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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国王的微笑 第7部分阅读

      重生之国王的微笑 作者:肉书屋

    。我这个人脾气不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或许就是这样才让你一时兴起,有点新鲜感?无所谓,你要玩,我陪你,只不过……”

    陆宇如在无人之境,不在意任何人的目光,他伸手指着自己的唇角,“这里,我陆宇这一辈子的初吻还在,心里面也还没有想爱的人,你郑二少想要,拿真本事来。”

    的确刻意保留着初吻,虽然有点矫情,但即便上次将吴叔浑身上下的结实肌肉都啃咬了个遍,他也没有心情去亲吻那张陌生的嘴唇。

    郑毅眼神一迷,骤然回神,转瞬间清醒,心中之前残留的不甘和别扭早已消散了大半,他目光专注而炯炯,带着霸占邪佞和小心翼翼,紧紧盯着陆宇的嘴唇,兴奋地嘿嘿笑道:“很好,你果真这么快就明白我的心思,聪明!那我现在就取成不?”

    说着,再不管旁边有没有外人,径自咽了下口水,紧张压迫似的缓缓向陆宇探头。

    陆宇神色不改,悠然如立山间,如不食人间烟火的少年,那一分清贵疏离的笑意竟让郑毅不敢轻易冒犯:“只是,我陆宇虽然喜欢男人,但也不是什么货色都能让我看得上眼,所以就请郑二少你多用点智商,也多长点情商,别来那种下三滥的粗口、暴力手段,你当然敢用得起,我却不敢瞧得起。”

    “你……”

    郑毅剑眉一皱,眼眸邪气而深沉地看着他,继而缓缓直起身体,扯起嘴角嘿然一笑,沉声道,“你还真敢跟我较劲儿了!老子难道还比不上你表白的那个小子?不过,你这模样的确是勾人,也够个性……行,老子真有点动心了,老子陪你玩。”

    伸手捏了捏陆宇的下巴,声音挑衅而低哑,他舔了舔发干的嘴角,“查你资料的时候,老子就让人将拒绝你的那个初中小子给狠揍了一顿,你出气了没?老子可从来没对谁这么体贴过,会让你有你心甘情愿的那一天。”

    陆宇听了嗤然一笑,继而笑容收敛,淡薄得好似将随风而散,转眼间如同云遮日月,刚才耀眼沉重的威严光华尽数消失,重又换做平日里的温文尔雅、稳重老成。

    他神色平静,扭头摆脱郑毅的手,从背后门框上站直身体走出,缓缓抬眼间,双眸隐约流转出暗色年华,扫过面露惊色的小黑哥、张口结舌的李姐、和神色古怪的旅店老板……

    他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一笑之中的漠然和优雅,使得本就俊雅的面容更加炫目逼人,黑如星夜的双眸亮如繁辰,晶莹剔透得像是永远不会被时间洗刷的宝石,眼中充溢着深邃的诱惑,好像能将人的魂儿都吸进去绞碎。

    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大步离去,步伐悠然而闲适;便如繁花中朗朗日月,宛似天河外一线霞光,像是踏云作歌而来的少年仙人,拂袖离去,不惹纤毫尘埃。

    ——要真能天天抱着这种人玩,老子这些日子受的苦就不算冤,不冤……

    郑毅目光灼灼,看着陆宇挺拔修长的匀称背影,忽然觉得怎么看怎么个顺眼,不自禁地嘿嘿低笑两声,吹了一声口哨,示威般瞥了伫立不动的小黑哥一眼,然后手插裤兜,漫不经心地痞笑着,看着陆宇走路的姿态,缓步跟上。

    小黑哥彻底回过神来,却依然沉默,他目送他们离开,脸上已经恢复了一如往常的沉静,浓眉却皱了皱——那小子喜欢男人?原来他是……难怪那天他和那个眼镜男下火车……

    心里面一时间竟不知作何感想,是厌恶?是不齿?是惊奇?还是惋惜?亦或是其它的情愫?

    他眼眸幽深,脑中不自禁又闪现刚刚那种连他都有些心悸和紧张的沉重气魄,以及那张耀目慑人的俊美面容,那样冷漠疏离的淡淡微笑……这样的少年,像是雪山巅峰的一缕晨光,清冷,高贵,纯粹。

    他微微低头,顿了顿,抬头时眼睛黑亮如昔,神色沉静如旧。

    他转身向李姐夫妻点头道别,紧了紧背包带子,也往楼梯行去……又要干活了,做的都是玩命的勾当,哪容他想太多。

    22、第二十二章

    陆宇坐上郑毅的车,和郑毅并排坐在后座,转头安静地看向车窗外。郑毅关紧车门后,似笑非笑地抱着臂膀,斜靠在车门上看他。

    “许秧不在这儿,我抽根烟?”

    郑毅戏谑地伸手拨弄了下陆宇的耳垂,似是感觉手感不错,忍不住捏了捏。

    陆宇没有回头,只伸手轻轻拨开,像挥打蚊子苍蝇似的不耐烦和漫不经心。

    郑毅哼了一声,倒没有发火,目光不断游移,肆意地审视他的侧脸、颈项,以及被衬衫遮挡住的健康青春的雏形胸肌……眼中邪气盛了些,有点想伸手摸一摸的欲望。

    “嘿。”

    郑毅坏笑一声,伸手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取出打火机点燃,深深抽了一口,缓缓向陆宇吐出烟气,逗小猫玩儿似的眯眼问道:“你会医术?许秧生什么病了?”

    陆宇也在烟气中眯了眯眼,却没有心情与他敷衍,也没有刻意的防备,背靠着舒适的后座,目光心神都似乎完全飘飞到窗外的景象中。

    郑毅又是嘿笑,不停地向他吐烟圈,竟像是找到乐子似的越发有耐心了,挑眉又问:“你是个天生的gay吧,对女人能硬得起来?那么关心许秧做什么?想巴关系进娱乐圈捞钱?”

    他轻佻地慢慢吐烟圈问话,陆宇却只散漫地倚着后座,漫不经心地轻轻挥了两下烟气,好整以暇地静静观景。

    郑毅眉头皱了皱,感觉老没面子,沉声斥道:“小子,哑巴了你?不就是为了钱吗?只要跟了老子,还怕没钱花?老子在南海给你买个岛,够包下你不?”

    陆宇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依旧没有回头,他刻意过滤掉郑毅的声音,只看着车窗外面。

    车子已经驶出了血衣巷,目标是“夜为非”酒吧,一路迎着逐渐消失的黄昏夕阳,看着早早亮起的繁华彩灯,那些花枝招展的庸俗,在现在的人们看来却还属于领先潮流的东西。

    现在还不到两千年新纪元,距离三星电子公司研发出全球第一款内置p3功能的手机还有一年,距离微软公司发行dowsxp还有两年,甚至是普通手机,在x市这个喧嚣复杂的金融大都市里,也还没有达到盛行的程度,而且绝大多数的手机还是灰暗单调的屏幕色,简单朴素得可怜。

    ——该买一部手机来用了,功能简单些也有简单的好处。

    陆宇看着向后飞逝的景色,暗暗思量自己的打算。

    在他的规划里面:

    第一要尽快给许秧治病,并全力习练金箔法门武艺;

    第二要不露实力地赚钱,并开始牵扯记忆中的变强资源;

    第三要随心随性地生活……

    自始至终,整个规划里都没有谈情说爱这一项。

    或者明确点说,至少,他目前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再和在上辈子纠缠他身心一生的人继续纠缠下去。以郑毅的性情、身份、环境、野心,即便和他相爱如火,也……总归不是他重活一世就能彻底改变的,何苦再一次纠缠得血肉横飞?

    爱得太疼,再勇敢的人也会感觉到累。

    然而他虽然没有找爱人恋爱的心思,却不代表,当那个上辈子和他爱得死去活来、向他倾诉过全心爱恋的阳刚男人站在面前时,他还可以保持没有感情波动的无动于衷,他不是圣人。

    尤其是,那个男人如今正处于肆无忌惮的发情期,正好死不死的找漂亮男孩子戏耍,而且竟阴错阳差地恰恰找到了他的头上,还坐在他的身边上蹿下跳地,搔首弄姿,像是逗引玩具、戏弄猫狗似的聒噪!

    陆宇想挥拳头揍他个猪头,想抬脚踹飞他丫的,但最终只能深吸一口气,忍了。

    车内的烟气吸入肺中,使他勉强保持心静如水。

    他忍了,旁边某个人却怎知他心情,只觉自己连番被无视,终于心头起火。

    “草!坚持不说话?你还真有胆跟我犟上了!你以为自己长了个漂亮脸蛋就挺高贵,挺有能耐?”

    郑毅伸出大手捏紧陆宇的下巴,硬是扭过他的脸来,斜着剑眉,带着戾气地冷笑,“惹老子生气可不是好玩的,别以为之前几次没揍你,你他妈就能嚣张,现在老子新鲜感不多了,你他妈再张狂下去,老子管你什么初吻,先直接扒裤子操了你!”

    “什么?”

    陆宇听他说到最后一句时,突然有了反应。他满眼惊诧地看了郑毅一眼,仿佛在看什么傻瓜,恰到好处的意外之色让郑毅心生狐疑。

    “怕了?不是够胆儿肥的吗你?”

    郑毅哼了一声,英俊的脸上不掩轻视地嘲笑,神色却不自觉地放柔和了两分,捏着陆宇下巴的大手也放轻了力道,挑着眉头,嘲笑道,“下次注意点,老子问你话,你就要乖巧回答,明白?来,对老子笑一下,像刚才在那个小旅店里那样笑一下,笑啊!没听明白?”

    陆宇依旧讶异地盯着他,眼神炯炯黑亮得让郑毅下意识地感觉不对,便听他低声一笑,了然地轻轻摇头叹道:“原来如此。郑二少原来并没有查清我的资料,难怪想要过来找我‘玩’。”

    陆宇伸手握住郑毅的手腕,掰开他没有再使劲儿的、纱布重重的大手,直直盯着他的眼睛说道:“郑二少难道不知道,我陆宇除了是天生的gay之外,还因为天生盆骨的异常,连带着后面的内在肌肉与别人不同?虽然于健康无碍,但后面那道儿根本不能开苞,当初我向沈季明表白的时候,他之所以反应那么大,就是因为只能我干他,他没可能干我。”

    “……你,你说什么?”

    郑毅的嗤笑僵硬在脸上,惊得瞪大了眼睛,猛地反应过来:我草!真这样的话,那要继续相处下去,岂不是得让他压着我干?

    他张了张嘴巴,烟头从嘴里掉下来他也没来得及管,只自脸皮憋得通红,手指着陆宇,蓦地沉声怒道:“你要是胆敢骗我,老子立马弄死你!是真是假,老子现在只问你一个字!最后机会,说!”

    ——当然是假的。

    不过陆宇只要愿意,现在绝对能将假话说得比真金还真,或许木先生那样的老怪物可以看出来蛛丝马迹,但却由不得年纪尚轻的郑二少不信。

    “看来我的确是误会你了,郑二少。”

    陆宇略带遗憾地淡淡叹息了一下,然后似是又感觉有点可乐,低笑道,“你也不必这么大火气,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哦,你不信的话,我现在脱裤子给你验证?我想咱们应该先沟通清楚,然后再谈下一步交流。”

    “滚你妈沟通!滚你老子的交流——草!”

    郑毅骤然暴怒,一把将他推开,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幻想出自己被这少年扒光了压下的赤裸景象,果然!该死的,他果然惊骇地发现自己竟然打心眼儿里没有什么恶心反感!不仅如此,还心中燥热狂跳!这狗日的预知情愫……

    他一下子臊恼怒恨到了极点,全身热血直冲脑门,气得满眼嗜血,急喘几口粗气,扭头冲着前排开车和安坐的两个保镖杀机腾腾地怒吼:“你们是什么表情?找死啊?闭上你们的耳朵!草你们八辈祖宗!干!”

    扭头又见陆宇手捂劲实的腰间,年少的体魄明显的并不瘦弱,反而显出英俊健朗的小爷们味道,俊脸上也满是沉稳的平静和成熟的认真,像是居高临下的俯视和掌控,似乎在说:只要你郑二少愿意,我不介意立马脱裤子给你检验,然后绝对乐意不遗余力地干你。

    ——怎么会这样!

    郑毅脑海再次闪现出刚刚在血衣巷旅店的客房中看到的,陆宇的健康捰体,还有陆宇威严冷漠的微笑……然后他突然更加惊骇地发现自己在想了那么几个场景之后,下半身,居然有反应了!

    这一下,郑毅哪还用怀疑?这预知命数带来的情愫就是充足得不能再充足的赤裸裸的铁证!

    人心如此可怕!

    身体反应不一定能影响心理情愫,心理情愫却绝对能够影响身体反应,尤其是人潜意识的心理和强加在身上的“预知命数”的情愫……

    郑毅脸皮涨得发紫,急忙抬了抬大腿掩饰住裤裆的变化,暴吼一声:“给老子停车!”

    然后他好容易压下自己想要掏枪杀人的冲动,赤红着眼睛死死盯着陆宇,抬起拳头猛地打向他的右胸,阴森可怖地咬牙切齿:“老子真他妈想弄死你!”

    陆宇早就防着他,此时巧之又巧地轻轻一闪,让那一记本来应该打在他胸口的重拳撞到肩头。

    “唔!”

    陆宇蹙眉痛哼一声,“砰”的一下撞到车门上,肩头被郑毅一拳打得像是将要碎裂,瞬间火辣辣的,转眼就麻木得迟钝了知觉。

    郑毅体格虽然并不特别壮硕,但他身材高大挺拔,素质超乎常人,向来极有蛮力,以前陆宇就领教过,真凭本事收拾下他的话,非得使用内气或者针灸刺|岤不可,现在没有内气,又不好贸然动用针灸刺|岤,哪里会是他的对手?自然是真真切切地亲身体验了一回郑二少的爆发力。

    车前座的两个保镖经常接收到郑二少的火爆脾气,知道此刻绝对不能拂逆,他们刚才又一字不漏地听全了陆宇和他们郑二少的对话始末,此时恨不得自己马上从狂暴中的郑二少身边消失,办事效率超乎想象,就在郑毅一拳刚刚打出的时候,他们便行动如风地将车子停靠到了路边。

    “滚!别让老子忍不住一枪崩了你!”

    郑毅羞臊、恨怒、狂暴的心绪混杂翻腾,凶煞之气在胸中酝酿,打完一拳之后,心里却首先后悔地一疼,生怕下手重了,急忙收回拳头,心里面、脑袋中都被各种情愫和别扭冲得涨疼,偏生憋闷着发泄不出来。终究只是在车停住后,探手将陆宇身后的车门打开,猛将他推了出去。

    车门“砰”的一下关紧,不知郑毅又吼了什么,黑色宝马轿车疾奔而去,赶得路上鸡飞狗跳,行人谩骂不已,宛如后面有恶魔追赶一般仓皇而逃。

    陆宇踉跄了一下才站稳,一手捂着肩头,眼看郑二少的座驾快速消失在他的视野之中,他怔怔地站了片刻:反应这么大?

    忽然嗤笑一声,继而笑声扬起,变成清朗而张扬的大笑,笑得畅快淋漓。

    ——既然逃,就远远的、永远的从我身边逃走吧。

    23、第二十三章

    路上行人被陆宇的笑声引得纷纷侧目,但他们很快就惊异于这个少年的俊雅和潇洒,继而表现出对这看似美好的人的宽容。

    “……爸,走啊。上回我过生日的时候,周敏敏也送了我礼物,是一条小木帆船,这回她过生日,班上都知道她是我女朋友,我不买个好点的送她,那得多丢面子啊,要抬不起头来的。”

    端端正正系着红领巾的清秀男生一边拉着中年男子的手催促,一边抬头看着精品店的招牌,两眼睁得闪闪发亮。

    中年男子却怔怔地看着不远处那个侧对着他,正笑得大声的俊美少年,目眩神迷,如在梦中。

    他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转头笑道:“哦,好,进去你自己挑,挑好了爸给你掏钱包。”说完眼角余光一扫,发现那少年没有离开,而是进了旁边的一间咖啡屋,他暗暗松了一口气,心中升起沉重的犹豫和迟疑。

    陆宇悠悠然走进路边的咖啡屋,要了杯咖啡不加奶,给自己按着右肩肩头轻轻细细地摸了摸骨,浅浅重重地试探着体会着检查。

    他刚才没来得及将背包从车上拽下来。不过好在钱包已经装进裤兜里了,吃饭住宿都暂时不愁。而且前面不远就是“夜为非”酒吧,虽然泱兰已经知道他签约了星航娱乐的事情,但是那里的酒吧驻唱一职他还没有正式辞掉,刚才穿衣服的时候,本就是打算先吃晚饭,然后再过来的……

    “嘶——”

    伸手按到肩头某处,他登时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还好,疼是疼了点,但损伤不重,没有坏到骨裂的程度。看来郑毅那家伙的手不知怎么受伤不轻,刚才也收了力道,本来嘛,戏耍而已,恼羞成怒也不至于玩命,否则以他的蛮牛劲儿,我这个膀子还不得碎开。

    陆宇安慰着自己。同时心里还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压抑着的最深处响起:郑毅那混蛋,真的被我吓跑了吧……

    没有死过,就不知死的彻底绝望和无助;没有重生,就不知生的绝对自私和渴求。因为重获新生,他至少明白了一件事——这条小命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不是那劳什子爱情的。

    陆宇得天之幸,三枪夺命之后能够重获新生,要他现在说一句话,那么肯定是——这辈子,去他妈狗日的爱情,一定要为自己而活,而且活得自私一点!

    上辈子那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几乎国际范围的大环境,还有那个野心勃勃禀性难移的强横男人,以及那样九死一生彻底付出的奢饰爱恋……那不是办家家酒,不是现在他预知了几件事情就自信一定能掌控和改变得了的。

    即使往好的方面想,他如今闯进去,再殚精竭虑,无畏生死,拼个光棍,或许还真能有几分完美收场的可能,但是那样勒得他喘不过气来的爱情一次就够了!

    真的够了,仅仅一次就将他的一辈子给烧了个干净,轰轰烈烈,残渣不留;仅仅一次就将他现在对于爱情的心烧得干枯焦灼,不复渴望……他现在怎敢再拿这幸运赚来的小命飞蛾扑火?

    所以,这辈子,他真的很想要为自己而活,他也真的打算活得轻松随性一点。

    陆宇脑中释然一片,什么都不去想,他慢悠悠地喝完了那杯咖啡,然后挑挑眉毛,唔,口感还不错,要不然有空的时候自己也买来咖啡机磨一杯?还是自己动手得来的东西更符合口味吧?

    他伸个懒腰,付了帐,走出咖啡屋时,抬头看看天空,突然感觉这里天黑得真快。

    转头四顾,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自行车还占着很大比重,有初中或高中放学的大男生矫健地骑车经过,他们笑得很爽朗,很阳光,那蓬勃的气息像是海绵一样,吸引出陆宇心底最深处流淌的阴暗欲望。

    仿佛心里有恶魔的声音响起,用一种低沉诱惑的语调对他说:“走过去,扯住那些健朗的男生,赐予他们威严的微笑,张开臂膀禁锢住他们,赐予他们霸道的怀抱,在他们耳边轻声细语:‘臣服,或者死亡!’”

    ——真搞!我啥时候这么逗了?人的欲望果然是永无止境的……

    陆宇插进裤兜,望着远方微微的笑,又想:所以人要有控制和调节欲望的理智和手段,否则难保什么时候一下子被欲望冲昏了头,做出什么傻事来……哈,这话真酸。

    忽然心情很好,很轻松。

    他的目光不在任何人身上停留,伸手随意地揉了揉短而浓密的毛刺头发,慢悠悠地往“夜为非”酒吧走,心里无聊地自己跟自己乐:要不然待会儿在“夜为非”酒吧忙完之后,去鸭店拽个小伙子乐呵乐呵?还是不了吧,身体还没有真的发育成熟,没得糟蹋了自己……

    突然身形一滞,心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全都止歇,因为身后响起一个温柔低哑的声音:“是你么,小宇?”

    有时候,你心里想要什么,却偏偏不来什么,恨得你牙齿发痒还无济于事;然而又有时候,你念头刚刚升起,与之能牵扯上关系的人或事就出现在你的面前。

    不过,人真的是一种矛盾而自负的神奇生物,在对各种巧合感到不可思议的同时,还能在心里头言之凿凿地认定,那个巧合分明是理所当然的。便如现在的陆宇,他想:果然是瞌睡来了,碰到枕头。

    陆宇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疑惑,然后在转身看清了那个中年男人后,挂上亲切阳光的笑容,露出两排整齐的洁白牙齿:“是吴叔?这么巧。”

    然后眉头微微一挑,眼光落到一旁,笑容越发礼貌,“这是您的儿子吗?”

    吴叔被那笑容晃得呼吸急促了一下,眼神暗了暗,喉咙有些发干,顿了一顿才牵着男孩的手走过来:“小宇,真的是你。”

    他的衬衫比在火车上穿的那件合身考究得多,衬出健壮硬朗的肩膀和胸膛,衣领下还打着领带,一只袖子卷上几寸,另一只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前臂,举止笑容都显得成熟儒雅,在陆宇面前站定,点头说:“这是我儿子吴正星。我刚才看着像你,没敢认,你在这里游玩吗?”

    “不,我已经在这里找到工作了。”

    陆宇洞若观火,明察秋毫,一眼看清了吴叔的欲望,笑容便隐晦的疏离了些。他不喜欢当着一个孩子的面和别人勾动情欲,尤其那个孩子有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睛。

    尽管他的经历告诉他,越是懂事的孩子越是懂得怎样对别人残忍,但是只要与他无关,他还是喜欢发掘那些孩子眼神中最纯真的倒影,所以他不再看向吴叔,而是微微垂眸,温和地向那个小男生打招呼:“你好,刚放学吧,上四年级了吗?”

    他说着,重新把手插在裤兜,笑容干净得像是一捧新雪。

    “你好,我读五年级。”

    男孩虽然奇怪于陆宇这个陌生人是谁,但良好的教养让他保持礼貌的安静和拘谨,然后转头看了看身旁的父亲,他很聪明,能敏感地察觉到父亲与往日的不同,似乎,有点紧张。

    “哦?五年级,快要升初中了?恭喜你即将脱离小学监狱。”

    陆宇说的是吴叔在火车上跟他搭讪时提起过的事情,其实他如今的年龄并不比男孩大太多,但那男孩明显的娇生惯养,白净单薄,身材也不高,比起发育较早、身材挺拔的他来说,真的十足还是个孩子。

    男孩两只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陆宇,人对表相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产生好感,尤其是敏感单纯的孩童,他能感觉出来陆宇对他的善意,略带腼腆地笑着说:“还好啦,谢谢哥哥。”

    “呵呵,这小子平时不大懂事,皮得跟小猴儿似的,到你跟前居然一下子变乖了。”

    吴叔笑得温柔,带着几分压抑的情愫。他见陆宇没有与他热络的意思,既感到在儿子面前松了一口气,又从心底升起几分懊悔和失落。

    上次在酒店里,他心里面矛盾挣扎了大半天,才最终和陆宇说了“再见”,看似洒脱,也显得深思熟虑过,但那时恰恰是他被陆宇征伐过后的疲惫和清净时候——欲望得到暂时的满足和消解,再去处理问题时就几乎以绝对理智的心态来考量。

    于是,等他当晚坐上火车,一个人安静回想的时候,欲望也逐渐地恢复过来,食髓知味,欲罢不能,心中就会变得更加麻痒难搔,会不由得开始后悔,会越发想要再次得到那个俊朗少年的拥抱,直恨不得马上跳下火车赶回去道歉。

    他当时就感觉自己错了,大错特错,错过了这辈子唯一一个,能够让他想要飞蛾扑火的人。

    和陆宇相处时那种激动兴奋、灵魂燃烧般的热情,他或许只在少年青年时才体验过,但他年轻时却不得不苦苦压抑自己的本心,为了父母,为了各种顾忌,最终选择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直到如今。

    如今他已经三十八岁,虽然还是壮年,虽然他坚持日日健身和锻炼,虽然他完美地保持了年轻强壮的体型,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正在逐渐地熄灭激|情,逐渐失去拥有爱情的可能。

    这时的他,已经不会再单纯因为一个漂亮的脸蛋和身体就激动到感觉幸福。

    唯有遇到一个特定的人,和那个人相处之后,会猛然发现,原来那个人带着神奇的魔力,一颦一笑都能轻易撩拨他尘封的热情,一举一动都能点燃他沉淀的爱恋,唯有那个人,才会让他奋不顾身地渴望拥有和靠近,哪怕结局真的是飞蛾扑火,焚身成灰。

    他本以为那样的人只是传说中的思想寄托,他本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要这么过去了。

    可是现在,他忽然发现,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也真的让他幸运的遇到过!

    那个人叫陆宇,他俊美温雅,单是看着他,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微笑出来;他文质彬彬,与他说话会让你感觉如沐春风,身心舒畅;他气质高洁,越是靠近他,你就越会沉迷于其中,感到卑微和受到绝对的吸引,甚至是控制;他年轻性感,初现成熟的身体有着优美流畅的肌肉线条,让你不由自主地想去抚摸和拥抱……

    就连在床上被他制服时所体会到的生机勃勃的霸道、勇猛和狂野,也会深深地刻在你的心头,并在以后的日子里变成无数个猫爪一起挠个不停!

    这绝对是一辈子中最后抓住激|情和爱情的机会了,吴叔问自己:难道我还要因为各种顾忌,再次克制地放手,然后继续过回那般味同嚼蜡的、行尸走肉一般的压抑生活?

    他咬了咬牙——他已经不是那个一旦渴望某件东西,就一定要激烈地抢夺和霸占的轻狂年纪,现在的他懂得如何迂回和通融,他想,即便不能真的拥有,那也要竭力靠近一些,活了一辈子,始终都在压抑和克制感情,到如今半辈子过去了,他总要为自己去试着争取点什么!

    只是他不知道,他追求的正是陆宇放弃的。但也有相同吧,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点什么,或者爱情,或者自由。

    他呼吸急促,心底一热,竟顾不得儿子站在身旁,眼神眷恋而炯炯地盯着陆宇,带着渴求地邀请道:“小宇,你还没吃饭吧,我请你,愿意赏个脸吗?”

    陆宇正和男孩说话,感觉挺有意思,听闻邀请才转头看他。

    男孩也感觉父亲似乎更加紧张了,似乎还有些不安?

    吴叔到底还记得抑制热情,没有露出太多异样,小男生便没能察觉到大人的复杂欲望,他只眼珠子转了转,心想:难道这个哥哥是爸爸顶头上司家的?那也用不着这么害怕吧?要不要我帮忙讨好?

    “呵呵,抱歉了吴叔,我现在要去工作,真的没时间。”

    陆宇没去深究吴叔的心思,没那个必要,也没那个空闲,他要做的事情多不可数,一件件排着来,哪一件不比这个重要?他转头向男孩说再见,“未来的初中生,下次遇到我能认出你来。”

    他礼貌十足,也疏离十足,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身后突然响起吴叔急切而恳求地声音:“小宇,你,在哪里工作,可以告诉我吗?”

    陆宇没有停留,也没有回应。

    24、第二十四章

    晚上在酒吧里,陆宇见过泱兰后,同意在确认参与拍摄《太皇陵》的时候自动解除酒吧驻唱的约,在此之前则依旧每天来唱两场。

    于是八点十分的时候,陆宇登台,唱的第一首是三年前红过一时的老歌:

    心里太多苦太委屈,就痛快哭一场,说他对你好对你疼,眼神中却迷惘……当你把一切全做到他希望的模样,他又真的实现几次承诺过那些话……他爱不爱你,想一想再回答……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绝不会像阵风东飘西荡在温柔里流浪……

    唱完最后一句,在昏黄的光影下垂眸伫立,他嘴角忽然翘起一个凉薄的微笑,黑宝石般的眼中流转过深邃冷漠的星光,刹那间迷离了看者的心神,谁能知道他此时心里想的却是:gay就gay吧,难道非要和女人结婚生儿子才是好男人?再敢找来,管他三十八还是三十九,爷往死里干!

    “夜为非”酒吧高档奢华,不同于其它酒吧的拥挤和喧嚣,这里空间层叠,清雅幽宁,台上精挑细选而来的驻唱,或是钢琴轻响,或是吉他忧伤,总能与周围环境糅合,酝酿出独属这“夜为非”的神秘而忧郁的氛围,好像这里有一种魔力,能勾起人心里面最深处的柔软和共鸣。

    陆宇轻唱时专注倾情,心中逐渐归于宁静。九点二十分时,他以一首轻扬的老歌结束了第二场,走出门来,心里早已熄去了想要到高档鸭店找人泻火的欲望。

    他心境莫名的轻松和随性,既然没了兴头,又顾虑着自己的身体,便就近找到一家酒店暂住。

    晚饭后,他买来对症瘀伤的药膏,捻起腰带扣上封固着的金针,对自己受伤的肩头抹药和施针。

    半个小时后,金针拔下,肩头明显轻松下来,然后专注于练功,直到满身大汗才停,收功歇息时,感觉疲惫之余另有一股踏踏实实的安宁感,带着这种充实的好心情洗漱睡觉,轻松入眠,一夜谁都没有梦到,只有自己坐在烟雾的最深处练功。

    ???

    通往西北的铁路上,一列终点站是山西的火车在夜幕中咣咣铛铛地穿行,每过一处,刺耳的噪音都会将浓黑如墨的夜色撕裂,下一刻又狠狠地冲向远方。

    一间硬卧车厢中,小黑哥懒散地躺在上铺位子,浓黑的眉毛和短发相衬出几分严肃,他闭着眼睛,双臂枕在脑后,迷彩裤子在脚腕处塞进军靴中,漆黑坚固的军靴底边已经被磨得光滑,右脚随意地搭在左脚上,安安静静,一动不动。

    他现在是这个同去山西的小队一员,下面的几人在扯皮,大嗓门,小嗓门,荤话说个不停,吹牛侃天,东拉西扯,说得亲亲热热,其实根本没几句实话,谁都不信谁,偏偏还要做出咱们是好哥们,有危险我罩着你的模样。

    他不愿和他们废话折腾,下面却有人不想让他安宁自在。

    “……芮城县的确是个热闹地儿,东周古墓,魏晋古墓,全勾搭那儿了,还是吕洞宾的出生地儿,嘿,行里都知道那里有门道,可没听说过谁真从那里拾回来能发财的宝贝,实在危机四伏啊,不能大意了。”

    又矮又瘦的老头看面相只有五十来岁,声音却十分苍老,说出话来很不协调。而且他肤色黝黑,黑得看不出太多生机,有些怪异。

    与他一比,小黑哥虽然名字黑了点,但深麦色的光滑肌肤,包裹着结实如铁的肌肉,只显出青年的蓬勃活力和健康色泽,充斥着十足的力道感,根本沾不上半个黑字儿。

    老头儿话一出来,场中的喧嚣说笑声就停了停,继而一个温和爽朗的笑声响起来,打破了这一刻的沉闷氛围,是那个在血衣巷里面请小黑哥出山的中年男人。

    他说:“胡老教训的是,咱们是要警醒谨慎些,不过咱们也有高人在呢,胡老您的资历能耐,晚辈就不多嘴来锦上添花了,单说晚辈请来的这位小黑哥儿,他的名气儿或许不那么响亮,但在这行当里头,实实在在是首屈一指,拔了尖儿的。”

    旁边少年一听话头,立刻站起身来,咋咋呼呼地向上铺的小黑哥道:“对对对,小黑哥,上次和你一起进西藏的那四个人,都是菜鸟吧,你带着他们那种德行的家伙都能盆钵满盈,满员归来,咱们有你护着,至少我是安心下来啦,哈哈。”

    他们一说,听者也都知趣儿地捧场,但也有人不以为然地抬眼扫了扫上铺沉默寡言的小黑哥,感觉他虽然很精神,行动也很矫健,尤其一双眼睛黑亮得有些锐利,但待人接物却有些沉闷,一眼看去就知道是属于那种老老实实、安分守己的小伙儿,态度平和,让人感觉到安稳,尽管优秀,但在这个能人辈出的行当里面,还真看不出来他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

    “怎么,不信?”

    中年男人将在场众人的神色尽收眼底,笑呵呵地向旁边一人悄悄使了个眼色。

    那人不动声色地点头,微笑道:“虽说咱们都是各凭本事,但一进去就相当于同生共死了,有小黑哥护着,的确可以放开些手脚,不用怕这怕那地不敢动弹。你们或许不知道,我却听干爹说过,小黑哥四年前便进了一趟北邙山鬼王葬。”

    这句话一说,旁人都惊得不轻,人说“生居苏杭,死葬北邙”,又有人诗“北邙山上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前去北邙山倒斗儿的行里人不少,但是鲜有人敢踏足那个据说和北邙山腹心相通的无名古墓,那里人称“鬼王葬”,一旦进去,有死无生。

    小黑哥本来听由他们说,神色沉静得像是熟睡,此时却浓眉一皱,蓦地扭头,眼神森亮地扫了说话人一眼,缓缓道:“我是从那里出来过,而且除我之外,其他人都死光了,变成一滩子血水,骨头都没有留下。”

    浑厚的声音一改之前的平和沉静,冷硬得像是从胸腔里头直接发出,又沉重又锐利,不带一丝感情,让人听后会下意识地想:这是活人的声音吗?还是,什么机器的声音?

    那人神情一僵,立即后悔自己冒失了,张了张口想要再说什么话来打个圆场,但一对上那双盯向他的森亮深寒的眸子,刹那间竟仿佛有一种血污碎肉都向他涌来的幻觉!黑暗,阴森,嗜血,让他登时舌头打了结,身体绷紧,毛骨悚然!

    ???

    x市。

    清晨,陆宇清清爽爽地醒来,昨晚练功的疲惫一扫而空,肩头只残留些许余痛。

    他躺在床上眯着眼睛伸了个懒腰,忽然想:梦里练功算不算努力?

    没想出答案,他一个挺身,光着身子,矫健灵活地落地于衣架旁边,昨晚洗过的衣裳今早已经干了,穿衣洗漱后,他又慢悠悠地打了一套拳,再好整以暇地吃过早饭,最后才拿起房间中的电话,拨通了许秧昨日告诉他的私人手机号码。

    电话很快接通,许秧慵懒随意的声音轻快地从听筒里发出:“喂?哪位?”

    外面的晨光照射进来,好像往昔的时光也穿梭而至似的,使人懒懒的,心生怀念而不设防,陆宇嘴角露出一丝轻松惬意的微笑,自然而然地,散漫地说:“许秧姐,我……”话出口来才发觉太过于亲切。

    他微蹙眉头回过神,伸手揉了揉眉心,不动声色地进入正题:“咳,是这样,昨天你说的关于公司给我提供的宿舍,我想,我还是今天就住进去吧。还有,《太皇陵》剧本可以再给我一份吗?”

    电话那头的许秧顿了一会儿,忽然噗嗤一笑,清灵灵地说:“好啊,不过,再叫一声姐姐来听。”

    陆宇也笑,却没有接话,只问:“那我待会儿去许总办公室?”

    许秧仍呵呵地笑,心情显然很好,然后轻叹一声,说道:“正好有件事要问问你,十点来我办公室,我们单独谈一谈。”

    ???

    郑家在x市作为老宅的豪华别墅如同小型宫殿,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壮美肃穆。这里看似无害,实则在任何时候都不曾缺少过森严的戒备和堡垒般的防护。

    别墅三楼的书房中,郑志森慢悠悠地喝着浓茶,他已经五十二岁,但除了头发略微有些斑白之外,几乎看不出什么老态,他姿态古板,坐于红木椅上,让人想起笔直陡峭的竖立悬崖。

    深红木质的书桌线条利落,简约中有些古色古香,书桌前端端正正地站着已显老迈的席管家。

    郑志森面庞线条刚硬,不苟言笑,眼神深邃而且锐利,淡淡地问道:“阿毅昨天怎么样了?”

    二儿子郑毅性情暴躁,性子拧起来连他都敢顶撞,而且最反感被人跟踪监督,所以他只派了可靠人手远距离暗中保护,并不能尽数知道郑毅做了什么。

    身为中国东南部黑道中屈指可数的大佬之一,人称郑老龙,郑志森所掌握的势力当然不止于x市,他也不是每一天都住在这里,忙的时候,甚至接连一个月都住不了几天。就如昨天,他在飞机上请过木先生喝茶之后,没有耽搁,直接反身回转东南亚谈生意,直到今天早上才回来。

    席管家在郑志森面前不敢有半点不敬,更不敢啰嗦,立即