静一片,没有人理睬。
“二少爷,您的电话。二少爷……”
这回在敲门声中夹杂了小心翼翼的请示声音,终于成功地吵醒了房中已经睡了一天的某位青年。
“砰!”
卧室房门被暴躁的甩开,撞到门后墙上,又一下子剧烈地弹回,被只穿睡裤、光着膀子的高大青年一伸脚抵住,“什么电话?!不能替我回绝了吗?不知道我在睡觉,啊?!”
青年十分年轻,生着一副标准的剑眉星目式英俊面庞,鼻梁挺直,唇线刚硬,约有一米八的挺拔个头,赤着的上身肩宽腰窄,肌肉结实的瘦削轮廓潜伏着爆炸性的力道,开门的手掌也布满老茧,肩头还有一个明显的枪伤旧痕。
此刻,俊朗的青年如同愤怒的狮子,低沉的咆哮声带着无边的暴虐和压迫,骇得敲门传唤的女仆面色惊惶,单薄的肩头瑟瑟发抖。
女仆急忙细声细气地解释:“二少爷,您,您提到过的,您卧室里的电话线被您扯坏了,若是许秧女士打电话到家里来,一定要叫醒您……”
话还没说完,青年脸色微微一变,光着脚板向雄狮一般猛地冲出,“通通通”地跑下了楼去。
楼下客厅的电话那头传来许秧的声音,她问了句:“是郑毅吗?”
郑毅胸膛起伏,闷声道:“是我,你找到我想要见的人了?”
许秧的声线一如既往的慵懒淡然,她说:“来‘夜为非酒吧’,再过几分钟就到了他的场,过来看看是不是你要找的人。”
郑毅听了,拳头咔吧一握,牙关紧咬着沉默,眼神也异样危险的眯起,顿了顿再想说话时,电话已经“嘟嘟嘟”地被挂断了,他低声骂了句“草”,将电话随手一摔,转身大步上楼。
回到卧室,他脱下睡裤,一双健实的腿抬脚把睡裤甩到墙角,神色沉沉、目含杀机地穿上衣服,几近赤裸的身躯随着穿衣的动作牵起优美的肌肉线条,“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什么人物,能这么有能耐地对我装神弄鬼!”
——他自从十多天前开始,每天晚上睡觉时都会做梦,而梦醒之后却又记不起梦中的具体情形。
不过虽然记不清,但是梦中和醒后的种种残留在他脑海和感知里的模糊感觉,又让他隐约知道,自己梦到的场景十分陌生,分明是他从未到过的地方,从未见过的人物,从未经历过的事情,而这些场景却偏偏组成一幅幅让他熟悉的画面。
像是在看一卷记忆的录像带,或者在翻一张张发黄的旧相片。
那种怪异的熟悉感,模模糊糊,懵懵懂懂,却又真真切切。
仿佛发自他的血肉和情感的骨子里,让他在梦醒之时,会突然涌现出一阵阵让他颤栗的悲伤,悲伤到喘不过气来,措手不及地冲动地想要放声大哭。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简直莫名其妙!
他想要不去在意,然而奇怪的梦境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简直是一种折磨,就连胸中那种莫名的压抑愤怒和绝望痛苦也是如此真实。
好像他真的曾经失去过某种爱逾生命的东西,好像他真的经过某种撕裂般的悲痛,只是一直被他尘封在心底,而现在,他封尘心底的东西却不知怎的一下子突然活了过来,在他的梦魇中歇斯底里的一遍又一遍回放……
他烦躁至极,他咨询过心理医生,他询问过高深莫测的前辈,他甚至跑到黄山武当等地求神拜佛!
但都对他不起作用,一倒头睡觉,梦又继续,那些突如其来的压抑悲伤感绵绵密密,纷至沓来,不绝如缕,使他精神几乎崩溃。
他实在受不了了。
可是根本没有办法,他好像受到某种诅咒,他求父亲,父亲得知他看过心理医生之后,只是摆手让他学点正事儿,别整天胡思乱想。
他气得咬牙切齿,唯有继续竭力地回想梦中的情形和人物,试图找到一丝线索,然而该死的,他脑袋中始终飘忽着一层厚厚的云雾,将他和梦中的人事死死隔绝开,让他接触不到,感知不了,始终记不起梦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好像一拳拳的打击都砸到棉花里,一次次全都是使不上劲儿的憋闷感觉。
他砸墙捶地,在靶场疯狂的练枪,精神疲惫到极点,终于今天早上,他突然从梦中惊醒,神智恍惚迷茫着,本能地呢喃了一声,那似乎是一个人的名字。
阿宇……陆宇……
对!就是这个人!
他紧紧地牵住这条线,终于记起来了一点东西,梦中的场景,似乎总是围绕着这个人在转,这个人叫陆宇,他出现在一个公司……好像是星航娱乐的标志性大门……还有酒吧……
再多就记不起来了,不过这就足够,知道了这一条线索,他就能够顺藤摸瓜,彻底捋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他发誓,如果让他发现,这是谁在对他搞邪门歪道的不入流的鬼把戏,想要利用他来谋取富贵权利,他不介意亲手将那个人一刀一刀地活活剐了!
他郑毅活了二十年整,虽然说不上无法无天,但也活得恣意潇洒,向来都是他给别人苦头吃,谁敢让他受罪?谁敢让他产生难过心情?
这连日的相似梦境让他失去了往日自信满满、漫不经心的风度,他甚至差点压抑不住想要杀人泄愤的暴虐欲望,他总要报复点什么。
现在好了,“夜为非”酒吧,许秧既然打电话来,那么极可能就是他要找的人,他这便去看看那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中龙凤!
“阿海,开车,去夜为非酒吧。”
郑毅一边出门一边扣着衬衫纽扣,时至此刻,他的心情反而平静放松下来,脸上甚至恢复了连日来都不曾显出的轻轻痞笑。
???
“这一场是孟欣源的钢琴弹唱,他在这里被称为钢琴小王子,捧场的人挺多的,不过我们背地里都叫他‘装逼小王子’,他抱上店长的大腿,自以为是个头目。切!”
说话的是之前叫陆宇去泱兰女士办公室的应侍生,他似乎十分看好或者喜欢陆宇,在孟欣源坐在酒吧的雅致前台钢琴前表演时,笑嘻嘻地凑到陆宇跟前说笑。
陆宇坐在昏暗的角落沙发上休息,看着他笑了一笑,并不接话。
应侍生叫塞岩,与孟欣源形同陌路,陆宇不排斥他,但也不附庸其说,只转口问道:“塞岩,我的曲目你都报上去了么?没有弄错时间吧。”
塞岩依旧看着台上的孟欣源轻笑,闻言转头说道:“给了音响师了,你的第一场是八点十五到八点三十五,对不对?”
“嗯,马上到我了。我去下洗手间。”
陆宇起身往后面小门走,从洗手间出来时,又顺道和音响师确认了一下曲目,虽然没什么大事,但第一次上班总要不出现差错才好。
音响师笑着连说:“放心。”
没一会儿,优美的钢琴声停歇下来,孟欣源起身优雅的微笑躬身,转身走到下面,接过一个稍矮的应侍生递过来的纯净水,喝了一口,缓缓低声问:“怎么样了?”
那应侍生瞥了正在上台的陆宇一眼,不屑地嗤笑:“放心吧,毛头小子不知天高地厚,装得多高贵似的,哼,以为泱兰看中了他,他就是个人物了,却不知道咱们夜为非酒吧还有个说一不二的当家店长。”
孟欣源面显微笑,叹息着摇了摇头,向酒吧内扫了一眼,说道:“待会儿接他的人是张颖,她到哪里去了?”
应侍生说:“刚才还在这里,因为看那小子上台了,暂时避开了,否则就好像专门等他下台似的,要让泱兰那母老虎看到,总要有点小麻烦的。”
……
台上,陆宇优雅地抚胸躬身三十度,嘴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轻轻而简单地说了句:“晚上好。”
然后潇洒大方地站到灯光并不算太明亮的前台一侧,挺拔的少年身影既不清晰凸显,也不昏暗遮掩,更不像他的声音那样低沉温润,只如同包裹在优美锦缎中的精钢,蓬勃的阳刚姿态如杨如松。
台下,几双等候多时的眼睛,随着他的上台,全都聚集到他的身上,注视着他的每一个神态举止。
11、第十一章
“夜为非”酒吧不同寻常。
其内氛围亦静亦动,角落墙边有镂空梧桐木隔间,里面配着清茗熏香;宽敞角落另有精致雅观的绿意景致,恰到好处的点缀着;厅中一式的新潮又不失典雅的桌椅坐落,隔间和绿意之间,空间竟显得层层叠叠,不能一眼看穿。
不过妙的是,客人无论坐在哪一个角落,若是愿意,都能够将台上的表演看得清清楚楚。
然而反过来,从台上看下去,别想一眼看清到场的都是什么人,全都被隔间和绿意以及空间的搭配掩映着,没来由多了几分神秘意蕴。
更何况还有明暗的光亮对比冲击,视线更是模糊一片,看不真切。
所以陆宇简单地问好一声,根本不向下面扫视,只雍雅地垂眸静立,单手扶住麦克风。
此时,音乐响起。
——果然捣鬼!
陆宇听到音乐,顿时暗暗蹙眉,这并不是他报上的清新曲目《细雨的街》,而是一首英文歌曲《angel》,原唱sarah ,那是个音色空灵、飘渺的优秀女歌手,真真正适合《angle》的曲调。
《angel》也的确适宜在这种氛围高雅的高档酒吧中轻唱,但那是对唱功极好的女生而言,此时让他陆宇一个标准男声的少年来唱《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